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行对账单制作及寄送项目(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金额
160万元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3/03/0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zggj-ln002-23021088
预算金额160万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中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程加信13998831761
标书截止时间2023/03/13
投标截止时间2023/03/28
公告正文
(招标编号:ZGGJ-LN002-23021088)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行委托中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就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行对账单制作及寄送项目(二次)(招标编号:ZGGJ-LN002-23021088)采用公开招标形式进行采购,本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特邀请有意向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1.招标内容、规模和范围:入围1家供应商,由供应商对我行提交的附有回复联余额对账单提供服务,包括银企对账单的制作、寄送及对账回执单回收,并将对账回执单在规定时间内送至我行指定地点。对于退件、系统验印不通过、核验章戳不一致等需要二次对账的,还需重新进行对账单制作、寄送及对账回执单回收等工作。预算为160万元。具体费用要求为:打印制作费用:0.7元/件,个性化对账信息打印制作费用:1元/件,沈阳市内:人民币3.8元/件,沈阳市外辽宁省内:人民币4.2元/件,辽宁省外:人民币 8.4元/件,回执费用:沈阳市内:人民币 3.8元/件,沈阳市外:人民币4.2元/件。
服务期限:2年。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单位。
2.1.2投标人应出具能够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证明。
2.1.3投标人应出具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2.1.4投标人应出具在近三年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在“信用中国” (www.creditchina.gov.cn)权威机构网站没有行政处罚以及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的信息。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1.5投标人应出具开标日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缴款凭证。(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相关法规要求原文及加盖单位公章的情况说明)
2.1.6投标人应出具开标日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相关法规要求原文及加盖单位公章的情况说明)
2.1.7 本次公开招标不接受联合体。
2.1.8 本次公开招标禁止响应人挂靠和分包。
2.1.9 具有《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
2.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2.2.1投标人被责令停业停产或破产状态的;
2.2.2投标人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2.2.3投标人或其投标产品/服务被列入招标人供应商管理灰名单或黑名单,且在禁入期内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2.2.4投标人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2.5投标人近三年内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2.2.6投标人(含其母子公司、关联公司)在邮储银行或邮政集团采购供货或服务中有不良记录的,其货物或服务在使用过程中出现过重大质量或安全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
2.2.7投标人在近三年内有违背社会责任事件被媒体曝光且造成恶劣影响的。
2.3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2.4投标人其他资格条件
无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获取招标文件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人员于2023年03月08日至2023年03月13日,北京时间9:30 至11:30,13:00至16:30时向招标代理机构了解有关信息并购买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伍佰元(¥500)整,售后不退。
招标文件款请汇款至招标代理机构帐户,帐号信息见“7.联系方式”,并将以下资料上传至http://101.200.176.189/qpoaweb/prg/gys/baoming.aspx?id=6421FnxN(无需现场报名)
[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扫描件);
[2]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扫描件);
[3]招标文件款汇款证明扫描件;
招标代理机构负责人将在收到上述材料并审核无误后,将招标文件的电子版发送至投标人指定的电子邮箱中,如需邮寄纸质文件,请与招标代理负责人联系。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03月28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5.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南街90号商贸国际B座1910,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5.3本次招标将于上述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在同一地点公开开标,特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及法人身份证明)或其授权代理人(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及法人授权委托书、与委托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证明)准时参加。
6.发布公告的媒介
中国招标投标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
中国邮政官方网站(www.chinapost.com.cn)。
其他媒体转载无效。
7.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行
招标代理机构:中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南街90号商贸国际B座1910
项目负责人:程加信13998831761、13998831761@163.com
投诉联系人:吉涵024-88668867
开户名称:中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南五马路支行
账 号:3301003109200039657
招标代理机构:中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023年03月08日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行委托中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就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行对账单制作及寄送项目(二次)(招标编号:ZGGJ-LN002-23021088)采用公开招标形式进行采购,本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特邀请有意向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1.招标内容、规模和范围:入围1家供应商,由供应商对我行提交的附有回复联余额对账单提供服务,包括银企对账单的制作、寄送及对账回执单回收,并将对账回执单在规定时间内送至我行指定地点。对于退件、系统验印不通过、核验章戳不一致等需要二次对账的,还需重新进行对账单制作、寄送及对账回执单回收等工作。预算为160万元。具体费用要求为:打印制作费用:0.7元/件,个性化对账信息打印制作费用:1元/件,沈阳市内:人民币3.8元/件,沈阳市外辽宁省内:人民币4.2元/件,辽宁省外:人民币 8.4元/件,回执费用:沈阳市内:人民币 3.8元/件,沈阳市外:人民币4.2元/件。
服务期限:2年。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单位。
2.1.2投标人应出具能够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证明。
2.1.3投标人应出具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2.1.4投标人应出具在近三年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在“信用中国” (www.creditchina.gov.cn)权威机构网站没有行政处罚以及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的信息。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1.5投标人应出具开标日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缴款凭证。(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相关法规要求原文及加盖单位公章的情况说明)
2.1.6投标人应出具开标日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相关法规要求原文及加盖单位公章的情况说明)
2.1.7 本次公开招标不接受联合体。
2.1.8 本次公开招标禁止响应人挂靠和分包。
2.1.9 具有《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
2.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2.2.1投标人被责令停业停产或破产状态的;
2.2.2投标人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2.2.3投标人或其投标产品/服务被列入招标人供应商管理灰名单或黑名单,且在禁入期内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2.2.4投标人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2.5投标人近三年内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2.2.6投标人(含其母子公司、关联公司)在邮储银行或邮政集团采购供货或服务中有不良记录的,其货物或服务在使用过程中出现过重大质量或安全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
2.2.7投标人在近三年内有违背社会责任事件被媒体曝光且造成恶劣影响的。
2.3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2.4投标人其他资格条件
无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获取招标文件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人员于2023年03月08日至2023年03月13日,北京时间9:30 至11:30,13:00至16:30时向招标代理机构了解有关信息并购买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伍佰元(¥500)整,售后不退。
招标文件款请汇款至招标代理机构帐户,帐号信息见“7.联系方式”,并将以下资料上传至http://101.200.176.189/qpoaweb/prg/gys/baoming.aspx?id=6421FnxN(无需现场报名)
[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扫描件);
[2]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扫描件);
[3]招标文件款汇款证明扫描件;
招标代理机构负责人将在收到上述材料并审核无误后,将招标文件的电子版发送至投标人指定的电子邮箱中,如需邮寄纸质文件,请与招标代理负责人联系。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03月28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5.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南街90号商贸国际B座1910,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5.3本次招标将于上述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在同一地点公开开标,特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及法人身份证明)或其授权代理人(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及法人授权委托书、与委托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证明)准时参加。
6.发布公告的媒介
中国招标投标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
中国邮政官方网站(www.chinapost.com.cn)。
其他媒体转载无效。
7.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行
招标代理机构:中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南街90号商贸国际B座1910
项目负责人:程加信13998831761、13998831761@163.com
投诉联系人:吉涵024-88668867
开户名称:中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南五马路支行
账 号:3301003109200039657
招标代理机构:中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023年03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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