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琅琊路等门面房招租项目(二次)竞价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安徽省
发布时间
2024/03/04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琅琊路等门面房招租项目(二次)竞价公告
项目编号:czsjcq202403-002
滁州市诚信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将于2024年03月14日10时至2024年3月15日10时止(延时除外,届时正式竞价时间以竞价系统服务器时间为准)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交易系统(网址:https://ggzy.chuzhou.gov.cn/TPBidder_CZ/memberLogin)对琅琊路等门面房招租项目(二次)进行公开竞价,现公告如下:
注:2024年3月14日10时至2024年03月15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期间,此竞价入口为唯一指定入口!通过其他竞价平台申请或参与竞价均视为无效操作。竞价人具体操作步骤和程序详见附件(竞价人-产权竞价系统操作手册)。
一、竞价标的物(承租人自行勘察现场,具体以实际现状为准):
标的物1(一标段):琅琊东路243-12,面积为88.98平方米,租金为69408元/年,租赁期为5年。
标的物2(二标段):天长东路426号门面房,面积为24.72平方米,租金为103824元/年,租赁期为5年。
标的物3(三标段):三里亭98号s2-2幢1100-25,面积为172.81平方米,租金为31104元/年,租赁期为5年。
二、重大事项披露:
1、承租方应按招租公告约定的用途依法经营,不得从事任何违法经营活动或违反合同约定,标的物禁止经营烧烤类生意、禁止经营卡拉OK、铝合金门窗加工、汽车机械修理及货物运输等噪音较大的扰民业务和对环境有污染的业务等,店面装修须服从市容局的相关规定,竞得人如不按上述要求经营使用承租房产,招租方有权取消其竞得资格按违约处理并没收其履约保证金。
2、在租赁期内,因城市规划调整、城市公益事业建设、征收、改造等原因,确需提前解除租赁合同的,出租人有权无条件提前解除租赁合同,不负责赔偿承租人因此造成的损失。房租已交未到期部分(自承租人腾空并向出租人交回之日起算),经出租人审核审批后退还承租人;在租赁期内标的物不得转租。承租人转租标的物内容的,出租人有权单方解除租赁合同,并由承租人承担违约金、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等违约责任;租赁期满后,承租人应当及时腾空所有房屋,并归还招租人,承租人不得以装修费用、固定资产等理由要求认购、补偿或折价收购,特此说明。
3、装修过程中不得改变出租房屋的主体结构及相关消防设施,各标的物在房屋装修过程中不能破坏原始房屋状态,不得私搭乱建,租赁期满后,承租人应当及时腾空房屋恢复原状,并归还招租方,承租人不得以装修费用、固定资产等理由要求招租方认购、补偿或折价收购。
4、具体交付时间以产权人通知为准。新竞租人竞拍成功后应给予原承租人合理的搬迁时间。
5、其他相关要求:标的物一切以现状为准,滁州市亭宜居房产运营发展有限公司不承担任何方面维修、改造等工作。一切维修(含消防、水电管道、线路仪表灯设备、门窗等设施)及费用均由竞得人担负,同时标的物产生的治安费、卫生费、水电气费、物业管理费等费用均由竞得人担负,经营的标的物外墙、招牌、装饰等必须符合滁州市文明创建的要求。出租房屋提供的现场照片仅供参考,对现状标的物的利用价值由竞价人自行勘察现场,自行测算综合考虑竞价。
备注:如因竞得人违法、违规、不服从管理等原因造成的各项纠纷及法律责任由竞得人负全部责任,招租人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
三、租金价格、保证金及加价幅度:
一标段竞租起始价:31104元/年,保证金:15000.00元;加价幅度:500元或整倍数,
二标段竞租起始价:103824元/年,保证金:50000.00元;加价幅度:500元或整倍数,
三标段竞租起始价:55992元/年,保证金:22500.00元;加价幅度:500元或整倍数,
出租期限:以上标段标的物租期均为5年,合同一次性签订,前三年租期内租金不变,每年租金为成交价,第四年租金在上一年的基础上递增3%【即第四年租金=第三年租金×(1+3%)】,第五年租金在上一年的基础上递增4%【即第五年租金=第四年租金×(1+4%)】。租金支付:租金每年支付一次,竞得人须在《租赁合同书》签定时将第一年度租金转入招租方指定帐户,后期租金在租期开始计算前30日内交纳和收取(即:先付后租),具体付款日期在《租赁合同》中约定。
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为竞得年租金的20%,履约保证金在竞得人领取成交通知书后5日内一次性支付,退还时间:履约保证金在合同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在承租人无违约情形下并将房屋恢复原样、腾空后且无竞得人责任后十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息)。承租人如因有违约情形的,招租人将不负责退还该履约保证金。
四、本次竞价项目由滁州市诚信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代理。
五、竞价保证金交纳及处置:
1)竞价保证金须在2024年03月14日10时前交纳完毕;竞价保证金须从竞价人账户转入交易中心账户(如以单位名义参与竞价,须从单位基本账户转入),竞价保证金付款人的账户名称必须与竞价人名称一致,不接受汇票和结算卡汇入,以资金到账时间为确认竞价保证金交纳完毕时间。
一标段:户 名: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 户 行:中国农业银行滁州中都支行
银行账号:123340010400044210000000150
二标段:户 名: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 户 行:中国农业银行滁州中都支行
银行账号:123340010400044210000000155
