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出口路十朱线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2/10/0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h22-210113-00278
预算金额95.23万元
招标联系人刘丽英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众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曲宏达024-31890749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出口路十朱线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出口路十朱线工程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沈阳市沈北新区交通运输事务服务中心 | ||
行政区域 | 沈北新区 | 公告时间 | 2022年10月01日 01:52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2年09月21日至2022年09月28日 每日上午:08:30 至 12:00下午:12:0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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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辽宁政府采购网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2年10月09日 09:3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线上获取 | ||
预算金额 | ¥95.232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曲宏达 | ||
项目联系电话 | 024-31890749 | ||
采购单位 | 沈阳市沈北新区交通运输事务服务中心 | ||
采购单位地址 | 沈阳市沈北新区贵州路5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24-89604005 | ||
代理机构名称 | 辽宁众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沈阳市和平区三好街96号同方广场A座3805房间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24-31890749 | ||
附件: | |||
附件1 | 出口路十朱线采购文件终.doc出口路十朱线采购文件终.doc |
窗体顶端窗体底端窗体顶端采购文件工程类竞争性磋商辽宁省政府采购项目
采购公告3目录编制单位:辽宁众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编号:JH22-210113-00278项目名称:出口路十朱线工程窗体底端
第六章政府采购合同条款及格式76第五章评审办法67第四章磋商内容、磋商过程中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66第三章采购需求55第二章响应文件内容及格式23第一章供应商须知6
项目名称:出口路十朱线工程项目编号:JH22-210113-00278一、项目基本情况出口路十朱线工程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10月09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项目概况(出口路十朱线工程)的采购公告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合同履行期限:15天(2022年10月10日至2022年10月25日,具体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采购需求:出口路十朱线工程,位于沈北新区清水台街道,省道十灯线(S107)K102+600北侧。总计里程0.256公里,其中包括路基、路面、圆管涵、示警柱等,具体详见采购文件。最高限价:人民币916,833.00元预算金额:人民币952,320.00元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1)供应商须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资质(含三级);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专门面向中小企业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
四、获取采购文件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4)项目经理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3)项目经理具备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2)供应商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截止时间:2022年10月09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五、响应文件提交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时间:2022年09月21日至2022年09月28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售价:免费方式:在线下载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七、公告期限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线上提交电子文件,备份文件递交至沈北新区政务服务中心7楼(沈北新区天乾湖街16号)时间:2022年10月09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六、开启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线上提交电子文件,备份文件递交至沈北新区政务服务中心7楼(沈北新区天乾湖街16号),代理机构将按顺序接备份文件
九、其他补充事宜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八、质疑与投诉
(6)在电子化开评标过程中出现的其他特殊情况及其他未尽事宜,按财政厅最新文件执行(5)报价解密及二次报价解密需在30分钟内完成。供应商因自身操作问题导致电子响应文件无法解密,造成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身负责。(4)供应商须自行携带可在线解密的笔记本电脑现场解密或在本单位使用可解密的电脑在线解密。(3)响应文件递交方式为线上递交及备份文件现场递交同时执行,并保持内容一致。备份响应文件为文档可加密的U盘,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1〕363号)(2)供应商应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1)供应商须及时办理CA数字证书,否则应自行承担无法正常参与项目的不利后果。
联系方式:024-89604005联系人:刘丽英地址:沈阳市沈北新区贵州路5号名称:沈阳市沈北新区交通运输事务服务中心1.采购人信息十、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账户名称:辽宁众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崇山东路支行邮箱地址:334872069@qq.com地址:沈阳市和平区三好街96号同方广场A座3805房间采购代理机构:辽宁众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一供应商须知表第一章供应商须知联系电话:024-31890749;13889380725项目联系人:曲宏达3.项目联系方式账号:3301009409200003297
条款号 | 项 目 | 内 容 |
1.1 | 采购人 | 名 称:沈阳市沈北新区交通运输事务服务中心地 址:沈阳市沈北新区贵州路5号联 系 人:刘丽英联系方式:024-89604005 |
1.2 | 采购代理机构 | 名称:辽宁众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沈阳市和平区三好街96号同方广场A座3805房间联系人:曲宏达联系方式:024-31890749;13889380725 |
1.3.4 | 合格供应商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 | (1)供应商须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资质(含三级);(2)供应商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项目经理具备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4)项目经理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
1.3.5 | 是否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R是£否 |
1.3.6 | 是否有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 | £有,具体产品为R没有 |
1.3.7 | 是否有《辽宁省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内的产品、服务 | £有,具体为R没有 |
1.4 | 是否允许联合体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 £是R否 |
1.4.8 | 联合体的其他资格要求 | 无 |
2.2 | 项目预算金额、最高限价 | 预算金额:人民币952,320.00元最高限价:人民币916,833.00元 |
4 | 计量单位 | R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其他: |
6.1 | 现场考察、磋商前答疑会 | R不组织£组织,时 间:地 点:联系人:电 话:£组织,采购文件提供期限截止后以书面形式通知。 |
11.3 | 样品或演示 | R不需要提供样品£需要提供样品1、递交样品的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北京时间)递交样品地点:递交样品联系人:递交样品联系电话:2、样品制作的标准和要求:3、随样品提交相关检测报告要求:(包含是否要求提供、检测机构要求、检测内容等)样品的封存及退回:成交供应商的样品将由采购人进行保管、封存,并作为履约验收的参考。未成交的供应商提供的样品,应当由采购人进行保管、封存,成交结果公告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后,由未成交供应商自行领回或经未成交供应商同意后自行处理。R不需要提供演示£需要提供演示1、演示时间: 演示地点: 演示顺序:2、演示要求:(内容、设备等要求) |
