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随州市生态环境局随州市2023年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更新调整项目竞争性磋商
金额
30万元
项目地址
湖北省
发布时间
2023/07/2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hbzz-zfcg20230018
预算金额30万元
招标联系人吕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中证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陈志刚15271347116
标书截止时间2023/08/03
投标截止时间2023/08/07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随州市2023年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更新调整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随州市曾都区神农大道北侧商业A区101号(文峰湖岸新城正门口)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8月07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BZZ-ZFCG20230018
项目名称:随州市2023年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更新调整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开展随州市辖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落地应用分析,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与流域综合治理、国土空间规划衔接分析,在省级生态环境管控分区初步更新成果的基础上,提出管控分区更新调整需求;
详见磋商文件第三章项目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120日历天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需落实的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含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文件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7月28日  至 2023年08月03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随州市曾都区神农大道北侧商业A区101号(文峰湖岸新城正门口)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8月07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随州市曾都区神农大道北侧商业A区101号(文峰湖岸新城正门口)二楼开标室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8月07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随州市曾都区神农大道北侧商业A区101号(文峰湖岸新城正门口)二楼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随州市2023年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更新调整项目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随州市曾都区神农大道北侧商业A区101号(文峰湖岸新城正门口)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8月07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BZZ-ZFCG20230018
2、项目名称:随州市2023年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更新调整项目
3、采购计划备案文号:/
4、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磋商 □询价
5、预算金额:30万元
6、最高限价:30万元
7、采购需求:
开展随州市辖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落地应用分析,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与流域综合治理、国土空间规划衔接分析,在省级生态环境管控分区初步更新成果的基础上,提出管控分区更新调整需求;
详见磋商文件第三章项目采购需求。
8、合同履行期限:120日历天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否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需落实的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含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文件要求。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7月28日至2023年08月03日,每天上午0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随州市曾都区神农大道北侧商业A区101号(文峰湖岸新城正门口)
方式:现场报名获取,报名时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须附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并注明联系电话和QQ邮箱)及报名表。
四、响应文件提交
开始时间:2023年08月07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截止时间:2023年08月07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随州市曾都区神农大道北侧商业A区101号(文峰湖岸新城正门口)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8月07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随州市曾都区神农大道北侧商业A区101号(文峰湖岸新城正门口)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1、为支持扶持中小微企业及推进“政采贷”政策落实,目前随州市已开通“政采贷”业务的银行有9家,联系方式如下:邮储银行:刘勇13317592258;随州工行:任永平13308662276;随州建行:张慧芬13007189173;随州农行:万欣 18827588896,0722-3063717;湖北银行:雷洋 15572251788;随州交行:汪彩云 18627904019;汉口银行随州分行:杨力15671245170;随州中行:喻强威 18672731423;随州农商行:李泽坤 13908666813,李小飞18672233339
“附:为落实优化营商环境相关政策,湖北中证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温馨提示:
(一)甲方应按本单位的内部控制制度开展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二)按照《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等相关政策要求,甲方应鼓励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鼓励大中型企业依法向小微企业分包。
甲方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于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在随州市政府电子采购平台中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并在2个工作日内在“湖北政府采购网”上公告,7个工作日内向财政部门备案。
鼓励甲方向具备条件的中标(成交)供应商支付预付款,预付款比例一般不低于合同金额的30%。
(三)政府采购合同履行完毕,甲方应按照合同规定的技术、服务、案例标准对供应商的履约情况进行验收,并出具验收书。鼓励甲方邀请其他供应商参与履约验收,并将验收结果在“湖北政府采购网”上公示。
(四)甲方对于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应自收到正式发票后25日内完成资金支付,不得收取或预留质量保证金。”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随州市生态环境局     
地址:随州市清河路28号        
联系方式:吕先生 0722-331256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北中证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随州市曾都区神农大道北侧商业A区101号(文峰湖岸新城正门口)            
联系方式:陈志刚 0722-7115719 1527134711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志刚
电 话:  15271347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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