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永阳路与上海路交叉口南侧部分厂区拆除项目电子竞价公告
项目编号:czcq202208-070
项目单位滁州市永阳路与上海路交叉口南侧部分厂区拆除项目 将于2022年9月2日10时至2022年9月3日10时止(不少于10日。延时除外,届时正式竞价时间以竞价系统服务器时间为准)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交易系统(网址:https://ggzy.chuzhou.gov.cn/CZTPBIdder/login.aspx)对该项目进行公开竞价,现公告如下:
注:2022年9月2日10时至2022年9月3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期间,此竞价入口为唯一指定入口!通过其他竞价平台参与竞价均视为无效操作。竞价人具体操作步骤和程序详见附件(竞价人-产权竞价系统操作手册)。
一、标的物介绍:
滁州市永阳路与上海路交叉口南侧部分厂区拆除项目,位于滁州市永阳路与上海路交叉口南侧,拆除约1131.8亩土地上建构筑物等,具体拆除范围详见附图及现场。
(标的物详情见附件图片)。
二、竞价人应具备条件:
1、企业资质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竞得后提供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
2、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注册在竞得人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资质的注册建造师:(竞得后提供项目负责人身份证、注册证书)
3、竞得人必须提供诚信承诺书;(格式见附件);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本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5、信誉要求:竞得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①竞得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②竞得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三年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③竞得人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
④竞得人被税收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的;
⑤在“信用中国”网站上披露仍在公示期的严重失信行为的;
⑥被滁州市县两级各行业主管部门及公管部门取消在一定期限内的投标资格且在取消期限内的;
⑦被滁州市县两级公管部门记入不良行为记录或者信用信息记录,且在披露期内的;
⑧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主管部门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或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被县级及以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限制投标资格且在限制期限内的。
注:第5条信誉要求按照附件4“关于联合惩戒失信行为 加强信用查询管理的通知”查询。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价和个人及个体工商户竞价;
注:以上1-5条相关材料。竞得人必须将原件或原件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于2022年9月5日17时前提供至项目单位,由项目单位进行审查。如不及时递交或不符合要求,将取消其竞得资格,并没收竞价保证金纳入项目单位黑名单。
7、标的物以现状移交,竞价人应在本公告期截止前现场踏勘标的物,认真审阅本项目公告,自行了解标的物权属关系和可能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凡参与竞价的竞价人均视同已实地踏勘标的物,确认了解标的物范围、数量、面积等,并认可标的物现状及拆除要求,自愿承担因上述原因导致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竞得后,如因未踏勘现场、未了解项目具体情况等原因造成的各项损失,由竞得人自理。
如有疑问须在公告期内提出。
8、本拆除项目必须严格按照安徽省生态厅和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9年3月颁发的《建筑工地施工和预拌混凝土生产扬尘污染防止标准》之拆除工程中相应条款执行。如未达到扬尘防治标准,市级及以上职能部门每发现并通报一次将从履约保证金中扣违约金5000元。有关废渣等清运、覆盖、环保、安全保护及等工作所产生的费用均由竞得人承担,项目单位不再另行支付任何费用。
9、施工安全及要求:竞得人应对参加施工的所有人员和第三者投保意外工伤险,并承担相应的全部安全责任;竞得人应制定可靠的施工方案,采取有效安全防护措施,确保零安全事故;在拆除过程中,竞得人施工人员和设备因施工所造成的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由竞得人自行承担后果;在施工过程中,对被拆标的物以外的第三方的财产及他人人身造成损害的,由竞得人承担赔偿责任。
10、本项目在拆除过程中须按照环保要求作业,进行防尘覆盖、围挡及张贴符合要求的公益广告;对建筑物拆除完成后,立即清运,若不能及时转运的,被拆除房屋的建筑材料及渣土须进行防尘覆盖及围挡张贴符合要求的公益广告等工作;垃圾清运、覆盖及围挡张贴符合要求的公益广告所需费用考虑在竞价费用中(标的物现场已有围挡,如中标人对现有围挡进行损坏则必须按现有围挡标准进行恢复),项目单位不再另行支付任何费用;若竞得人不按规定施工,项目单位将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相关费用。
三、起始价格及加价幅度:
标的物起始价:188.7258万元;加价幅度:10000元或整倍数。
四、竞价保证金交纳及处置:
竞价保证金:10万元。竞价保证金须在2022年9月2日10时前交纳完毕;保证金须从竞价人基本账户账户转入交易中心账户,保证金付款人的账户名称必须与竞价人名称一致,不接受汇票和结算卡汇入,以资金到账时间为确认保证金交纳完毕时间,交易中心账户如下:
户 名: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 户 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滁州中都支行
银行账号: 123340010400044210000000068
交纳保证金时须在交易附言中注明“ 滁州市永阳路与上海路交叉口南侧部分厂区拆除项目(项目名称可简写)”保证金。
未竞得人的竞价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放后五个工作日内予以办理退还。竞得人保证金在《拆除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予以办理退还。
五、代理服务费:
