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庐江县庐城镇城西新村一期、二期安置房物业管理服务
金额
-
项目地址
山西省
发布时间
2022/09/1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c34012420221063号
预算金额724万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庐江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
代理联系人徐工0551-87388118
公告正文

项目任务书信息
项目名称: 庐江县庐城镇城西新村一期、二期安置房物业管理服务
采购人名称: 庐江县庐城镇人民政府 项目地址: 市级·庐江县
财政委托编号: JC34012420221063号 交易平台: 庐江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
监督部门: 庐江县财政局 代理机构: 庐江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
项目建立时间: 2022-08-15 10:37:14
公告正文

  庐江县庐城镇城西新村一期、二期安置房物业管理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网上公开招标项目)

项目概况 :庐江县庐城镇城西新村一期、二期安置房物业管理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安徽(区域)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98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2ANNFZ00333

项目名称:庐江县庐城镇城西新村一期、二期安置房物业管理服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724万元

最高限价:724万元

采购需求:见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本项目招标服务期限为拟招3年。合同一年一签,本次合同服务期限为合同签订后实际服务之日起一周年。第一年合同履约期满后,报经主管部门同意的前提下,由采购人按照考核办法进行综合考核,其考核结果作为下年续签依据,续签年限最多不超过 2 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8月16日2022年8月22日,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12:00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安徽(区域)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方式:

      (1)潜在投标人须登录安徽(区域)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查阅、获取采购文件。首次登录须办理入库手续,办理入库不收取任何费用,入库办理流程请参见中心网站(http://ggzy.hefei.gov.cn/)“办事指南”栏目中的“投标人”--“主体库登记”--“主体库登记服务指南”。
(2)采购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节假日休息)拨打交易中心服务热线(非项目咨询):0551-68110066。项目咨询请在工作时间(8:00-11:30,14:30-17:30,节假日休息)拨打电话:0551-87388118。

售价:免费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9月8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安徽(区域)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五、开启
时间:2022年9月8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庐江县晨光路17号东方水岸写字楼4楼4号评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它补充事宜

1.本项目落实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

2.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执行。

3.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安徽省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合肥市)、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上发布。

4.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招标文件获取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系统关闭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招标文件获取,责任自负。

5.为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本项目实施全流程电子化交易,响应文件实施网上远程解密,供应商无需前往开标现场。

6.疫情期间,各市场主体均应当按照《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疫情防控期间交易服务指南》(官网链接:http://ggzy.hefei.gov.cn/ptdt/001003/20200224/788cc287-e9f2-44de-b9e6-85baf0fb4c36.html)开展公共资源交易活动,谢谢理解、支持。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庐江县庐城镇人民政府

  地址: 庐江县庐城镇沙溪路16号

联系方式: 1385653058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庐江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
地址:庐江县晨光路17号东方水岸写字楼
联系方式:0551-8738811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徐工
电话:0551-87388118

附件:
庐江县庐城镇城西新村一期、二期物业管理服务项目公开招标(服务类—物业)8.2.pdf 采购需求附件.docx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庐江县庐城镇城西新村一期、二期安置房物业管理服务

原项目编号:2022ANNFZ00333

原公告日期:2022年08月15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更正公告2

一、 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2022ANNFZ00333

原公告项目名称:庐江县庐城镇城西新村一期、二期安置房物业管理服务

首次公告日期:2022 年8月 16 日

二、 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þ采购公告 þ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问题1:招标文件第50页,评分细则中荣誉项下:“1、自 2019 年 1 月 1 日以来,投标人管理住宅小区物业项目荣获省级及以上政府主管部门颁发荣誉称号的,每个得 4 分;获得县、地市级政府主管部门颁发荣誉称号的,每个得 2 分;同一物业项目有多级荣誉称号的不累计计分,仅按相应最高得分计分一次,本项最高得 8 分。”我公司对此存在疑问,企业荣誉是对企业整体管理能力的评定,不应单独限定为住宅小区荣誉,建议修改为:“1、自 2019 年 1 月 1 日以来,投标人所管理的物业项目荣获省级及以上政府主管部门颁发荣誉称号的,每个得 4 分;获得县、地市级政府主管部门颁发荣誉称号的,每个得 2 分;同一物业项目有多级荣誉称号的不累计计分,仅按相应最高得分计分一次,本项最高得 8 分。”

答:更正为:“1、自 2019 年 1 月 1 日以来,投标人所管理的物业项目荣获省级及以上政府主管部门颁发荣誉称号的,每个得 4 分;获得县、地市级政府主管部门颁发荣誉称号的,每个得 2 分;同一物业项目有多级荣誉称号的不累计计分,仅按相应最高得分计分一次,本项最高得 8 分。”

三、 其他补充事宜

四、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庐江县庐城镇人民政府

地 址:庐江县庐城镇移湖社区

联系方式: 1385653058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庐江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

地 址:庐江县庐城镇晨光路17号东方水岸写字楼6

联系方式:0551-8738811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徐工

电 话:0551-87388118

庐江县庐城镇人民政府

                       2022年8月30日

附件:
城西更正公告2.pdf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庐江县庐城镇城西新村一期、二期安置房物业管理服务

原项目编号:2022ANNFZ00333

原公告日期:2022年08月15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更正公告

一、 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2022ANNFZ00333

原公告项目名称:庐江县庐城镇城西新村一期、二期安置房物业管理服务

首次公告日期:2022 年8月 16 日

二、 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þ采购公告 þ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问题1、招标文件第50页,评分细则中认证项下:“投标人具有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安全健康体系认证、ISO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ISO能源管理体系认证、信用管理体系质量服务认证证书的,每个得1分,本项最高得6分”我公司对此存在疑问,此打分项设置中“ISO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ISO能源管理体系认证、信用管理体系质量服务认证证书”并非物业类公司体系认证,存在倾向设置嫌疑。建议删除ISO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ISO能源管理体系认证、信用管理体系质量服务认证证书。

