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关于上海虹桥综合交通枢纽HOC维护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金额
419万元
项目地址
上海市
发布时间
2017/11/0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419万元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金皓晟
标书截止时间2017/11/10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项目名称: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关于上海虹桥综合交通枢纽HOC维护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一、上海虹桥枢纽交通中心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招标单位)委托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招标代理)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就上海虹桥综合交通枢纽HOC维护服务项目进行密封投标。
二、招标内容:上海虹桥综合交通枢纽HOC维护服务项目。

序号

名称

主要内容

备注

1

上海虹桥综合交通枢纽HOC维护服务项目

  1. 投标方负责为上海虹桥综合交通枢纽中心的网络、信息系统的日常维护管理及工程管理技术服务,时间为: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起止日期可视招标进展和合同签订情况顺延,但总服务期限为30个月)。
  2. 本次项目招标涉及的子系统包括但不仅限于如下:

(1)HOC网络系统

(2)HOC视频系统

(3)HOC应用系统

(4)PMS应用系统及前端显示

(5)POS系统

(6)HOC服务器和计算机

(7)现场配合管理

(8)对讲机辅助管理

(9)驻地网系统及有关弱电信息系统网络的配合维护管理工作

(10)通信业务辅助管理

(11)机房管理

1)招标控制价:419万元



三、由于本项目的特殊性,各投标单位应保证不将本招标文件的有关内容用作除制作本项目的投标文件以外的其他任何目的。
四、参加本次投标的独立投标人必须满足下列所有要求:
(1)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台湾、香港、澳门除外)依法注册成立的企业,具有独立法人地位;
(2)投标人注册资本必须不少于1000万元人民币;
(3)投标人应合法注册成立至少20年;
(4)投标人法人及法定代表人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以投标人所在地人民检察院提供的投标人法人及法定代表人在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为准(在投标文件中提交无行贿犯罪记录原件);
(5)同时具有:
a.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建筑智能化工程专项设计乙级和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或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二级资质;
b. 公安局颁发的公共安全防范工程设计施工资质;
c.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或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资质;
d. 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6)实施过机场、综合枢纽弱电系统维护项目一个或以上。
(7)本项目拒绝联合体投标。
五、凡愿参加本次招标的投标的投标人,请于2017年11月3日至2017年11月10日的每个工作日的上午9:00~11:00时、下午1:30~4:30时到下列地址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人民币壹仟元整),售后不退。
六、在查阅和购买招标文件前,投标人须向招标代理提供已签署的《保密承诺》(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及增值税发票开票信息,否则招标代理有权拒绝向其提供相关信息和出售招标文件。
七、招标代理机构对潜在投标人提供的证明材料只做初步验证,资格最终审查将在评标时由评标委员会进行。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提供的资料应与投标文件中的相应资格证明文件一致,如有不同,以投标文件为准。
八、所有投标文件应于 2017年11月27日10:00时(北京时间)之前递交到上海市延安西路358号美丽园大厦13楼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1303会议室。
九、定于2017年11月 27日10:00时(北京时间),在上海市延安西路358号美丽园大厦13楼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1303会议室公开开标。届时请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招标人:上海虹桥枢纽交通中心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申虹国际大厦8楼
联系人:任健
电话:86-21-34733708

招标代理: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中国上海市延安西路358号美丽园大厦14楼
邮编:200040
电话:86-21-62791919×208、161
传真:86-21-62791616×208、161
联系人:金皓晟、王晋
E-mail: jinhaosheng@shabidding.com、wangjin@shabidding.com

提交保证金帐户信息:
帐户名: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上海分行曹家渡支行
帐  号:215080920510001

保 密 承 诺
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我公司有意参加 项目(招标编号: ,以下简称“本项目”),现委托在下签字的代理人 (姓名)向贵司了解相关信息和购买招标文件。
我公司在此郑重承诺:无论是否参与投标,我司均对获取的本项目相关信息和资料负有保密义务(贵司和采购人已在媒体公开的信息和资料除外),不向新闻媒体或任何机构、个人泄露本项目的任何信息或资料,并承担由于违反保密义务而产生的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赔偿招标人 项目由此造成的直接和间接损失。保密期限为自签署保密承诺之日起180个月。
特此声明。
单位名称(加盖公章):
代理人签字:
日期: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 的 (单位)的在下面签字的 (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代表本单位授权 (单位)的在下面签字的 (被授权人的姓名、职务、身份证号码)为本单位的合法代理人,就 项目购买招标文件并以本单位名义处理与购买招标文件有关的事务。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有效期为 天。
特此声明。

授权人签字盖章:
代理人(被授权人)签字盖章:
单位名称(盖公章):
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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