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靖西市财政局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靖财采决〔2025〕1号)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西壮族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5/01/2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bszc2024-g1-250421-gxhk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靖西市财政局
招标联系人-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BSZC2024-G1-250421-GXHK         
二、项目名称:靖西市金山、银山、狮子山亮化采购安装工程  
三、采购日期:2024-11-25
四、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 广西千聚传媒广告有限公司            
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玉林市容县容州镇站前大道193号(万盛广场1幢A1-112号商铺)            
被投诉人 1 :靖西市城市管理监督局 
地址:百色市靖西市凤凰路255号 
被投诉人 2 :广西鸿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广西百色右江区城东大道拉域一路1号(天洲国际大酒店六楼) 
相关供应商:南宁润之亮照明器材有限公司 
地址:南宁市兴宁区秀厢大道103号澳华花园38号楼38-14号 
五、基本情况
投诉人就靖西市金山、银山、狮子山亮化采购安装工程(项目编号:BSZC2024-G1-250421-GXHK)中标结果于2024年12月3日向被投诉人提出质疑,被投诉人于12月11日就质疑事项作出了答复。因对质疑答复不满,投诉人于2024年12月16日向本机关进行投诉。本机关予以正式受理,依法对投诉事项进行了审查,现已审查终结。 
六、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投诉处理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财政部门应当驳回投诉……(二)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的规定;投诉事项1、2、3、4、5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1、2、3、4、5不成立,决定驳回投诉事项1、2、3、4、5。 
七、其他补充事宜
如不服本处理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靖西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向靖西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靖西市财政局            
 2025年0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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