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福建弘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组织与福建法治报社合作开展政法宣传报道政府采购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或者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特邀请下列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特定合同包的协商。现将本项目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1、项目编号:[350101]HJGS[DY]2023001
2、项目名称:与福建法治报社合作开展政法宣传报道
3、采购内容及要求:
采购包1(与福建法治报社合作开展政法宣传报道):
采购包预算金额:200,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200,000.00元
协商保证金: 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允许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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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C06010000-新闻服务 | 与福建法治报社合作开展 政法宣传报道 | 1(项) | 否 | 2.内容及要求: (1)“平安故事”栏目。以平安建设为宣传主题,主要宣传报道平安建设工作进展、成效和经验做法、典型案例。 (2)“一线风采”栏目。结合真实故事,以典型人物和先进集体为切入点,充分展现福州政法干警在各自岗位中扎实工作、履职尽责、无私奉献的事迹。 (3)“政法要闻”栏目。侧重报道政法各单位推出的相关举措、举办的相关活动以及取得的成效等,及时反映福州市政法系统即时动态新闻。 (4)“法治福州进行时”栏目:以通讯稿的形式报道福州市法治建设的好经验、好做法。 | 200,000.00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 (365) 天内交货
4、邀请参加本项目协商的供应商名单如下:详见单一来源采购文件
5、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5.1、法定条件: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5.2、特定条件:
采购包1:
(1)根据《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通知》(榕财采[2021]52号)简化资格证明材料的规定,供应商在投标时,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详见附件)的,无需再提交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等证明材料。同时,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说明:1.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资格承诺函,若不提供资格承诺函的,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供应商可删减承诺事项,如刪去承诺第1项的,则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财务状况报告。3.若招标文件中有与此处描述不一致的,以此处描述为准。。
5.3、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加协商,否则响应文件无效。
5.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不允许成交供应商进行分包、转包。
6、采购文件的获取:由采购方在发出本邀请函的同时提供给被邀请供应商。
7、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开始时间: 2023-10-25 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时间: 2023-11-01
8、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提交响应文件地点:2023-11-02 09:30:00(北京时间),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响应文件送达(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广达路68号金源大广场西区8层L(05)单元,0591-86216625福建弘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指定地点),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9、协商时间及协商地点:2023-11-02 09:30:00,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广达路68号金源大广场西区8层L(05)单元,0591-86216625福建弘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10、以上如有变更,采购方会通过更正公告通知被邀请供应商,请供应商关注。
11、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中国共产党福州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
地址:鼓楼区乌山路92号
联系方式:0591-8334838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福建弘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广达路68号金源大广场西区8层L(05)单元
联系方式:0591-8621662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杰芬
电话:0591-86216625
网址: zfcg.czt.fujian.gov.cn
开户名:福建弘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福建弘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3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