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章媛媛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3/07/18
公告正文
项目编号:2305-330784-04-01-544305
项目状态:有效
永康市交投道路建设有限公司 关于
永康市大永线改造工程二期、大永线改造工程(一期)基础配套提升工程设计咨询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申请报告编制 的
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申请报告编制 的竞价公告
永康市交投道路建设有限公司 的
永康市大永线改造工程二期、大永线改造工程(一期)基础配套提升工程设计咨询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申请报告编制 将在金华网上中介平台择优选取
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申请报告编制 的中介服务机构,现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及中介服务要求:
1.项目地点:
永康市
2.项目基本情况:
(1)永康市大永线改造工程二期,大永线改造工程二期范围为 X525 大永线 K8+507~K20+457段和 K28+120~K32+350 段,总里程 16.18km,主要为路基路面改造为沥青混凝土路面,长川 1 号桥等 7 座桥梁维修加固,50 个平面交叉口改造,沿线给排水、电力、燃气等综合管线改造,安装交安设施和绿化工程等。本项目按《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14)中的二级公路标准设计,工可估算总投资为17965万元,其中养护工程费14418.6万元。本项目分二期实施。
(2)大永线改造工程(一期)基础配套提升工程,起点位于大永线唐先镇上新屋村,桩号 K20+400,终点位于大永线象珠镇寺口吕村,桩号 K28+120,全长 7.72公里,其中唐先镇段长 2.545 公里,象珠镇段长 5.175 公里。主要建设内容包括:①村镇路口绿化景观修复;②平面交叉口改造提升;③智慧交通建设;④农田排灌溉水渠及村镇管道排水系统的修复及完善;⑤大后村、夏杜曹村、清溪初中房前等空地 改造恢复;⑥其他零星工程。本项目工可投资估算建安费约2966万元。
3.中介服务内容及范围:
永康市大永线改造工程二期、大永线改造工程(一期)基础配套提升工程的路基、路面、桥涵、交叉、排水、绿化、管线和交安等的初勘咨询、初测咨询、初步设计咨询、技术设计咨询(如需要)、施工图设计咨询、设计文件中的概算审核、工程变更图纸咨询(如需要)及后续服务工作。
4.中介服务时限:
服务周期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质量缺陷责任期满之日止。
5.质量要求:
按发包人时限要求提供各阶段咨询报告,出具的咨询报告应满足主管部门审查及审批要求。
6.其它:
①中标人应自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项目业主接洽,并于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办理履约担保,履约担保要求如下:履约担保金额:签约合同价的2%,②本项目合同条款要求详见附件1,本次竞价合同按2个项目分别签订。
二、报价截止时间:
自公告之日起至
2023年7月18日 16时00分00秒 止。
三、报价人条件:
在金华网上中介平台中相应中介服务类别的中介机构,可参与相应资质类型及等级要求的中介服务项目的报价。
1.资质类型及等级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竞价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录入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工程咨询单位名录(专业咨询:公路),竞价人附相关材料复印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价的,由竞价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价的,由竞价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其它:
(1)资格审查—业绩最低要求:
自2018年7月1日以来,按单个合同成功的完成过1个二级及以上公路工程的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的设计咨询(或设计初审)或施工图设计任务。
业绩证明材料:
①施工图设计批复文件(或行政许可决定书)的复印件,
②合同协议书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
两者缺一不可,否则业绩不予认可。业绩时间认定以施工图设计批复(或行政许可决定)时间为准。如上述材料均未体现规模、是否已完成(即完成时间)情况的,竞价人还应提供经发包人或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关说明材料,否则业绩不予认可。(2)资格审查—人员最低要求:
1)项目负责人1人: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自2018年7月1日以来,担任过1个二级及以上公路工程的设计咨询(或设计初审)或施工图设计任务的项目负责人。
2)工程造价分项负责人1人:具有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并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交通运输工程专业)或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专业甲级造价人员资格执业资格证书或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2018 年 7 月 20 日发布“建人〔2018〕67 号”文件之前取得的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的)。
证明材料:
