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三山经开区智能网联汽车零部件产业园项目
金额
-
项目地址
安徽省
发布时间
2023/11/1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wh21gc2023fj2132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苏柏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三山经开区智能网联汽车零部件产业园项目

  • 招标计划
    采购意向
  • 项目登记
  • 招标公告
  • 答疑变更
  • 开标信息
  • 中标候选人公示
  • 中标结果公示
  • 投标保证金退还
  • 中标通知书
  • 招标方式公示
  • 合同信息
  • 合同变更信息
  • 履约信息

信息来源:国资委下属国企

信息时间:2023-11-14

阅读次数:

办理流程公开

办理流程公开

  • 代理机构提交

    • 提交人:

      安徽苏柏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办理状态:

      提交

    • 提交节点:

      2023-11-14 15:13:53

    • 提交用时:

      0天1小时54分

  • 业主单位确认

    • 办理状态:

      通过

    • 办理时间:

      2023-11-14 15:26:49

    • 办理用时:

      0天0小时13分

三山经开区智能网联汽车零部件产业园项目澄清公告

项目编号:WH21GC2023FJ2132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就三山经开区智能网联汽车零部件产业园项目(项目编号:WH21GC2023FJ2132)澄清如下:

1、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3.4付款方式原为:

1.3.4

付款方式

本项目预付款为合同总价的30%

①建安部分:进度款按月进度支付实际完成工程量的90%(分期从各月的进度付款中按比例进行扣回预付款),项目最终审定后,付至最终结算价的 97%,剩余 3%价款作为工程质保金,待工程缺陷责任期满后,无质量争议后一次性付清。(剩余 3%工程质保金可在提供保函(银行保函、保证保险、担保保函等形式)或现金(电汇、转账)及对应的发票后,付给中标人)

②设备部分:2024年6月30日前支付设备款的30%,2024年12月15日前支付设备款的30%,2025年3月30日支付设备款剩余的10%。

现修改为:

1.3.4

付款方式

本项目预付款为合同总价的10%,后续进度款支付按以下方式:

①建安部分:进度款按月进度支付实际完成工程量的90%(分期从各月的进度付款中按比例进行扣回预付款),项目最终审定后,付至最终结算价的 97%,剩余 3%价款作为工程质保金,待工程缺陷责任期满后,无质量争议后一次性付清。(剩余 3%工程质保金可在提供保函(银行保函、保证保险、担保保函等形式)或现金(电汇、转账)及对应的发票后,付给中标人)

②设备部分:2024年1月31日前支付设备款的20%,2024年6月30日前支付设备款的30%,2024年12月15日前支付设备款的30%,2025年3月30日支付设备款剩余的10%。

2、招标文件招标公告中项目内容原为:

项目内容:本项目包含但不仅限于1号联合厂房、2号车间、3号车间等及其配套工程,生产生活设备采购安装调试等;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该项目的设备材料采购安装调试、施工;建设地点:项目位于三山经济开发区,地块北至疏港路、西至横山河路、南至长江南路;建设规模:占地1620亩,总建筑面积约40万平方米。

现修改为:

项目内容:本项目包含但不仅限于 1 号联合厂房、2 号车间、3 号车间等及其配套工程施工,生产生活设备采购安装调试等;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范围内的建设施工生产生活设备采购安装调试,建设地点:项目位于三山经济开发区,地块北至疏港路、西至横山河路、南至长江南路;建设规模:占地 1620 亩,总建筑面积约 40 万平方米。

注: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本次公告内容作为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芜湖三山瑞华汽车科技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安徽苏柏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31114

三山经开区智能网联汽车零部件产业园项目答疑澄清第1次2023111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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