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新华发电奥依塔克120万千瓦新能源市场化并网项目 (一期40万千瓦)PC总承包监理服务已审批,资金来源已落实。招标人为陕西新华水利水电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SXXH-FW-GKZB-22-0073
新华发电奥依塔克120万千瓦新能源市场化并网项目 (一期40万千瓦)PC总承包监理服务
奥依塔克一期400MW光伏发电+100MW储能项目站址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阿克陶县奥依塔克镇境内,位于北纬 39°04′,东经75°28′,电场场址高程约为1710~1860m,距离阿克陶县约39.5km。
新华(阿克陶)电力投资有限公司奥依塔克一期400MW光伏发电+100MW储能项目装机容量为400MW(容配比1.303),根据光伏阵列的布置及系统设计方案,该项目本阶段光伏阵列接线方式推荐如下:64个3.125MW光伏发电单元(1500VDC)。每个发电单元以光伏组件—直流汇流箱—就地箱逆变一体机组成。每26块550Wp组件为1串,每20路组串接入1台直流汇流箱,每14~15台直流汇流箱接入1台箱逆变一体机升压并网。(注:因组件尚未确定,汇流箱台数及进线回路有可能微调,后续订货数量以实际需求为准)。
100MW储能电池类型选用磷酸铁锂电池,额定充/放电倍率1C,放电深度(DOD)100%,循环次数不低于6000次。一次调频时,储能系统应能满足120%额定放(充)电功率运行时间不少于4h。
光伏电站项目新建1座220kV升压站。汇集16回35kV光伏汇集线经主变升压后,拟出1回220kV送出线路接至奥依塔克220kV变电站并网(以接入系统批复为准,包含对端间隔)。
(1)新华发电奥依塔克120万千瓦新能源市场化并网项目(一期40万千瓦)PC总承包施工标共划分为两个标段,每个标段范围如下:
标段Ⅲ :01区-64区共200MW光伏(直流侧装机容量为260.5824MW,容配比1.303)+220kV汇集站+100MW/400MWh配套储能PC总承包
本标段工作范围主要为01区-64区共200MW光伏场区本体(直流侧装机容量约为260.5824MWp,以现场实际可安装容量为准)+220kV汇集站+100MW/400MWh配套储能PC总承包。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设备及材料采购:除(组件、逆变器由业主集中采购,本工程以暂估价计入)发包人提供的设备外,承包人承担整个项目所需光伏发电场区、220kV升压站(含集控系统)、100MW/400MWh储能区等所有设备、材料(含场区及集电线路所有设备接入升压站所需辅材)的卸车、运输、多次倒运、保管、相关的技术服务、设计联络、人员培训等;提供所需的备品备件、专用工具。
2.建筑及安装工程:包括光伏发电场区(设备及基础、场地平整、接地、围栏、道路、集电线路等工程)、220kV升压站(含集控子站)、储能系统区建筑和安装。按业主要求完成设备标示、安全标牌的挂牌工作、所有安全标示警戒线的工作(含材料购买)。
3.本工程内所有设备及系统的监造、催交、到货验收、保管、安装、调试、检验、试验、并网手续办理,整套启动及试运行、全站全容量通过240小时试运行、缺陷修复、整套系统启动的性能保证的考核验收、技术和售后服务、人员培训、直至移交生产所完成的全部工作。
4.完成竣工验收所涉及到的所有工作并承担这些工作评审及会务所发生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环保、水保、消防、安全、质检、档案、职业健康设施等的实施并保证验收通过。
5.负责办理并网手续、调度及供电手续、地方关系协调等。配合发包人完成移交生产验收、达标投产验收、竣工验收。
6.质保期内设备、材料、建筑安装质量问题、隐患、缺陷处理等工作。
另注:因本项目接入系统设计尚未完成审查,故接入方案及升压站规模均存在不确定因素,升压站方案及接入系统均以最终批复的接入系统审查意见为准。
标段Ⅳ:65区-128区共200MW光伏(直流侧装机容量为260.5824MW,容配比1.303)+防洪工程PC总承包
本标段工作范围主要是65区-128区共200MW光伏场区本体(直流侧装机容量约为260.5824MWp,以现场实际可安装容量为准)+防洪工程PC总承包工程。分界点:1.35kV集电线路接至升压站35kV配电柜接线桩头处,含电缆头制作及接线等;2.光伏场区通讯线缆工程需送至升压站通讯柜接线端)。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设备及材料采购:除(组件、逆变器由业主集中采购,本工程以暂估价计入)发包人提供的设备外,承包人承担整个项目所需光伏发电场区等所有设备、材料(含场区及集电线路所有设备接入升压站所需辅材)的卸车、运输、多次倒运、保管、相关的技术服务、设计联络、人员培训等;提供所需的备品备件、专用工具。
2.建筑及安装工程:包括光伏发电场区(设备及基础、场地平整、防洪措施、接地、围栏、道路、集电线路等工程)建筑和安装。按业主要求完成设备标示、安全标牌的挂牌工作、所有安全标示警戒线的工作(含材料购买)。
3.本工程内所有设备及系统的监造、催交、到货验收、保管、安装、调试、检验、试验、并网手续办理,整套启动及试运行、全站全容量通过240小时试运行、缺陷修复、整套系统启动的性能保证的考核验收、技术和售后服务、人员培训、直至移交生产所完成的全部工作。
