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济南公司2024年二次物流承运商项目(含莱芜)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山东省
发布时间
2024/11/2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spgs-2024-cgfw-gk-073
预算金额-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索普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丁涛15688866762
标书截止时间2024/12/09
投标截止时间2024/12/18
公告正文
济南公司 2024 年二次物流承运商项目(含莱芜)招标公告(招标编号:SPGS-2024-CGFW-GK-073) 项目所在地区:山东省 一、招标条件 本济南公司 2024 年二次物流承运商项目(含莱芜)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详见招标文件,招标人为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山东济南石油 分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济南公司 2024 年二次物流承运商项目(含莱芜);3 个标段,标段一油品运输;标段二直分销配送;标段三车用(高纯、气态)氢气运输;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3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济南公司 2024 年二次物流承运商项目(含莱芜)标段一油品运输; (002)济南公 司 2024 年二次物流承运商项目(含莱芜)标段二直分销配送; (003)济南公司 2024 年二次 物流承运商项目(含莱芜)标段三车用(高纯、气态)氢气运输;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济南公司 2024 年二次物流承运商项目(含莱芜)标段一油品运输)的投标人资格 能力要求:1、承运商必须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等证照,并按时年 检且在有效期内;必须满足国家交通运输部、当地政府管理机构、中国石化危化品公路运输 相关法律法规和管理制度要求;具有健全的组织机构,部门职责明确,岗位配员充足;建立 完整的 HSE 管理体系;建立运载工具维护保养和安全检查、突发事件应急响应、安全教育培 训、内部考核奖惩等规章制度;司押人员、油罐车以及运输货物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足额投 保;承运商不在失信名录内;对于前一轮上线承运商存在违背运输合同约定,不能有效满足 省市公司公路配送需求,包括擅自停运或以停运等方式相威胁,对省市公司正常配送业务造 成干扰,或响应效率极低、年度综合考评低于 80 分的承运商,经招标单位成品油公路运输 承运商管理领导小组审定,限制中标。 2、油罐车、天然气、氢气运输车应满足交通运输部危化品公路运输车辆管理法律法规,中 国石化危化品运输承运商车辆相关管理规定和《销售企业成品油公路运输车辆准入及入库检 查 标准》等要求;应满足山东石油所属油库、加油(气)站装卸和油气回收工艺条件及其他业 务需求;油罐车应提供出厂容积检定证书(仅在新上线时提供),油气回收检测报告,应在 明显位置标记承载油品属性(汽油、柴油);车辆应安装卫星定位(优先采用北斗卫星定位)主动防御车载视频和山东石油认可的电子铅封等监控设备,监控设备应满足行业标准,具备 实时监控、历史回放、位置查询、异常报警等功能;车辆产权属承运商自有,不得使用挂靠 车辆;车辆不在中国石化失信名录内。 3、司押人员应取得交通运输部危险品运输人员从业资格,符合中国石化危化品运输从业人 员相关管理制度;司押人员不在失信名录内。 4、本次招标中标段一油品运输、标段二直分销配送包含莱芜。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002 济南公司 2024 年二次物流承运商项目(含莱芜)标段二直分销配送)的投标人资 格能力要求:1、承运商必须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等证照,并按时 年检且在有效期内;必须满足国家交通运输部、当地政府管理机构、中国石化危化品公路运 输相关法律法规和管理制度要求;具有健全的组织机构,部门职责明确,岗位配员充足;建 立完整的 HSE 管理体系;建立运载工具维护保养和安全检查、突发事件应急响应、安全教育 培训、内部考核奖惩等规章制度;司押人员、油罐车以及运输货物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足额 投保;承运商不在失信名录内;对于前一轮上线承运商存在违背运输合同约定,不能有效满 足省市公司公路配送需求,包括擅自停运或以停运等方式相威胁,对省市公司正常配送业务 造成干扰,或响应效率极低、年度综合考评低于 80 分的承运商,经招标单位成品油公路运 输承运商管理领导小组审定,限制中标。 2、油罐车、天然气、氢气运输车应满足交通运输部危化品公路运输车辆管理法律法规,中 国石化危化品运输承运商车辆相关管理规定和《销售企业成品油公路运输车辆准入及入库检 查 标准》等要求;应满足山东石油所属油库、加油(气)站装卸和油气回收工艺条件及其他业 务需求;油罐车应提供出厂容积检定证书(仅在新上线时提供),油气回收检测报告,应在 明显位置标记承载油品属性(汽油、柴油);车辆应安装卫星定位(优先采用北斗卫星定位)主动防御车载视频和山东石油认可的电子铅封等监控设备,监控设备应满足行业标准,具备 实时监控、历史回放、位置查询、异常报警等功能;车辆产权属承运商自有,不得使用挂靠 车辆;车辆不在中国石化失信名录内。 