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2022-12-05广绵高速公路建设管理系统高速公路质量管控数据采集系
软件系统需求分析概要设计详细设计编码系统测试技术服务培训项目验收文档交付运维服务试验室检测试验机数据混凝土数据采集标准化产品二次开发产品数据采集系统高速公路质量管控数据采集混凝土拌合站数据采集软件张拉压浆远程数据采集检测系统物联网检测采集软件外层封套软件开发免费咨询服务系统解决方案实施计划质量保证计划风险控制试验检测软件试验检测数据处理试验检测表格试验检测台账检测报告管理台账信息查询统计功能基础信息管理功能校验设备信息共享试验机联网数据采集软件试验机试验检测数据分析混凝土拌和站数据实时采集软件使用权人员管理流程管理保障措施软硬件设备系统安全设施技术人员安装调试售后服务故障申报电话服务现场服务现场培训软件版本建设管理平台计算机系统部署维护性系统支持全年无间断服务质量管理智能监管平台标准管理信息管理系统质量监督管理报表定制参数设置基础软件网络环境系统初始化人员账号设置权限设置业务设置预警级别设置基础配置功能模块可靠性可用性易用性效率可移植性办公场所技术资料电话咨询技术支持维护服务技术升级升级服务安装材料缺陷修复混凝土拌合站数据采集服务技术服务与培训进度管理成果交付方案
金额
-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2/12/05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2022-12-05广绵高速公路建设管理系统高速公路质量管控数据采集系
广绵高速公路建设管理系统高速公路质量管控数据采集系统项目 比选公告.pdf广绵高速公路建设管理系统高速公路质量管控数据采集系统项目 比选公告.pdf
广绵高速公路建设管理系统高速公路质量管控数据采集系统项目比选文件.doc广绵高速公路建设管理系统高速公路质量管控数据采集系统项目比选文件.doc
比选公告
:比选条件
1.
广绵高速公路建设管理系统高速公路质量管控数据采集系统项目(以下简称
“本项目”)由四川智慧高速科技有限公司作为本项目比选人(以下简称“比选
人”)。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在四川智慧高速科技有限公司网站
(http://www.scglxx.com)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比选。
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次工程为广绵高速公路建设管理系统高速公路质量管控数据采集部分,通
过物联网采集试验室、拌合站、张拉压浆等实时数据。
2.2比选范围
本次比选范围为广绵项目高速公路质量管控数据采集部分,包括远程数据采
集检测系统及物联网检测采集软件的采购。包含软件系统的需求分析、概要设计、
详细设计、编码、测试、培训、验收、文档交付和项目建设期的运维服务。主要
供货内容见下表:
序号 | 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实施地点 |
1 | 试验室检测服务点位 | 个 | 20 | 广绵高速 |
2 | 试验室试验机数据服务点位 | 个 | 105 | 广绵高速 |
3 | 混凝土数据采集服务点位 | 个 | 46 | 广绵高速 |
工期:合同签订后2个月内供货,具体时间以实际情况为准。缺陷责任期:验收合格
之日起12个月。
3.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1)比选申请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含三证合一、基本账户开
户许可或存款信息表;
(2)业绩要求:2019年1月1日至今至少独立完成1个总金额不低于50
万元的软件类项目(比选申请人自主产权的标准化产品或者二次开发产品)。
(3)财务要求:2020或2021年度流动比率大于80%。
(4)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管理及技术能力。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
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比选申请人,不得参与比选申请。
(6)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
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比选申请人,不得参与比选申请。
(7)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中比选申请人(单
位)、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在2019年1月1日至本次比选公告发布日之间有
行赔犯罪记录的,不得参与比选申请。
3.2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比选申请。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
一项目比选申请。否则,该项目相关比选申请均无效。(控股关系,是指其出资
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古股份有限公司
股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股东。管理关系,是指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它单
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如一些事业单位。
4.比选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比选申请者,请于2022年12月5日起(北京时间,下同)
登录四川智慧高速科技有限公司网站(网址http://www.scglxx.com/)比选信
息的其它比选栏目名下载比选文件。
4.2比选人不提供其他任何报名和比选文件获取的方式
5.比选申请保证金
5.1申请人在递交比选申请文件前,应提交如下金额的比选申请保证金:人民币叁
万元整。
5.2比选申请保证金的递交形式:现金转账形式。
比选申请保证金必须由比选申请人开立的公司银行账户一次性足额划入比选人的
指定账户。申请人的保证金必须在递交比选申请文件截止之时前(不含截止之时)到账。
汇款凭证复印件应加盖比选申请人单位章并按要求装订在比选申请文件三、比选申请保
证金中与比选申请文件一同递交。
比选人指定账户的账户名称、开户银行及账号如下:
账户名称:四川智慧高速科技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南郊支行
账号:51001875136050365892
联系电话:028-85525410
6.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比选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比选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12
月7日14时30分,比选申请人应于截止时间当日14时00分至14时30分将比
选申请文件当面递交至以下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二街萃华路89号成都国际
科技节能大厦A座10楼技术设计部
6.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比选文件要求密封的比选申请文
件,比选人将子以拒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四川智慧高速科技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scglxx.com/)发
布。
8.评审办法
本次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资格后审、单信封形式,按综合评分由高到低排
序推荐1~3名中选候选人。
9.联系方式
比选人:四川智慧高速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二街萃华路89号成都国际科技节能大厦A座10楼
邮政编码:610041
联系人:徐先生
电话:028-61107713
传真:028-85527031
2022年12月5日
目录2目录2022月12月比选人:四川智慧高速科技有限公司比选文件广绵高速公路建设管理系统高速公路质量管控数据采集系统项目
第六章工程量清单68第五章技术规范62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52第三章评审办法47第二章比选申请人须知10第一章比选公告5
注:1、比选文件中提到的时间除有特别说明外,均指北京时间。三、比选申请人的比选申请文件应按照项目专用本和《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完整反映项目专用本和标准文件的要求和内容。二、项目专用本是对《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的补充、完善和修改,比选申请人应将《标准施工招标文件》和项目专用本结合阅读。《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中的比选申请人须知、评审办法和合同通用条款及招标技术要求是标准化的条款和规范,针对项目特点对其所作的具体规定、修改和补充分别编在本项目专用本的“比选申请须知前附表”、“评审办法前附表”、“合同专用条款(包括数据表)”、“招标技术要求专用条款”及其他表格、格式中,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修改了“比选申请人须知”和“评审办法”部分正文内容。凡《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与项目专用本对同一规定、要求、数据或注解有不一致之处,以项目专用本为准。凡项目专用本中未编入的内容均以标准文件为准。一、本项目比选文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8年版),结合本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编制而成。本册为项目专用本。前言第七章比选申请文件格式72
第一章比选公告二〇二二年十二月本比选文件解释权归比选人。4、比选文件所提到的盖比选申请人单位章和制造商单位章均为盖比选申请人单位鲜章和制造商单位鲜章,否则视为不满足比选文件实质性要求。3、比选文件中提到的“近3年”除有特别说明外,均指2019年1月1日至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日;比选文件中提到的“近5年”除有特别说明外,均指2017年1月1日至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日。2、比选文件中提到的货币单位除有特别说明外,均指人民币元。
本次工程为广绵高速公路建设管理系统高速公路质量管控数据采集部分,通过物联网采集试验室、拌合站、张拉压浆等实时数据。2.1项目概况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广绵高速公路建设管理系统高速公路质量管控数据采集系统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由四川智慧高速科技有限公司作为本项目比选人(以下简称“比选人”)。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在四川智慧高速科技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scglxx.com)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比选。比选条件第一章比选公告
3.1资质要求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工期:合同签订后2个月内供货,具体时间以实际情况为准。缺陷责任期:验收合格之日起12个月。本次比选范围为广绵项目高速公路质量管控数据采集部分,包括远程数据采集检测系统及物联网检测采集软件的采购。包含软件系统的需求分析、概要设计、详细设计、编码、测试、培训、验收、文档交付和项目建设期的运维服务。主要供货内容见下表:2.2比选范围
序号 | 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实施地点 |
1 | 试验室检测服务点位 | 个 | 20 | 广绵高速 |
2 | 试验室试验机数据服务点位 | 个 | 105 | 广绵高速 |
3 | 混凝土数据采集服务点位 | 个 | 46 | 广绵高速 |
(6)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比选申请人,不得参与比选申请。(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比选申请人,不得参与比选申请。(4)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管理及技术能力。(3)财务要求:2020或2021年度流动比率大于80%。(2)业绩要求:2019年1月1日至今至少独立完成1个总金额不低于50万元的软件类项目(比选申请人自主产权的标准化产品或者二次开发产品)。(1)比选申请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含三证合一)、基本账户开户许可或存款信息表;
4.2比选人不提供其他任何报名和比选文件获取的方式。4.1凡有意参加比选申请者,请于2022年12月5日起(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四川智慧高速科技有限公司网站(网址http://www.scglxx.com/)比选信息的其它比选栏目匿名下载比选文件。4.比选文件的获取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比选申请。否则,该项目相关比选申请均无效。(控股关系,是指其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股东。管理关系,是指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它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如一些事业单位。)3.2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比选申请。(7)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中比选申请人(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在2019年1月1日至本次比选公告发布日之间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与比选申请。
账户名称:四川智慧高速科技有限公司比选人指定账户的账户名称、开户银行及账号如下:比选申请保证金必须由比选申请人开立的公司银行账户一次性足额划入比选人的指定账户。申请人的保证金必须在递交比选申请文件截止之时前(不含截止之时)到账。汇款凭证复印件应加盖比选申请人单位章并按要求装订在比选申请文件三、比选申请保证金中与比选申请文件一同递交。5.2比选申请保证金的递交形式:现金转账形式。5.1申请人在递交比选申请文件前,应提交如下金额的比选申请保证金:人民币叁万元整。5.比选申请保证金
6.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比选文件要求密封的比选申请文件,比选人将予以拒收。6.1比选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比选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12月7日14时30分,比选申请人应于截止时间当日14时00分至14时30分将比选申请文件当面递交至以下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二街萃华路89号成都国际科技节能大厦A座10楼技术设计部。6.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联系电话:028-85525410账号:51001875136050365892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南郊支行
比选人:四川智慧高速科技有限公司9.联系方式本次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资格后审、单信封形式,按综合评分由高到低排序推荐1~3名中选候选人。8.评审办法本次比选公告在四川智慧高速科技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scglxx.com/)发布。7.发布公告的媒介
2022年12月5日传真:028-85527031电话:028-61107713联系人:徐先生邮政编码:610041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二街萃华路89号成都国际科技节能大厦A座10楼
附录1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条件)《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是用于进一步明确《比选申请人须知》正文中的未尽事宜,由比选人根据本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编写和填写,与《比选申请人须知》正文无抵触且与比选文件其他章节相衔接。前附表内容与本须知不一致的,以前附表内容为准。“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中的附录表格同属“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内容,具有同等效力。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第二章比选申请人须知第二章比选申请人须知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1.1.1 | 比选人 | 名 称:四川智慧高速科技有限公司地 址: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二街萃华路89号成都国际科技节能大厦A座10楼联系人:徐先生电 话:028-61107713 |