主要人员相关证明材料:拟委任的主要人员的身份证(身份证须正、反面)、职称资格证书以及资格审查条件所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书(如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交通运输工程专业)或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专业甲级造价人员资格执业资格证书或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2018 年 7 月 20 日发布“建人〔2018〕67 号”文件之前取得的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的)的复印件;
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还需提供相关业绩材料: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施工图设计批复文件(或行政许可决定书)或项目发包人(或项目所在地设区市及以上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业绩相关说明的复印件;以上材料中应体现人员的姓名和任职,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3)详细评审加分
1)业绩加分(10分):
除满足资格审查业绩最低要求外,每增加一个满足资格审查最低要求业绩的,加2.5分,最多加10分。
业绩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同“业绩要求(资格审查最低业绩要求)”,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2)人员加分(10分):
①项目负责人:除满足资格审查人员最低要求外,每增加一个自2018年7月1日以来担任过1个二级及以上公路工程的设计咨询(或设计初审)或施工图设计任务的项目负责人业绩的,加2.5分,最多加5分。
业绩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同 “人员要求(资格审查人员最低要求)”,否则不予认可。
②项目负责人、工程造价分项负责人每有一人职称有提高的加2.5分,最多加5分。
证明材料:拟委任的主要人员的职称资格证书复印件。
(4)本次竞价需递交纸质竞价文件。未按本项目竞价公告要求递交纸质竞价文件的,其投标无效。
1)纸质竞价文件组成:包含投标人的资质证明材料;含资格审查(资质、业绩、人员)、报价清单及详细评审加分(如有)的证明材料。上述所有材料应逐页加盖投标人单位盖章。2)文件包封:应密封包装在一个外层封套中,封套应加贴封条(或加盖密封章)。外层封套上需注明项目名称,且外层封套上不应有任何投标人的识别标志。3)纸质竞价文件递交方式: 纸质竞价文件应在报价截止时间前邮寄至招标人处(以招标人收到时间为准)。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照竞价公告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邮寄单上须标写招标项目名称、及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的联系方式。 收件单位:永康市交投道路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 永康市五金大道599号(永康市客运中心交投集团北四楼 ) 联系人:章媛媛 联系电话:057989209950、15888910980,
4)纸质文件份数要求:正本一份,副本一份,副本为正本的复印件,正本与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四、报价要求:
1.报价要求:
1、报价要求投标人在系统中填报总价,并附上报价清单表,报价清单表详见附件,报价清单表编入纸质文件中,未附报价清单表视为无效投标,竞价人报价应不高于本项目最高限价及对应项目的最高限价,否则做否决投标处理,投标报价以系统中的竞价人的报价为准。
2、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249986元。
五、确定成交人方式:
本项目评审分值构成(100分)=业绩10分+人员10分+报价80分。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确定中标人,若综合得分相同,则报价得分最高者为中标人,若报价得分相同则抽签确定。报价得分计算如下:投标报价得分(80分)
(1)如果竞价人的投标价>评标基准价,则投标价得分=F-(竞价人投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 E1;
(2)如果竞价人的投标价≤评标基准价,则投标价得分=F+(竞价人投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 E2。
其中:F=80;E1= 0.4;E2= 0.2。
投标价得分计算保留两位小数。
评标基准价的确定:所有通过资格审查(既满足“三、报价人条件第1款,第3款(1)(2)(4)”)后投标报价不低于最高限价的70%(含)且不高于最高限价(含)的竞价人投标价作算术平均,将该平均值作为评标基准价,若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竞价人的投标报价均未在最高限价(含)至最高限价的70%(含)之间的,则以最高限价的70%作为评标基准价。
六、合同签订时间:
成交人应自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内
与项目业主接洽,并于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
与项目业主签订中介服务合同,逾期,视为成交人放弃成交资格。
七、 答疑和补充文件:
本公告未尽事项,以项目业主在公告下方发布的答疑和补充文件为准,发布答疑和补充文件的时间为报价截止时间2天前,请及时关注。
答疑和补充文件:无
答疑和补充文件:
项目业主联系人:
章工
联系电话:
0579-89209950
项目业主:
永康市交投道路建设有限公司
2023年7月12日 10时07分41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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