12.1 | 响应报价货币要求 | R所有响应文件中均按 人民币 货币进行报价。£其它: |
13.1 | 磋商保证金 | 1、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2、成交供应商请务必在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联系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并将合同PDF扫描件发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以便在规定时间内网上录入合同,成交供应商须及时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进行合同确认。 |
15.1 | 响应有效期 | 90日历日 |
16.1 | 响应文件份数 | 1、线上提交电子版文件1份。重要提示:通过辽宁政府采购网线上提交的PDF格式响应文件必须按要求进行签字盖章,若线上提交的响应文件未按照采购文件要求进行签字盖章的,其投标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2、备份电子文档1份(U盘)需提供承诺函,保证线上电子文件、备份文件一致。注:以线上提交的电子版文件为准,非供应商原因造成电子响应文件无法解密或电子评审无法正常进行的,经本级财政部门同意并上报辽宁省政府采购网平台运费服务机构进行技术鉴定后,启用备份文件评审,供应商应按照代理机构要求在现场进行签字确认。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电子文件的,响应无效。电子解密时间为30分钟。成交后提供纸质文件3份(一正二副) |
18.1 |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地点: | 详见采购公告,以采购公告规定时间、地点为准。 |
20.1 | 磋商会议时间、地点: | 详见采购公告,以采购公告规定时间、地点为准。 |
21.2 | 磋商小组组成 | 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1人,评审专家2人组成,共 3 人。 |
24.1 | 样品的评审办法以及评审标准演示的评审办法及评审标准 | £样品:1、样品评审方法: 2、样品评审标准: £演示:1、演示评审方法: 2、演示评审标准: |
29.2 | 评审办法 | 综合评分法 |
31.2 | 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数量 | 3 |
33 | 确定成交供应商的方式 | 成交供应商数量: 1 £采购人委托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R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 |
37.1 | 履约保证金 | R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本项目收取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金额:履约保证金递交时: 履约保证金递交方式:R保函 □支票 R电汇账户信息: 开 户 名: 开 户 行:账 号:履约保证金退还时间及规定:(注:财政部门鼓励采用保函的方式递交履约保证金,具体办理流程参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
38 | 采购代理服务费 | £本项目不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R本项目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由各包组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代理机构予以支付。支付标准:代理服务费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 号文、国家改革委员会发改办价格[2003]857 号文、发改价格[2011]534 号文标准及与采购人签订的采购代理委托合同中约定,采购代理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支付形式:电汇、现金支付时间:发布成交通知书之前由成交供应商将采购代理服务费支付至采购代理机构。 |
41.3 | 质疑 | 一、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1、接收质疑函的方式:接收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纸质疑函联系单位:辽宁众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 系 人:曲宏达 联系电话:024-31890749 2、质疑函的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二、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提出质疑,否则针对再次提出质疑将不予接收。(采购程序环节分为:采购公告、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成交结果) |
其他 | 关于新版政府采购平台开评标相关事宜的特殊说明1、供应商应认真学习辽宁省政府采购网新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和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制作电子标书操作手册,有任何技术问题可拨打网站客服电话进行咨询:400-903-9632,代理机构不负责解答该部分问题。供应商因自身操作问题导致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身负责。2、供应商应同时准备电子投标(响应)文件以及备份电子文件和一致性承诺函,并按招标(采购)文件要求进行签字、盖章。电子投标(响应)文件格式为PDF格式,并且具有目录标签。3、报价解密:供应商在参加开标会议时,须携带具有操作权限的数字证书以及可进行解密操作的计算机,并按要求对网上投标报价进行报价解密,供应商因自身操作问题导致电子投标(响应)文件无法解密,造成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身负责。4、在电子化开评标过程中出现的其他特殊情况及其他未尽事宜,按财政厅最新文件执行。 |
★1.3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本项目的供应商及其响应服务须满足以下条件:1.2采购代理机构:是指集中采购机构或从事采购代理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见供应商须知表1.2条。1.1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项目采购人见供应商须知表1.1条。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供应商二总则注:表格中“R”项或“■”项为被选中项。
1.3.6若供应商须知表1.3.6款中写明采购服务所伴随的货物为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发布的品目清单中属于实施政府强制采购品目清单范围的节能产品,如供应商所响应伴随的货物不具备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1.3.5若供应商须知表1.3.5条中写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如供应商为非中小企业且所响应产品为非中小企业产品,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1.3.4符合供应商须知表1.3.4条中规定的其他要求。1.3.3以采购代理机构认可的方式获得了本项目的采购文件。1.3.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供应商条件的规定,遵守本项目采购人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关于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1.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本国供应商。
1.4.4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参加采购活动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1.4.3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对供应商的特殊要求,联合体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相关规定。1.4.2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1.4.1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参加采购活动。★1.4如供应商须知表1.4条中允许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的,对联合体规定如下:1.3.7若供应商须知表1.3.7款中写明要求采购列入《辽宁省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内服务及伴随货物,且该要求在第五章评审方法附表2符合性审查表中列为符合性审查内容的,如供应商所响应服务及伴随货物为非《辽宁省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产品、服务,其响应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
1.4.8对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的其他资格要求见供应商须知表1.4.8条。(2)联合体成交的,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1)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1.4.7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1.4.6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按照较低的资质等级确定联合体的资质等级。1.4.5大中型企业、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采购活动,共同参加采购活动协议中应写明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共同参加采购活动协议响应总金额的比例。