三标段:户 名: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 户 行:中国农业银行滁州中都支行
银行账号:123340010400044210000000161
交纳竞价保证金时须在交易附言中注明“琅琊路等门面房招租项目(二次) (*标段)”保证金,竞价保证金汇款信息需与项目标段号对应。
2)每个标段标的物竞价款在成交确认通知书发放后5日内缴入滁州市亭宜居房产运营发展有限公司指定账户 (户名:滁州市亭宜居房产运营发展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工商银行汇通支行,账号:1313002609300149559),转账时备注:琅琊路等门面房招租项目(*标段)租金。
3)放弃竞得资格的竞得人保证金不予退还,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直接收缴。
注意:①如竞价人未按公告约定的时间缴纳成交价款(第一年租金)及履约保证金(年租金的20%),竞价人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②若存在不予退还竞价人竞价保证金的情形,由交易中心直接予以收缴。
③放弃竞得资格的竞价人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由交易中心直接收缴。
六、竞租人应具备条件:
1、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财务 状况、银行资信(企业法人的营业执照必须在有效期内,否则其报价无效)或具有完全承担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律另有规定除外)。上述企业法人或自然人无不良记录,无拖欠房租或占房不退等行为的,没有无理诉求和恶意拖延搬迁的记录,均可参与本项目竞价。
2、标的物以现状移交,竞价人应在公告期内到现场实地踏勘,认真审阅本项目竞租须知、竞价公告和标的物介绍,自行了解标的物权属关系和可能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凡参与竞价的竞租人均视同已实地踏勘标的物,确认了解标的物范围、数量、面积等,并认可标的物现状及租赁要求, 自愿承担因上述原因导致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竞得后,如因未踏勘现场、未了解项目具体情况等原因造成的各项损失,由竞得人自理。如有疑问须在公告期内提出。
3、竞得人须在公示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到代理公司拿竞价成交通知书,拿到竞价成交通知书的5日内,主动与招租人签订《承租合同》,否则视为竞得人自动放弃竞得资格,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且招租方有权对外重新公开招租。
七、咨询、看样的时间:由竞租人自行进行现场查勘,标的物按现状移交竞价人。
八、竞价方式:
竞价人登录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交易系统(网址:https://ggzy.chuzhou.gov.cn/TPBidder_CZ/memberLogin)参与本项目公开竞价,2024年03月14日10时至2024年03月15日10时00分为自由竞价时间,各竞价人可根据自身条件自由出价,本次竞价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即限时竞价),在竞价活动结束前,当标的物的竞价时间只剩最后5分钟时,5分钟内如果有人出价即循环延时,延时5分钟,直至无人出价,价高者成交,竞价结束。
九、特别提醒:
1)标的物以现状为准,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滁州市亭宜居房产运营发展有限公司不承担本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请慎重决定竞价行为,竞价人一旦作出竞价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2)竞价人在竞租前自行做好尽职调查,竞租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受让本项目资格,竞价成功后竞得人未按有关规定履行相关手续时,竞得人将承担违约责任并无权要求返还竞价保证金。竞得人逾期未支付竞价款,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出租人有权组织重新竞价,如竞得人未按公告约定的时间缴纳成交价款及相关保证金放弃竞得资格的竞得人保证金不予退还,由交易中心直接收缴。相关竞得人将被监管部门纳入信用管理,并在交易中心网站进行不良行为披露。
3)合格竞价方参与本次竞价会,视同对转让标的已进行过尽职调查,且知悉转让标的所公开披露的全部信息及其可能存在的瑕疵。由此所产生的纠纷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出租人均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和赔偿义务。
4)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价的,由竞价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及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费用、风险和损失。
5)标的物相关手续由竞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均由竞得人承担。
6)突发情况:由于网络延迟或者其他等客观原因,项目须暂停或者终止时,代理公司及交易中心有权暂停或终止竞价,待问题解决后重新启动竞价或者重新挂网,本次竞价过程中,由交易中心负责解决因意外或不可抗力造成的竞价中断等问题,当出现此情况时若给各合格竞价方造成经济损失,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出租人对各合格竞价方均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和赔偿义务,特此说明!