4.完成竣工验收所涉及到的所有工作并承担这些工作评审及会务所发生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环保、水保、消防、安全、质检、档案、职业健康设施等的实施并保证验收通过。
5.负责办理并网手续、调度及供电手续、地方关系协调等。配合发包人完成移交生产验收、达标投产验收、竣工验收。
具体详见施工标段技术文件。
(2)监理工作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根据项目委托人批准的监理规划方案,依据施工合同及图纸编制监理具体方案和实施细则,对涉及工程建设的相关事项实施全方位的监理,包括但不限于组织设计审查主要设备现场交货验收、工程建设的质量、进度、投资与安全环水保控制、工程保修监理、工程建设资料的文件与档案监理、工程建设参与各方之间的协调、对施工单位的文明施工监督、向项目委托人提供建设性意见等各个环节。到通过竣工验收和国家验收、移交试生产以及在缺陷责任期内消缺等全过程的监理服务。
新疆阿克陶县
建设期限:540日历天。本工程计划人员进场日期为:2022年10月25日。具体以合同签订后双方确定的时间为准。
符合国家及地方有关部门的法律、法规、政策、规程规范等的相关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独立法人资格。
3.2投标人须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监理综合资质证书或电力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3.3投标人近3年(2019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应具有50MW及以上光伏发电工程监理业绩。
3.4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且具有光伏发电工程施工总监理工程师或副总监理工程师经历(提供合同协议书,如合同协议书不体现姓名,需提供其他证明材料(公示网页截图或中标通知书或竣工验收文件资料等))。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代理机构收款银行名称:按招标公告附件4.2.2完成支付
开户单位: 按招标公告附件4.2.2完成支付
收款账号:0
投标人须在汇款单上注明:“项目名称缩写及参加的分包”。
4.2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电子版招标文件将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进行发布。投标人已注册为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会员的,可直接登录报名,否则投标人须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完成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在线注册。
4.3 发售时间:2022年09月23日 17时06分—2022年09月29日 16时00分(北京时间)。
未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有文件证明下列情形的除外:
(1)作为投标人的办事处或分公司代为购买标书的;
(2)购买标书的厂家在投标截止前因兼并、重组上市等原因导致公司名称变化的。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总部基地18区11号楼)。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期:2022年10月14日 09时30分。
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地点提交,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招标人:陕西新华水利水电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新疆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阿克陶县奥依塔克镇奥依塔克村
联系人:李女士
电话:029-89169316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总部基地18区11号楼
联系人:范雪凯、韩茹
电话:010-53105851/26
电子邮件:010-010-53105851/26
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招标人:陕西新华水利水电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2 年 09 月 23 日
附件下载:监理招标公告0923.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