1.1.2 | 招标代理机构 | / |
1.1.3 | 项目名称 | 广绵高速公路建设管理系统高速公路质量管控数据采集系统项目 |
1.1.4 | 建设地点 | 成都市高新区 |
1.2.1 | 资金来源及比例 | 资金来源:与业主的计量支付 比例:100% |
1.2.2 | 资金落实情况 | 已落实 |
1.3.1 | 比选范围 | 见比选公告 |
1.3.2 | 工期 | 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本期项目验收并正式交付使用。缺陷责任期:验收合格之日起12个月。 |
1.3.3 | 质量要求 | 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
1.3.4 | 安全目标 | 零事故 |
1.4.1 | 比选申请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 资质条件:见附录1财务要求:见附录2业绩要求:见附录3主要人员要求:见附录4信誉要求:见附录5 |
1.4.2 | 是否接受联合体比选申请 | 不接受 |
1.4.3 | 比选申请人不得存在的其他关联情形 | 见第二章总则1.4.3 |
1.4.4 | 比选申请人不得存在的其他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 | 见第二章总则1.4.4 |
1.11.1 | 分包 | 本项目严禁转包和分包 |
2.1 | 构成比选文件的其他资料 | 补遗书(如果有) |
2.2.1 | 比选申请人要求澄清比选文件 | 时间:比选申请截止日2天前 |
2.2.1 | 比选申请人要求澄清比选文件 | 形式:书面提出 |
2.2.2 | 比选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 | 送交比选申请文件截止之日1天前,比选人将以补遗书形式对比选文件进行澄清,补遗书(如果有)、通知书(如果有)及相关公告在四川智慧高速科技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scglxx.com/)发布,由比选申请人自行下载。比选申请人应在比选申请期间适时关注上述网站,并及时下载相关内容,比选人不再另行通知。如有疑问,应及时与比选人联系;逾期未联系的,比选人视为比选申请人没有任何疑问,或是已收到或默认已收到。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比选申请人负责。 |
2.2.3 | 比选申请人确认收到比选文件澄清 | 无时间要求,由比选申请人从比选人指定的网站上自行查阅与下载,不要求比选申请人向比选人发出确认函。 |
2.3.1 | 比选文件修改发出的形式 | 送交比选申请文件截止之日1天前,比选人将以补遗书形式对比选文件进行澄清,补遗书(如果有)、通知书(如果有)及相关公告在四川智慧高速科技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scglxx.com/)发布,由比选申请人自行下载。比选申请人应在比选申请期间适时关注上述网站,并及时下载相关内容,比选人不再另行通知。如有疑问,应及时与比选人联系;逾期未联系的,比选人视为比选申请人没有任何疑问,或是已收到或默认已收到。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比选申请人负责。 |
2.3.2 | 比选申请人确认收到比选文件修改 | 无时间要求,由比选申请人从比选人指定的网站上自行查阅与下载,不要求比选申请人向比选人发出确认函。 |
3.1. | 比选申请文件的组成 | 1、比选申请函2、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3、比选申请保证金4、项目技术方案5、资格审查证明资料6、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
3.1.1 | 比选申请文件密封形式 | 单信封 |
3.1.1 | 构成比选申请文件的其他资料 | 补遗书 |
3.2.1 | 增值税税金的计算方法 | 一般计税方法 |
3.2.1 | 工程量清单的填写方式 | 比选申请人按照比选人提供的格式填写工程量清单。 |
3.2.3 | 报价方式 | 总价 |
3.2.6 | 是否接受调价函 | 否 |
3.2.8 | 最高比选申请限价 | 最高比选申请限价 1999400 元 |
3.2.9 | 比选申请报价的其他要求 | / |
3.3.1 | 比选申请有效期 | 自比选申请人提交比选申请文件截止之日起计算90天 |
3.3.2 | 授权委托书期限 | 自比选申请人提交比选申请文件截止之日起计算90天 |
3.4.1 | 比选申请保证金 | (1)比选申请保证金的金额:申请人在递交比选申请文件前,应提交如下金额的比选申请保证金:人民币 叁 万元;(2)比选申请保证金的递交形式:现金转账形式比选申请保证金必须由比选申请人开立的公司银行账户一次性足额划入比选人的指定账户,并注明所申请项目。申请人的保证金必须在递交比选申请文件截止之时(不含截止之时)前到账。汇款凭证复印件应加盖比选申请人单位章并按要求装订在比选申请文件三、比选申请保证金中与比选申请文件一同递交。比选人指定账户的账户名称、开户银行及账号如下:开户银行:建行成都南郊支行户名:四川智慧高速科技有限公司账号:5100 1875 1360 5036 5892 联系电话:028-85525410 |
3.4.3 | 比选申请保证金的退还 | 退还时间:比选人最迟将在中选通知书发出后15 个工作日内向中选候选人以外其他比选申请人退还比选申请保证金;与中选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向中选人和其他中选候选人退还比选申请保证金。(比选申请保证金的利息计算原则:无)退还方式:1、提供银行保函的,申请人经办人持以下资料到比选人处退还:(1)比选申请单位介绍信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出示身份证原件);(2)加盖比选申请人单位公章的银行保函收条;(3)与比选人签订的合同原件及履约担保收据复印件(仅对中选人适用)。2、提供现金转账的,申请人经办人持以下资料到比选人处退还:(1)写明比选申请单位(公司)银行账户、账号的单位介绍信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出示身份证原件);(2)汇款凭证复印件;(3)比选申请人基本存款账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表(基本账户开户行出具)(加盖单位公章);(4)与比选人签订的合同原件及履约担保收据复印件(仅对中选人适用);(5)加盖比选申请人单位财务专用章的比选申请保证金收据(注:收据须会计、出纳、经办人签字,签字须姓名完整)。 |
3.4.4 | 比选申请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比选申请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申请人在比选有效期内撤销比选申请文件;(2)中选人在收到中选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比选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比选人提出附加条件,或不按照比选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3)比选申请人在比选申请文件中提交了虚假资料。 |
3.5 | 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 | 1、比选文件中所指的盖单位章均为盖单位鲜章,除此以外的其它形式均为不满足比选文件强制要求。2、凡未按比选文件要求附资料的按照不满足比选文件强制要求进行评审。 |
3.5.2 | 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 | 2020或2021年 |
3.5.3 |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时间要求 | 2019年1月1日至今 |
3.6.1 |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比选申请方案 | 不允许 |
3.7.4 | 比选申请文件副本份数及其他要求 | 比选申请文件副本份数:1 |
3.7.5 | 装订的其他要求 | 比选申请文件的正本、副本应编制目录、且逐页标注连续编码。比选申请文件应采用粘贴或装订方式分别装订成册,并标明“正本”、“副本”,不得采用活页夹等可随时拆换的方式装订,否则,由于比选申请文件页码编制和装订造成的丢失、散落或其它后果概由比选申请人自行承担。比选文件要求比选申请文件中附原件的,应一律附于比选申请文件“正本”内; |
4.1.1 | 比选申请文件密封形式 | 比选申请文件(正本、副本)应统一密封包装在一个封套中,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比选申请人单位章或由比选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 |
4.1.2 | 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 | 一、外层封套 项目全称 比选申请文件 在 年 月 日 时 分前不得开启比选申请人名称: |
4.2.3 | 是否退还比选申请文件 | 当比选申请人少于3家(不含3家)将不予开标,原封退还 |
5.1 | 开标时间和地点 | 开标时间:同比选申请截止时间;地点: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二街萃华路89号成都国际科技节能大厦A座10楼会议室因故未参加开标的比选申请人视为默认认可开标结果。 |
5.2.1 | 开标程序 | 开标顺序:随机 |
6.1.1 | 评审委员会的组建 | 评审委员会构成:3人;评审专家确定方式:从比选人评审委员会库中随机抽取。 |
6.3.2 | 评审委员会推荐中选候选人的人数 | 每标段最多3名 |
7.1 | 中选候选人公示媒介及期限 | 公示媒介:(http://www.scglxx.com/)公示期限:3日 |
7.4 | 是否授权评审委员会确定中选人 | 否 |
7.4.3 | 签约合同价的确定原则 | 本项修改为:签约合同价为比选申请人比选申请报价函上的比选申请报价大写金额。签订合同协议书时如需对工程量清单子项报价进行相应修正的,修正原则如下:(1)比选申请报价函中比选申请报价大写金额与依据工程量清单子目数量及单价(或总额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比选申请报价函中比选申请报价大写金额为准修正单价:首先按照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及专用合同条款中有关规定,对于比选申请人不符合相关条款规定报价要求的对其相应内容报价予以修正;然后再对其他单价(或总额价)按比例进行修正。 |
7.7.1 | 履约保证金 | (1)履约保证金金额为中选价的10%,履约保证金的形式由中选人自主选择银行保函或现金等支付形式。(2)银行保函应由支行及以上国有或股份制商业银行开具,保函保证时间不低于12个月;现金形式的履约保证金必须从申请人公司支行及以上国有或股份制商业银行帐户中转出或开具。(3)如中选候选人因比选人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时间不足以开具银行保函,以现金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后,可以以银行保函替换以现金形式提交的履约保证金。保证金收款开户银行:建行成都南郊支行户名:四川智慧高速科技有限公司账号:5100 1875 1360 5036 5892 联系电话:028-85525410 |
7.7.3 | 履约保证金退还 | 现金形式缴纳的履约保证金,可以根据工程进度退款,按比例全数无息退还。2、银行保函施工过程中不退还。 |
7.7.4 | 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 1、未按照合同要求,按时完成或比选申请人实施的工程质量达不到设计标准要求,或比选申请人拒绝整改或清除不合格工程等情况。2、比选申请人由于自身技术力量、技术水平等因素不足,无法按工期完成工程任务,或在实施过程中出现重大问题,遭到业主清退或自己主动退场等情况。3、比选申请人由于上述原因,遭到清退或主动退场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同时按照违约处理,并按照已完成合格工程量的70%进行结算。4、比选申请人未按照要求及时提供比选人所需要的资料。 |
8.5.1 | 监督部门 | 监督部门:四川智慧高速科技有限公司纪检办公室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二街萃华路89号成都国际科技节能大厦A座10楼电话:028-62679861传真:028-85527031邮政编码:610041 |
9 |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比选申请 | 否 |
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基本账户开户许可或存款信息表。 |
附录4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附录3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条件)附录2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条件)
财务要求 |
2020或2021年度流动比率大于80%注: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100% |
业绩要求 |
2019年1月1日至今至少独立完成1个总金额不低于50万元的软件类项目(比选申请人自主产权(需提供软著或产品证书)的标准化产品或者二次开发产品)注:业绩证明均需提供合同(须包括签订合同的首页、项目名称、简介所在页及金额页、签字盖章页等关键页)的彩色扫描件并加盖比选申请人单位公章;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
主要人员要求 |
项目负责人:近3年(2019年1月1日起至比选申请截止日)内担任过1个交通行业软件开发项目项目经理职务。注:人员业绩证明均需提供合同(须包括签订合同的首页、项目名称、简介所在页及金额页、签字盖章页等关键页)的彩色扫描件并加盖比选申请人单位公章;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若上述合同文件中不能明确显示相关人员的任职或任命情况,则比选申请人还必须出具本单位针对相关人员在上述项目业绩中的任职证明文件或任命书等证明材料。 |
1.2比选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比选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比选。1.1项目概况总则附录5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信誉要求 |
1、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比选申请人,不得参与比选申请。2、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比选申请人,不得参与比选申请。3、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中比选申请人(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在 2019年 1 月 1 日至本次比选公告发布日之间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与比选申请。 |
1.3.3质量要求:见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1.3.2计划工期:见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1.3.1比选范围:见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1.3比选范围、计划工期、质量要求和安全目标1.2.2资金落实情况:见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1.2.1资金来源及比例:见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4)信誉要求:见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3)业绩要求:见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2)财务要求:见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1)资质要求:见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1.4.1比选申请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4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2)与比选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1)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1.4.3比选申请人不得与本项目相关单位存在下列关联关系:1.4.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比选申请。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见本章第3.5款的规定。(5)主要人员要求:见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8)为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7)为本项目的代建人;(6)为本项目的监理人;(5)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法人或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4)与本项目的其他比选申请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3)与本项目的其他比选申请人同为一个单位负责人;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1)被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比选申请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1.4.4比选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11)法律法规或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10)与本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9)与本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5费用承担(7)法律法规或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6)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中比选申请人(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在2019年1月1日至本次比选公告发布日之间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与比选申请。(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8货币单位招标比选申请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1.7语言文字参与招标比选申请活动的各方应对比选文件和比选申请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6保密比选申请人准备和参加比选申请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11分包1.10.1比选人不组织。1.10比选申请预备会1.9.1比选人不组织。1.9踏勘现场人民币:元