7)竞价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的,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可以要求出售方立即中止或者终结竞价活动,同时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权直接做出竞价活动中止和终结的决定:(1)存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其他有关方提出争议情形时;(2)竞价申请提交竞价人后,未实际履行交易程序的;(3)在资产交易过程中出现违反各项交易规则、细则等相关规定,并妨碍正常交易秩序的;(4)交易双方及相关主体因纠纷争讼,由仲裁机构(或法院)做出中止和终结决定的。
8)本项目代理服务费3000元由招租单位支付给代理公司。
9)竞价人在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竞租须知。
10)本竞价须知由招租方和代理机构负责解释。
十、联系方式:
招租单位:滁州市亭宜居房产运营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培华 联系电话:0550-7118555
代理公司:滁州市诚信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免费注册即可查看 联系电话:免费注册即可查看
2024年3月4日
琅琊路等门面房招租项目(二次)竞价公告3.4.doc
滁州市公共资源产权竞价系统竞买人操作手册(竞买人适用).docx
项目编号:czsjcq202403-002
滁州市诚信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将于2024年03月14日10时至2024年3月15日10时止(延时除外,届时正式竞价时间以竞价系统服务器时间为准)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交易系统(网址:https://ggzy.chuzhou.gov.cn/TPBidder_CZ/memberLogin)对琅琊路等门面房招租项目(二次)进行公开竞价,现公告如下:
注:2024年3月14日10时至2024年03月15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期间,此竞价入口为唯一指定入口!通过其他竞价平台申请或参与竞价均视为无效操作。竞价人具体操作步骤和程序详见附件(竞价人-产权竞价系统操作手册)。
一、竞价标的物(承租人自行勘察现场,具体以实际现状为准):
标的物1(一标段):琅琊东路243-12,面积为88.98平方米,租金为69408元/年,租赁期为5年。
标的物2(二标段):天长东路426号门面房,面积为24.72平方米,租金为103824元/年,租赁期为5年。
标的物3(三标段):三里亭98号s2-2幢1100-25,面积为172.81平方米,租金为31104元/年,租赁期为5年。
二、重大事项披露:
1、承租方应按招租公告约定的用途依法经营,不得从事任何违法经营活动或违反合同约定,标的物禁止经营烧烤类生意、禁止经营卡拉OK、铝合金门窗加工、汽车机械修理及货物运输等噪音较大的扰民业务和对环境有污染的业务等,店面装修须服从市容局的相关规定,竞得人如不按上述要求经营使用承租房产,招租方有权取消其竞得资格按违约处理并没收其履约保证金。
2、在租赁期内,因城市规划调整、城市公益事业建设、征收、改造等原因,确需提前解除租赁合同的,出租人有权无条件提前解除租赁合同,不负责赔偿承租人因此造成的损失。房租已交未到期部分(自承租人腾空并向出租人交回之日起算),经出租人审核审批后退还承租人;在租赁期内标的物不得转租。承租人转租标的物内容的,出租人有权单方解除租赁合同,并由承租人承担违约金、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等违约责任;租赁期满后,承租人应当及时腾空所有房屋,并归还招租人,承租人不得以装修费用、固定资产等理由要求认购、补偿或折价收购,特此说明。
3、装修过程中不得改变出租房屋的主体结构及相关消防设施,各标的物在房屋装修过程中不能破坏原始房屋状态,不得私搭乱建,租赁期满后,承租人应当及时腾空房屋恢复原状,并归还招租方,承租人不得以装修费用、固定资产等理由要求招租方认购、补偿或折价收购。
4、具体交付时间以产权人通知为准。新竞租人竞拍成功后应给予原承租人合理的搬迁时间。
5、其他相关要求:标的物一切以现状为准,滁州市亭宜居房产运营发展有限公司不承担任何方面维修、改造等工作。一切维修(含消防、水电管道、线路仪表灯设备、门窗等设施)及费用均由竞得人担负,同时标的物产生的治安费、卫生费、水电气费、物业管理费等费用均由竞得人担负,经营的标的物外墙、招牌、装饰等必须符合滁州市文明创建的要求。出租房屋提供的现场照片仅供参考,对现状标的物的利用价值由竞价人自行勘察现场,自行测算综合考虑竞价。
备注:如因竞得人违法、违规、不服从管理等原因造成的各项纠纷及法律责任由竞得人负全部责任,招租人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
三、租金价格、保证金及加价幅度:
一标段竞租起始价:31104元/年,保证金:15000.00元;加价幅度:500元或整倍数,
