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南宁市心圩车辆段配套租赁用房(一期)项目1栋、2栋、6栋、7栋楼住宅精装修及公共部位精装修工程澄清公告(一)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西壮族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3/03/14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各潜在投标人:
南宁市心圩车辆段配套租赁用房(一期)项目1栋、2栋、6栋、7栋楼住宅精装修及公共部位精装修工程(项目招标编号:E4501002816021438001),招标文件澄清如下:
若招标文件中有涉及以上更改内容导致前后不一的情形,全文统一,请按更改后的内容执行,其余部分不变,招标文件已生成招标文件修正版,请投标人登录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南宁)下载。
招 标 人:南宁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中信恒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日期:2023年03月14 日
南宁市心圩车辆段配套租赁用房(一期)项目1栋、2栋、6栋、7栋楼住宅精装修及公共部位精装修工程(项目招标编号:E4501002816021438001),招标文件澄清如下:
序号 | 更改条款 | 原招标文件内容 | 更改后招标文件内容 |
1 | 第一章 招标公告→7. 预付款和进度款支付方式 | 进度款支付方式:合同内按工程计量周期内完成工程量的 60,合同 外按工程计量周期完成工程量的 80。【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建设 工程进度款支付应不低于已完成工程价款的 80%,含尚未抵扣的工程预付款。】 | 进度款支付方式:合同内按工程计量周期内完成工程量的 80% ,合同外按工程计量周期完成工程量的 60%。【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建设工程进度款支付应不低于已完成工程价款的80%,含尚未抵扣的工程预付款。】 |
2 |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1.1构成投标文件的材料 | (9)资格审查需要的其他材料:拟投入施工机械设备情况、企业 2020年 1月至投标截止日期止已完成类似项目(如有)、采用建筑模型(BIM)技术项目业绩(如有)、采用装配式建筑项目业绩(如有)、企业2020 年至 2022年财务状况(联合体投标的则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者《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者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扫描件(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须提供)、母公司承诺书(如有) / 等 。 | (9)资格审查需要的其他材料:拟投入施工机械设备情况、企业 2020 年 1月至投标截止日期止已完成类似项目(如有)、采用建筑模型(BIM)技术项目业绩(如有)、采用装配式建筑项目业绩(如有)、企业2019 年至2021年财务状况(联合体投标的则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者《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者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扫描件(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须提供)、母公司承诺书(如有) / 等 。 |
3 |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1.4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 | □不需要业绩 ☑需要业绩 2020 年1 月至投标截止日期止,指项目竣工(如接受在建业绩时,可为“签订合同”)时间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 ☑不需要业绩 □需要业绩 / 年/ 月至投标截止日期止,指项目竣工(如接受在建业绩时,可为“签订合同”)时间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
4 |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2.1.3资格评审标准→(一)企业基本情况(满分20分) | (2)考核期内完成过类似工程项目:2020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止完成过单项合同金额在人民币450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业绩的,每个得5分,不提供业绩计0分 此项满分10分。 | (2)考核期内完成过类似工程项目:2020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止完成或承接过单项合同金额在人民币450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业绩的,每个得10分,不提供业绩计0分 此项满分10分。 |
5 |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2.2.1 分值构成 | (1)技术标分值权重: 35% (2)商务标分值权重: 65% 商务标分值权重 = 企业信誉实力分分值权重(20%)+ 报价分分值权重 企业信誉实力加权得分=根据实时公布的自治区级诚信综合评价分(百分制)×占比×企业信誉实力分分值权重(20%)+根据实时公布的 市级诚信综合评价分(百分制)×占比×企业信誉实力分分值权重(20%)。 | (1)技术标分值权重: 35% (2)商务标分值权重: 65% 商务标分值权重 = 企业信誉实力分分值权重(20%)+ 报价分分值权重 企业信誉实力加权得分=根据实时公布的自治区级诚信综合评价分(百分制)×占比×企业信誉实力分分值权重(20%)+根据实时公布的南宁市级诚信综合评价分(百分制)×占比×企业信誉实力分分值权重(20%) |
6 | 全文 | 要求工期:330 日历天 定额工期:330 日历天 | 要求工期:426 日历天 定额工期:426 日历天 |
7 | 全文 | 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3 月21日09时30分 | 现因工程量清单未上传,延期开标,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
若招标文件中有涉及以上更改内容导致前后不一的情形,全文统一,请按更改后的内容执行,其余部分不变,招标文件已生成招标文件修正版,请投标人登录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南宁)下载。
招 标 人:南宁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中信恒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日期:2023年03月14 日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