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丰县国投大厦(皇城广场原广电大楼主楼)改建装修工程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咸丰县国投大厦(皇城广场原广电大楼主楼)改建装修工程已经《湖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备案登记(登记备案项目代码:2019-422826-70-03-039800),建设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咸丰县国有资本运营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利川市诚信招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咸丰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咸丰县皇城广场。
2.2 本招标项目的建设规模:本项目建筑层数地下一层,地上十二屋,高度为42m,改建建筑装修面积约6970㎡。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楼地面工程、墙柱面工程、顶棚工程等室内改建、装修(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2.3 本招标项目的合同估算价:约1050万元(详见招标文件为准)
2.4 本招标项目的计划工期:2个月(6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19年9月17日。
2.5 本招标项目的招标范围:施工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示全部工程内容。
2.6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装饰装修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近五年须具有至少1个类似项目业绩(指单项合同金额在500万元及以上装修工程业绩,竣工验收之日在2014年1月1日至今),须提供合同原件和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原件(加盖核发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亦可)。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并是本单位注册人员,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具有至少1个类似项目业绩(指单项合同金额在500万元及以上装修工程业绩,竣工验收之日在2014年1月1日至今),提供合同原件和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原件(加盖核发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亦可),否则无论何时一经招标人查实,招标人将保留包括取消中标人中标资格、向中标人追究相应法律责任及索赔经济损失等在内的一切权利。
3.2根据恩施州人社发【2016】23号 、恩施州人社函【2017】35号文件的相关规定,投标人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未出现因非法拖欠劳动者工资而受到行政处理处罚且在行政处理处罚期限内的或因拖欠劳动者工资经人民法院判决且未执行完毕的或未自觉履行完毕的情形(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作出承诺,否则投标人的投标申请将被拒绝)。
3.3投标人应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系统信用信息公示查询网址:“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以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投标人应提供网站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否则投标人的投标申请将被拒绝。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当在恩施州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州电子交易平台”)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办事指南—会员网上注册指南及CA办理指南》(网址:http://ggzy.enshi.gov.cn/ )。
5.2完成网员注册后,请于2019 年 8 月 21日至 2019 年 8 月 27 日23时59分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认证身份锁登录“州电子交易平台-咸丰分中心”(网址:http://58.52.192.225:10080/xfweb/),下同),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未按规定从“州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作为无效投标。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9月12日上午9:00分,地点:咸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一 (咸丰县楚蜀大道186号农业局三楼)。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咸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站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咸丰县国有资本运营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咸丰县楚蜀大道咸丰县交通运输局12楼
邮编:445600
联系人:郑先生
电话:0718-6799981
招标代理机构:利川市诚信招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咸丰分公司
地址:咸丰县楚蜀大道160号
邮编:445600
联系人: 唐女士
电话:0718-6819057
备注: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建造师)(下同)不得同时担任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1)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2)合同约定的工程验收合格的;(3)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