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始县民政局“童心园”未成年人关爱教育基地建设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发布时间:2023-08-02 15:08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建始县民政局“童心园”未成年人关爱教育基地建设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概况】
“童心园”未成年人关爱教育基地建设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恩施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8月08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ESJS-202307ZC-005-1
2、采购计划备案号:422822-2023-00324
3、项目名称:“童心园”未成年人关爱教育基地建设项目
4、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5、预算金额:142(万元)
6、最高限价:138(万元)
7、采购需求:
详见谈判文件第三章
8、合同履行期限:详见谈判文件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具体要求详见谈判文件。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在建工程。
(3)在我县开展建筑活动的省内、外企业和人员信息以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一体化工作平台公示的信息为准(供应商提供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之后的查询结果并加盖单位公章)。
(4)根据《关于落实相关规定的意见》(恩施州人社函[2017]35 号)、恩施州人社发【2016】23 号文的规定,供应商自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未出现因非法拖欠劳动者工资而受到行政处理处罚且在行政处理处罚期限内的或因拖欠劳动者工资经人民法院判决且未执行完毕的或未自觉履行完毕的情形(供应商须作出相应承诺,否则供应商将被视为无效响应)
(5)中小微企业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应当出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3年08月03日至2023年08月07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3:00至23: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恩施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3、方式:
本项目实行网上下载谈判文件。供应商须注册成为恩施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员后,方可登录至网员专区下载电子谈判文件及相关资料,供应商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谈判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具体操作参见《恩施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供应商(供应商)操作指南》)。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3年08月08日08点0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3年08月08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3、地点: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谈判响应文件上传到网员专区政府采购谈判响应文件上传栏目。逾期未按要求上传电子谈判响应文件的,招标采购单位不予受理。投标递交截止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谈判过程中发布的更正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五、开启
1、时间:2023年08月08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恩施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该项目使用不见面开标大厅开启响应文件)。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2.谈判响应文件解密:供应商请提前登陆不见面开标大厅(http://122.189.254.33:8081/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等待开标,供应商根据页面提示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响应文件的解密,供应商若输入密码错误(5 次输入机会)、未能按时完成响应文件解密的,其响应将被视为无效响应。)
3.谈判:供应商登录“恩施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点击不见面询标,进入不见面询标系统,随时关注谈判小组询标消息,供应商收到消息后在线参与谈判。谈判小组发起谈判消息后 10分钟之内未参与谈判的供应商,由政府采购中心电话通知提醒供应商参与谈判(如供应商电话未接或联系不上,导致未在规定时间内参与谈判的,视为供应商放弃谈判机会,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操作说明见 “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或建始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专区—《恩施州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不见面询标及二次报价操作手册-投标人》(http://www.eszggzy.cn/xzzq/202203/t20220325_1270410.shtml)。
4.最后报价:供应商应在系统发起最后报价开始后 30 分钟之内完成最后报价,系统发起报价后 10 分钟之内未报价的供应商,由政府采购中心电话通知提醒参与报价(不重新计算报价时间,如供应商电话未接或联系不上,导致未在规定时间内参与最后报价的,视为放弃最后报价,作为无效响应处理。)。
5、办理CA锁及技术咨询联系方式如下:
湖北CA客服电话:400-870-8080
办理咨询:17571029993、13593786210
电子交易平台操作咨询:4009980000
技术支持:0718-8269133 网员注册咨询:0718-8243633
6.质疑
(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采购文件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质疑提出时间以书面质疑函记载的时间为准。
(2)供应商提出的质疑超出采购人对建始县政府采购中心委托授权范围的,建始县政府采购中心书面告知供应商向采购人提出。
(3)质疑函应当署名。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4)接收质疑函的方式:
①建始县政府采购中心和采购人通过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或电子邮件方式接收供应商提交的质疑函,供应商逾期提交的质疑函恕不接受。
②质疑供应商通过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提交质疑函的,可登录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质疑投诉模块,按系统提示填写相关信息,线上提交质疑函。
③质疑供应商通过电子邮件提交质疑函的,质疑函电子件(扫描件和可编辑文档)可发送至采购人邮箱:290345747@qq.com或建始县政府采购中心邮箱:jszfcgzx@qq.com;邮件标题请注明“致采购人或建始县政府采购中心,xxx公司对(项目名称)的质疑函”,采购人和建始县政府采购中心联系电话、通讯地址等信息详见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
(5)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未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建始县政府采购中心将视其为同意,并不在中标结果出来后,受理因采购文件引起的质疑。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建始县民政局
地 址:建始县业州镇业州大道234号
联系方式:1347723555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建始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建始县建始大道交通货运信息大楼一楼
联系方式:0718-381801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女士
电 话:0718-3818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