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广州市房屋交易监管中心信息技术服务(广州集采)定点议价采购公告
金额
62.31万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3/02/06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广州市房屋交易监管中心采用定点采购议价方式实施本次采购。
一、项目信息
(一)项目名称:广州市房屋交易监管中心信息技术服务(广州集采)定点采购
(二)项目编号:DDYJ-2023-701161
(三)预算金额:623,100.00
(四)采购需求:
(五)议价发起时间:2023年02月06日
二、需求信息
合同份数:4
争议处理方式:向人民法院提交诉讼解决
三、供应商报价须知
(一)被邀请的供应商应根据议价信息的要求,在满足采购需求的前提下,于规定时间内对项目做出报价。
(二)供应商应认真核对报价信息,确保符合采购需求,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与实际不符,一经查实,将视为弄虚作假,当次报价无效,并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给予处理。
四、定点议价规则
(一)报价规则。
(1)供应商的报价应是总价。
(2)供应商的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
(二)成交规则、终止规则。
(1)成交规则:采购人接受供应商报价的,议价成交。
(2)终止规则:在定点议价公告期间,采购人因故取消采购任务;或者采购人不接受供应商报价的,议价终止。
五、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黄炎斌 020-83370672
采购单位:广州市房屋交易监管中心
2023年02月06日
一、项目信息
(一)项目名称:广州市房屋交易监管中心信息技术服务(广州集采)定点采购
(二)项目编号:DDYJ-2023-701161
(三)预算金额:623,100.00
(四)采购需求:
编号 | 服务描述 | 需求描述 | 数量 | 计量单位 |
---|---|---|---|---|
1 | 服务内容:(一)基础运维 1.系统性能日常维护 性能维护:广州市房屋租赁政府信息服务平台全部的系统功能,保证系统在维护期内正常运行。 日常监控巡检:巡检周期为每周1次。 2.故障检测及排除 当出现影响业务操作流程的系统错误时,投标人要在60分钟内到达现场处理,原则上要在90分钟内恢复系统正常的业务流程操作。 运维方需指定一名以上固定技术人员和一名项目负责人提供服务,维护人员在合同有效期内原则上不得更换(如工作能力不足,我中心有权提出更换并审核合格人员)。维护人员应在广州市内有固定办公地点,以确保现场响应时间。 3.技术协助 针对对外提供的接口和已经调用外部的接口进行技术协助。 4.预防性维护 预防性维护。 5.数据备份 每月定期进行数据备份服务检测,备份数据恢复测试等。 6.数据维护整理 整理系统用户、房源和备案等业务数据。 7.业务咨询 向市、区、街、中介、租赁企从业主体以及社会公众提供系统咨询和业务支持。 广州市房屋租赁政府信息服务平台,包括业务系统管理端、阳光租房网站、苹果app端、安卓端,微信公众端等多个终端系统。系统活跃用户超过6万,年业务量超过150万,面向包括市局,区局,街道办案人员、中介,租赁企从业主体以及社会公众使用。系统庞大,用户数量多,覆盖面广,并且租赁备案业务与百姓生活息息相关。同时提供在线业务咨询服务,通过线上的方式,提供包括业务规则咨询,备案规则咨询、线上操作指导、问题数据修复、错宗案件修复等支持。 8.系统培训 成交供应商在运维服务过程中将根据采购人终端用户服务申请情况予以分类(包括市、区、街管理人员、租赁企业和中介用户),并根据系统的升级优化情况,及时更新操作手册,每月不定期针对面向房屋租赁经纪机构和租房租赁企业进行系统和业务规则培训,平均每年14次。 9.驻场要求 运维期间提供每周1人,5*8的驻场运维服务。 10.维护期限 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 (二)系统升级优化 1.系统升级优化功能包括网备规则更新 为规范广州市房屋租赁管理工作,保障租赁双方的合法权益,维护房屋租赁市场秩序,根据《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修订<广州市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规则>的通知》(穗建规字〔2021〕12号)细则,对现有备案功能进行规则更新和功能升级。 2.移动端管理业务功能新增 增加移动端业务管理功能,方便业务及管理人员进行业务审批、巡查以及数据监测等。 3.租赁备案外单位统一对接接口 为落实《广州市白云区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加强出租屋管理专项行动,提高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率。根据广州市白云区住房建设和交通局关于申请“平安白云”小程序与广州市房屋租赁信息服务平台对接的请示,广州市房屋交易监管中心(广州市房地产租赁管理所)已同意相关接口和功能对接,对接内容包括:统一身份认证、备案数据查询、房源数据同步、备案数据同步、附件同步、 用户等价、案件审核结果通知、备案证明下载导出、备案完结结果数据回传,备案结果查询等。 4.住房租赁信用信息管理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住房租赁管理服务平台业务规范》的通知,第五点关于加强对对住房租赁市场从业主体的信用信息实施分级分类监管。 5.全量全域数据对接 根据广州市房屋数据库应用平台开发建设项目建设内容,广州市房屋交易监管中心拟申请对接,对接内容包括房屋安全数据和保障性住房数据等,并将对接数据应用于本运维系统中。 6.粤安居数据编码对接 2021广州市房屋交易监管中心已申请广东省住房(粤安居)平台赋码系统接入,接入备案数据和房屋数据赋码。 7.穗好办的备案注销等功能对接。 