本次竞价项目由 安徽锐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代理,代理费3000 元,由 竞得人 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支付给代理公司。
六、咨询、现场踏勘的时间:
自公告之日起至2022年9月1日17时止,接受咨询或预约现场踏勘(节假日休息),有意者请与项目单位联系。
七、竞价程序:
竞价人登录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交易系统(网址:https://ggzy.chuzhou.gov.cn/CZTPBIdder/login.aspx)参与本项目公开竞价,2022年9月2日10时00分至2022年9月3日9时55分为自由竞价时间,各竞价人可根据自身条件自由出价,本次竞价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即限时竞价),在竞价活动结束前,当标的物的竞价时间只剩最后5分钟时,5分钟内如果有人出价即循环延时,延时5分钟,直至无人出价,竞价结束。
竞价成交后,项目单位将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成交结果公示。成交结果公示3日后通知竞得人领取成交通知书。竞得人应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5日内签订《拆除合同》。
八、重大事项披露 :
1、本次竞价标的物以现状为准,竞得人应按竞价公告约定的参与竞价。
2、工期要求:竞得人须在2022年9月31日前将本次标的物拆除完毕及废渣全部清除外运,现场清理干净,场地恢复到原地面高度,平整无坑洼。如未按期完成竞得人须无条件清退出场,所有费用项目单位不予退还。
3、履约保证金(含项目安全保证金及扬尘污染防治保证金)担保的形式:银行转账
履约保证金(含项目安全保证金及扬尘污染防治保证金)金额:成交价×10%;
收款单位(户名):滁州市土地储备中心
开户银行:184205307390
银行帐号:中行营业部
缴纳时间:竞得人应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5日内(合同签订前)
转账时备注:滁州市永阳路与上海路交叉口南侧部分厂区拆除项目履约保证金。
4、履约保证金(含项目安全保证金及扬尘污染防治保证金)退还方式:竞得人拆除完毕、清运完建筑垃圾后,经项目单位验收场地合格后,竞得人未发生安全事故及无因环保等其他问题被相关部门处罚的,由竞得人提出申请,在十个工作日内无息退回履约保证金(含项目安全保证金及扬尘污染防治保证金);
5、成交价款的收取:竞得人应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5日内一次性将成交价款交纳至项目单位指定账户并签订合同,具体账户信息如下:
收款单位(户名):滁州市财政局
开户银行:中行滁州营业部
银行帐号:188705307279
转账时备注:滁州市永阳路与上海路交叉口南侧部分厂区拆除项目成交价款。
6、如竞得者没有按要求转账,项目单位即可视其为违约,其所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回,给项目单位造成损失的,还须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请各潜在竞价人在竞价前给予充分考虑,一旦签订合同,必须按合同要求内容执行。
备注:如因竞得人违法、违规、不服从管理等原因造成的各项纠纷及法律责任由竞得人负全部责任,项目单位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
九、特别提醒:
1、标的物以现状为准,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项目单位不承担本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竞价人参与本次竞价会,视同对转让标的物已进行过调查,且知悉标的物所公开披露的全部信息及其可能存在的瑕疵。由此所产生的纠纷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项目单位均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和赔偿义务。
2、潜在竞价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本项目竞价人资格。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价的,由竞价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及后果。
3、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竞价成功后竞得人放弃竞得资格或未按公告约定的时间领取成交通知书、签订合同并缴纳成交价款及相关保证金的,竞得人的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由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直接收缴,项目单位有权组织重新竞价。原竞得人将被监管部门纳入信用管理,并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不良行为披露。
4、标的物拆除所需一切手续由竞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均由竞得人承担。
5、突发情况:由于网络延迟或者其他等客观原因,项目须暂停或者终止时,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权暂停或终止竞价,待问题解决后重新启动竞价。本次竞价过程中,因意外或不可抗力造成的竞价中断等给各竞价人造成经济损失,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项目单位对各竞价人均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和赔偿义务,特此说明!
6、竞价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的,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可以要求项目单位立即中止或者终结竞价活动,也可以直接做出竞价活动中止和终结的决定:
(1)存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其他利害关系方提出争议情形的;
(2)在竞价过程中出现违反各相关交易规则、细则等相关规定,并妨碍正常交易秩序的;
(3)交易双方及相关主体因纠纷争讼,由仲裁机构(或法院)做出中止和终结决定的。
8、本竞价公告由项目单位和代理机构负责解释。
联系方式:
代理公司:安徽锐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雅莉 电话:15755195521
联系地址:滁州市花山西路188号
项目单位:滁州市土地储备中心
联系人:周科长 0550-3078378
联系地址:滁州市南谯区龙蟠大道109号七楼
2022年8月23日
附件1:标的物图片
附件2:诚信承诺书
附件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附件4:关于联合惩戒失信行为加强信用查询管理的通知
附件5:产权竞价系统操作手册
附件:
拆除协议书格式.doc
竞价公告附件.docx
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