答1:ISO管理体系认证是项目预先认证,对各个行业均有指导作用,故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问题2、招标文件第49页,评分细则中管理团队项下:“2、拟派本项目安保主管(1人)(满分4分),(3)具有电梯T1 或 或T2 证书的得1分;”我公司对此存在疑问,电梯T1和T2证书是电梯机械安装和维修的证书,此类证书为电梯维保检修人员要求必备的证书,并不是物业服务人员要求具备的证书。根据安全监督部门要求,物业服务人员要求具备的为电梯安全管理证书A类,建议修改为:“(3)具有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A类证书的得1分;”

  答2:同意修改意见,更证为:(3)具有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A类证书的得1分。

问题3、招标文件第49页,评分细则中荣誉项下:“2、自2019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在抗击疫情工作中,荣获地市级及以上物业主管部门通报表彰或表扬的,得4分;荣获县级及以上物业主管部门通报表彰或表扬的,得2分;没有不得分。”我公司对此存在疑问,此打分项设置中“地市级及以上物业主管部门”的要求过于片面,存在倾向设置嫌疑。建议修改为:自 2019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在抗击疫情工作中,获得县、地市级政府主管部门颁发通报表彰或表扬的,得4分;荣获县级及以上政府主管部门通报表彰或表扬的,得2分”。

答3:此项设置的目的是为了体现物业管理公司在抗击疫情管理过程中能严格遵守政府防疫管理规定,执行政策到位不打折,故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问题4、招标文件第50页,评分细则中项目负责人项下:“1、项目负责人持证情况(3)具有电梯T1 或T2 证书的,得2分;”我公司对此存在疑问,电梯T1和T2证书是电梯机械安装和维修的证书,此类证书为电梯维保检修人员要求必备的证书,并不是物业服务人员要求具备的证书。根据安全监督部门要求,物业服务人员要求具备的为电梯安全管理证书A类,建议此项修改为:“(3)具有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A类证书的,得2分;”

答4:同意修改意见,更证为:(3)具有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A类证书的,得2分。

问题5、招标文件第50页,评分细则中管理团队项下:“3、拟派本项目工程主管具有物业设施设备专业岗位师证书得2分”。我公司对此存在疑问,此打分项设置中此证书并非具体的工程类专业要求证书,存在倾向设置嫌疑。建议删除此条要求或修改为具体证书名称。

答5:物业设施设备种类多样,具有各专业岗位师理能适应物业管理要求,提高管理质量,故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问题6、招标文件第50页,评分细则中荣誉项下:“3、自 2019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中获得过地市级及以上物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十佳物业企业”荣誉称号或“先进企业”称号的得4分;获得县级及以上物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十佳物业企业”荣誉称号或“先进企业”称号的得 2 分,没有不得分。”我公司对此存在疑问,此打分项设置中“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的要求太过专项,存在倾向设置嫌疑。建议修改为:“自2019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获得政府部门颁发的“先进企业”称号的,获得省级政府部门颁发的得4分;获得地市级政府部门颁发的得2分;获得县级政府部门颁发的得1分;”

答6:因本次采购的服务内容主要是物业管理工作,所以各投标企业所获得的荣誉证书应为本公司在物业管理项目上所获得的荣誉称号,更正为:“3、自 2019 年 1 月 1 日以来,投标人在物业管理项目工作中获得过地市级及以上物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十佳物业企业”荣誉称号或“先进企业”、“优秀企业”、“示范企业”称号的得 4 分;获得县级及以上物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十佳物业企业”荣誉称号或“先进企业”、“优秀企业”、“示范企业”称号的得 2 分,没有不得分。”

三、 其他补充事宜

原“开标时间为2022年9月8日9:00”,现变更为:“2022年9月15日9:00”,其他不变。

四、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庐江县庐城镇人民政府

地 址:庐江县庐城镇移湖社区

联系方式: 1385653058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庐江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

地 址:庐江县庐城镇晨光路17号东方水岸写字楼6

联系方式:0551-8738811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徐工

电 话:0551-87388118

庐江县庐城镇人民政府

                        2022年8月29日

附件:
更正公告城西.pdf

一、 项目编号:2022ANNFZ00333

二、 项目名称:庐江县庐城镇城西新村一期、二期安置房物业管理服务

三、 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创源智慧后勤服务集团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潜山南路188号蔚蓝商务港F座1002-1009

中标(成交)金额:柒佰贰拾叁万玖仟柒佰贰拾玖元叁分(¥7239729.03元)

四、 主要标的信息

项目名称:庐江县庐城镇城西新村一期、二期安置房物业管理服务

服务范围: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服务期限: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服务标准: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服务要求: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五、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陈苏,王大平,殷正文,侯凤琴,王惠霞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免费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通过电子交易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向招标(采购)人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见本公告采购人信息。联系电话:见本公告采购人信息。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向庐江县财政局提出投诉,联系人:吴工,联系电话:0551-87388071【采购人为合肥行政区域以外单位的项目:向采购人所在地财政部门(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三)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情况

庐江县庐城镇城西新村一期、二期安置房物业管理服务项目中标通知书已发出,请中标(成交)供应商登录电子交易系统自行下载领取电子中标(成交)通知书。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名 称:庐江县庐城镇人民政府

地 址:庐江县庐城镇

联系方式:13856530588

名 称:庐江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

地  址:庐江县晨光路17号东方水岸写字楼

联系方式:0551-87388118

项目联系人:徐工

电  话:0551-87388118

附件:
招标文件正文.pdf 城西附件9.15.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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