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清流县库区移民创业公寓楼、清流县库区移民游泳馆、清流县库区移民创业公寓楼室外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R-闽G-2020邀字-135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清流县库区移民创业公寓楼、清流县库区移民游泳馆、清流县库区移民创业公寓楼室外工程已由清流县发展和改革局以 清发改【 2019】117号文、清发改【2020】110号、清发改【2020】116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清流县九龙福库区移民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 清流县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及地方财政自筹 ,招标人为清流县九龙福库区移民投资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本县内邀请招标。
邀请公司名单:晨越建设项目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港湾咨询监理有限公司、同舟国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福建省明信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福建省建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福建互华土木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福建省冠成天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福建闽华晟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福建省建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浙江鑫润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厦门市筼筜新市区工程监理有限公司、福建新时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红城国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福建源恒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清流县龙津镇城东村裴家山;
2.2. 工程建设规模:清流县库区移民创业公寓楼总投资约1341.13万元、清流县库区移民游泳馆550.75万元、清流县库区移民创业公寓楼室外工程项目总投资约200万元,合计总投资约2091.88万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清流县库区移民创业公寓楼、清流县库区移民游泳馆、清流县库区移民创业公寓楼室外工程施工全过程监理及按《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13)约定的监理工作;
2.4. 监理期限: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直至合同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至缺陷责任阶段结束。本工程计划施工工期为:365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 )。
2.5.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6. 监理服务费: 以上三个项目下浮后的招标控制价(暂定)约为1500万元,按下浮后控制价(暂定)的2%计取费用约为30万元(结算时以工程结算审后价为基数计取监理费)。本次招标监理服务费含缺陷责任阶段费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备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需是行业主管部门登记备案的企业)。
3.2. 投标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房屋建筑工程及市政公用监理企业 甲级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监理企业资质等级证书。
3.3. 拟任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 注册证书,专业要求为 房屋建筑工程及市政公用工程。
3.4. 投标人未被依法禁止投标、未存在财产被冻结或接管的情况。
3.5.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3.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20年10月16日15:30前。
3.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陆仟元整(¥6000元)。
3.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按清发改【2018】61号要求,投标人必须在开标截止时间之前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银行转账或银行出具保函的方式汇达招标公告中指定的投标保证金帐户;未在规定时间前缴纳投标保证金的企业不得参与本次投标
4. 评标办法
根据《关于规范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工作的通知》清发改[2018]61号文要求,本招标项目评标将按以下程序进行:
招标文件发布3日后,即2020年10月16日 15:30分在清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由招标单位代表在相关工作人员的监督下,根据清发改[2018]61号文要求直接在提交过投标保证金并确认参加的注册企业(需是行业主管部门登记备案的企业)中随机抽取三个中标候选人,程序如下:第一轮由招标单位代表随机抽取代表投标人的号码,并由工作人员进行登记(在场人员签名);第二轮由招标单位代表公开随机抽取其中三个号码,第一个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三中标候选人,第二个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二中标候选人,第三个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并由工作人员进行登记(在场人员签名)。以上公开随机抽取中标候选人的过程,本县注册企业和社会各界人士均可参与监督。
招标人当日在“清流县政府门户网站”公示抽取结果,公示期3个工作日10月19日至10月21日);三名中标候选人要在公示期内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向招标人递交密封完整的承诺文件;对公开抽取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作出答复前,暂不发出中标通知书。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招标人向中标人直接发出中标通知书;在公示期内有异议的,由评标委员会对异议等进行评审并作出决定。评标委员会成员应从相应的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人(或3人以上单数),评标专家的抽取应在行业主管部门、招标人和相关纪检监察机构人员的监督下进行。中标单位在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10个日历天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否则视为放弃中标。
5. 确认
你单位看到本招标公告后,请于2020年10月15日17:30前以邮箱方式或提交到招标代理机构确认(确认函格式见附件1-1)。超过具体时间未予以确定的,视为不参与本项目投标。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根据《关于规范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工作的通知》 [2018]61号文要求,三名中标候选人要在公示期内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向招标人递交密封完整的承诺文件(一正四副);投标承诺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10月21日17时00 分,提交地点为清流县九龙福库区移民投资有限公司(清流县龙津镇北大路82号)。附承诺文件格式。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清流县九龙福库区移民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 清流县龙津镇北大路82号, 邮编:365300
联系人 : 邓先生 电话:0598-5322519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建融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清流县长兴北街413号二楼,邮编:365300
邮 箱:2874370080@qq.com
联系人: 谢女士 电话:13960507730
投标保证金银行账号:
开 户 名:清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 户 行:清流县农村信用联社营业部
帐 号:9030 5100 1001 00000 23480
投标保证金事宜咨询电话:0598-5320268
招标投标交易场所名称:清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地 址:清流县长兴北路536号景鸿世纪广场二楼
监督部门或机构名称:清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10月13日
附件1-1
确认函(格式)
确 认 函
(招标人名称) :
我方已于 年 月 日收到你方 年 月 日发布的关于参加清流县库区移民创业公寓楼、清流县库区移民游泳馆、清流县库区移民创业公寓楼室外工程施工监理 投标的“招标公告”,并确认 (参加/不参加) 投标。
特此确认。
投标人单位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