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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融合典型应用建设(第1包)采购项目供应商征集公告(2023-JQ02-F2003(1))
金额
-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3/06/2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23-jq02-f2003(1)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供应商征集,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报名。
一、项目名称:数据融合典型应用建设(第1包)
二、项目编号:2023-JQ02-F2003(1)
三、项目概况:
本项目第1包确定1家总承包单位。其中有3个分项建设内容,须由总承包单位承担,不得分包;其余建设内容允许总承包单位根据自身情况,按照优势互补原则、依据军队集中采购和保密规定确定分包承担主体,但分包建设内容经费总和不得超过项目合同价的50%;投标单位须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的资质条件要求同总承包单位,且不得再次分包。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和军队规定的集中采购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重大违法记录;
6.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外资(含港澳台)参股的企业;
7. 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人须完成军队采购网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注册。
(五)具备装备承制单位资格证书,承制范围覆盖某控制装备;
(六)具备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一级保密资质(保密资质到期后经资质认证单位审核通过的,须提供相关证明);
(七)具备5000B《某软件研制能力成熟度模型》三级(含)以上资质或CMMI3级(含)以上证书;
(八)具备国军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9001C)证书;
(九)本项目不接受从事代理、销售等非科研生产性质的单位投标。
五、报名征集材料提交时间、审核方式
(一)报名时间:2023年6月20日至6月28日,每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15:00至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以报名材料到达我站指定邮箱系统显示时间为准)。
(二)报名地点:网上领取。
(三)报名方式:按照网上递交材料,材料审核,邀请投标的程序进行受理。
1.网上递交材料。
投标人报名时需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以下材料扫描件1套(须合并为一个PDF文件,文件名为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报名-XX公司),发送至plap_d2@vip.163.com,邮件主题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报名-XX公司”。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参考模板见附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参考模板见附件);
4)投标供应商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外资(含港澳台)参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企业提供,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参考模板见附件);
5)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参考模板见附件);
6)未被列入本邀请书第四条第(一)项第7条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7)投标人完成军队采购网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注册截图加盖公章;
8)邀标文件申领登记表手填扫描件和电子版excel各一份(参考模板见附件);
9)申领采购文件保密承诺(参考模板见附件);
10)网上报名无需提供保密资质证书,后续邀请投标,现场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保密资质证书原件或加盖报名人公章的复印件。
2.材料审核。
15时前提交报名材料,当天以邮件形式告知审核结果。15时后提交的,次日12时前告知。逾期未收到审核结果通知的,请主动联系项目负责人。审核未通过的,请在报名时间内重新提交(请自行把控报名时限,逾期将不予受理,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报名材料初审合格后,我站将发送初审合格通知,后续事项另行通知。
六、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王助理(报名征集)、段助理(项目咨询)
电 话:020-83704762(报名征集)、020-83815871(项目咨询)
传 真:020-83704762
地 址:广州市
七、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蔡助理
办公电话:020-83810856
八、采购服务热线
热线电话:020-33975302
服务时间:工作日8:00-11:50;15:00-17:40
附件:相关报名资料格式
第二采购服务站
2023年6月19日
一、项目名称:数据融合典型应用建设(第1包)
二、项目编号:2023-JQ02-F2003(1)
三、项目概况:
序号 | 名称 | 数量 | 备注 |
1 | 数据融合汇聚处理应用平台建设 | 1 | |
2 | 流程化作业机制建立 | 1 | 与平台运行配套的工作机制 |
备注 | 1.说明:投标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服务内容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2.交付地点:广东省广州市 |
本项目第1包确定1家总承包单位。其中有3个分项建设内容,须由总承包单位承担,不得分包;其余建设内容允许总承包单位根据自身情况,按照优势互补原则、依据军队集中采购和保密规定确定分包承担主体,但分包建设内容经费总和不得超过项目合同价的50%;投标单位须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的资质条件要求同总承包单位,且不得再次分包。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和军队规定的集中采购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重大违法记录;
6.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外资(含港澳台)参股的企业;
7. 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人须完成军队采购网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注册。
(五)具备装备承制单位资格证书,承制范围覆盖某控制装备;
(六)具备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一级保密资质(保密资质到期后经资质认证单位审核通过的,须提供相关证明);
(七)具备5000B《某软件研制能力成熟度模型》三级(含)以上资质或CMMI3级(含)以上证书;
(八)具备国军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9001C)证书;
(九)本项目不接受从事代理、销售等非科研生产性质的单位投标。
五、报名征集材料提交时间、审核方式
(一)报名时间:2023年6月20日至6月28日,每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15:00至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以报名材料到达我站指定邮箱系统显示时间为准)。
(二)报名地点:网上领取。
(三)报名方式:按照网上递交材料,材料审核,邀请投标的程序进行受理。
1.网上递交材料。
投标人报名时需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以下材料扫描件1套(须合并为一个PDF文件,文件名为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报名-XX公司),发送至plap_d2@vip.163.com,邮件主题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报名-XX公司”。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参考模板见附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参考模板见附件);
4)投标供应商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外资(含港澳台)参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企业提供,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参考模板见附件);
5)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参考模板见附件);
6)未被列入本邀请书第四条第(一)项第7条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7)投标人完成军队采购网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注册截图加盖公章;
8)邀标文件申领登记表手填扫描件和电子版excel各一份(参考模板见附件);
9)申领采购文件保密承诺(参考模板见附件);
10)网上报名无需提供保密资质证书,后续邀请投标,现场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保密资质证书原件或加盖报名人公章的复印件。
2.材料审核。
15时前提交报名材料,当天以邮件形式告知审核结果。15时后提交的,次日12时前告知。逾期未收到审核结果通知的,请主动联系项目负责人。审核未通过的,请在报名时间内重新提交(请自行把控报名时限,逾期将不予受理,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报名材料初审合格后,我站将发送初审合格通知,后续事项另行通知。
六、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王助理(报名征集)、段助理(项目咨询)
电 话:020-83704762(报名征集)、020-83815871(项目咨询)
传 真:020-83704762
地 址:广州市
七、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蔡助理
办公电话:020-83810856
八、采购服务热线
热线电话:020-33975302
服务时间:工作日8:00-11:50;15:00-17:40
附件:相关报名资料格式
第二采购服务站
2023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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