1.12.3比选申请文件中的下列偏差为细微偏差:比选申请文件存在第三章“评审办法”中所列任一否决比选申请情形的,均属于存在重大偏差。1.12.2比选申请文件应对比选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于比选人的响应,否则,视为比选申请文件存在重大偏差,比选申请人的比选申请将被否决。1.12.1比选申请文件偏离比选文件某些要求,视为比选申请文件存在偏差。偏差包括重大偏差和细微偏差。1.12响应和偏差1.11.1本项目严禁转包和违法分包。
(2)对于本章第1.12.3项(2)目所述的细微偏差,如果采用合理低价法或经评审的最低比选申请价法评审,应要求比选申请人对细微偏差进行澄清,只有比选申请人的澄清文件被评审委员会接受,比选申请人才能参加评审价的最终评比。如果采用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或综合评分法评审,可在相关评分因素的评分中酌情扣分;(1)对于本章第1.12.3项(1)目所述的细微偏差,按照第三章“评审办法”的规定予以修正并要求比选申请人进行澄清;1.12.4评审委员会对比选申请文件中的细微偏差按如下规定处理:(3)比选申请文件页码不连续、采用活页夹装订、个别文字有遗漏错误等不影响比选申请文件实质性内容的偏差。(2)项目技术方案设计和项目管理机构不够完善;(1)在按照第三章“评审办法”的规定对比选申请价进行算术性错误修正及其他错误修正后,最终比选申请报价未超过最高比选申请限价(如有)的情况下,出现第三章“评审办法”规定的算术性错误和比选申请报价的其他错误;
(1)比选公告;本比选文件包括:2.1比选文件的组成比选文件1.12.5比选申请人应根据比选文件的要求提供技术方案设计等内容以对比选文件作出响应。(3)对于本章第1.12.3项(3)目所述的细微偏差,可要求比选申请人对细微偏差进行澄清。
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比选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比选文件的组成部分。(6)比选申请文件格式;(5)项目技术方案;(4)合同条款及格式;(3)评审办法;(2)比选申请人须知;
2.2.4除非比选人认为确有必要答复,否则,比选人有权拒绝回复比选申请人在本章第2.2.1项规定的时间后提出的任何澄清要求。2.2.3比选申请人在收到澄清后,应按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比选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2.2.2比选文件的澄清以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比选文件的比选申请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澄清发出的时间且澄清内容可能影响比选申请文件编制的,比选人根据情况可相应延长比选申请截止时间。2.2.1比选申请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比选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比选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按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比选人,要求比选人对比选文件予以澄清。2.2比选文件的澄清当比选文件、比选文件的澄清或修改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比选申请文件比选申请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比选文件有异议的,应在比选申请截止时间3日前以书面形式提出。比选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2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比选申请活动。2.4比选文件的异议2.3.2比选申请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按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比选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2.3.1比选人以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修改比选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比选文件的比选申请人。修改比选文件的时间且修改内容可能影响比选申请文件编制的,比选人根据情况可相应延长比选申请截止时间。2.3比选文件的修改
(4)、项目技术方案(3)、比选申请保证金回执单(2)、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1)、比选申请函3.1.1比选申请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3.1比选申请文件的组成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的填写分下列两种方式。比选申请人应按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方式填写已报价工程量清单。3.2.1比选申请报价应包括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金,除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增值税税金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比选申请人应按第七章“比选申请文件格式”的要求在比选申请函中进行报价并填写工程量清单相应表格。3.2比选申请报价比选申请人在评审过程中作出的符合法律法规和比选文件规定的澄清确认,构成比选申请文件的组成部分。(6)、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5)、资格审查证明资料
3.2.3本项目的报价方式见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比选申请人在比选申请截止时间前修改比选申请函中的比选申请总报价,应同时修改比选申请文件“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3.2.2比选申请人应充分了解本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比选申请报价的其他要素。(2)本项目比选由比选人提供书面工程量清单,由比选申请人按照比选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填写本合同各工程子目的单价、合价和总额价。评审委员会将按照第三章“评审办法”的规定对比选申请价进行算术性错误修正及其他错误修正。比选申请人根据比选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电子文件填报完成并打印的比选申请工程量清单中的比选申请报价和比选申请函大写金额报价应一致,如果报价金额出现差异,其比选申请将被否决。比选申请人必须严格遵循工程量清单电子文件中的数据、格式及运算定义,并将已填写完毕的比选申请工程量清单电子文件单独拷入比选人提供的光盘(或U盘)中密封在比选申请文件内一并交回。严禁比选申请人修改工程量清单电子文件中的数据、格式及运算定义。(1)本项目比选采用工程量清单,比选人在出售比选文件的同时向比选申请人提供工程量清单电子文件(光盘或U盘),或将工程量清单电子文件上传至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载明的网站供比选申请人自行下载。比选申请人填写工程量清单中各子目的单价及总额价,即可完成比选申请工程量清单的编制,确定比选申请报价,并打印出比选申请工程量清单,编入比选申请文件。比选申请人未在工程量清单中填入单价或总额价的工程子目,将被认为其已包含在工程量清单其他子目的单价和总额价中,比选人将不予支付。
若比选申请人未提交调价后的工程量清单,或调价函未装在比选申请文件正本首页,调价函均视为无效,仍以原报价作为最终报价。若比选申请人提交的调价函多于一个,或对不允许调价的内容进行了调价,或调价函有附加条件,其比选申请将被否决。(3)调价函必须附有调价后的工程量清单;调价函必须粘贴或机械装订在比选申请文件正本首页,与比选申请文件一起密封提交。(2)工程量清单中比选人指定的报价不允许调价;(1)调价函必须采用比选文件规定的格式;调价函应说明调价后的最终报价,并以最终报价为准,而且比选申请人只能有一次调价的机会;3.2.6除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比选人不接受调价函。若比选人接受调价函,则应在比选文件中给出调价函的格式。比选申请人若有调价函则应遵循如下规定:3.2.4比选申请人如果发现工程量清单中的数量与图纸中数量不一致时,应立即通知比选人核查,除非比选人以书面方式予以更正,否则,应以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数量为准。
3.3.1除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比选申请有效期为90日。3.3比选申请有效期3.2.9比选申请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3.2.8比选人设有最高比选申请限价的,比选申请人的比选申请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比选申请限价,最高比选申请限价在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3.2.7在合同实施期间,比选申请人填写的单价、合价和总额价是否由于物价波动进行价格调整按照合同条款第16.1款的规定处理。如果按照合同条款第16.1.1项的规定采用价格调整公式进行价格调整,由比选人根据项目实际情况测算确定价格调整公式中的变值权重范围,并在比选申请函附录价格指数和权重表中约定范围;比选申请人在此范围内填写各可调因子的权重,合同实施期间将按此权重进行调价。(4)若比选人接受调价函,比选申请人调价后的工程量清单和有效调价函的大写金额报价应保持一致,如果报价金额出现差异,则以有效调价函的大写金额报价为准。
(1)若采用现金,比选申请人应在递交比选申请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将比选申请保证金由比选申请人的基本账户转入比选人指定账户,否则视为比选申请保证金无效。比选人指定的开户银行及账号见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比选申请保证金应采用现金、银行保函或比选人在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形式。3.4.1比选申请人在递交比选申请文件的同时,应按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和第七章“比选申请文件格式”规定的比选申请保证金格式递交比选申请保证金,并作为其比选申请文件的组成部分。3.4比选申请保证金:3.3.3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比选申请有效期的,比选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比选申请人延长比选申请有效期。比选申请人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比选申请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比选申请文件;比选申请人拒绝延长的,其比选申请失效,但比选申请人有权收回其比选申请保证金及以现金形式递交的比选申请保证金的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3.3.2在比选申请有效期内,比选申请人撤销比选申请文件的,应承担比选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
3.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比选申请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利息计算原则见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3.4.3。3.4.3比选申请保证金的退还:见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3.4.3。3.4.2比选申请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比选申请保证金的,评审委员会将否决其比选申请。无论采取何种形式的比选申请保证金,比选申请保证金有效期均应与比选申请有效期一致。比选人如果按本章第3.3.3项的规定延长了比选申请有效期,则比选申请保证金的有效期也相应延长。(2)若采用银行保函,则应由符合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级别的银行开具,并采用比选文件提供的格式。银行保函复印件装订在比选申请文件内,原件应在递交比选申请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单独密封递交给比选人。
3.7比选申请文件的编制3.6备选比选申请方案:不允许3.5资格审查资料:见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3)发生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比选申请保证金的情形。(2)中选人在收到中选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比选人订立合同,在签合同时向比选人提出附加条件,或不按照比选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1)比选申请人在比选申请截止时间后撤销比选申请文件;
比选申请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由比选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如果由比选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比选申请文件,则比选申请人须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身份证明应符合第七章“比选申请文件格式”的要求。如果比选申请文件由委托代理人签署,则比选申请人须提交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按第七章“比选申请文件格式”的要求出具,并由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亲笔签名,不得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3.7.3比选申请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比选申请文件格式中明确要求比选申请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之处,必须由相关人员亲笔签名,不得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明确要求比选申请人加盖单位章之处,必须加盖单位章。其中,比选申请函、调价函及对比选申请文件的澄清和说明应加盖比选申请人单位章,或由比选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3.7.2比选申请文件应对比选文件有关工期、比选申请有效期、质量要求、安全目标、技术标准和要求、比选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3.7.1比选申请文件应按第七章“比选申请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比选申请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比选申请函附录在满足比选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比选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比选人的承诺。
