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广州白云国际广告有限公司广告媒体及设备设施零星维修项目
金额
11万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3/07/19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项目编号:20230719-01435
截止日期:2023年07月26日 17时00分00秒
项目联系人:邵先生
联系人电话:020-86135281
招标内容:
广州白云国际广告有限公司
广告媒体及设备设施零星
维修项目采购公告
广州白云国际广告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就广州白云国际广告有限公司所属广告媒体及设备设施零星维修项目进行国内公开采购,现邀请合格的报价人(以下简称“报价人”)提交密封报价文件。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广州白云国际广告有限公司广告媒体及设备设施零星维修项目。
2)项目地点:项目位于广州白云国际机场T1航站楼及南工作区等有关区域。
3)项目内容:提供广州白云国际广告有限公司所属广告媒体及设备设施的零星维修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对采购人位于广州白云国际机场T1航站楼及南工作区的办公室、值班室和中控室等场所的广告媒体及设备设施提供零星维修、保养、清洁、检测、评估、应急保障等服务。
4)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二、采购内容:
1) 项目限价
项目最高限价¥110,0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拾壹万元整。
2) 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广州白云国际广告有限公司所属广告媒体的日常维修;
(2)广州白云国际广告有限公司所属广告媒体的定期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进行整改;
(3)广州白云国际广告有限公司所属广告媒体的日常巡查和清洁;
(4)广州白云国际广告有限公司所属广告设备设施的日常维修;
(5)广州白云国际广告有限公司所属现场值班室、中控室等场所的强、弱电线路检修、照明维修及用电检查,并出具检查报告;
(6)定期对广州白云国际广告有限公司所属广告媒体进行运行评估,并出具评估报告;
(7)参加广州白云国际广告有限公司应急演练;
(8)参加广州白云国际广告有限公司航班大面积延误现场处置工作;
(9)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节假日服务工作,包括电视机调试、发布节日信息、服务信息;
(10)广州白云国际广告有限公司交付的其他工作。
注:上述服务内容由报价人承担维修或检修的材料费、运输费、人工费、税金、保险等为提供服务所发生的全部金额。服务内容范围内,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其他费用。报价人必须对全部服务内容进行报价,服务费为固定总价包干,在项目范围不变的情况下,该费用在合同执行期间不作调整。
三、合格报价人资格条件:
1) 报价人为企业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按照“三证合一”或“ 五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可仅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报价人为依法允许经营的事业单位的,应提交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2) 报价人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需提供相应证明文件并加盖公章)。
3) 报价人具备以下资质之一:灯箱制造或标识标牌制造或光源制造或照明或光源技术或电子与智能化工程等(需提供相应证明文件并加盖公章)。
4)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报价,否则全部取消资格。
5) 报价人需登录广东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交易平台”)(平台地址:http://wz.gdairport.com/),点击首页“采购项目”,进入“用户中心”进行合作商注册,登记为合格的候选报价人(已注册的除外),并提供报价人登陆系统打印的合作商登记表并加盖公章。
6) 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7) 报价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7.1与采购人、采购人及其关联公司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内发生各种诉讼和仲裁。
7.2 报价人、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被列入广东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不予合作对象名单且在限制期内。
7.3报价人、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存在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有关规定不得参与采购活动的情形。
7.4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内,报价人因腐败或欺诈行为而被政府或业主宣布取消投标资格。
7.5存在其它失信情况的。
8) 报价人不得被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查询为准,报价人需在采购公告发布后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截图并加盖公章(截图格式见附录8);
9) 报价人不得被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报价人需在采购公告发布后按采购文件给定的格式要求从“信用中国”网站截图并加盖公章(未按格式要求截图或截图信息不清晰将作废标处理),同时下载信用评估报告、打印并加盖公章后附在报价文件中(截图格式见附录9);
10) 报价人不得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的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报价人需在竞价公告发布后从“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截图并加盖公章(截图格式见附录10);