二标段竞租起始价:103824元/年,保证金:50000.00元;加价幅度:500元或整倍数,
三标段竞租起始价:55992元/年,保证金:22500.00元;加价幅度:500元或整倍数,
出租期限:以上标段标的物租期均为5年,合同一次性签订,前三年租期内租金不变,每年租金为成交价,第四年租金在上一年的基础上递增3%【即第四年租金=第三年租金×(1+3%)】,第五年租金在上一年的基础上递增4%【即第五年租金=第四年租金×(1+4%)】。租金支付:租金每年支付一次,竞得人须在《租赁合同书》签定时将第一年度租金转入招租方指定帐户,后期租金在租期开始计算前30日内交纳和收取(即:先付后租),具体付款日期在《租赁合同》中约定。
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为竞得年租金的20%,履约保证金在竞得人领取成交通知书后5日内一次性支付,退还时间:履约保证金在合同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在承租人无违约情形下并将房屋恢复原样、腾空后且无竞得人责任后十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息)。承租人如因有违约情形的,招租人将不负责退还该履约保证金。
四、本次竞价项目由滁州市诚信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代理。
五、竞价保证金交纳及处置:
1)竞价保证金须在2024年03月14日10时前交纳完毕;竞价保证金须从竞价人账户转入交易中心账户(如以单位名义参与竞价,须从单位基本账户转入),竞价保证金付款人的账户名称必须与竞价人名称一致,不接受汇票和结算卡汇入,以资金到账时间为确认竞价保证金交纳完毕时间。
一标段:户 名: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 户 行:中国农业银行滁州中都支行
银行账号:123340010400044210000000150
二标段:户 名: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 户 行:中国农业银行滁州中都支行
银行账号:123340010400044210000000155
三标段:户 名: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 户 行:中国农业银行滁州中都支行
银行账号:123340010400044210000000161
交纳竞价保证金时须在交易附言中注明“琅琊路等门面房招租项目(二次) (*标段)”保证金,竞价保证金汇款信息需与项目标段号对应。
2)每个标段标的物竞价款在成交确认通知书发放后5日内缴入滁州市亭宜居房产运营发展有限公司指定账户 (户名:滁州市亭宜居房产运营发展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工商银行汇通支行,账号:1313002609300149559),转账时备注:琅琊路等门面房招租项目(*标段)租金。
3)放弃竞得资格的竞得人保证金不予退还,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直接收缴。
注意:①如竞价人未按公告约定的时间缴纳成交价款(第一年租金)及履约保证金(年租金的20%),竞价人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②若存在不予退还竞价人竞价保证金的情形,由交易中心直接予以收缴。
③放弃竞得资格的竞价人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由交易中心直接收缴。
六、竞租人应具备条件:
1、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财务 状况、银行资信(企业法人的营业执照必须在有效期内,否则其报价无效)或具有完全承担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律另有规定除外)。上述企业法人或自然人无不良记录,无拖欠房租或占房不退等行为的,没有无理诉求和恶意拖延搬迁的记录,均可参与本项目竞价。
2、标的物以现状移交,竞价人应在公告期内到现场实地踏勘,认真审阅本项目竞租须知、竞价公告和标的物介绍,自行了解标的物权属关系和可能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凡参与竞价的竞租人均视同已实地踏勘标的物,确认了解标的物范围、数量、面积等,并认可标的物现状及租赁要求, 自愿承担因上述原因导致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竞得后,如因未踏勘现场、未了解项目具体情况等原因造成的各项损失,由竞得人自理。如有疑问须在公告期内提出。
3、竞得人须在公示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到代理公司拿竞价成交通知书,拿到竞价成交通知书的5日内,主动与招租人签订《承租合同》,否则视为竞得人自动放弃竞得资格,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且招租方有权对外重新公开招租。