4.1.2比选申请文件密封封套上应写明的内容见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4.1.1比选申请文件应采用单信封形式密封。比选申请文件(正本、副本)应统一密封包装在一个封套中,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比选申请人单位章或由比选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4.1比选申请文件的密封和标识比选申请3.7.5比选申请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A4纸幅),编制目录并逐页标注连续页码。比选申请文件不得采用活页夹装订,否则,比选人对由于比选申请文件装订松散而造成的丢失或其他后果不承担任何责任。装订的其他要求见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3.7.4比选申请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份数见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右上角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字样。比选申请人应根据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要求提供电子版文件。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或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
4.2.5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申请文件,比选人将予以拒收。4.2.3除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比选申请人所递交的比选申请文件不予退还。比选申请人少于3个的,比选申请文件当场退还给比选申请人。4.2.2比选申请人递交比选申请文件的地点:见第一章“比选公告”。4.2.1比选申请人应在第一章“比选公告”规定的比选申请截止时间前递交比选申请文件。4.2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4.1.3未按本章第4.1.1项要求密封的比选申请文件,比选人将予以拒收。
5.1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4.3.4修改的内容为比选申请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比选申请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的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4.3.3比选申请人撤回比选申请文件的,比选人自收到比选申请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比选申请保证金。4.3.1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比选申请截止时间前,比选申请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比选申请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比选人。4.3比选申请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1)宣布开标纪律;5.2.1主持人按下列程序对比选申请文件进行开标:5.2开标程序因故未参加开标的比选申请人视为默认认可开标结果。地点: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二街萃华路89号成都国际科技节能大厦A座10楼会议室开标时间:同比选申请截止时间;
(7)开标结束。(6)比选申请人代表、比选人代表、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5)按照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公布项目名称、比选申请人名称、比选申请保证金的递交情况、工期、报价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4)按照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由比选申请人推选的代表检查比选申请文件的密封情况;(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姓名;(2)公布在比选申请截止时间前递交比选申请文件的比选申请人数量;
(1)为负责招标项目监督管理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6.1.2评审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主动提出回避:6.1评审委员会评审比选申请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在开标现场提出,比选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有异议的比选申请人代表、比选人代表、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记录上签字确认。5.3开标异议
6.2评审原则6.1.3评审过程中,评审委员会成员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因健康等原因不能继续评审的,比选人有权更换。被更换的评审委员会成员作出的评审结论无效,由更换后的评审委员会成员重新进行评审。(5)在与比选申请有关的活动中有过违法违规行为、曾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4)与比选申请人有其他利害关系,可能影响评审活动公正性;(3)为比选申请人的工作人员或退休人员;(2)与比选申请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有近亲属关系;
比选人在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3日内,按照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公示媒介和期限公示中选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3日,公示内容包括:7.1中选候选人公示合同授予6.3.2评审完成后,评审委员会应向比选人提交书面评审报告和中选候选人名单。评审委员会推荐中选候选人的人数见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6.3.1评审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审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比选申请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审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审依据。6.3评审
中选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存在违法行为,比选人认为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将在发出中选通知书前提请原评审委员会按照比选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进行审查确认。7.3中选候选人履约能力审查比选申请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比选的项目的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应在中选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比选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比选申请活动。7.2评审结果异议(2)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1)中选候选人排序、名称;
比选人在确定中选人之日起3日内,按照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公告媒介和期限公告中选结果,公告期不得少于3日。公告内容包括中选人名称、中选价。7.6中选结果公告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比选申请有效期内,比选人以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向中选人发出中选通知书,同时将中选结果通知未中选的比选申请人。7.5中选通知按照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比选人或比选人授权的评审委员会依法确定中选人。7.4定标
7.8.1比选人和中选人应在中选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根据比选文件和中选人的比选申请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选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比选人提出附加条件,或不按照比选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比选人取消其中选资格,其比选申请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比选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比选申请保证金数额的,中选人还应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8签订合同7.7.2中选人不能按本章第7.7.1项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选,其比选申请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比选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比选申请保证金数额的,中选人还应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采用银行保函时,应由符合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级别的银行开具,所需的费用由中选人承担,中选人应保证银行保函有效。7.7.1在签订合同前,中选人应按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金额和比选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或事先经过比选人书面认可的履约保证金格式向比选人提交履约保证金。除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履约保证金为签约合同价的10%。7.7履约保证金
纪律和监督7.8.5比选人和中选人在签订合同协议书的同时,须按照本比选文件规定的格式和要求签订廉政合同及安全生产合同,明确双方在廉政建设和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应承担的违约责任。(2)按照评审办法规定对比选申请报价进行修正后,若修正后的最终比选申请报价大于开标时的比选申请函大写金额报价,则签订合同时以开标时的比选申请函大写金额报价为准,同时按比例修正相应子目的单价或合价。(1)按照评审办法规定对比选申请报价进行修正后,若修正后的最终比选申请报价小于开标时的比选申请函大写金额报价,则签订合同时以修正后的最终比选申请报价为准;7.8.3签约合同价的确定原则如下:7.8.2发出中选通知书后,比选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在签订合同时向中选人提出附加条件的,比选人向中选人退还比选申请保证金;给中选人造成损失的,还应赔偿损失。
评审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比选申请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选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审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审活动中,评审委员会成员应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审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审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审。8.3对评审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比选申请人不得相互串通比选申请或与比选人串通比选申请,不得向比选人或评审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选,不得以他人名义比选申请或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选;比选申请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审工作。8.2对比选申请人的纪律要求比选人不得泄露招标比选申请活动中应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比选申请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他人合法权益。8.1对比选人的纪律要求
8.5.2比选申请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比选文件、开标和评审结果提出投诉的,应按照本章第2.4款、第5.3款和第7.2款的规定先向比选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第8.5.1项规定的期限内。监督部门的联系方式见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8.5.1比选申请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比选申请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3日内向有关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8.5投诉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比选申请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选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审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审活动中,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审程序正常进行。8.4对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附件一开标记录表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10.1自购买比选文件之日起,比选申请人应保证其提供的联系方式(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一直有效,以便及时收到比选人发出的函件(比选文件的澄清、修改等),并应及时向比选人反馈信息,否则比选人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电子比选申请方式,见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比选申请
监督人:启封人:唱标人:记录人:项目开标时间:年月日时分开标记录表
序号 | 比选申请人名称 | 密封情况 | 比选申请保证金提交情况 | 比选申请报价(元) | 比选申请人代表签名 | 备注 |
1.广绵高速公路建设管理系统高速公路质量管控数据采集系统项目比选的评审委员会,对你方的比选申请文件进行了仔细的审查,现需你方对下列问题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比选申请人名称):编号:问题澄清通知附件二问题澄清通知
年月日评审委员会:请将上述问题的澄清于年月日时前递交至(详细地址)或传真至(传真号码)或电邮至(邮箱地址)。采用传真或电邮方式的,应在年月日时前将原件递交至比选人处。......2.
1.问题澄清通知(编号:)已收悉,现澄清如下:广绵高速公路建设管理系统高速公路质量管控数据采集系统项目比选评审委员会:编号:问题的澄清附件三问题的澄清
年月日比选申请人(盖单位章或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2.
中选价:元。你方于(比选申请日期)所递交的广绵高速公路建设管理系统高速公路质量管控数据采集系统项目比选申请文件已被我方接受,被确定为中选人。(中选人名称):中选通知书附件四中选通知书
比选人:(盖单位章)特此通知。请你方在本通知书发出后,在日之前内与我方签订合同,在此之前按比选文件第二章“比选申请人须知”第7.3款规定向我方提交履约担保元。项目经理:(姓名)。工程质量:符合标准。工期:月。
我方已接受(中选人名称)于(比选申请日期)所递交的广绵高速公路建设管理系统高速公路质量管控数据采集系统项目比选申请文件,确定(中选人名称)为中选人。(未中选人名称):中选结果通知书附件五中选结果通知书年月日
确认通知附件六确认通知年月日比选人:(盖单位章)感谢你单位对我们工作的大力支持!