根据广州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深化基层减负便民信息化建设项目,广州市房屋租赁政府信息服务平台与穗好办平台对接,新增备案接口,包括变更备案,转租备案,注销备案,备案查询,备案校验等。 (三)交付物 1.运维月报 2.日常维护报告 3.系统巡检报告 4.数据库升级更新报告 5.故障分析报告 6.系统更新单 7.备份记录表 需求详细说明:查看附件 | (一)基础运维 1.系统性能日常维护 性能维护:广州市房屋租赁政府信息服务平台全部的系统功能,保证系统在维护期内正常运行。 日常监控巡检:巡检周期为每周1次。 2.故障检测及排除 当出现影响业务操作流程的系统错误时,投标人要在60分钟内到达现场处理,原则上要在90分钟内恢复系统正常的业务流程操作。 运维方需指定一名以上固定技术人员和一名项目负责人提供服务,维护人员在合同有效期内原则上不得更换(如工作能力不足,我中心有权提出更换并审核合格人员)。维护人员应在广州市内有固定办公地点,以确保现场响应时间。 3.技术协助 针对对外提供的接口和已经调用外部的接口进行技术协助。 4.预防性维护 预防性维护。 5.数据备份 每月定期进行数据备份服务检测,备份数据恢复测试等。 6.数据维护整理 整理系统用户、房源和备案等业务数据。 7.业务咨询 向市、区、街、中介、租赁企从业主体以及社会公众提供系统咨询和业务支持。 广州市房屋租赁政府信息服务平台,包括业务系统管理端、阳光租房网站、苹果app端、安卓端,微信公众端等多个终端系统。系统活跃用户超过6万,年业务量超过150万,面向包括市局,区局,街道办案人员、中介,租赁企从业主体以及社会公众使用。系统庞大,用户数量多,覆盖面广,并且租赁备案业务与百姓生活息息相关。同时提供在线业务咨询服务,通过线上的方式,提供包括业务规则咨询,备案规则咨询、线上操作指导、问题数据修复、错宗案件修复等支持。 8.系统培训 成交供应商在运维服务过程中将根据采购人终端用户服务申请情况予以分类(包括市、区、街管理人员、租赁企业和中介用户),并根据系统的升级优化情况,及时更新操作手册,每月不定期针对面向房屋租赁经纪机构和租房租赁企业进行系统和业务规则培训,平均每年14次。 9.驻场要求 运维期间提供每周1人,5*8的驻场运维服务。 10.维护期限 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 (二)系统升级优化 1.系统升级优化功能包括网备规则更新 为规范广州市房屋租赁管理工作,保障租赁双方的合法权益,维护房屋租赁市场秩序,根据《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修订<广州市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规则>的通知》(穗建规字〔2021〕12号)细则,对现有备案功能进行规则更新和功能升级。 2.移动端管理业务功能新增 增加移动端业务管理功能,方便业务及管理人员进行业务审批、巡查以及数据监测等。 3.租赁备案外单位统一对接接口 为落实《广州市白云区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加强出租屋管理专项行动,提高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率。根据广州市白云区住房建设和交通局关于申请“平安白云”小程序与广州市房屋租赁信息服务平台对接的请示,广州市房屋交易监管中心(广州市房地产租赁管理所)已同意相关接口和功能对接,对接内容包括:统一身份认证、备案数据查询、房源数据同步、备案数据同步、附件同步、 用户等价、案件审核结果通知、备案证明下载导出、备案完结结果数据回传,备案结果查询等。 4.住房租赁信用信息管理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住房租赁管理服务平台业务规范》的通知,第五点关于加强对对住房租赁市场从业主体的信用信息实施分级分类监管。 5.全量全域数据对接 根据广州市房屋数据库应用平台开发建设项目建设内容,广州市房屋交易监管中心拟申请对接,对接内容包括房屋安全数据和保障性住房数据等,并将对接数据应用于本运维系统中。 6.粤安居数据编码对接 2021广州市房屋交易监管中心已申请广东省住房(粤安居)平台赋码系统接入,接入备案数据和房屋数据赋码。 7.穗好办的备案注销等功能对接。 根据广州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深化基层减负便民信息化建设项目,广州市房屋租赁政府信息服务平台与穗好办平台对接,新增备案接口,包括变更备案,转租备案,注销备案,备案查询,备案校验等。 (三)交付物 1.运维月报 2.日常维护报告 3.系统巡检报告 4.数据库升级更新报告 5.故障分析报告 6.系统更新单 7.备份记录表 | 1 | 项 |
(五)议价发起时间:2023年02月06日
二、需求信息
合同份数:4
争议处理方式:向人民法院提交诉讼解决
三、供应商报价须知
(一)被邀请的供应商应根据议价信息的要求,在满足采购需求的前提下,于规定时间内对项目做出报价。
(二)供应商应认真核对报价信息,确保符合采购需求,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与实际不符,一经查实,将视为弄虚作假,当次报价无效,并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给予处理。
四、定点议价规则
(一)报价规则。
(1)供应商的报价应是总价。
(2)供应商的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
(二)成交规则、终止规则。
(1)成交规则:采购人接受供应商报价的,议价成交。
(2)终止规则:在定点议价公告期间,采购人因故取消采购任务;或者采购人不接受供应商报价的,议价终止。
五、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黄炎斌 020-83370672
采购单位:广州市房屋交易监管中心
2023年02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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