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长沙县金井镇人民政府:金井镇石井村跃进水库堤-梅树坡道路工程采购需求公开
金额
-
项目地址
湖南省
发布时间
2023/03/24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一、功能及要求:
本项目为长沙县金井镇石井村跃进水库堤-梅树坡道路工程,项目地点位于湖南省长沙县金井镇,工程内容包括:砼路面铺设及植筋传力杆、挡土墙、过水箱涵等。
二、相关标准:
预算编制依据:
1.建设单位提供的设计图纸,有关问题说明;
2.《财政投资评审管理规定》(财建[2009]648号)第九条:建设单位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3.《公路工程预算定额》(JTG/T3832-2018),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发《公路工程工程量清单计量规则》;
4.《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概算预算编制办法》(JTG3830-2018);
5.《公路工程机械台班费用定额》(JTG/T3833-2018);
6.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8年)、《公路工程工程量清单计量规则》(2018年版);
7.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发布《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投资估算编制办法》《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概算预算编制办法》补充规定的通知(湘交基建[2019]74号);
8.材料价格依据《长沙县建设造价》(金井镇)2023年1月份预算价、《长沙建设造价》2023年1月预算价、2022年度长沙县常用材料价格手册预算价及市场询价。
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
1.编制范围:本工程量清单工程量包括图纸所示内容;
2.非合同另有规定,工程量清单中有标价的单价和总额价均已包括了为实施和完成合同工程所需的劳务、材料、机械、质检(自检)、安装、缺陷修复等费用,以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责任、义务和一般风险;
3.符合合同条款规定的全部费用应认为已被计入有标价的工程量清单所列各项目之中,未列项目不予计量的工作,其费用应视为已分摊在本合同段的有关细目的单价或总额价之中。施工期间若发生不在本次预算范围的工程内容,与预算中相同的工程项目以合同价作为结算单价,与预算价中相似的工程项目以合同价中的报价略作调整作为结算单价,预算中没有的工程项目,按合同书等规定的办法进行结算;
4.承包人对用于本合同工程的各类装备的提供、运输、维护、拆卸等支付的费用,已包括在工程量清单的单价与总价之中;
5.本工程量清单中所列的工程数量是根据施工图计算或设计的预计数量,不能作为最终结算与支付的依据。实际支付及结算时按相关方实际发生签证的计量办理;
6.本预算为招标工程控制价;
7.本预算按一般计税法,销项税额按建安造价的9%计取。
其他
现行国家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
三、技术规格:
技术方案内容:
1、施工计划与技术措施
2、工程进度计划
3、人员配备计划
4、设备配备计划
5、材料配备计划
6、组织协调计划
7、采购人其他要求(如有)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工期:60日历天
工程地点:长沙县金井镇
五、服务标准:
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六、验收标准:
1.本项目采用简易程序验收。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工作的通知》(长县财发〔2022〕3号)要求,组织履约验收,符合国家、地方及行业现行相关标准和技术规范要求,质量要求通过上级的核查及验收,验收报告是作结算送审和项目付款的必要凭证。
2. 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合格。
3.如验收过程中发生纠纷,将委托国家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或其认定的机构进行检测鉴定。如为成交供应商原因,一切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否则,由采购人承担。
七、其他要求:
1、结算方法
1.1付款人: 长沙县金井镇人民政府
1.2付款方式:本项目工程预付款为0。工程进度款可按月实际进度的50%支付,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可付至工程合同造价的50%;竣工验收满一年,且投评中心出具结算评审报告后,再支付30%,即付至80%;剩余20%部分应结合合同及县内文件政策规定支付。(该期限内不计息)。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本项目为长沙县金井镇石井村跃进水库堤-梅树坡道路工程,项目地点位于湖南省长沙县金井镇,工程内容包括:砼路面铺设及植筋传力杆、挡土墙、过水箱涵等。
二、相关标准:
预算编制依据:
1.建设单位提供的设计图纸,有关问题说明;
2.《财政投资评审管理规定》(财建[2009]648号)第九条:建设单位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3.《公路工程预算定额》(JTG/T3832-2018),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发《公路工程工程量清单计量规则》;
4.《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概算预算编制办法》(JTG3830-2018);
5.《公路工程机械台班费用定额》(JTG/T3833-2018);
6.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8年)、《公路工程工程量清单计量规则》(2018年版);
7.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发布《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投资估算编制办法》《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概算预算编制办法》补充规定的通知(湘交基建[2019]74号);
8.材料价格依据《长沙县建设造价》(金井镇)2023年1月份预算价、《长沙建设造价》2023年1月预算价、2022年度长沙县常用材料价格手册预算价及市场询价。
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
1.编制范围:本工程量清单工程量包括图纸所示内容;
2.非合同另有规定,工程量清单中有标价的单价和总额价均已包括了为实施和完成合同工程所需的劳务、材料、机械、质检(自检)、安装、缺陷修复等费用,以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责任、义务和一般风险;
3.符合合同条款规定的全部费用应认为已被计入有标价的工程量清单所列各项目之中,未列项目不予计量的工作,其费用应视为已分摊在本合同段的有关细目的单价或总额价之中。施工期间若发生不在本次预算范围的工程内容,与预算中相同的工程项目以合同价作为结算单价,与预算价中相似的工程项目以合同价中的报价略作调整作为结算单价,预算中没有的工程项目,按合同书等规定的办法进行结算;
4.承包人对用于本合同工程的各类装备的提供、运输、维护、拆卸等支付的费用,已包括在工程量清单的单价与总价之中;
5.本工程量清单中所列的工程数量是根据施工图计算或设计的预计数量,不能作为最终结算与支付的依据。实际支付及结算时按相关方实际发生签证的计量办理;
6.本预算为招标工程控制价;
7.本预算按一般计税法,销项税额按建安造价的9%计取。
其他
现行国家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
三、技术规格:
技术方案内容:
1、施工计划与技术措施
2、工程进度计划
3、人员配备计划
4、设备配备计划
5、材料配备计划
6、组织协调计划
7、采购人其他要求(如有)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工期:60日历天
工程地点:长沙县金井镇
五、服务标准:
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六、验收标准:
1.本项目采用简易程序验收。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工作的通知》(长县财发〔2022〕3号)要求,组织履约验收,符合国家、地方及行业现行相关标准和技术规范要求,质量要求通过上级的核查及验收,验收报告是作结算送审和项目付款的必要凭证。
2. 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合格。
3.如验收过程中发生纠纷,将委托国家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或其认定的机构进行检测鉴定。如为成交供应商原因,一切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否则,由采购人承担。
七、其他要求:
1、结算方法
1.1付款人: 长沙县金井镇人民政府
1.2付款方式:本项目工程预付款为0。工程进度款可按月实际进度的50%支付,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可付至工程合同造价的50%;竣工验收满一年,且投评中心出具结算评审报告后,再支付30%,即付至80%;剩余20%部分应结合合同及县内文件政策规定支付。(该期限内不计息)。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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