比选申请人:(盖单位章)特此确认。我方已接到你方年月日广绵高速公路建设管理系统高速公路质量管控数据采集系统项目比选关于的通知,我方年月日收到。(比选人名称):
附表1功能性评分标准《评标办法前附表》用于进一步明确正文中的未尽事宜,由比选人根据本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编制和填写,与比选文件其他章节相衔接,并与本章正文内容不相抵触。前附表内容与正文不一致的,以前附表内容为准。评标办法前附表第三章评审办法年月日
条款号 |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 ||
1 | 评审方法 | 综合评分相等时,评审委员会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推荐中选候选人:(1)评审价低的比选申请人优先;(2)商务和技术得分较高的比选申请人优先; | |
2.1.12.1.3 | 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 (1)比选申请文件按照比选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a.比选申请函按比选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补遗书编号(如有)、工期、工程质量要求;b.比选申请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2)比选申请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比选申请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比选文件规定。(3)比选申请人按照比选文件的规定提供了比选申请保证金:a.比选申请保证金金额符合比选文件规定的金额,且比选申请保证金有效期不少于比选申请有效期;b.若比选申请保证金采用现金形式提交,比选申请人应在递交比选申请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将比选申请保证金由比选申请人的基本账户转入比选人指定账户;(4)比选申请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比选申请文件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且授权人和被授权人均在授权委托书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5)比选申请人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比选申请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且法定代表人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6)同一比选申请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比选申请文件。(7)比选申请报价未超过比选文件设定的最高比选申请限价。(8)比选申请报价函中报价的大写金额能够确定具体数值。(9)比选申请文件载明的比选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比选文件规定的时限。(10)比选申请文件对比选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11)权利义务符合比选文件规定:a.比选申请人应接受比选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b.比选申请人未增加发包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比选申请人义务;c.比选申请人未提出不同的工程验收、计量、支付办法;d.比选申请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e.比选申请人在比选申请活动中无欺诈行为;f.比选申请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12)比选申请文件正、副本份数符合比选文件第二章“比选申请人须知” 第 3.7.4 项规定。 |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1.比选申请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 比选申请人提供了下述有效的证明材料影印件:(1)营业执照(含三证合一);(2)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存款信息表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2.比选申请人的资质等级符合第二章“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规定。 | 比选申请人的资质等级符合第二章“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规定;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3.比选申请人的财务状况符合第二章“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规定。 | (1)比选申请人的财务状况符合第二章“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规定;(2)提供了有效证明材料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4.比选申请人的类似项目业绩符合第二章“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规定。 | (1)比选申请人的类似项目业绩符合比选申请人须知附录3资格审查条件;(2)业绩证明均需提供合同(须包括签订合同的首页、项目名称、简介所在页及金额页、签字盖章页等关键页)的彩色扫描件并加盖比选申请人单位公章;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5.比选申请人的信誉符合第二章“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规定。 | (1)比选申请人的信誉符合比选申请人须知附录5资格审查条件;(2)比选申请人提供了“信用中国”网站中比选申请人(单位)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网页信息资料(彩色);(3)比选申请人提供了“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中比选申请人(单位)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查询网页信息资料(彩色);(4)比选申请人提供了“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中比选申请人(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网页信息资料(彩色)。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6.比选申请人的主要人员资格符合第二章“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规定。 | (1)比选申请人的主要人员资格符合第二章“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规定;(2)项目负责人:近3年(2019年1月1日起至比选申请截止日)内担任过1个交通行业大型软件开发项目项目经理职务,需提交相关业绩证明材料。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7.比选申请人不存在第二章“比选申请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列编内容 | |
2.2.1(1) | 分值构成(100分) | 商务:35分技术:30分报价:35分 | |
2.2.2 | 评审基准价计算方法 | 评审基准价=所有合格申请人的评审价的算术平均值,大于5家时,去掉一个最高价、一个最低价。小于等于5家时,评审价不去最高价和最低价(评审基准价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报价低于最高限价80%的其报价不纳入评审基准价计算。 | |
2.2.3 | 评审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 偏差率:偏差率=|100%×(申请人的评审价-评审基准价)/评审基准价|。(偏差率四舍五入保留百分比小数点后两位小数) |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
2.2.4(1) | 商务评审标准(35分) | 比选申请人资质(15分) | 满足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附录1资格审查条件的得基本分5分。1.软件著作权每1个加2分,本项最多加6分。2.参与行业标准编写每1个加2分,本项最多加4分。注:以上所有资质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软著或产品证书)并加盖比选申请人单位公章,两项最多加10分。 |
2.2.4(1) | 商务评审标准(35分) | 类似业绩(15分) | 满足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附录2业绩审查条件得基本分5分。近三年同类项目业绩,每增加1个大于10万的项目,加2分,本项最多加10分。注:以上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合同(须包括签订合同的首页、项目名称、简介所在页及金额页、签字盖章页等关键页)的彩色扫描件并加盖比选申请人单位公章;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
2.2.4(1) | 商务评审标准(35分) | 主要人员(5分) | 满足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附录4人员要求条件得基本分3分项目负责人具备3年以上(含3年)、5年以下(含5年)软件开发经验,加1分;具备5年以上(不含5年)软件开发经验加2分。本项最多加2分。注:1.项目负责人必须提供公司工作年限证明并加盖比选申请人单位章。 |
2.2.4(2) | 技术评分标准(30) | 项目建设方案(20) | 按项目技术方案要求的格式和内容进行编写,得基本分5分综述:比选申请人对对本项目现状了解清楚,需求分析透彻,技术方案完整,酌情加分;本项最多加3分。总体架构:计思路清晰,架构设计好,系统功能、性能满足国家或部门建设规范,酌情加分;本项最多加3分。3、系统解决方案:针对本项目的技术要求,并结合为本项目所提供的需求,描述如何满足本项目功能需求,实现建设目标,酌情加分,本项最多加2分。4、实施方案:根据比选申请人提供的完整的项目组织实施方案,清晰阐述项目团队、实施计划、质量保证计划、风险控制、能力证明、商业授权等,酌情加分,本项最多加3分。5、技术服务培训:根据后续服务和培训承诺内容合理性、针对性酌情加分,本项最多加2分。6、其它与补充说明:有未尽事宜或对本技术规范的技术要求有不同理解可补充说明,酌情加分;本项最多加2分。 |
2.2.4(2) | 技术评分标准(30) | 技术指标(10) | 建设方案中系统功能,按附表1 功能性评分标准中所列软件主要技术参数、配置、性能要求进行逐项应答:(1)满足所有要求得10分,每不满足一项要求扣3分,扣完为止。 |
2.2.4(3) | 报价(35分) | 评审价得分计算公式:a.如果申请人的评审价>评审基准价,则评审价得分=35-偏差率×100×E1;b.如果申请人的评审价≤评审基准价,则评审价得分=35-偏差率×100×E2;(得分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其中:E1 是评审价每高于评审基准价的扣分值,E1=0.5;E2 是评审价每低于评审基准价的扣分值,E2=0.25。 |
产品 | 功能模块 | 要求 |
试验检测软件 | 试验检测数据处理 | 具备工地建设常用的试验检测表格与出具检测记录与报告的功能 |
试验检测软件 | 试验检测台账 | 具备样品管理台账、检测报告管理台账,台账具备信息查询、统计功能 |
试验检测软件 | 基础信息管理 | 具备工地履约人员、校验设备、标准规范等基础信息管理功能 |
试验检测软件 | 信息共享 | 具备与《试验机联网数据采集软件》信息共享功能,可调用试验机试验检测数据直接出具记录与报告 |
试验机联网数据采集软件 | 数据采集 | 具备试验机试验检测数据实时采集功能 |
试验机联网数据采集软件 | 不合格数据预警 | 对不合格数据进行实时判定,通知至各管理部门 |
试验机联网数据采集软件 | 数据分析 | 具备对采集数据汇总分析功能 |
混凝土拌合站数试验机联网数据采集件 | 数据采集 | 具备混凝土拌和站数据实时采集功能 |
混凝土拌合站数试验机联网数据采集件 | 不合格数据预警 | 对不合格数据进行实时判定,通知至各管理部门 |
混凝土拌合站数试验机联网数据采集件 | 数据分析 | 具备对混凝土拌和站数据汇总分析功能 |
对比选申请文件进行形式评审、资格审查、响应性评审,形式评审、资格审查、响应性评审任意一条不满足的其比选申请将被否决。只有通过初步评审的比选申请文件才能进入详细评审。2.1初步评审2.评审标准本次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委员会对满足比选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比选申请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选候选人,但比选申请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评审委员会应按照评审办法前附表规定的优先次序推荐中选候选人。1.评审方法第三章评审办法
2.2.2技术评分标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2.2.4(2)。2.2.1商务评分标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2.2.4(1)。2.2详细评审2.1.3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内容。2.1.2资格评审标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内容。2.1.1形式评审标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内容。
