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交运将乐分公司闽GY6922市际旅游车承包经营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24/10/22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根据《三明市交运集团有限公司资产租赁和经营业务承包管理办法》规定,市际旅游车闽GY6922以全额履约保证金承包运营模式向社会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发包项目:市际旅游车闽GY6922,两年期承包经营权(2025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2.车辆状况
闽GY6922宇通牌50座大型高二级客车,车架号:LZYTATE61K1043479,车辆注册时间2019年11月,行驶里程119626公里,经营旅游客运,原值594973.1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余值为139032.92元。
二、经营模式
采用全额履约保证金承包经营模式。即承包人向发包方一次性缴纳履约保证金139032.92元。发包方在承包期内逐月返还履约保证金(24个月共计返还20038.3元),剩余购车款的20%(即118994.62元)在承包期结束后一次性返还(不计息)。承包人向我司缴纳管理费、车辆使用费、保险费及合同其他约定的其他各项费用后,享有其承包车辆及营运班线在承包期内的经营权。
三、最低限价及评标办法
闽GY6922车旅游线路经营权,以管理费4000元/月为最低限价,选取最高报价者中标。同等报价的情况下,原经营者优先,如相同的最高报价人不包含原经营者,以相同报价为最低限价进行下一轮报价,选取最高报价者中标。
报名人数不足3人的,以实际到场人数开标;若只有1人报名的,则中标价不得低于最低限价。
四、报名方式
有意向的竞标者,请携带身份证前往将乐汽车站二楼咨询、报名,如以公司名义报名参加竞标的,请携带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委托他人的出具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报名时以转账形式向项目方缴交投标保证金壹万元整,未中标的投标结束后无息退还,中标者中标后其投标保证金转为承包经营履约保证金。
户 名:福建闽通长运股份有限公司将乐分公司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将乐县支行
账 户:1404 0421 0900 1003 054
五、公告时间
2024年10月22日-2024年11月6日上午9:00
六、其他事项
(一)承包经营期间,发包方向承包方收取客运代理费,由承包方自行拓展联系的业务,按营业额的3%收取;由发包方或车站售票、组客的业务,按营业额的8%收取。承包方每月需完成保底营收15000元,补足部分按8%收取。
(二)未中标的投标结束投标保证金无息退还,中标者中标后其投标保证金转为车辆承包经营履约保证金。
(三)车辆所有权、处置权即线路经营权合同期满后仍归发包方所有。
联系人:童毅春 联系电话:0598-8772270
福建闽通长运股份有限公司将乐分公司
2024年10月22日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发包项目:市际旅游车闽GY6922,两年期承包经营权(2025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2.车辆状况
闽GY6922宇通牌50座大型高二级客车,车架号:LZYTATE61K1043479,车辆注册时间2019年11月,行驶里程119626公里,经营旅游客运,原值594973.1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余值为139032.92元。
二、经营模式
采用全额履约保证金承包经营模式。即承包人向发包方一次性缴纳履约保证金139032.92元。发包方在承包期内逐月返还履约保证金(24个月共计返还20038.3元),剩余购车款的20%(即118994.62元)在承包期结束后一次性返还(不计息)。承包人向我司缴纳管理费、车辆使用费、保险费及合同其他约定的其他各项费用后,享有其承包车辆及营运班线在承包期内的经营权。
三、最低限价及评标办法
闽GY6922车旅游线路经营权,以管理费4000元/月为最低限价,选取最高报价者中标。同等报价的情况下,原经营者优先,如相同的最高报价人不包含原经营者,以相同报价为最低限价进行下一轮报价,选取最高报价者中标。
报名人数不足3人的,以实际到场人数开标;若只有1人报名的,则中标价不得低于最低限价。
四、报名方式
有意向的竞标者,请携带身份证前往将乐汽车站二楼咨询、报名,如以公司名义报名参加竞标的,请携带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委托他人的出具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报名时以转账形式向项目方缴交投标保证金壹万元整,未中标的投标结束后无息退还,中标者中标后其投标保证金转为承包经营履约保证金。
户 名:福建闽通长运股份有限公司将乐分公司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将乐县支行
账 户:1404 0421 0900 1003 054
五、公告时间
2024年10月22日-2024年11月6日上午9:00
六、其他事项
(一)承包经营期间,发包方向承包方收取客运代理费,由承包方自行拓展联系的业务,按营业额的3%收取;由发包方或车站售票、组客的业务,按营业额的8%收取。承包方每月需完成保底营收15000元,补足部分按8%收取。
(二)未中标的投标结束投标保证金无息退还,中标者中标后其投标保证金转为车辆承包经营履约保证金。
(三)车辆所有权、处置权即线路经营权合同期满后仍归发包方所有。
联系人:童毅春 联系电话:0598-8772270
福建闽通长运股份有限公司将乐分公司
2024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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