★2.2项目预算金额和分项或分包最高限价见供应商须知表2.2条。2.1本项目的采购人已获得足以支付本次磋商后所签订的合同项下的资金(包括财政性资金和本项目采购中无法与财政性资金分割的非财政性资金)。2.资金来源★1.7供应商在磋商过程中不得向采购人提供、给予任何有价值的物品,影响其正常决策行为。一经发现,其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1.6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上述服务以外的其他采购活动,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1.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其相关响应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
★5.磋商费用除供应商须知表4条中有特殊要求外,响应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4.计量单位除专用术语外,与磋商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3.语言文字★2.3供应商报价超过采购文件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分项、分包最高限价的,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
7.适用法律6.3现场考察及磋商前答疑会所发生的费用及一切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6.2由于未参加现场考察或磋商前答疑而导致对项目实际情况不了解,影响技术文件编制、响应报价准确性、综合因素响应不全面等问题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后果。6.1供应商须知表6.1条规定组织现场考察或磋商前答疑会的,采购人按供应商须知表6.1条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供应商现场考察或磋商前答疑会,或者在领取采购文件期限截止后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6.现场考察、磋商前答疑会不论磋商的结果如何,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有关的费用。
第一章供应商须知采购公告8.1采购文件共六章,内容如下:8.采购文件构成三采购文件本项目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磋商小组的相关行为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暂行办法》及本项目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关于政府采购有关规定的约束,其权利受到上述法律法规的保护。
★8.2供应商应认真阅读采购文件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等。如供应商没有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交资料,或者响应文件没有对采购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可能导致其响应文件被认定为无效响应。第六章政府采购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五章评审办法第四章磋商内容、磋商过程中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第三章采购需求第二章响应文件内容及格式
10.1项目有分包的,供应商可对采购文件其中某一个分包或几个分包进行响应。10.响应范围四响应文件的编制9.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采购文件的收受人具有约束力。供应商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及时向采购代理机构回函确认。9.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采购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应当在递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变更公告,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接收采购文件的供应商,不足5日的,应当顺延首次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9.采购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11.3样品或演示要求详见供应商须知表11.3条。11.2供应商应按采购文件提供的格式编写响应文件。采购文件提供标准格式的按标准格式填列,未提供标准格式的可自行拟定。★11.1供应商应完整地按采购文件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及要求编写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应包括资格证明文件、符合性证明文件、其它材料三部分。具体详见第二章响应文件内容及格式。11.响应文件构成10.3无论采购文件第三章项目需求中是否要求,供应商所响应的工程服务均应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10.2供应商应当对所响应分包采购文件中“项目需求”所列的所有内容进行响应,如仅响应分包中某一部分内容,其该包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
12.3工程量单中的每一子目须填入单价或价格,且只允许有一个报价。12.2报价采用工程量清单进行报价。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政府采购法》第叁条的规定,为保证公平竞争,如有货物主体部分的赠与行为,其响应文件12.1供应商的响应报价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12.响应报价
12.6供应商必须对采购人所提供的工程量单数量及项目进行复核,否则视为供应商已对此相关子目的单价或价格之中。12.5工程量单中供应商没有填入单价或价格的子目,其费用视为已分摊在工程量单中其它及管理费、利润等全部费用。质检费、安装费、缺陷修复费、保险费,以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风险、责任和义务等),以12.4工程量单中标价的单价或金额,应包括所需人工费、施工机械使用费、其它(运杂费、
12.10工程量单计价格式中的任何内容不得随意删除或涂改。12.9工程量单计价格式中所要求签字、盖章的地方,必须由规定的单位和人员签字盖章。12.8所有报价应以人民币表示。应视为已包括在工程量单的其他单价或合价之中。12.7工程量单中的每一单项均需填写单价和合价,对没有填写单价或合价的项目的费用,清单予以认可。没列项目视含在综合报价中。
★13.磋商保证金(不适用)12.13除非采购文件另有规定,报价原则上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的响应,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12.12供应商提交的最后报价,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和规范要求综合考虑在报价中。12.11本清单包含工程量单内的全部工作内容,清单中未描述或描述不清的内容应结合现场
(3)成交后除因不可抗力或者采购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不按本须知第36条的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13.3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形的,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13.2磋商保证金缴纳人、采购文件领取人、提交响应文件登记人和供应商必须为同一组织机构或联合体内不同成员单位,否则将视同未按采购文件规定交纳保证金。13.1供应商应提交供应商须知表13.1条中规定的磋商保证金,并作为其响应文件的一部分。
13.5.1成交供应商应在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及时联系保证金收受机构办理磋商保证金退还手续。13.5磋商保证金的退还13.4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提交磋商保证金。以一方名义提交磋商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6)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保证金不予退还情形或存在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5)成交后不按本须知第38条的规定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的;(4)成交后不按本须知第37条的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14.供应商应提交证明文件,证明其响应内容符合采购文件规定。该证明文件是响应文件的一部分。★14.证明响应标的的合格性和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技术文件13.6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不承担相应责任。13.5.4政府采购担保函不予退回。13.5.3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撤回已提交的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应自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收到供应商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及时联系保证金收受机构办理磋商保证金退还手续。13.5.2未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暨成交结果公告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供应商应及时联系保证金收受机构办理退还磋商保证金手续。
16.1供应商应按供应商须知表16.1款中的规定,准备和递交响应文件正本、副本和电子文档。16.响应文件的签署及规定15.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原响应有效期截止之前,要求供应商延长响应的有效期。接受该要求的供应商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响应,且本须知中有关磋商保证金的要求须在延长的有效期内继续有效。供应商可以拒绝延长响应有效期的要求,其磋商保证金将及时无息退还。上述要求和答复都应以书面形式提交。15.1响应应在供应商须知表15.1条中规定的响应有效期内保持有效。响应有效期不满足要求的响应,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15.响应有效期14.2上款所述的证明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
