招标
零星市政绿化提升改造-诸暨众集环保能源有限公司友谊北路东侧、建兴路南侧开口项目(2023-07号)招标公告
金额
2.54万元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3/06/19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零星市政绿化提升改造-诸暨众集环保能源有限公司友谊北路东侧、建兴路南侧开口项目(2023-07号)招标公告
零星市政绿化提升改造-诸暨众集环保能源有限公司友谊北路东侧、建兴路南侧开口项目(2023-07号)
招标文件
一、项目说明
1. 招标人:诸暨市新城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2.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博策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3. 工程名称: 零星市政绿化提升改造-诸暨众集环保能源有限公司友谊北路东侧、建兴路南侧开口项目(2023-07号)
4. 招标控制价:2.5420万元
5. 工程类别:市政工程
6. 建设规模:总造价约3万元。
7. 工期要求: 10 天(日历天)
二、招标方式:年度入围单位随机抽签中标。
三、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诸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自行下载
四、投标费用
投标单位应自行承担投标活动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 结果如何,招标单位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五、开标
1. 开标时间: 2023年6月19日16:00时
2. 开标地点:诸暨市艮塔西路130号214室
3. 参加人员:交易员(携带交易员卡)
4. 评标办法:简易程序中标法
5. 开标程序:开标由招标人(或代理机构)或招标办工作人员主持。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1) 宣布开标纪律;
(2) 公布刷卡签到的投标人名单;
(3) 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宣布各投标人的抽签号(按交易员刷卡签到的顺序号),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1家投标人作为预中标人;
(4) 招标人在下浮区间内抽取一个下浮率作为中标下浮率(年度招标文件及年度施工合同中已经约定中标下浮率的无需再次抽取);
(5) 招标人代表、招管办人员、预中标人交易员等相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6、开标异议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记录。
六、公示
预中标人公示期限: 3 个工作日
七、合同签订
中标公示期限结束后,招标单位即与中标单位签订相关合同。
八、其他
1. 本招标文件未尽事宜按相应工程类别的年度招标文件执行。
2. 其他未尽事宜由招标人按相关政策约定。
3. 有关政府行政管理部门相关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等规定,在进行建设工程中发现文物应当立即停工、保护现场、并立即报告诸暨市文物局(联系电话:87239563,88591136,87252150)。
联系人: 金 彬 15167194555 (招标人)
楼 楠 0575-87359618(招标代理机构)
胡 捷 15257578681 (招标办)
招标人:诸暨市新城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博策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6月19日
零星市政绿化提升改造-诸暨众集环保能源有限公司友谊北路东侧、建兴路南侧开口项目(2023-07号)
招标文件
一、项目说明
1. 招标人:诸暨市新城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2.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博策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3. 工程名称: 零星市政绿化提升改造-诸暨众集环保能源有限公司友谊北路东侧、建兴路南侧开口项目(2023-07号)
4. 招标控制价:2.5420万元
5. 工程类别:市政工程
6. 建设规模:总造价约3万元。
7. 工期要求: 10 天(日历天)
二、招标方式:年度入围单位随机抽签中标。
三、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诸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自行下载
四、投标费用
投标单位应自行承担投标活动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 结果如何,招标单位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五、开标
1. 开标时间: 2023年6月19日16:00时
2. 开标地点:诸暨市艮塔西路130号214室
3. 参加人员:交易员(携带交易员卡)
4. 评标办法:简易程序中标法
5. 开标程序:开标由招标人(或代理机构)或招标办工作人员主持。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1) 宣布开标纪律;
(2) 公布刷卡签到的投标人名单;
(3) 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宣布各投标人的抽签号(按交易员刷卡签到的顺序号),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1家投标人作为预中标人;
(4) 招标人在下浮区间内抽取一个下浮率作为中标下浮率(年度招标文件及年度施工合同中已经约定中标下浮率的无需再次抽取);
(5) 招标人代表、招管办人员、预中标人交易员等相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6、开标异议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记录。
六、公示
预中标人公示期限: 3 个工作日
七、合同签订
中标公示期限结束后,招标单位即与中标单位签订相关合同。
八、其他
1. 本招标文件未尽事宜按相应工程类别的年度招标文件执行。
2. 其他未尽事宜由招标人按相关政策约定。
3. 有关政府行政管理部门相关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等规定,在进行建设工程中发现文物应当立即停工、保护现场、并立即报告诸暨市文物局(联系电话:87239563,88591136,87252150)。
联系人: 金 彬 15167194555 (招标人)
楼 楠 0575-87359618(招标代理机构)
胡 捷 15257578681 (招标办)
招标人:诸暨市新城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博策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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