3.1.1评审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1项、2.1.2项、第2.1.3项规定的评审标准对比选申请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审委员会应否决其比选申请。3.1.1评审委员会可以要求比选申请人提交第七章、比选申请文件格式中要求提供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评审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比选申请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审委员会应否决其比选申请。3.1初步评审3.评审程序2.2.4比选申请人综合得分=商务评分+技术评分+报价评分。2.2.3报价评分标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2.2.4(3)。
3.1.3工程量清单中的比选申请报价有其他错误的,评审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比选申请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比选申请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比选申请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评审委员会应否决其比选申请。(4)当各子目的合价累计不等于总价时,应以各子目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总价。(3)当单价与数量相乘不等于合价时,以单价计算为准,如果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位置差错,应以标出的合价为准,同时对单价予以修正;(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1)比选申请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1.2比选申请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审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比选申请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比选申请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比选申请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评审委员会应否决其比选申请。
3.2详细评审3.1.5修正后的最终比选申请报价仅作为签订合同的一个依据,不参与评审价得分的计算。3.1.4修正后的最终比选申请报价若超过最高比选申请限价(如有),评审委员会应否决其比选申请。(3)当单价与数量的乘积与合价(金额)虽然一致,但比选申请人修改了该子目的工程数量,则其合价按比选人给定的工程数量乘以比选申请人所报单价予以修正。(2)在比选人给定的工程量清单中多报了某个工程子目的单价、合价或总额价,或所报单价、合价或总额价增加了报价范围,则从比选申请报价中扣除多报的工程子目报价或工程子目报价中增加了报价范围的部分报价。(1)在比选人给定的工程量清单中漏报了某个工程子目的单价、合价或总额价,或所报单价、合价或总额价减少了报价范围,则漏报的工程子目单价、合价和总额价或单价、合价和总额价中减少的报价内容视为已含入其他工程子目的单价、合价和总额价之中。
3.3.1在评审过程中,评审委员会应查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相关网站,对比选申请人的资质、业绩、主要人员资历和目前在岗情况、信用等级等信息进行核实。若比选申请文件载明的信息与上述主管部门发布的信息不符,使得比选申请人的资格条件不符合比选文件规定的,评审委员会应否决其比选申请。3.3比选申请文件相关信息的核查3.2.4评审委员会发现比选申请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比选申请报价,使得其比选申请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要求该比选申请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比选申请人不能合理说明或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审委员会应认定该比选申请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并否决其比选申请。3.2.3评审委员会按本章前附表第2.2.4(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评审价计算出得分C。评审价得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3.2.2比选申请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3.2.1评审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各比选申请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
d.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比选申请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比选申请;e.比选申请人之间为谋取中选或排斥特定比选申请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c.比选申请人之间约定部分比选申请人放弃比选申请或中选;b.比选申请人之间约定中选人;a.比选申请人之间协商比选申请报价等比选申请文件的实质性内容;(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比选申请人相互串通比选申请:3.3.2评审委员会应对在评审过程中发现的比选申请人与比选申请人之间、比选申请人与比选人之间存在的串通比选申请的情形进行评审和认定。比选申请人存在串通比选申请、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评审委员会应否决其比选申请。
e.不同比选申请人的比选申请文件相互混装;d.不同比选申请人的比选申请文件异常一致或比选申请报价呈规律性差异;c.不同比选申请人的比选申请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b.不同比选申请人委托同一单位或个人办理比选申请事宜;a.不同比选申请人的比选申请文件由同一单位或个人编制;(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比选申请人相互串通比选申请:
e.比选人明示或暗示比选申请人为特定比选申请人中选提供方便;d.比选人授意比选申请人撤换、修改比选申请文件;b.比选人直接或间接向比选申请人泄露标底、评审委员会成员等信息;c.比选人明示或暗示比选申请人压低或抬高比选申请报价;a.比选人在开标前开启比选申请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比选申请人;(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比选人与比选申请人串通比选申请:f.不同比选申请人的比选申请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
d.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c.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业绩;b.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a.使用通过受让或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资质证书比选申请;(4)比选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弄虚作假的行为:f.比选人与比选申请人为谋求特定比选申请人中选而采取的其他串通行为。
3.4.3评审委员会不得暗示或诱导比选申请人作出澄清、说明,对比选申请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比选申请人进一步澄清或说明,直至满足评审委员会的要求。3.4.2澄清和说明不得超出比选申请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比选申请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的修正除外)。比选申请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属于比选申请文件的组成部分。3.4.1在评审过程中,评审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比选申请人对比选申请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明显文字或计算错误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评审委员会不接受比选申请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比选申请人不按评审委员会要求澄清或说明的,评审委员会应否决其比选申请。3.4比选申请文件的澄清和说明f.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e.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
3.6.1除第二章“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选人外,评审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选候选人,并标明排序。3.6评审结果评审委员会不得否决比选申请人的比选申请,应按照第二章“比选申请人须知”第1.12.4项规定的原则处理。比选申请文件存在第二章“比选申请人须知”第1.12.3项所列情形的,均视为细微偏差,3.5不得否决比选申请的情形3.4.4凡超出比选文件规定的或给发包人带来未曾要求的利益的变化、偏差或其他因素在评审时不予考虑。
甲方:合同协议书附件一合同协议书合同附件格式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3.6.2评审委员会完成评审后,应向比选人提交书面评审报告。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长期相互信任、互惠互利、共同投资、共同合作的原则,创造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甲乙双方达成以下协议: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地址:乙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地址:
3.1甲方有权跟踪并监督项目进度的全过程并对乙方相关工作提出意见,有权要求乙方按照甲方的技术、管理标准对项目进行管控。甲方权利及义务三、权利及义务项目内容:二、合同内容一、项目名称
乙方权利及义务3.6本合同履行期间,乙方不按本合同约定履行合同,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要求乙方承担违约及赔偿责任。3.5甲方享有该项目产生的软件使用权。3.4在项目开发阶段,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人员管理、流程管理、保障措施、软硬件设备、系统安全设施运行环境。3.3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更换乙方不符合要求或能力欠佳项目管理及技术人员权利。3.2甲方有权在合作过程中更改工作任务书(更改工作任务书不会大量增加乙方的工作量,大量增加乙方工作量的,按照乙方实际工作量增加费用),并书面通知乙方。
四、软件开发及安装工期3.10约束乙方现场人员遵守甲方公司的相关制度。因乙方人员的危险行为所产生的任何人身、财产损害由乙方承担。3.9乙方向甲方提供安全、稳定、持续、有效的质量管控系统建设开发项目相关技术服务及优质的售后服务支持,缺陷责任期至本合同终止之日截止,缺陷责任期内提供的免费咨询服务、故障申报电话服务及现场服务,远程无法处理问题在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后的24小时以内到达现场,以保证项目的安全稳定正常运行。3.8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及时响应,派相关技术人员到指定地点办公,完成现场培训、物联网安装等事宜,以便甲方实时掌握产品情况。3.7乙方协助甲方办理质量管控系统建设开发项目产生的有关知识产权相关手续。3.6乙方应按合同约定的时间提供符合项目内容及甲方要求并能有效运作的软件版本;
5.2安装调试完成,数据上传到建设管理平台,系统运行正常,经甲方确认5.1合同签订并进行计量后,7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合同总价费用元(大写:人民币元整)作为合同预付款;甲方将依照下列阶段在收到乙方符合甲方要求的足额发票后,支付相应款项给乙方:本合同的总金额¥元(大写:人民币元整),该合同金额包含税金,税率为%;五、付款方式乙方应严格按工期执行。如因甲方原因或不可抗力导致工期延长,乙方应在相关情况发送的当日立即向甲方提交书面说明,经甲方认可后,双方友好协商确定延长时间;如乙方未提交书面说明,或提交不及时,由此导致的工期延误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甲方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天府大道支行甲方开户名称:四川智慧高速科技有限公司六、双方账户信息5.4项目交工验收后15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剩余费用元(大写:人民币元整)。5.3系统正常运行3个月后,支付合同总价的费用元(大写:人民币元整)。合格后,支付合同总价的费用元(大写:人民币元整)。
乙方开户账户:乙方开户银行:乙方开户名称:地址、电话:成都市武侯祠东街2号、028-85525410甲方纳税人识别号:91510000709152503X甲方开户账户:028900095710101
