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粮食绿色仓储提升工程市级政府储备项目竣工验收
金额
-
项目地址
黑龙江省
发布时间
2023/02/01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粮食绿色仓储提升工程市级政府储备项目竣工验收
项目需求详情:
根据实际工作需求,我局计划对9个粮食绿色仓储提升工程市级政府储备项目聘请第三方机构进行竣工验收,此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采购需求如下:
一、验收具体要求
(一)按照《黑龙江省绿色仓储提升工程市级储备项目单个项目评审报告》(每个项目单独1个)、《黑龙江省粮食绿色仓储提升行动省级项目建设管理办法(试行)》(黑粮规〔2022〕2号)和《粮食绿色仓储提升工程实施方案》(黑粮仓储〔2022〕7号),对9个粮食绿色仓储提升工程市级政府储备项目进行竣工验收,出具竣工验收合格报告。
1.巴彦县洼兴粮库市级储备绿色仓储提升工程升级改造项目;
2.通河县浓河粮库有限责任公司市级储备绿色仓储提升工程升级改造项目;
3.依兰县国家粮食储备库有限责任公司市级储备绿色仓储提升工程升级改造项目;
4.依兰县三道岗粮库有限责任公司市级储备绿色仓储提升工程升级改造项目;
5.哈尔滨江山粮库有限公司市级储备绿色仓储提升工程升级改造项目(尚志市);
6.延寿县永兴粮库有限责任公司市级储备绿色仓储提升工程升级改造项目;
7.木兰县东兴粮库有限责任公司市级储备绿色仓储提升工程升级改造项目;
8.宾县常安粮食储备有限责任公司市级储备绿色仓储提升工程升级改造项目;
9.方正县方粮第一粮库有限公司市级储备绿色仓储提升工程升级改造项目。
(二)供应商接到项目单位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后,10个工作日内组织竣工验收;
(三)对项目竣工验收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出具竣工验收报告。
(四)对验收不合格的,按照相关规定提出整改意见,并在项目整改后及时组织竣工验收,直至出具竣工验收合格报告。
二、其他要求
(一)参加项目竣工验收人员必须具备相应专业技术资格,至少包含1名土建专业高级工程师(或安装专业)、1名安装专业工程师(或土建专业)、1名造价工程师,以上人员相对固定。
(二)采取现场实地检查验收。
(三)其他相关要求。
三、技术要求
供应商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且已在本系统注册的供应商。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扫描件加盖公章);
(二)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三)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和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服务周期:365
采购成本价:¥0.0
服务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项目所在地
报名结束时间:2023-02-07
发布时间:2023-02-01
采购编号:HLJGCYC1105990020231219540
采购单位:哈尔滨市粮食局
供应商资格: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且已在本系统注册的供应商。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需求:无。 三、特定的资格要求:无。
异议处理项:如有异议请电话咨询采购人,采购流程问题请咨询平台运营400-660-7735。
信息来源请点击:
http://hljcg.hlj.gov.cn/fwgccs/detailsDemand?id=06b479b1bc11432e915bdb75d3f83d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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