11) 报价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该项目中同时报价。
1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13) 报价人应对采购方以下“合作商不诚信行为”的确定条件进行响应,并提供承诺书:
13.1 参与本项目的报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列入采购方不予合作对象名单:
13.1.1通过向采购方提供不正当利益谋取成交;
13.1.2借用他人名称、资质进行挂靠,或者将自己的名称、资质借给他人挂靠进行报价,或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成交;
13.1.3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合作对象;
13.1.4在采购过程与采购方相关工作人员私下进行协商谈判,损害采购方或其他报价人利益;
13.1.5针对资格审查文件、采购文件或者在资格预审公示或成交候选人公示期间,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恶意进行质疑,影响采购工作顺利推进;
13.1.6存在围标串标行为;
13.1.7采购方成交通知书发出后,报名人拒绝签订合同(因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的除外);
13.1.8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内与采购方以及关联公司发生诉讼或仲裁的报价人;
13.1.9发生向采购方及其关联公司的有关工作人员行贿情形;
13.1.10参与采购方非招标采购活动进行两次(含)以上无效异议的合作对象,因其无效异议对采购方以及关联公司造成经济损失、工作滞后的,可纳入非招标采购项目不予合作名单。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视为无效异议:
——异议主体不是报价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
——报价人是法人的,异议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投诉的,异议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异议人未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和明确的要求;
——异议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异议的,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异议人无法证明其取得方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
——其他属无效异议的情形。
13.2成交报价人在合同履行,项目实施、运行阶段,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列入不予合作对象名单:
13.2.1不按采购文件要求,报价文件承诺的条件与采购方签订合同,或在合同签订中存在欺诈情形,违反采购文件规定,对采购方或关联公司不利;
13.2.2违反合同约定,将承揽项目转包或违法分包给他人;
13.2.3因成交报价人责任原因连续发生不安全事件、事故或造成恶劣不良影响;
13.2.4使用的设备、材料以次充好或提供与合同不符的假冒伪劣产品等降低质量情形或造成不良影响;
13.2.5因环保、噪音问题造成社会恶劣影响;
13.2.6拖欠农民工工资,造成恶劣影响的,或发生上访维稳事件,或导致采购方或关联公司垫付农民工工资;
13.2.7虚报工程量或设备、材料结算量,拒不接受第三方咨询单位按合同约定审定的工程造价,设备、材料数量,造成工程延误、设备材料到货期延误、结算滞后;
13.2.8拒绝履行合同主要条款,造成合同无法正常履约;
13.2.9因严重违约被采购方依法单方解除合同;
13.2.10存在向采购方或关联公司相关工作人员行贿等不廉洁情形。
四、报价登记及获取采购文件
1) 登记时间为2023年7月19日至2023年7月26日(节假日除外)的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由报价人代表将登记函(详见采购文件附录1)及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非法定代表人登记时提供)的电子版文件以邮件形式发送至采购人邮箱(149701904@qq.com)进行登记及获取采购文件,逾期可不受理。采购人将在收到邮件后2个工作日回复,并向报价人发出采购文件。
2) 在规定的登记期间,登记的报价人不足3名时,采购人将发布公告延长接受登记时间。在延期登记时间内,已登记报价人的资料仍有效并可自行补充资料,未登记的申请单位可根据公告的约定参与登记。
3) 若延长登记时间后,登记的供应上仍不足3名时,采购人将变更采购方式。
五、报价文件的提交形式、地址和截止时间
1) 报价人以现场递交或邮递方式递交项目报价文件。
2) 报价文件递交地址为:广州白云国际机场T1航站楼C3018-2室,收件人:邵先生。
3) 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8月1日下午17:00。
4) 报价文件按指定时间、地点送达,逾期递交的报价文件恕不接受。
5) 采购人不接受以邮件、电话、传真等形式的报价。
六、本项目不设未成交报价人经济补偿,准备报价文件和递交报价文件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由报价人自理。
七、有关此次采购之事宜,可按下列地址向采购人查询:
采购人:广州白云国际广告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白云国际机场南工作区股份公司中区礼堂6、7楼
联系人:邵先生
联系电话:020-86135281
八、投诉监督
1)报价人可以对本次采购活动中的任何违法及不公平内容向广州白云国际广告有限公司党群纪检室实名投诉。
联系电话:020-86130980
2)报价人应本着公平竞争、实事求是原则,按程序进行投诉,若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将视为无效投诉,并保留将其列入黑名单的权利:
① 投诉主体不是项目参与合作商和其他利害关系人;
② 投诉人未有真实署名,未同时提供投诉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
③ 投诉人未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和明确的要求的;
④ 投诉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的,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投诉人(合作商)无法证明其取得方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