7.5本条规定的保密义务持续有效,不因本协议的终止、解除而终止。7.4乙方同意只在双方进行合作之用途而使用上述信息,对于上述秘密信息,乙方及乙方雇员、顾问均同意:应有意识地保护此等秘密信息,并采取所有必要的保密措施;不向公众披露此等秘密信息或向第三方披露此等秘密信息;未经甲方书面通不得在任何情形下使用此等秘密信息;7.3甲乙双方均应对因签署或履行本协议而接触到的涉及对方业务、技术、财务及其他方面的未公开资料或信息(下称“秘密信息”)负永久保密义务,不得提供、透露任何第三人或许可第三人使用,亦不得将相关资料用于本合作项目以外的任何用途。双方应负管理的责任,使其全体人员或其他执行本协议相关业务的人员均遵守此项保密义务,如有违约情形,由违约方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在本条中,“第三方”是指任何自然人、企业或其分支机构、代理、组织或其他实体,但不包括关联公司。关联公司是指双方的子公司、分公司、以及上述公司的权利义务继受人。7.2本协议的所有条款约定均属保密信息而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也不得将保密信息用于与本协议无关的任何业务、行为或活动。7.1双方承诺对开展合作事项过程中所知悉的对方的商业秘密、内幕信息等保密信息负有保密义务,并承诺除应依法有权获取此信息的司法、政府机构的要求而提供,或履行法定信息披露义务外,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泄露和向任何合作协议以外的他方提供或非法使用前述保密信息。七、保密条款
9.3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分包合同任务给第三方,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无条件退回甲方已支付的全部价款,并向甲方支付合同价款20%的违约金,如违约金金额无法覆盖甲方受到的损失,乙方应对甲方的全部损失承担赔偿责任。9.2由于乙方的原因造成未能按合同规定的工期完成项目的,乙方须向甲方支付延期违约金,每延期一天的延期完成违约金为合同总价款的1‰,逾期超过15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无条件退回甲方已支付的全部价款,并向甲方支付合同价款20%的违约金,如违约金金额无法覆盖甲方受到的损失,乙方应对甲方的全部损失承担赔偿责任。9.1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时间支付合同款,每逾期一天甲方须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1‰作为违约金,违约金累计最多不超过合同金额的百分之五。九、违约条款本合同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八、合同的生效
本协议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无理由单方解除本协议;10.2协议的解除如遇国家法律、法规或政策变化、集团信息化变化,致使本协议的全部或部分条款不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或政策的要求、集团规划要求,双方应及时协商,尽快修改有关条款。对本协议的修改或变更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10.1协议的变更十、其他约定
10.5本协议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可由双方另行协商,并通过书面方式签订补充协议;本协议之外的补充协议作为本协议的有效部分,同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10.4本协议一式陆份,甲乙双方各执叁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10.3甲乙双方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均应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协商解决。如协商无法解决,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甲乙任何一方违反有关的法律法规,另一方有权提出解除本协议,并书面通知对方。本协议自书面通知到达对方之日起解除。(1)甲乙任何一方严重违反本协议有关条款,经指出不改正者,另一方有权提出解除本协议,并自书面通知到达对方之日起解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双方均有权提出解除本协议:
联系方式: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项目联系人:代表签字:代表签字:甲方(盖章)乙方(盖章)【以下为本合同盖章部分】十一、本协议解释权归甲方。
(承包人全称)法定代表人(职务、姓名)代表本单位委托(职务、姓名)为(合同工程名称)的项目经理。凡本合同执行中的有关技术、工程进度、现场管理、质量检验、结算与支付等方面工作,由(姓名)代表本单位全面负责。致:(发包人全称)(合同工程名称)项目经理委任书(承包人全称)附件二项目经理委任书签署日期:签署日期:
年月日(签字)(姓名)法定代表人:(职务)承包人:(盖单位章)
1.担保金额人民币(大写)元(¥)。鉴于(发包人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接受(承包人名称)(以下称“承包人”)于年月日参加(项目名称)的比选申请。我方愿意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地就承包人履行与你方订立的合同,向你方提供担保。(发包人名称):(一)履约担保(银行保函格式)附件三履约担保格式抄送:(监理人)
地址: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担保人:(盖单位章)4.发包人和承包人按合同条款第15条变更合同时,我方承担本担保规定的义务不变。3.在本担保有效期内,因承包人违反合同约定的义务给你方造成经济损失时,我方在收到你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在担保金额内的赔偿要求后,在7天内无条件支付,无须你方出具证明或陈述理由。2.担保有效期自发包人与承包人签订的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发包人签发交工验收证书之日止。
致:(发包人名称):(二)履约担保(现金担保格式)年月日传真:电话:邮政编码:
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承包人:(单位全称)(盖单位章)我们还同意,任何对合同条款所作修改或补充都不能免除我单位按本担保所应承担的义务。我们还同意,发包人有权结合实际工作情况,考察我单位履约情况来决定退还履约现金担保。我单位承诺:我单位如果接到发包人提出的因我单位在履约合同过程中未能履约或违背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不能满足合同的要求(工期、进度、质量等)时,将无条件接受发包人对此笔履约现金担保的扣款决定,所扣现金担保发包人有权全部、部分返还或根本不予返还。鉴于(承包人名称)(以下简称“承包人”)与(发包人名称)(以下称“发包人”)签订(项目名称)合同协议书。我方愿意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地就承包人履行与你方订立的合同,向你方提供担保。我单位愿意出具履约现金担保,担保金额人民币(大写)元(¥)。
(1)在系统要尽可能采用国内外先进的计算机技术;1、先进性5.2性能需求比选申请人负责软件系统测试、部署、培训及维护与支持服务,为本项目的质量管理工作提供一个项目整体统一的智能监管平台,实现以信息化为核心的标准管理,建立覆盖全工作范围的信息管理系统。5.1总体需求技术规范
4、开放性系统能够最大限度的满足在质量监督管理过程中的日常工作需求,一方面方便数据的共享使用,另一方面系统的报表定制、参数设置等便利直观、个性化。用户界面要求直观、简洁、大气;菜单要求功能清晰、具有层次感。系统界面风格统一、操作方式统一,各个功能键的定义合理、规范,为用户提供操作或系统的出错提示简洁明了。3、实用性系统运行稳定可靠,在平时和峰值情况下,安全可靠运行的设备和数据备份基准,确保不死机、没有任何数据丢失。系统支持全年无间断服务。2、可靠性(2)采用先进的体系结构和技术发展的主流产品,保证系统高效运行。
5.3质量需求需采取多种手段,确保数据安全,保证信息传递的及时、准确,提高系统的抗干扰及抗破坏能力。6、安全性在系统的设计中不仅应考虑目前的业务需求,更应该满足未来业务量及接入手段种类增长的需求,系统规模应具有可调性,设计能力满足未来5到10年的用户增长需求。5、可扩展性要构建灵活、开放的体系结构,保证现有数据库的数据移植,有效利用,同时为系统扩展、升级或不可预见的管理模式的改变留有余地,并为后期建设的平稳过渡打下基础。
(3)系统安全性及权限配置要求:1)数据库设计必须标准化和规范化;2)数据库设计应保证完整性。(2)数据库设计要求:1)规范性;2)适用性;3)先进性和成熟性;4)稳定性和可靠性;5)高效性;6)易用性;7)易维护性;8)准确性;9)开放性;10)与其他系统端口的连接兼容性。(1)软件开发技术要求:系统功能满足招标文件的技术要求,实现项目服务目标,功能完善,平稳运行,保证数据的完整性、一致性、安全性,具体要求如下:
b.具备出具检测记录与报告的功能。a.具备工地建设常用的试验检测表格。(1)试验检测数据处理-【▲】5.4.1试验检测软件5.4系统功能1)全面的系统安全策略;2)灵活的权限分配;3)数据库安全
具备工地履约人员、校验设备、标准规范等基础信息管理功能。(3)基础信息管理-【★】c.台账具备信息查询、统计功能。b.具备检测报告管理台账。a.具备样品管理台账。(2)试验检测台账-【▲】
(2)不合格数据预警-【▲】具备试验机试验检测数据实时采集功能。(1)数据采集-【▲】5.4.2试验机联网数据采集软件具备与《试验机联网数据采集软件》信息共享功能,可调用试验机试验检测数据直接出具记录与报告。(4)信息共享-【★】
5.4.3混凝土拌合站数据采集软件具备信息共享功能,可将试验检测数据共享至《试验检测软件》。(4)信息共享-【★】具备对试验检测数据汇总分析功能。(3)数据分析-【★】对不合格数据进行实时判定,通知至各管理部门。
具备对混凝土拌和站数据汇总分析功能。(3)数据分析-【★】对不合格数据进行实时判定,通知至各管理部门。(2)不合格数据预警-【▲】具备混凝土拌和站数据实时采集功能。(1)数据采集-【▲】
(4)系统运维服务:对项目跟踪服务,包括远程维护、使用情况跟踪、客户回访等。(3)技术服务:通过远程控制、网络协助、QQ交流群等多种方式对项目用户提供系统的日常技术支持和服务。(2)系统培训:包括用户使用培训、系统管理员培训等工作。(1)系统部署:开始完成基础软件、网络环境的部署及系统部署调试;部署后双方系统管理员共同进行系统初始化包括人员账号设置、权限设置、业务设置、预警级别设置等。5.5服务内容注:“▲”表示基础配置功能模块;“★”表示可选配置功能模块。
中选人应派遣技术熟练、称职的技术人员到施工场地为比选人提供技术服务。中选人的技术服务应符合合同的约定。5.7.1技术服务5.7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要求参照GB/T16680标准,交付相关文档资料。验收项目的划分参照GB/T16260标准,对软件功能性、可靠性、可用性、易用性、效率、维护性、可移植性等方面进行测试。5.6检验考核验收要求
1、比选申请人应明确承诺:其比选申请产品质量保证期达到2年。(一)产品质量保证期5.7.2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如果任何技术人员不合格,比选人有权要求撤换,因撤换而产生的费用应由中选人承担。在不影响技术服务并且征得比选人同意的条件下,中选人也可自负费用更换其技术人员。中选人技术人员应遵守施工现场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服从现场管理。比选人应免费为中选人技术人员提供工作条件及便利,包括但不限于必要的办公场所、技术资料及出入许可等。
(1)电话咨询1、比选申请人和制造商在质量保证期内应当为发包人提供以下技术支持和服务:(二)售后服务内容4、比选申请产品由制造商(指产品生产制造商,或其负责销售、售后服务机构,以下同)负责标准售后服务的,应当在比选申请文件中予以明确说明,并附制造商售后服务承诺。3、比选申请人的质量保证期承诺优于国家“三包”规定的,按比选申请人实际承诺执行。2、比选申请产品属于国家规定“三包”范围的,其产品质量保证期不得低于“三包”规定。
(2)质量保证期过后,发包人需要继续由原供应商和制造商提供售后服务的,该供应商和制造商应以优惠价格提供售后服务。(1)质量保证期过后,应同样提供免费电话咨询服务,并应承诺维护服务。2、质保期外服务要求在质保期内,如果中选人和制造商的产品技术升级,应及时通知,如发包人有相应要求,中选人和制造商应对发包人购买的产品进行升级服务。(2)技术升级中选人应当提供技术援助电话,解答在使用中遇到的问题,及时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
a.“套”、“台”:指能够满足技术规范要求的全部设备及随机安装配件。定义:1.工程量清单说明工程量清单中选人和制造商售后服务中,维修使用的备品备件及易损件应为原厂配件,未经同意不得使用非原厂配件,常用的、容易损坏的备品备件及易损件的价格清单须在比选申请文件中列出。(三)备品备件及易损件
1.4工程量清单各章是按第五章“技术规范”的相应章次编号的,因此,工程量清单中各章的工程子目的范围与计量等应与“技术规范”相应章节的范围、计量与支付条款结合起来理解或解释。工程量清单中各设备、材料规格、技术指标详见第五章技术规范及相应工程数量表中内容。1.3本工程量清单中所列工程数量是估算的或设计的预计数量,仅作为报价的共同基础,不能作为最终结算与支付的依据。实际支付应按实际完成的工程量,由承包人按技术规范规定的计量方法,以监理人认可的尺寸、断面计量,按本工程量清单的单价和总额价计算支付金额;或者,根据具体情况,按合同条款第15.4款的规定,由监理人确定的单价或总额价计算支付额。1.2本工程量清单应与比选文件中的比选申请人须知、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技术规范等一起阅读和理解。1.1本工程量清单是根据比选文件中包括的、有合同约束力的图纸以及有关工程量清单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合同条款中约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编制。约定计量规则中没有的子目,其工程量按照有合同约束力的图纸所标示尺寸的理论净量计算。计量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c.用于软件的“项”:指能够成功安装在合同中各台用户终端,满足技术规范及使用要求,并获得许可证的全部正版软件。b.用于安装材料的“项”:指为完成本工程所需提供的所有的安装材料和辅材。