17.2所有包装封皮上均应:17.1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密封,将正本和所有的副本、电子文档密封,并进行包封。★17.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五响应文件的递交★16.3响应文件的正本辽宁政府采购网网上上传,并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经其正式委托代理人按采购文件规定在响应文件上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印章。委托代理人须持有书面的“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并将其附在响应文件中。如对响应文件进行了修改,则应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每一修改处签字。★16.2网上上传电子文件为正本文件。以正本为准。
18.2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按本须知的规定,延迟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供应商受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时间。18.1供应商应在供应商须知表18.1条中规定的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递交到供应商须知表18.1条中规定的地点。★18.递交响应文件截止17.3如果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密封,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2)在封口处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1)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供应商名称。
六磋商及评审19.4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对所接收并进行磋商的响应文件概不退回。19.3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后,除需提交最后报价外,供应商不得对其响应文件做任何修改;19.2递交响应文件以后,如果供应商要进行修改或撤回响应文件,须提出书面申请并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磋商地点,供应商对响应文件的修改或撤回通知应按本须知规定编制、密封、标记。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予以接收,并视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否则,修改后的响应文件或撤回行为无效。19.1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19.响应文件的接收、修改与撤回
21.1按照《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暂行办法》有关规定依法组建磋商小组,负责本项目评审工作。★21.组建磋商小组20.3供应商代表对磋商会议过程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20.2由供应商或其推选的代表检查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确认无误后进行记录。20.1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按供应商须知表20.1条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磋商会议,并邀请所有供应商代表参加。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得继续磋商。★20.磋商会议
22.3.1不良信用记录指: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22.3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至资格审查结束前的期间内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其响应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22.2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在采购过程中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2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22.1磋商小组依据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内容,对供应商的资格(提交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审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不能进入下一阶段评审;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得进入下一阶段评审,但本须知22.2条规定的情形除外。★22.资格审查21.2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以上单数组成。达到公开招标数额的项目,磋商小组应该由5人以上单数组成。本项目磋商小组组成详见供应商须知表21.2条。
23.1符合性审查是指依据采购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和完整性对采购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供应商应按照第二章《响应文件内容及格式》中的相应要求,提交符合性证明材料。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不能进入下一阶段评审,其响应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通过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数量不足3家的,不得作进一步的比较和评价,本须知第23.2条规定的情形除外。★23.符合性审查供应商在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资格审查依据。在本采购文件规定的查询时间之后,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再作为评审依据。22.3.2查询及记录方式:采购代理机构经办人将查询网页打印并存档备查。供应商不良信用记录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任何成员存在以上不良信用记录的,联合体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
25.1在磋商期间,磋商小组可以书面要求供应商对其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应在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方式进行,并不得超出响应文件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供应商拒不进行澄清、说明、补正的,或者不能在规定时间内作出书面澄清、说明、补正的,其响应文件将被作为无效响应处理。25.响应文件的澄清24.2采购活动结束后,对于未成交供应商提供的样品,应当及时退还或者经未成交供应商同意后自行处理;对于成交供应商提供的样品,应当按采购文件规定进行保管、封存,并作为履约验收的参考。具体内容见供应商须知表11.3条。24.1供应商须知表11.3条中要求供应商提供样品或演示的,按照供应商须知表24.1条中样品或演示的评审办法以及评审标准进行评审。24.样品及演示23.2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在采购过程中通过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2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报价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1)响应文件中报价一览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一览表为准;25.2响应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25.1.2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将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25.1.1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26.2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采购文件和磋商情况,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后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例等实质性内容。26.1磋商小组将集中根据采购文件规定的程序、评定成交的标准等事项与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在磋商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26.磋商25.3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最后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工程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磋商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响应处理。提交证明材料的合理时间按第五章评审办法规定执行。