3、司押人员应取得交通运输部危险品运输人员从业资格,符合中国石化危化品运输从业人 员相关管理制度;司押人员不在失信名录内。 4、本次招标中标段一油品运输、标段二直分销配送包含莱芜。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003 济南公司 2024 年二次物流承运商项目(含莱芜)标段三车用(高纯、气态)氢气 运输)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承运商必须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等证照,并按时年检且在有效期内;必须满足国家交通运输部、当地政府管理机构、中国石 化危化品公路运输相关法律法规和管理制度要求;具有健全的组织机构,部门职责明确,岗 位配员充足;建立完整的 HSE 管理体系;建立运载工具维护保养和安全检查、突发事件应急 响应、安全教育培训、内部考核奖惩等规章制度;司押人员、油罐车以及运输货物应按照国 家有关规定足额投保;承运商不在失信名录内;对于前一轮上线承运商存在违背运输合同约 定,不能有效满足省市公司公路配送需求,包括擅自停运或以停运等方式相威胁,对省市公 司正常配送业务造成干扰,或响应效率极低、年度综合考评低于 80 分的承运商,经招标单 位成品油公路运输承运商管理领导小组审定,限制中标。 2、油罐车、天然气、氢气运输车应满足交通运输部危化品公路运输车辆管理法律法规,中 国石化危化品运输承运商车辆相关管理规定和《销售企业成品油公路运输车辆准入及入库检 查 标准》等要求;应满足山东石油所属油库、加油(气)站装卸和油气回收工艺条件及其他业 务需求;油罐车应提供出厂容积检定证书(仅在新上线时提供),油气回收检测报告,应在 明显位置标记承载油品属性(汽油、柴油);车辆应安装卫星定位(优先采用北斗卫星定位)主动防御车载视频和山东石油认可的电子铅封等监控设备,监控设备应满足行业标准,具备 实时监控、历史回放、位置查询、异常报警等功能;车辆产权属承运商自有,不得使用挂靠 车辆;车辆不在中国石化失信名录内。 3、司押人员应取得交通运输部危险品运输人员从业资格,符合中国石化危化品运输从业人 员相关管理制度;司押人员不在失信名录内。 4、本次招标中标段一油品运输、标段二直分销配送包含莱芜。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11 月 28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4 年 12 月 09 日 17 时 00 分 获取方式: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 年 11 月 28 日至 2024 年 12 月 09 日,每 日上午 9:00 时至 12:00 时,下午 12:00 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发送一份加盖 公章的报名资料(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信用截图、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 suopuzb@163.com。注:报名时提交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 通过或合格,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2、招标文件售价:500 元/标段,招标文件逾期不售,售后不退,采用电汇方式的,请备注“项目编号+项目名称简写”,报名转账成功后请将汇款 回执单及单位开票信息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 suopuzb@163.com。3、投标人自购买招标 文件之日起,应确保其向招标人提供的通讯手段(电话、传真、邮箱)一直有效,以保证往来 函件能及时传达并及时反馈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12 月 18 日 14 时 00 分 递交方式:济南市槐荫区齐州路 2066 号善信大厦 2505 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12 月 18 日 14 时 00 分 开标地点:济南市槐荫区齐州路 2066 号善信大厦 2505 室 七、其他 中标家数:标段一 2 家,标段二 3 家,标段三 1 家。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山东济南石油分公司 地 址:济南市历下区经十路 13777 号中润世纪广场 9 栋山东石油大厦 联 系 人:/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索普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济南市槐荫区齐州路 2066 号善信大厦 2506 室 联 系 人: 丁涛 电 话: 15688866762 电子邮件: suopuzb@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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