1.10计量方法1.9对于符合要求的投标文件,在签订合同协议书前,如发现工程量清单中有计算方面的算术性差错,应按比选申请人须知的规定予以修正。1.8承包人随时解决用户的各种技术问题,并为用户安排特殊应用项目的专项技术培训,此项费用不单独报价,计入各相关子目的单价或总价中。1.7图纸中所列的工程数量表及数量汇总表仅是提供资料,不是工程量清单的外延。当图纸与工程量清单所列数量不一致时,以工程量清单所列数量作为报价的依据。1.6工程量清单中所列工程量的变动,丝毫不会降低或影响合同条款的效力,也不免除承包人按规定的标准进行施工和修复缺陷的责任。1.5对作业和材料的一般说明或规定,未重复写入工程量清单内,在给工程量清单各子目标价前,应参阅第五章“技术规范”的有关内容。
2.3工程量清单中比选申请人没有填入单价或价格的子目,其费用视为已分摊在工程量清单中其他相关子目的单价或价格之中。承包人必须按监理人指令完成工程量清单中未填入单价或价格的子目,但不能得到结算与支付。2.2除非合同另有规定,工程量清单中有标价的单价和总额价均已包括了为实施和完成合同工程所需的劳务、材料、机械、运输、质检(自检)、安装、调试、缺陷修复、管理、保险、措施费、规费、税金、利润等费用,以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责任、义务和一般风险。2.1工程量清单中的每一子目须填入单价或价格,每部分只允许有一个报价。2.比选申请报价说明b.图纸中所列的工程数量表及数量汇总表仅是提供资料,不是工程量清单的外延。当图纸与工程量清单所列数量不一致时,以工程量清单所列数量作为报价的依据。a.用于支付已完工程的计量方法,应符合技术规范中相应章节的“计量与支付”条款的规定。
比选申请人:全称(盖单位公章)3.工程量清单2.6工程量清单中各项金额均以人民币(元)结算。2.5承包人用于本合同工程的各类装备的提供、运输、维护、拆卸、拼装等支付的费用,已包括在工程量清单的单价与总额价之中。2.4符合合同条款规定的全部费用应认为已被计入有标价的工程量清单所列各子目之中,未列子目不予计量的工作,其费用应视为已分摊在本合同工程的有关子目的单价或总额价之中。
项目名称:广绵高速公路建设管理系统高速公路质量管控数据采集系统项目 | ||||
序号 | 名称 | 功能描述 | 单位 | 数量 |
1 | 试验室试验机数据服务点位 | 为试验机数据服务点位提供试验机数据系统,针对试验室压力机、万能机等设备进行改造,完成试验过程中试验数据的采集,确保试验数据真实有效,采集后的数据自动保存,利用无线网络后台自动传输,防止人为干扰,支持断点续传,数据上传至网络服务器后,以数据库方式存储,并根据标准自动判断试验数据合格情况,针对不合格的数据以手机短信方式自动预警,可以历史数据查询、综合分析和汇总评定,提高管理质量。 | 个 | 105 |
2 | 试验室检测服务点位 | 仪器设备∶录入该实验室下所用于检测的仪器设备信息包括设备名称设备编号、证书编号、检定日期、有效期、下次检定日期,在即将到达下次检定日期时,可进行提前预警。 | 个 | 20 |
3 | 混凝土拌合站数据采集服务点位 | 为混凝土拌合站数据采集服务点位提供混凝土拌合站数据采集软件,自动采集并实时上传到云中心。云中心实时与生产工艺上下限要求进行比对。当出现数据超差、不符合规范时系统会自动给相关管理人员发送手机短信、微信消息进行预警。 | 个 | 46 |
合计:人民币 元(大写人民币: 元整) |
比选申请文件(项目名称)比选第七章比选申请文件格式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三、比选申请保证金二、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一、比选申请函目录年月日比选申请人:(盖单位章)
1.我方已仔细研究(项目名称)比选文件的全部内容(含补遗书第号至第号),愿意以人民币(大写)元(¥)的比选申请总报价(或根据比选文件规定修正核实后确定的另一金额),按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项目,修补项目中的任何缺陷。工程质量达到。(比选人名称):一、比选申请函六、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五、资格审查证明材料四、项目技术方案
(3)按照比选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2)在签订合同时不向你方提出附加条件;(1)在收到中选通知书后,在中选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4.如我方中选,我方承诺:3.工期:,缺陷责任期:个月。2.我方承诺在比选文件规定的比选申请有效期内不撤销比选申请文件。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比选申请人:(盖单位章)7.(其他补充说明)。6.在合同协议书正式签署生效之前,本比选申请函连同你方的中选通知书将构成我们双方之间共同遵守的文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5.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比选申请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比选文件第二章“比选申请人须知”第1.4.3项和第1.4.4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4)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
二、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年月日邮政编码:传真:电话:地址:
比选申请人:(盖单位章)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彩色扫描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彩色扫描件件并加盖比选申请人单位章。代理人无转委托权。委托期限:。本人(姓名)系(比选申请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确认、递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比选申请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一)授权委托书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年月日身份证号码:委托代理人:(签字)身份证号码: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比选申请人:(盖单位章)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彩色扫描件加盖比选申请人单位章。特此证明。姓名:(法定代表人签字)性别:年龄:职务:系(比选申请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比选申请人名称:
2、总体架构:阐述系统建设的指导思想和建设原则,描述系统架构,说明系统部署方案1、综述:比选申请人对本项目的理解和概述等,包括对现有政策分析,需求分析,技术难点分析、关键技术分析等。项目技术方案应结合本项目技术规范、条件及自身技术能力进行编写,编写格式如下:项目技术方案比选申请保证金采用现金转账,比选申请人应在此提供加盖比选申请人单位章的转(汇)款凭证复印件。比选申请保证金
(一)比选申请人基本情况表资格审查证明资料6、其它与补充说明:如有未尽事宜或对本技术规范的技术要求有不同理解可补充说明。5、技术服务与培训:对技术支持体系和售后服务体系进行说明,进行必要的服务承诺,给出具体的培训计划和培训方案。4、实施方案:对本项目的组织结构和分工界面进行描述,给出项目总体进度计划,并从质量管理、进度管理、风险管理等方面说明项目保障体系,对系统测试、项目验收和成果交付方案进行描述,需体现对项目组织的理解与组织配合。3、系统解决方案:针对本项目的技术要求,并结合为本项目所提供的需求,描述如何满足本项目功能需求,实现建设目标。
比选申请人名称 | |||||||||
注册地址 | 邮政编码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电话 | |||||||
联系方式 | 传真 | 电子邮件 | |||||||
法定代表人 | 姓名 | 技术职称 | 电话 | ||||||
技术负责人 | 姓名 | 技术职称 | 电话 | ||||||
营业执照号 | 员工总人数: | ||||||||
企业资质等级 | 其中 | 项目经理 | |||||||
注册资本 | 其中 | 高级职称人员 | |||||||
成立时间 | 其中 | 中级职称人员 | |||||||
基本账户开户银行 | 其中 | 初级职称人员 | |||||||
基本账户银行账号 | 技工 | ||||||||
经营范围 | |||||||||
比选申请人关联企业情况 | 比选申请人应提供关联企业情况,包括:(1)比选申请人的所有股东名称及相应股权(出资额)比例;如比选申请人为上市公司,比选申请人应提供股权占公司股份总数%以上的所有股东名称及相应股权比例;(2)比选申请人投资(控股)或管理的下属企业名称、持有股权(出资额)比例;(3)与比选申请人单位负责人(即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名称 | ||||||||
备注 |
注:本表应加盖比选申请人单位章。(二)比选申请人企业组织结构框图2.以上证书均为彩色扫描件,并加盖比选申请人单位章。1.比选申请人应在本表后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及其它比选申请人认为可以附的其它相关证明材料。注:
以框图方式表示。 |
说明 |
2.本表所列数据必须与本表各附件中的数据相一致。1.比选申请人应在本表后附第三方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等相关证明材料彩色扫描件。注:财务状况表(三)近年财务状况表
项目或指标 | 单位 | 2020或2021年 |
一、注册资本 | 万元 | |
二、净资产 | 万元 | |
三、总资产 | 万元 | |
四、固定资产 | 万元 | |
五、流动资产 | 万元 | |
六、流动负责 | 万元 | |
七、负债合计 | 万元 | |
八、营业收入 | 万元 | |
九、流动比率 | % |
1.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注:序号(四)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3.以上证明材料及本表应加盖比选申请人单位章。
项目名称 | |
项目所在地 | |
项目用户名称 | |
项目用户地址 | |
项目用户联系人 | |
项目客户电话 | |
合同总金额 | |
签订合同日期 | |
承担的工作 | |
项目描述 | |
备注 |
注:(五)比选申请人信誉情况表4.以上证明材料均为彩色扫描件,并加盖比选申请人单位章。3.如近年来,比选申请人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2.比选申请人应在本表后附合同协议书(须包括签订合同的首页、项目名称、简介所在页及金额页、签字盖章页等关键页)等相关证明材料;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项目 | 比选申请人情况说明 |
1.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比选申请人。 | |
2.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比选申请人。 | |
3.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中比选申请人(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在2019年1月1日至本次比选公告发布日之间有行贿犯罪记录。 | |
1.比选申请人应在本表后附相关人员资格审查条件所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文件的复印件或扫描件,并提供其担任项目负责人类似职务的业绩证明材料的复印件或扫描件相关证明材料,并有单位的任职及工作年限证明文件。如上述人员在本表中填报的业绩与前表(四)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的业绩相同,此处可以不再重复附后。注:(六)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资历表2、本表及证明材料应加盖比选申请人单位公章。1.比选申请人应按照比选文件第二章“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附录4规定,逐条说明其信誉情况,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http://www.creditchina.gov.cn、http://www.gsxt.gov.cn、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打印截图)。
姓 名 | 年 龄 | 专 业 | ||||
技术职称 | 学 历 | |||||
工作年限 | 类似项目经验年限 | |||||
毕业学校 | 年月毕业于学校专业,学制年 | |||||
经 历 | ||||||
时 间 | 参加过的类似工程项目名称 | 担任何职 | 项目客户及联系电话 | |||
备 注 |
比选申请人应按照第六章3“工程量清单”的要求逐项填报工程量清单,包括工程量清单说明、比选申请报价说明、及工程量清单各项表格。七、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比选申请人在此附比选申请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它资料,如补遗书、企业荣誉证书、软件著作权证书、承诺书等。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2、以上证明材料及本表均应加盖比选申请人单位章。
联系我们
上海总部:上海市浦东新区中科路1750号1幢张江科学之门模力社区606-607室
无锡分公司:无锡市新吴区江溪路77号北航投资(无锡)科创中心303室
邮 箱:bd@datauseful.com

给力助理小程序

给力讯息APP

给力商讯公众号
服务协议
版权所有©上海优司服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沪ICP备2022009382号 沪ICP备2022009382号-1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