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27.3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27.2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开展采购的“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或符合23.2规定的情形的,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27.1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且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少于3家,本须知第27.2条规定的情形除外。★27.最后报价26.4供应商应当按照采购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26.3对采购文件作出实质性变动是采购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将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28.响应无效3、由于无法与供应商取得联系或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无法按时提交最后报价的,将视为供应商放弃进行最后报价,退出磋商,不继续参加成交候选人排序2、在线提交最后报价后,代理机构将集中进行最后报价解密。1、供应商应在接到代理机构通知后通过CA锁登录辽宁政府采购网进行在线填报最后报价。疫情期间供应商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未到现场的,应确保电话畅通,在接到代理机构通知后通过CA锁登录辽宁政府采购网进行在线填报最后报价。关于最后报价的重要事项说明:27.4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退出磋商不视为撤回响应文件,退出磋商不影响退出磋商的供应商对已经递交的响应文件承担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中规定的相应责任。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退还退出磋商的供应商的保证金。
28.2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磋商小组决定是否实质性响应只根据采购文件要求、响应文件内容及财政主管部门指定媒体发布的相关信息。如果响应文件没有对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进行响应,将作为无效响应处理,供应商不得再对响应文件进行任何修正从而使其响应成为实质上响应。对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进行响应是指与采购文件中带有★号标识内容的文字说明、条款、条件和规格等要求相符。实质性要求是指采购文件中带有★号标识内容(包括本级及其下级编号中所有内容)等文字说明的要求。28.1在比较与评价之前,根据本须知的规定,磋商小组将审查每份响应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采购文件的要求。
(6)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履约的,且供应商未按照规定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5)不符合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的。(4)不具备采购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3)供应商的报价超过了采购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2)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1)未按采购文件的规定提交磋商保证金的;
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采购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29.2评审严格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按照供应商须知表29.2条规定的综合评分法进行评审,详细评审标准见采购文件第五章评审方法。29.1经符合性审查合格的响应文件,磋商小组将根据采购文件第五章确定的评审办法,对其技术部分和商务部分作进一步的比较和评价。29.比较与评价(8)属于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其他无效响应情形的。(7)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本次竞争性磋商。★30.终止本次磋商29.6根据财政部、辽宁省财政厅相关规定,对于列入《辽宁省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内的产品、服务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具体优先采购办法详见第五章评审办法。29.5依据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的规定,对于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物业公司的项目,在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响应文件中提交了《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物业公司声明函》的供应商,对其最后报价扣除后参与评审。具体办法详见第五章评审办法。29.4依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发布的品目清单和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具体优先采购办法详见第五章评审办法。29.3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在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响应文件中提交了《中小企业声明函》等相关材料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供应商,其最后报价扣除6-10%后参与评审。具体详见第五章评审办法。
31.1除第34条规定外,磋商结束后,除了算数修正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进行的价格扣除外,不对供应商的响应价格进行任何调整。评审结果按照得分由高至低的顺序排序。具体处理办法详见第五章评审方法。31.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推荐原则及标准(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3)除本须知27.2条规定的情形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七确定成交32.2有关人员应当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32.1评审将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32.保密原则31.3因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产生其他问题,由磋商小组集体研究处理。31.2磋商小组将按供应商须知表31.2条中规定的数量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
35.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辽宁省政府采购网及其地方分网媒体上公告成交结果,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35.成交通知书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时,采购人有权拒绝任何供应商成交,且对受影响的供应商不承担任何责任。★34.采购任务取消采购人在收到评审报告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根据质量和工程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综合得分最高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本项目成交供应商确定方式详见供应商须知表33条。33.确定成交供应商
36.4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排序,确定下一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36.3采购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超出采购文件以外的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订立背离采购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工程服务要求等实质性内容的协议。36.2除不可抗力等因素外,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6.1成交供应商应当自发出成交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工程要求等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36.签订合同35.2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39.廉洁自律规定成交供应商须按照供应商须知表38条规定,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38.采购代理服务费37.2如果成交供应商没有按照上述履约保证金的规定执行,将视为拒绝签订合同并放弃成交资格,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在此情况下,采购人可确定下一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37.1成交供应商应按照供应商须知表37.1条规定向采购人缴纳履约保证金。★37.履约保证金
41.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暂行办法》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有关规定,依法向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41.质疑与接收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及其相关人员有法律法规所列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40.人员回避39.2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接受采购人或者供应商组织的宴请、旅游、娱乐,不得收受礼品、现金、有价证券等。39.1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以不正当手段获取政府采购代理业务,不得与采购人、供应商恶意串通操纵政府采购活动。