七、咨询、看样的时间:由竞租人自行进行现场查勘,标的物按现状移交竞价人。
八、竞价方式:
竞价人登录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交易系统(网址:https://ggzy.chuzhou.gov.cn/TPBidder_CZ/memberLogin)参与本项目公开竞价,2024年03月14日10时至2024年03月15日10时00分为自由竞价时间,各竞价人可根据自身条件自由出价,本次竞价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即限时竞价),在竞价活动结束前,当标的物的竞价时间只剩最后5分钟时,5分钟内如果有人出价即循环延时,延时5分钟,直至无人出价,价高者成交,竞价结束。
九、特别提醒:
1)标的物以现状为准,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滁州市亭宜居房产运营发展有限公司不承担本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请慎重决定竞价行为,竞价人一旦作出竞价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2)竞价人在竞租前自行做好尽职调查,竞租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受让本项目资格,竞价成功后竞得人未按有关规定履行相关手续时,竞得人将承担违约责任并无权要求返还竞价保证金。竞得人逾期未支付竞价款,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出租人有权组织重新竞价,如竞得人未按公告约定的时间缴纳成交价款及相关保证金放弃竞得资格的竞得人保证金不予退还,由交易中心直接收缴。相关竞得人将被监管部门纳入信用管理,并在交易中心网站进行不良行为披露。
3)合格竞价方参与本次竞价会,视同对转让标的已进行过尽职调查,且知悉转让标的所公开披露的全部信息及其可能存在的瑕疵。由此所产生的纠纷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出租人均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和赔偿义务。
4)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价的,由竞价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及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费用、风险和损失。
5)标的物相关手续由竞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均由竞得人承担。
6)突发情况:由于网络延迟或者其他等客观原因,项目须暂停或者终止时,代理公司及交易中心有权暂停或终止竞价,待问题解决后重新启动竞价或者重新挂网,本次竞价过程中,由交易中心负责解决因意外或不可抗力造成的竞价中断等问题,当出现此情况时若给各合格竞价方造成经济损失,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出租人对各合格竞价方均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和赔偿义务,特此说明!
7)竞价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的,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可以要求出售方立即中止或者终结竞价活动,同时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权直接做出竞价活动中止和终结的决定:(1)存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其他有关方提出争议情形时;(2)竞价申请提交竞价人后,未实际履行交易程序的;(3)在资产交易过程中出现违反各项交易规则、细则等相关规定,并妨碍正常交易秩序的;(4)交易双方及相关主体因纠纷争讼,由仲裁机构(或法院)做出中止和终结决定的。
8)本项目代理服务费3000元由招租单位支付给代理公司。
9)竞价人在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竞租须知。
10)本竞价须知由招租方和代理机构负责解释。
十、联系方式:
招租单位:滁州市亭宜居房产运营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培华 联系电话:0550-7118555
代理公司:滁州市诚信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免费注册即可查看 联系电话:免费注册即可查看
2024年3月4日
琅琊路等门面房招租项目(二次)竞价公告3.4.doc
滁州市公共资源产权竞价系统竞买人操作手册(竞买人适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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