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2023年偃师区大气污染防治第三方技术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金额
247万元
项目地址
河南省
发布时间
2023/01/3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偃政采公开-2023-4
预算金额247万元
招标公司偃师市环境保护局
招标联系人吕先生0379-67732385
招标代理机构乐一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陈女士0379-62226887
标书截止时间2023/02/06
投标截止时间2023/02/20
公告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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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偃师市环境保护局2023年偃师区大气污染防治第三方技术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lyggzyjy.ly.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2月20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项目编号:偃政采公开-2023-4 | |||||||||||
2、项目名称:偃师市环境保护局2023年偃师区大气污染防治第三方技术服务项目 | |||||||||||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
4、预算金额:2,470,000.00元 | |||||||||||
最高限价:2470000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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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1)项目概况:2023年偃师区大气污染防治第三方技术服务项目,采购第三方技术咨询服务团队对偃师区大气污染防治进行工作调度。主要包含提供实时分析指导、定时预测预报、综合分析专报、现场巡查督导、专项治理指导、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颗粒物激光雷达监测、便携式设备监测、无人机航拍污染源、VOCs走航监测、PM2.5在线源解析、大气污染防治精准调控平台等多项服务。 (2)标段划分:1个标段 (3)项目整体服务周期:签订合同之日起12个月; (4)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地方政府有关法律法规及技术规范要求; (5)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 |||||||||||
6、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12个月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1)本项目支持中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 (2)本项目执行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节能环保产品优先采购等政府采购政策。依法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3.1、供应商提供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承诺,包括: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无需提供上述证明材料;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3.2、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有效的事业单位登记证书; 3.3、法定代表人本人投标的,提供本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个人电子章并加盖企业电子章的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 3.4、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不合格者,取消其响应资格。供应商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 |||||||||||
三、获取招标文件 | |||||||||||
1.时间:2023年01月31日 至 2023年02月06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2.地点: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lyggzyjy.ly.gov.cn) | |||||||||||
3.方式: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lyggzyjy.ly.gov.cn)上获取。请在“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lyggzyjy.ly.gov.cn/TPBidder)”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后下载招标(采购)文件。如投多个标段(包),则应就所投每个标段(包)分别下载。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采购)文件下载。详见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内的“主体注册CA办理”和“洛阳政府采购系统操作手册(供应商用)”。 | |||||||||||
4.售价:0元 | |||||||||||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 |||||||||||
1.时间:2023年02月20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lyggzyjy.ly.gov.cn)。获取招标(采购)文件后,请下载并安装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投标(响应)文件。供应商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 | |||||||||||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 |||||||||||
1.时间:2023年02月20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偃师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一室(偃师区首阳新区首阳大厦西北配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开标当日,供应商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响应)文件解密等。因供应商原因未能解密或解密失败的将被拒绝。详见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内的“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供应商)”。除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外,投标时不再接受任何纸质文件、资料等。 |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 |||||||||||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洛阳市)》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供应商在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相关网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如果有)。 | |||||||||||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 |||||||||||
1. 采购人信息 | |||||||||||
名称:偃师市环境保护局 | |||||||||||
地址:洛阳市偃师区商都路68号 | |||||||||||
联系人:吕先生 | |||||||||||
联系方式:0379-67732385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名称:乐一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址: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美茵街16号建业左岸国际B座1109室 | |||||||||||
联系人:陈女士 | |||||||||||
联系方式:0379-62226887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陈女士 | |||||||||||
联系方式:0379-6222688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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