第二章响应文件内容及格式本项目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辽财采〔2017〕603号)的要求进行验收。42.履约验收41.3采购代理机构质疑函接收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见供应商须知表41.3条。超出法定质疑期的、重复提出的、分次提出的或内容、形式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质疑供应商将依法承担不利后果。41.2质疑供应商应按照财政部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要求,在法定质疑期内以纸质形式提出质疑,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一次性提出。
三、符合性证明材料(有一项不符合要求,不能进入下一阶段评审)二、资格证明材料(有一项不符合要求,不能进入下一阶段评审)一、响应文件、电子文档的外封面、封口、封皮及目录
序号 | 内容 | 格式 |
1 | 响应文件的外封面及封口 | 1 |
2 | 响应文件的封皮 | 2 |
3 | 响应文件的目录 | 3 |
序号 | 资格证明材料 | 格式 |
1 | 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复印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适用)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上述证明(不适用) | |
2 | 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三证合一的不需提供)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上述证明(不适用) | |
3 | 税务登记证复印件(三证合一的不需提供)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上述证明(不适用) | |
4 | 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自然人参加磋商的无需提供) | 4 |
5 | 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参加磋商的须提供) | 5 |
6 |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不适用) | 6 |
7 | 磋商会议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缴款凭据复印件(注: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相关法规要求原文及加盖公章的情况说明)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上述证明(不适用) | |
8 | 磋商会议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据复印件(注: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相关法规要求原文及加盖公章的情况说明)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上述证明(不适用) | |
9 |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声明函 | 7 |
10 |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上述证明(不适用) | 8 |
11 | 信用记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审查期间内进行查询) | |
12 | 供应商须具备公路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资质(含三级);供应商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具备公路工程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 |
…… |
序号 | 符合性证明材料 | 格式 |
1 | 响应函 | 9 |
2 | 报价一览表 | 10 |
3 |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报价表 | 11 |
4 | 项目需求响应表 | 12 |
5 | 供应商关联单位说明 | 13 |
6 | 中小企业声明函 | 14 |
7 | 确保工程质量承诺书 | 18 |
8 | 施工组织设计 | 19 |
9 | 电子文件与备份文件内容、格式一致性承诺函 | 20 |
10 | 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承诺书 | 21 |
3、响应文件应用中文书写。响应文件中所附或所引用的材料不是中文时,应附中文译本,并加盖单位公章(自然人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无需加盖单位公章,需要签字)。2、供应商在编制响应文件时,对于给定格式的文件内容,必须按照给定的标准格式进行填报;对于没有给定标准格式的文件内容,可以由供应商自行设计。1、供应商提供的证明材料,除需要供应商填报或有特殊说明外,均须按要求提供。重要提示:四、其他材料(如有,请提供;如未提供,响应文件不作无效处理)
序号 | 其他材料 | 格式 |
1 | 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 |
2 | 制造商企业(单位)类型声明函 | 15 |
3 |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 16 |
4 | 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物业公司声明函 | 17 |
5 | 列入《辽宁省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内的产品、服务的证明材料(如适用)(此项要求可视实际情况设置在符合性证明材料或其他材料中) | |
6 | 磋商文件要求的以及供应商认为有必要且能证明响应评分细则中各项要求的其它资料(格式自拟) | |
...... | ||
封面格式:响应文件、电子文档外封面、封口格式格式16、“其他材料”为供应商就采购文件要求的以及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相应材料。5、“符合性证明材料”所列内容即为采购项目的符合性审查条件,有一项不符合要求,不能进入下一阶段评审。4、“资格证明材料”所列内容即为采购项目的资格审查条件,有一项不符合要求,不能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响应文件/电子文档所响应包号:第 包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加盖单位公章): |
响应文件的封皮正本/副本正本/副本格式2封口格式:
——于 年 月 日 时之前不准启封(公章)—— |
废止。
划分标准
行业名称 | 指标名称 | 计量单位 | 中型 | 小型 | 微型 |
农、林、牧、渔业 | 营业收入() | 万元 | 500≤Y<20000 | 50≤Y<500 | Y<50 |
工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300≤X<1000 | 20≤X<300 | X<20 |
工业*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2000≤Y<40000 | 300≤Y<2000 | Y<300 |
建筑业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6000≤Y<80000 | 300≤Y<6000 | Y<300 |
建筑业 | 资产总额(Z) | 万元 | 5000≤Z<80000 | 300≤Z<5000 | Z<300 |
批发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20≤X<200 | 5≤X<20 | X<5 |
批发业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5000≤Y<40000 | 1000≤Y<5000 | Y<1000 |
零售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50≤X<300 | 10≤X<50 | X<10 |
零售业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500≤Y<20000 | 100≤Y<500 | Y<100 |
交通运输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300≤X<1000 | 20≤X<300 | X<20 |
交通运输业*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3000≤Y<30000 | 200≤Y<3000 | Y<200 |
仓储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100≤X<200 | 20≤X<100 | X<20 |
仓储业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1000≤Y<30000 | 100≤Y<1000 | Y<100 |
邮政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300≤X<1000 | 20≤X<300 | X<20 |
营业收入() | 万元 | 2000≤Y<30000 | 100≤Y<2000 | Y<100 |
邮政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300≤X<1000 | 20≤X<300 | X<20 | |
邮政业 | 营业收入() | 万元 | 2000≤Y<30000 | 100≤Y<2000 | Y<100 | |
住宿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100≤X<300 | 10≤X<100 | X<10 | |
住宿业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2000≤Y<10000 | 100≤Y<2000 | Y<100 | |
餐饮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100≤X<300 | 10≤X<100 | X<10 | |
