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长沙市城区排水事务中心:2023年泵站巡查和操作服务外包项目采购需求公开
金额
-
项目地址
湖南省
发布时间
2023/08/22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一、功能及要求:
2017至2022年,长沙市城区排水事务中心因人员退休、病退、在职死亡等已有69人退出工作岗位,按照“养事不养人”的原则,拟将其所属部分泵站巡查和操作事务性的工作服务外包,由委托第三方公司提供相关服务弥补泵站正常运行的缺口。预算金额是通过铺排每班综合服务单价和需求班数缺口数量来核定(最终价格由市财评审定价格为准),本项目主要是保障泵站日常运行,确保主汛期城区服务范围内不渍水,污水不下河。
二、相关标准:
1、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行业相关标准。
2、根据《湖南省城镇排水管网及泵站维护管理质量标准》DBJ43/T 501-2018,泵站在每班运行前、运行中都必须对水泵、电气设备、进水井、闸门等设施进行巡查和操作,以确保泵站安全运行。
三、技术规格:
详见附件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1)服务地点:长沙市城区排水事务中心指定的泵站。
(2)服务时间:12个月(合同一年一签)。
五、服务标准:
(一)项目范围:长沙市城区排水事务中心所辖25座泵站。
(二)服务要求
1、根据采购方泵站的实际服务需求配备巡查和操作人员,中标方必须为所服务的泵站提供24小时有人驻站服务,为避免服务人员疲劳产生安全事故发生,服务人员不能连续提供24小时巡查和操作服务。
2、巡查和操作服务人员需持有市安监局颁发的《特殊作业操作证》,有一定的高压电气设备巡查和操作工作经验。
(三)服务目标按实报送泵站信息率达到100%,按实填写泵站运行记录率达到100%,按实巡查执行率达到100%,操作执行率和正确率达到100%,在湘江38.37米水位下城区服务范围区内不渍水;做好污水处理厂的水量提升服务工作,全力确保污水足额提升,做到排渍提升两不误。
六、验收标准:
1、根据项目服务完成情况,在通过验收后,已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2、本项目由采购单位按长沙市《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管理的通知》长财采购[2016]6号文件规定,按一般程序组织验收。
七、其他要求:
(一)中标方不得将本合同合约议定项目直接或者间接方式转包或者分包给第三方及其他个人。
(二)中标方有义务按照本合同及附件约定的服务范围、服务事项按相关要求标准执行,遵照规定时限,保质保量完成服务事项任务。
(三)中标方须保证所服务的泵站有巡查和操作人员且不能24小时连班,若因人员未到岗造成恶劣影响或经济损失的,将依法追究中标人相关责任。且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需就上述内容作出书面承诺,投标人未作出书面承诺的将视为无效投标。
(四)中标方必须组织泵站巡查和操作人员进行技能培训和安全教育培训,培训合格率须达到100%。
(五)因中标方服务人员必须按照《泵站运行管理手册》的要求提供服务,如果因中标方自身服务不达标和操作服务错误的原因,造成泵站服务区城市内涝、纳污区污水溢流、机械设备损坏等重大损失,中标方将承担相应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六)按季度对巡查和操作服务项目进行考核,考核低于90分,每降低1分扣,扣1000元/分,考核低于80分则为不合格,出现一次另扣10000元/次,连续两次低于80分,则我单位有权解除服务合同。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2017至2022年,长沙市城区排水事务中心因人员退休、病退、在职死亡等已有69人退出工作岗位,按照“养事不养人”的原则,拟将其所属部分泵站巡查和操作事务性的工作服务外包,由委托第三方公司提供相关服务弥补泵站正常运行的缺口。预算金额是通过铺排每班综合服务单价和需求班数缺口数量来核定(最终价格由市财评审定价格为准),本项目主要是保障泵站日常运行,确保主汛期城区服务范围内不渍水,污水不下河。
二、相关标准:
1、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行业相关标准。
2、根据《湖南省城镇排水管网及泵站维护管理质量标准》DBJ43/T 501-2018,泵站在每班运行前、运行中都必须对水泵、电气设备、进水井、闸门等设施进行巡查和操作,以确保泵站安全运行。
三、技术规格:
详见附件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1)服务地点:长沙市城区排水事务中心指定的泵站。
(2)服务时间:12个月(合同一年一签)。
五、服务标准:
(一)项目范围:长沙市城区排水事务中心所辖25座泵站。
(二)服务要求
1、根据采购方泵站的实际服务需求配备巡查和操作人员,中标方必须为所服务的泵站提供24小时有人驻站服务,为避免服务人员疲劳产生安全事故发生,服务人员不能连续提供24小时巡查和操作服务。
2、巡查和操作服务人员需持有市安监局颁发的《特殊作业操作证》,有一定的高压电气设备巡查和操作工作经验。
(三)服务目标按实报送泵站信息率达到100%,按实填写泵站运行记录率达到100%,按实巡查执行率达到100%,操作执行率和正确率达到100%,在湘江38.37米水位下城区服务范围区内不渍水;做好污水处理厂的水量提升服务工作,全力确保污水足额提升,做到排渍提升两不误。
六、验收标准:
1、根据项目服务完成情况,在通过验收后,已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2、本项目由采购单位按长沙市《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管理的通知》长财采购[2016]6号文件规定,按一般程序组织验收。
七、其他要求:
(一)中标方不得将本合同合约议定项目直接或者间接方式转包或者分包给第三方及其他个人。
(二)中标方有义务按照本合同及附件约定的服务范围、服务事项按相关要求标准执行,遵照规定时限,保质保量完成服务事项任务。
(三)中标方须保证所服务的泵站有巡查和操作人员且不能24小时连班,若因人员未到岗造成恶劣影响或经济损失的,将依法追究中标人相关责任。且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需就上述内容作出书面承诺,投标人未作出书面承诺的将视为无效投标。
(四)中标方必须组织泵站巡查和操作人员进行技能培训和安全教育培训,培训合格率须达到100%。
(五)因中标方服务人员必须按照《泵站运行管理手册》的要求提供服务,如果因中标方自身服务不达标和操作服务错误的原因,造成泵站服务区城市内涝、纳污区污水溢流、机械设备损坏等重大损失,中标方将承担相应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六)按季度对巡查和操作服务项目进行考核,考核低于90分,每降低1分扣,扣1000元/分,考核低于80分则为不合格,出现一次另扣10000元/次,连续两次低于80分,则我单位有权解除服务合同。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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