登记格式模板_登记格式模板.docx
截止日期:2023年07月26日 17时00分00秒
项目联系人:邵先生
联系人电话:020-86135281
招标内容:
广州白云国际广告有限公司
广告媒体及设备设施零星
维修项目采购公告
广州白云国际广告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就广州白云国际广告有限公司所属广告媒体及设备设施零星维修项目进行国内公开采购,现邀请合格的报价人(以下简称“报价人”)提交密封报价文件。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广州白云国际广告有限公司广告媒体及设备设施零星维修项目。
2)项目地点:项目位于广州白云国际机场T1航站楼及南工作区等有关区域。
3)项目内容:提供广州白云国际广告有限公司所属广告媒体及设备设施的零星维修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对采购人位于广州白云国际机场T1航站楼及南工作区的办公室、值班室和中控室等场所的广告媒体及设备设施提供零星维修、保养、清洁、检测、评估、应急保障等服务。
4)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二、采购内容:
1) 项目限价
项目最高限价¥110,0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拾壹万元整。
2) 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广州白云国际广告有限公司所属广告媒体的日常维修;
(2)广州白云国际广告有限公司所属广告媒体的定期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进行整改;
(3)广州白云国际广告有限公司所属广告媒体的日常巡查和清洁;
(4)广州白云国际广告有限公司所属广告设备设施的日常维修;
(5)广州白云国际广告有限公司所属现场值班室、中控室等场所的强、弱电线路检修、照明维修及用电检查,并出具检查报告;
(6)定期对广州白云国际广告有限公司所属广告媒体进行运行评估,并出具评估报告;
(7)参加广州白云国际广告有限公司应急演练;
(8)参加广州白云国际广告有限公司航班大面积延误现场处置工作;
(9)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节假日服务工作,包括电视机调试、发布节日信息、服务信息;
(10)广州白云国际广告有限公司交付的其他工作。
注:上述服务内容由报价人承担维修或检修的材料费、运输费、人工费、税金、保险等为提供服务所发生的全部金额。服务内容范围内,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其他费用。报价人必须对全部服务内容进行报价,服务费为固定总价包干,在项目范围不变的情况下,该费用在合同执行期间不作调整。
三、合格报价人资格条件:
1) 报价人为企业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按照“三证合一”或“ 五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可仅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报价人为依法允许经营的事业单位的,应提交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2) 报价人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需提供相应证明文件并加盖公章)。
3) 报价人具备以下资质之一:灯箱制造或标识标牌制造或光源制造或照明或光源技术或电子与智能化工程等(需提供相应证明文件并加盖公章)。
4)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报价,否则全部取消资格。
5) 报价人需登录广东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交易平台”)(平台地址:http://wz.gdairport.com/),点击首页“采购项目”,进入“用户中心”进行合作商注册,登记为合格的候选报价人(已注册的除外),并提供报价人登陆系统打印的合作商登记表并加盖公章。
6) 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7) 报价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7.1与采购人、采购人及其关联公司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内发生各种诉讼和仲裁。
7.2 报价人、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被列入广东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不予合作对象名单且在限制期内。
7.3报价人、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存在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有关规定不得参与采购活动的情形。
7.4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内,报价人因腐败或欺诈行为而被政府或业主宣布取消投标资格。
7.5存在其它失信情况的。
8) 报价人不得被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查询为准,报价人需在采购公告发布后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截图并加盖公章(截图格式见附录8);
9) 报价人不得被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报价人需在采购公告发布后按采购文件给定的格式要求从“信用中国”网站截图并加盖公章(未按格式要求截图或截图信息不清晰将作废标处理),同时下载信用评估报告、打印并加盖公章后附在报价文件中(截图格式见附录9);
10) 报价人不得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的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报价人需在竞价公告发布后从“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截图并加盖公章(截图格式见附录10);
11) 报价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该项目中同时报价。
1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13) 报价人应对采购方以下“合作商不诚信行为”的确定条件进行响应,并提供承诺书:
