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22-10-09 03:35:58
新建南宁至崇左铁路站后工程第四批甲供物资
采购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新建南宁至崇左铁路站后工程第四批甲供物资采购招标
项目编号:E4500002802003133
1.招标条件
本项目新建南宁至崇左铁路项目已由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新建南宁至崇左铁路项目核准的批复》(桂发改交通〔2017〕163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广西南崇铁路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广西南崇铁路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站后工程第四批甲供物资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新建南宁至崇左铁路项目线路全长约119.294km,经吴圩机场、扶绥、渠黎,终至崇左南站,共设车站4个(预留渠旧南开站条件);桥隧占比56.34%;初步设计批复总概算为183.22亿元(含综合开发费用38.60亿元,不含DK25+615~DK30+150段与南宁国际空港综合交通枢纽项目同步实施的线下工程),其中静态投资168.90亿元,建设工期39个月。
2.2招标内容:详见招标公告附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资格要求(详见招标公告附表)。
3.2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招标文件为网上免费下载。2022年10月9日至2022年10月14日,潜在投标人可以登陆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gxggzy.gxzf.gov.cn),完成投标单位账号注册即可下载招标文件。
4.2本项目无图纸或其他技术资料。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11月2日09时30分.
地点为: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西南宁市青秀区怡宾路6号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4楼)(具体开标室根据电子屏幕显示的安排)。到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的人员,需按中心官方网站最新发布的疫情防控要求进场。
5.2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须携带加盖公章的已下载招标文件的本招标项目截图办理(截图上需显示有投标单位及本项目名称及包件号(包件号必须是投标人所投包件)。在“我的项目”界面,鼠标移至界面右上方的小人图标上时,会显示单位名称)。
5.3递交文件时投标人未出具截图的,招标人不予受理(能提供相关证明的除外)。
5.4投标人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时需正确佩戴口罩、体温不得超过37.3℃、没有疫情接触史或医学观察已经满14天,否则将劝返或隔离,必要时配合区域防疫机构强制隔离。
5.5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xggzy.gxzf.gov.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广西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gxjttzjt.com/)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本次招标程序通过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进行,请随时留意网站相关信息发布。
7.质疑与投诉
下载招标文件后,投标人若对本项目招标文件或招标过程有质疑或投诉的,请以单位实名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材料以书面形式提出。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广西南崇铁路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崇左市丽川路南侧(崇左国宝超市背后)
邮编:532200
联系人:黄工
电话:0771-7981857
传真:/
电子邮件:nanchongtielu@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铁路物资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凤凰嘴街五号院鼎兴大厦A座11层
邮编:100036
联系人:杨工
电话:14777297279
传真:/
电子邮件:yangyibin03@163.com
9.交易服务单位
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技术支持联系电话:4008503300
10.监督部门及联系电话
广州铁路监督管理局020-61332600
招标人:广西南崇铁路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杨东海
日期:2022年10月9日
招标公告附表
序号 |
物资名称 |
包件号 |
计量单位 |
数量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备注 |
1 |
工务重型轨道车、乘务一体机 |
NCWZ-27 |
台 |
4 |
1. 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商或代理商。 2.3工务重型轨道车:投标物资或同类型产品须具有通过CAL或CNAS认证的检测机构出具的合格产品质量检验报告。 2.4乘务一体机:投标物资或同类型产品须具有通过CAL或CNAS认证的检测机构出具的相关合格产品质量检验报告。 2. 财务要求: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须提供近三年(2019年、2020年、2021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投标人成立时间少于3年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4.1须具有近3年(2019年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工务重型轨道车在新建高速铁路项目的供货业绩,并提供相应的中标通知书和供货合同。 4.2须具有近3年(2019年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乘务一体机在新建高速铁路项目的供货业绩,并提供相应的中标通知书和供货合同。 6.3乘务一体机允许外购,外购生产厂家需满足乘务一体机资质要求、业绩要求和供货技术要求,同时提供外购厂家营业执照及售后技术服务承诺书。 6.4代理商和所代理的生产厂家不得同时参与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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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规格、交货地点、需求时间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物资需求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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