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宜宾市危废处置项目(二期)勘察设计比选公告
金额
1407.6万元
项目地址
山东省
发布时间
2023/02/1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1407.6万元
招标联系人周老师
标书截止时间2023/02/21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宜宾市危废处置项目(二期)勘察设计比选公告


宜宾市危废处置项目(二期)勘察设计宜宾市危废处置项目(二期)勘察设计(项目名称)

招标代理机构比选公告

1. 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高县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高发改投【2022】17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比选文件在高县发展和改革局(投资主管部门名称)的备案号若有

2. 项目概况


2.1 项目业主: 毅康科技有限公司

2.2 建设地点:宜宾市高县月江镇

2.3 项目规模:新建危险废物暂存库、危险废物焚烧系统、危险废物物化处理系统、污水处理系统、辅助系统及办公区等。总处置规模为5万吨/年,其中危险废物焚烧处理3万吨/年,物化处理0.2万吨/年,安全填埋1.8万吨/年。

2.4 计划工期:365日 日历天;计划开工时间: 2023年05月

2.5 项目总投资:109830.18 万元

2.6 项目资金来源:企业自筹和银行贷款

2.7 代理项目估算金额:1407.6 万元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申请人业绩要求:近三年来,申请人至少已完成20-10市政公用工程类似分类项目业绩。

3.2拟任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近三年来,拟任项目负责人至少已完成20-10类似项目个人业绩,每个项目的中标金额应不低于第2.7款“代理招标估算金额”的50%(0-100)。

3.3 拟任本项目人员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1名,主要专职技术人员3名,拟投入本项目人员须具有招标代理人员印章。 注:以上人员须为申请人本单位人员(并应提供申请人为其缴纳连续6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 。

3.4没有被限制申请的情形和不存在同时申请的情形

3.5 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3.6法律法规有特殊要求的从其规定1、编制目录、页码及人员和业绩汇总表接受项目业主审查,无目录、页码及人员和业绩汇总表的不予认可。2、类似项目业绩须是四川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公开招标业绩;公开招标业绩以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公告、公示的完整截图和四川省住房城乡建设行业数据共享平台业绩相关信息完整截图为准。3、具有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招标代理登记证,无不良信用记录,信用得分100分。提供申请人本公司建设厅网页登记截图(提供分公司、子公司等查询截图无效)。4、提供信用中国 四川省内市州信用库(工程信用库),AA级及以上信用查询证明,以评审当日信用中国地方信用网站复核结果为准。5、申请人提供的申请证明材料中有模糊不清且无法辨识的证明材料,作无效证明材料处理。

4. 申请人参加比选

4.1 凡有意参加比选竞争、符合第3条“申请人资格要求”的,并同意本项目按固定价万元或参照原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计委计价[2002]1980号)规定的收费标准下浮0%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招标代理机构,请自2023年02月16日15时00分2023年02月21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ggzyjy.sc.gov.cn下载比选文件详见操作手册

4.2申请人自2023年02月16日15时00分2023年02月21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ggzyjy.sc.gov.cn上传比选申请文件详见操作手册

4.3不收取比选服务费。

5. 随机抽取中选人

5.1比选人在上传比选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后,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ggzyjy.sc.gov.cn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

5.2比选人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ggzyjy.sc.gov.cn在代理机构比选系统中,从资格审查通过的申请人名单中按规定随机抽取1个申请人作为中选人。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ggzyjy.sc.gov.cn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人:毅康科技有限公司

址:

编:

人:周老师

话:18898835236

真:

2023年02月16日(上网时间)

注:(1)比选人应对本比选公告不加修改地引用。比选人除在下划线空格处按规定和要求填写外,比选人不得有比选文件规定以外的任何增减或改动。

2近三年,是指比选公告发布之日(含当日)起前36个月。

3)第3.13.2款对申请人和拟任项目负责人的业绩要求限定0个的,并不代表申请人没有招标代理业绩,只是申请人的业绩不作为强制性条件。3.3款对申请人的本项目人员要求应符合项目特点。

4)要求“加盖申请人单位章”的,是指加盖申请人单位(法定名称)章(电子签章)。

5)比选文件上网后,比选人不得修改比选文件。因特殊情况确需修改的,经原批准部门同意若有发布变更公告,如需终止的发布终止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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