13.1 参与本项目的报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列入采购方不予合作对象名单:
13.1.1通过向采购方提供不正当利益谋取成交;
13.1.2借用他人名称、资质进行挂靠,或者将自己的名称、资质借给他人挂靠进行报价,或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成交;
13.1.3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合作对象;
13.1.4在采购过程与采购方相关工作人员私下进行协商谈判,损害采购方或其他报价人利益;
13.1.5针对资格审查文件、采购文件或者在资格预审公示或成交候选人公示期间,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恶意进行质疑,影响采购工作顺利推进;
13.1.6存在围标串标行为;
13.1.7采购方成交通知书发出后,报名人拒绝签订合同(因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的除外);
13.1.8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内与采购方以及关联公司发生诉讼或仲裁的报价人;
13.1.9发生向采购方及其关联公司的有关工作人员行贿情形;
13.1.10参与采购方非招标采购活动进行两次(含)以上无效异议的合作对象,因其无效异议对采购方以及关联公司造成经济损失、工作滞后的,可纳入非招标采购项目不予合作名单。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视为无效异议:
——异议主体不是报价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
——报价人是法人的,异议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投诉的,异议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异议人未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和明确的要求;
——异议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异议的,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异议人无法证明其取得方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
——其他属无效异议的情形。
13.2成交报价人在合同履行,项目实施、运行阶段,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列入不予合作对象名单:
13.2.1不按采购文件要求,报价文件承诺的条件与采购方签订合同,或在合同签订中存在欺诈情形,违反采购文件规定,对采购方或关联公司不利;
13.2.2违反合同约定,将承揽项目转包或违法分包给他人;
13.2.3因成交报价人责任原因连续发生不安全事件、事故或造成恶劣不良影响;
13.2.4使用的设备、材料以次充好或提供与合同不符的假冒伪劣产品等降低质量情形或造成不良影响;
13.2.5因环保、噪音问题造成社会恶劣影响;
13.2.6拖欠农民工工资,造成恶劣影响的,或发生上访维稳事件,或导致采购方或关联公司垫付农民工工资;
13.2.7虚报工程量或设备、材料结算量,拒不接受第三方咨询单位按合同约定审定的工程造价,设备、材料数量,造成工程延误、设备材料到货期延误、结算滞后;
13.2.8拒绝履行合同主要条款,造成合同无法正常履约;
13.2.9因严重违约被采购方依法单方解除合同;
13.2.10存在向采购方或关联公司相关工作人员行贿等不廉洁情形。
四、报价登记及获取采购文件
1) 登记时间为2023年7月19日至2023年7月26日(节假日除外)的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由报价人代表将登记函(详见采购文件附录1)及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非法定代表人登记时提供)的电子版文件以邮件形式发送至采购人邮箱(149701904@qq.com)进行登记及获取采购文件,逾期可不受理。采购人将在收到邮件后2个工作日回复,并向报价人发出采购文件。
2) 在规定的登记期间,登记的报价人不足3名时,采购人将发布公告延长接受登记时间。在延期登记时间内,已登记报价人的资料仍有效并可自行补充资料,未登记的申请单位可根据公告的约定参与登记。
3) 若延长登记时间后,登记的供应上仍不足3名时,采购人将变更采购方式。
五、报价文件的提交形式、地址和截止时间
1) 报价人以现场递交或邮递方式递交项目报价文件。
2) 报价文件递交地址为:广州白云国际机场T1航站楼C3018-2室,收件人:邵先生。
3) 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8月1日下午17:00。
4) 报价文件按指定时间、地点送达,逾期递交的报价文件恕不接受。
5) 采购人不接受以邮件、电话、传真等形式的报价。
六、本项目不设未成交报价人经济补偿,准备报价文件和递交报价文件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由报价人自理。
七、有关此次采购之事宜,可按下列地址向采购人查询:
采购人:广州白云国际广告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白云国际机场南工作区股份公司中区礼堂6、7楼
联系人:邵先生
联系电话:020-86135281
八、投诉监督
1)报价人可以对本次采购活动中的任何违法及不公平内容向广州白云国际广告有限公司党群纪检室实名投诉。
联系电话:020-86130980
2)报价人应本着公平竞争、实事求是原则,按程序进行投诉,若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将视为无效投诉,并保留将其列入黑名单的权利:
① 投诉主体不是项目参与合作商和其他利害关系人;
② 投诉人未有真实署名,未同时提供投诉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
③ 投诉人未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和明确的要求的;
④ 投诉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的,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投诉人(合作商)无法证明其取得方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
登记格式模板_登记格式模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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