餐饮业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2000≤Y<10000 | 100≤Y<2000 | Y<100 | |
信息传输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100≤X<2000 | 10≤X<100 | X<10 | |
信息传输业*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1000≤Y<100000 | 100≤Y<1000 | Y<100 |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100≤X<300 | 10≤X<100 | X<10 |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1000≤Y<10000 | 50≤Y<1000 | Y<50 | |
房地产开发经营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1000≤Y<200000 | 100≤Y<1000 | Y<100 | |
房地产开发经营 | 资产总额(Z) | 万元 | 5000≤Z<10000 | 2000≤Z<5000 | Z<2000 | |
物业管理 | 从业人员(X) | 人 | 300≤X<1000 | 100≤X<300 | X<100 | |
物业管理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1000≤Y<5000 | 500≤Y<1000 | Y<500 | |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100≤X<300 | 10≤X<100 | X<10 | |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资产总额(Z) | 万元 | 8000≤Z<120000 | 100≤Z<8000 | Z<100 |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100≤X<300 | 10≤X<100 | X<10 |
格式3供应商名称: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所响应包号:第包响应文件
三、其它材料……二、符合性证明材料……一、资格证明材料目录
格式4日期: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我单位的响应文件由资格证明材料、符合性证明材料和其它材料三部分组成,在此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保证响应文件中所有材料真实、有效。……
日期:供应商名称(加盖单位公章):特此证明。姓名:,性别:,出生日期:,现任职务:,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
(※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
授权委托人姓名:身份证号码:住所地: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格式5
委托人(加盖单位公章):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或盖章生效,无转委托,特此声明。现委托就(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包号)政府采购活动,以我单位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住址:电话:工作单位:
(※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
格式6日期:传真:电话:详细通讯地址:邮政编码: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格式7日期: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格式自拟)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格式8日期: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格式自拟)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声明函
供应商名称(加盖单位公章):特此声明。如发现我单位提供的声明函不实时,我单位将按照《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规定,接受处罚。在本项目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我单位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重大违法记录;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我单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根据贵方(项目名称)项目的采购公告(项目编号),签字代表(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供应商(名称、地址)提交下述电子文档1份及备份文件1份,并以/形式出具的金额为/人民币元的磋商保证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响应函格式9日期: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5)我方不是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我方不是采购代理机构的附属机构。(4)在规定的磋商时间后,遵守采购文件中有关保证金的规定。(3)已详细审查全部采购文件,包括所有补充通知(如果有的话)。(2)本响应有效期为自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90日历日。(1)本项目响应总价详见报价一览表。据此,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
地址:传真:与本项目有关的一切往来通讯请寄(9)我方承诺响应文件中的证明材料真实、合法、有效。(8)按照采购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7)按照贵方要求,提供与其响应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响应。(6)在领取成交通知书的同时按采购文件规定的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适用于成交供应商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情形)。
日期:供应商银行帐号:供应商开户银行(全称):供应商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电话:电子邮件:
2、供应商应按磋商小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辽宁政府采购网网上填报)。注:1、此表中,响应总价应和工程量清单报价表的总价相一致。包号:报价单位:元报价一览表格式10
项目名称 | 响应总价 | 工期(天) | 质量要求 | 备注 |
小写:大写: | 15天(2022年10月10日至2022年10月25日,具体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 合格 | ||
最后报价 | 辽宁政府采购网网上填报 |
注:1.此表中,总价应和开标一览表的投标总价相一致。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格式11日期: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加盖单位公章):
响应总价(小写):工程名称:采购人:响应总价3.按最新工程量清单表格格式出具即可。2.本表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拓展。
(签字或盖章)或其授权人:法定代表人(单位盖章)供应商:(大写):
供应商(加盖单位公章):填表说明:“响应文件响应内容”一栏由供应商填写。项目需求响应表格式12编制时间:年月日
项目名称: | ||||
采购文件要求(实质性要求及重要指标用★标注,★标注项不得负偏离,如果负偏离,则响应文件无效) | 响应文件响应内容 | 备注 | ||
1 | ★计划工期 | 15天(2022年10月10日至2022年10月25日,具体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 ||
2 | ★施工地点 | 沈阳市沈北新区 | ||
3 | ★工程内容 | 出口路十朱线工程,位于沈北新区清水台街道,省道十灯线(S107)K102+600北侧。总计里程0.256公里,其中包括路基、路面、圆管涵、示警柱等。 | ||
4 | ★付款方式及条件 | 甲方根据乙方的工程进度付款。质量保证金为合同执行总价的3%。工程最终价款以结算审计为准。 | ||
5 | ★质量标准 | 合格 | ||
6 | ★质保期 | 1年 | ||
7 | ★验收 | 验收标准:承包供应商应按部颁现行《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和采购人有关工程验收的规定执行。验收程序:由采购人组织验收小组根据项目特点进行验收。验收报告:验收合格后由采购人及成交供应商代表在验收报告上签字确认。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 ||
8 | ★施工档案要求 | 成交供应商要对施工档案进行装订、整理,档案标准应符合档案管理有关规定的要求,竣工后提交一式二份给采购人,否则采购人不予拨付工程余款。 | ||
9 | ★施工现场要求 | 成交供应商进驻施工现场进行施工作业,事先要征得采购人代表同意。对施工现场地下的各种管线及周围建筑物需采取有效保护措施,如造成损坏及由此引发的人身安全和事故,成交供应商承担一切后果和损失。 | ||
10 | ★施工安全要求 | 成交供应商在施工现场必须安排安全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在场,做好施工方案安全和突发性事故预案,出现一切安全问题,均由成交供应商负责,采购人不负任何责任。 | ||
11 | ★施工水、电费 | 施工用电、用水由采购人按规定提供到施工现场,具体线路及日常使用和维护由中标方负责,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含在投标报价之中)。 | ||
12 | ★违约责任 | 1、供应商中标后,不得擅自将工程以任何形式转包、分包。2、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每逾期竣工一天,承包人须支付合同额1%的违约金。3、若达不到承诺的质量标准,进行违约经济处罚,违约处罚不少于工程总造价的5‰。4、因承包人责任,导致发包人单方面解除本合同的,承包人应在收到发包人解除合同通知之日起30日内,全额退还发包人所支付的合同价款,赔偿发包人所遭受的实际损失,并向发包人支付本合同总金额10%的违约金,发包人不解除合同的,承包人应在在发包人书面通知之日起30日内,一次性赔偿发包人合同总金额10%的违约金。如违约金少于发包人所 遭受的实际损失的,承包人应赔偿发包人的实际损失,且承包人应继续履行合同义务 | ||
