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辽阳县垃圾中转堆沤站工程三标段(下达河乡炮手沟村、八会镇八会村、隆昌镇邱家村、吉洞峪满族乡赵家村)中标候选人公示
金额
157.26万元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0/10/2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10101tp001008343
预算金额157.26万元
招标公司辽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久盛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中标公司中普建设集团有限公司157.26万元
中标联系人张晓鸫
公告正文
辽阳县垃圾中转堆沤站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 |||||||||||||
工程编号 | 210101TP001008343 | 工程名称 | 辽阳县垃圾中转堆沤站工程 | ||||||||||
标段编号 | 210101TP001008343001003 | 标段名称 | 辽阳县垃圾中转堆沤站工程三标段(下达河乡炮手沟村、八会镇八会村、隆昌镇邱家村、吉洞峪满族乡赵家村) | ||||||||||
建设单位 | 辽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填报单位 | 辽宁久盛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 ||||||||||
工程类别 | 施工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0年10月23日 | 公示结束时间 | 2020年10月27日 | ||||||||||
项目所在区域 | 辽宁省·辽阳市·辽阳县 | 建设地点 | 刘二堡镇河南村、柳壕镇黄套村、黄泥洼镇黄泥洼村、穆家镇黄青堆村、唐马寨镇大背村、小北河镇房身泡村、下达河乡炮手沟村、八会镇八会村、隆昌镇邱家村、吉洞峪满族乡赵家村、河栏镇下麻屯村、甜水乡水泉村、寒岭镇唐家村 | ||||||||||
拟中标单位信息 | |||||||||||||
单位名称 | 项目负责人 | 注册资格 | 证书编号 | 投标报价 | 工程工期 | 质量要求 | 企业资质 | 评审得分 | |||||
沈阳瀚东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 张晓鸫 | 注册二级建筑工程建造师 | 01888260 | 1572675.130000元 | 61天 | 合格 | 三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 80.99 |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
候选人排序 | 第一名 | 第二名 | 第三名 | ||||||||||
单位名称 | 沈阳瀚东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 辽宁忠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江西景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
项目负责人 | 张晓鸫 | 贾丽娜 | 李美玉 | ||||||||||
施工项目负责人 | 张晓鸫 | 贾丽娜 | 李美玉 | ||||||||||
设计项目负责人 | 张晓鸫 | 贾丽娜 | 李美玉 | ||||||||||
施工负责人资质 |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辽建安AB[2018]00242],注册二级建造师·建筑工程[01888260] |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辽建安KB【2019】00001],注册二级建造师·建筑工程[00135991],注册二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00149422] |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赣建安B(2014)0054460],注册二级建造师·建筑工程[赣236141424237],注册二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赣236141424237],注册二级建造师·水利水电工程[赣236141424237] | ||||||||||
设计负责人资质 |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辽建安AB[2018]00242],注册二级建造师·建筑工程[01888260] |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辽建安KB【2019】00001],注册二级建造师·建筑工程[00135991],注册二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00149422] |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赣建安B(2014)0054460],注册二级建造师·建筑工程[赣236141424237],注册二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赣236141424237],注册二级建造师·水利水电工程[赣236141424237] | ||||||||||
注册资格 | 注册二级建筑工程建造师 | 注册二级建筑工程建造师 | 注册二级建筑工程建造师 | ||||||||||
证书编号 | 01888260 | 00135991 | 0054460 | ||||||||||
投标报价 | 1572675.130000元 | 1574754.840000元 | 1554917.670000元 | ||||||||||
工程工期 | 61天 | 61天 | 61天 | ||||||||||
质量要求 | 合格 | 合格 | 合格 | ||||||||||
企业资质 | 三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 三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 三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 ||||||||||
评审得分 | 80.99 | 80.6 | 78.99 | ||||||||||
企业业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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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它内容 | |||||||||||||
废标情况 | 废标单位 | 废标原因 | |||||||||||
报价修正 | 修正内容 | 报价修正情况 | |||||||||||
异议投诉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网上异议投诉系统操作方式: 1.登陆辽宁城乡建设工程交易平台:http://www.lnsgczb.com:8055/TPBidder/memberframe 2.在【业务管理】模块找到【投诉异议】菜单 3.异议提出:选择【异议】模块后【新增异议】 4.投诉提出:选择【投诉】模块后【新增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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