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潮州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法律服务定点议价采购公告
金额
3.5万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3/02/22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潮州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采用定点采购议价方式实施本次采购。
一、项目信息
(一)项目名称:潮州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法律服务定点采购
(二)项目编号:DDYJ-2023-714998
(三)预算金额:35,000.00
(四)采购需求:
(五)议价发起时间:2023年02月22日
二、需求信息
服务内容:1、解答日常法律咨询,依法提供律师建议或者出具律师函、通知、催告函等法律文书; 2、协助草拟、制订、审查或者修改我局所涉及合同、协议、章程等法律文书;3、应我局要求、参与磋商、谈判,进行法律分析、论证;4、针对我局日常经营过程中存在的法律问题,分析论证、规避风险和漏洞,协助关键性文件的起草及审核;5、参与我局重大经济项目的谈判,协助关键性文件的谈判、起草及审核事宜;6、应我局要求,就我局已经面临或者可能发生的纠纷,进行法律分析,提出法律解决方案;出具律师函,发表律师意见;或者参与非诉讼谈判、协商、调解工作;7、应我局要求,为我局履行职责、行政工作及内部管理方面重大决策的合法性、可行性、风险预测 及对策提供法律依据和法律意见; 8、经我局另行委托,代理各类诉讼、仲裁、行政复议案件;9、办理我局其他日常法律事务。
合同份数:4
争议处理方式:向人民法院提交诉讼解决
三、供应商报价须知
(一)被邀请的供应商应根据议价信息的要求,在满足采购需求的前提下,于规定时间内对项目做出报价。
(二)供应商应认真核对报价信息,确保符合采购需求,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与实际不符,一经查实,将视为弄虚作假,当次报价无效,并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给予处理。
四、定点议价规则
(一)报价规则。
(1)供应商的报价应是总价。
(2)供应商的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
(二)成交规则、终止规则。
(1)成交规则:采购人接受供应商报价的,议价成交。
(2)终止规则:在定点议价公告期间,采购人因故取消采购任务;或者采购人不接受供应商报价的,议价终止。
五、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蔡小姐 0768-2362818
采购单位:潮州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2023年02月22日
一、项目信息
(一)项目名称:潮州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法律服务定点采购
(二)项目编号:DDYJ-2023-714998
(三)预算金额:35,000.00
(四)采购需求:
编号 | 服务描述 | 需求描述 | 数量 | 计量单位 |
---|---|---|---|---|
1 | 人员要求:1 服务开始时间:2023年3月18日 服务结束时间:2024年3月17日 | 1、解答日常法律咨询,依法提供律师建议或者出具律师函、通知、催告函等法律文书; 2、协助草拟、制订、审查或者修改我局所涉及合同、协议、章程等法律文书;3、应我局要求、参与磋商、谈判,进行法律分析、论证;4、针对我局日常经营过程中存在的法律问题,分析论证、规避风险和漏洞,协助关键性文件的起草及审核;5、参与我局重大经济项目的谈判,协助关键性文件的谈判、起草及审核事宜;6、应我局要求,就我局已经面临或者可能发生的纠纷,进行法律分析,提出法律解决方案;出具律师函,发表律师意见;或者参与非诉讼谈判、协商、调解工作;7、应我局要求,为我局履行职责、行政工作及内部管理方面重大决策的合法性、可行性、风险预测 及对策提供法律依据和法律意见; 8、经我局另行委托,代理各类诉讼、仲裁、行政复议案件;9、办理我局其他日常法律事务。 | 1 | 项 |
(五)议价发起时间:2023年02月22日
二、需求信息
服务内容:1、解答日常法律咨询,依法提供律师建议或者出具律师函、通知、催告函等法律文书; 2、协助草拟、制订、审查或者修改我局所涉及合同、协议、章程等法律文书;3、应我局要求、参与磋商、谈判,进行法律分析、论证;4、针对我局日常经营过程中存在的法律问题,分析论证、规避风险和漏洞,协助关键性文件的起草及审核;5、参与我局重大经济项目的谈判,协助关键性文件的谈判、起草及审核事宜;6、应我局要求,就我局已经面临或者可能发生的纠纷,进行法律分析,提出法律解决方案;出具律师函,发表律师意见;或者参与非诉讼谈判、协商、调解工作;7、应我局要求,为我局履行职责、行政工作及内部管理方面重大决策的合法性、可行性、风险预测 及对策提供法律依据和法律意见; 8、经我局另行委托,代理各类诉讼、仲裁、行政复议案件;9、办理我局其他日常法律事务。
合同份数:4
争议处理方式:向人民法院提交诉讼解决
三、供应商报价须知
(一)被邀请的供应商应根据议价信息的要求,在满足采购需求的前提下,于规定时间内对项目做出报价。
(二)供应商应认真核对报价信息,确保符合采购需求,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与实际不符,一经查实,将视为弄虚作假,当次报价无效,并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给予处理。
四、定点议价规则
(一)报价规则。
(1)供应商的报价应是总价。
(2)供应商的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
(二)成交规则、终止规则。
(1)成交规则:采购人接受供应商报价的,议价成交。
(2)终止规则:在定点议价公告期间,采购人因故取消采购任务;或者采购人不接受供应商报价的,议价终止。
五、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蔡小姐 0768-2362818
采购单位:潮州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2023年02月22日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