13 | ★结算方式 | 合同价与成交价一致,最终结算价以财政审核定案为准。 | ||
14 | ★承包方式 | 本工程承包方式为包工包料,承包单位采购的材料、设备,需经采购人认可批准后方可采购和使用。投标时选用的材料如不符合工程规范和设计要求,施工时必须予以更换,但材料价格及涉及的其它费用均不做调整。 | ||
15 | ★其他 | 1、成交供应商进驻施工现场进行施工作业和搭设临时用房,事先要征得采购人代表同意,按采购人划定的区域进行搭设。对施工现场地下的各种管线及周围建筑物需采取有效保护措施,如造成损坏及由此引发的人身安全和事故,成交供应商承担一切后果和损失。2、供应商须定期查看政府采购网有关本项目的变更信息,并确保在招标代理机构登记的联系人姓名、通讯工具的准确性及在采购期间的通畅性。否则,有关本项目答疑文件、补遗文件和其他相关信息无法收到,供应商须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
(1)与供应商单位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说明:供应商应当如实披露与本单位存在下列关联关系的单位名称:供应商关联单位的说明格式13日期: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格式14日期: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注:若无此情形,写“无”即可(2)与供应商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况。……2.(标的名称),属于(所属行业:交通运输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1.(标的名称),属于(所属行业:交通运输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的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中小企业声明函
制造商企业(单位)类型声明函格式15日期:企业名称(加盖公章):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承担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填表须知
1、工程量清单及其计价格式中所有要求签字、盖章的地方,
必须由规定的单位和人员签字,签章。
2、工程量清单及其计价格式中的任何内容不得随意删改或涂
改。
3、工程量清单及其计价格式中列明的所有需要填报的单价和
合价,投标人均应填报,未填报的单价和合价,视为此项费用已
包含在工程量清单的其他单价和合价中。
4、金额(价格)均应以人民币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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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企业(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提供的伴随货物(详见下表)是本企业(单位)制造的。本企业(单位)(请填写:是、不是)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本企业(单位)(请填写:是、不是)监狱企业。后附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本企业(单位)为(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本企业(单位)作为单位的项目的伴随货物制造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以及《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有关规定,作出如下声明:
序号 | 品 名 | 数量 | 规格型号 | 生产厂家 | 备注 |
1 | |||||
2 | |||||
3 | |||||
…… | |||||
响应文件中所提供的以上产品为本企业生产的产品,如有虚假,我公司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
注:供应商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无需填写此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16日期:制造商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注:供应商所响应产品为其它企业生产时须提供此声明函,仅作为价格扣除条件。
日期:供应商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注:供应商为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无需填写此声明函。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注:供应商为非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物业公司的,无需填写此声明函。附:物业公司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由本单位提供物业服务,其中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达到公司员工(含服务外包用工)%。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物业公司声明函格式17
我单位若在项目磋商中,有幸成为成交人,将在该项目实施过程中,除响应磋商文件中所有的条款及履约合同内容外,并对工程质量有如下承诺:采购人:确保工程质量承诺书格式18日期:供应商名称(加盖单位公章):
承诺单位:(公章)以上是我单位对该工程的质量承诺,若在施工中我方达不到甲方要求及我方承诺标准,在施工中出现质量问题与我方有直接责任时,我方愿受任何处罚。严重时,甘愿受法律法规处罚,并自动撤出现场。工程竣工后,我方将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或我方提出的高于文件要求的工程质量保修年限无偿保修,以优质的服务,实现我们忠实的承诺。调动我方积极因素,做到小毛病不放过,大事故不出现,确保工程质量目标的实现。在此项工程施工中,同业主或监理单位密切合作,严把材料质量关,决不偷工减料,以一流的施工,创一流的质量。在此工程施工中,一定要精心组织、精心策划,编排好相应施工组织设计,确保工期目标的实现。
主要施工方法;1、供应商应编制递交完整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内容:施工组织设计格式19注:可自行拓展。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确保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环保、卫生防疫、防火保卫、季节的组织体系;确保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环保、卫生防疫、防火保卫、季节性的技术组织措施;劳动力安排计划;工程投入的主要物资和施工机械设备情况、主要施工机械进场计划;重点关键部位的施工组织措施、技术解决方案;主要施工工艺;
附表2.3主要施工管理人员基本情况表(附相关证件复印件)附表2.2项目技术负责人简历表(附相关证件复印件)附表2.1项目经理简历表(附相关资格证、注册证复印件)2、施工组织设计除采用文字表述外还应附相应的图表,图表及格式要求附后。施工总平面布置设计,交通运输布置、大型机械布置;确保工期的进度计划;
电子文件与备份文件内容、格式一致性承诺函格式20附表2.7施工进度计划表附表2.6劳动力进场计划表附表2.5主要材料、半成品进场计划表附表2.4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进场计划表
日期: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名称(加盖单位公章):因未递交备份文件而导致系统突发故障时无法正常评审的,或者递交的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影响评审的,由我单位自行承担相应责任。我单位在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评审系统提交的电子文件与现场递交的备份文件内容、格式完全一致,特此承诺。(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第二条:承诺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第一条:承诺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制定的安全生产政策、法律、法规。对于项目名称,如我公司有幸中标,为了加强施工现场的安全施工管理,深入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安全生产方针,保证维修项目施工人员在施工中的人身安全和健康,确保施工生产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规定,我公司承诺如下:致采购人: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承诺书格式21
(五)从事各项安全生产工作的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从业资质;(四)在施工现场人员必须有配备齐全的安全防护用品,不能满足安全施工需要时,人员不得进入施工现场;(三)我公司应对现场安装施工的行为完全负责,安装施工人员不得违章作业,冒险作业,不能疲劳作业,并按规定做好保护工作;(二)我公司负责为所有安装施工人员办理医疗及工伤社会保险,并根据需要为从事高度危险工作的人员购买适当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在施工过程中如发生人身伤亡事故,由我公司承担全部责任;我公司施工时是安全生产的直接责任人,必须严格执行校方的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制度;第三条:承诺方的责任与权力
(四)未经校方施工负责人批准,不得随便拆除已架设的安全防护设施及安全装置和安全标牌;(三)施工现场内不得赤脚,不得穿拖鞋、高跟鞋,高空作业不得穿皮鞋和带钉易滑鞋;(二)施工前及施工期间不得喝酒,在禁止吸烟的区域不得吸烟;(一)高空悬空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第四条:施工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和服从现场安全规定及安全管理,在施工现场必须做到:(六)施工现场如发生意外伤害事故,与校方无关。
(十)使用电动工具,必须按操作规程和说明书要求正确佩戴防护用品;(九)不得在操作面上及高处临边竖立放置工具和线材;(八)不得在高处临边一米范围内堆放活动材料;(七)不得从高处向下抛扔任何物资、材料,堆放时不得超过支撑限重的70%;(六)不得在施工现场烧火;(五)不得私自乱接乱拉电线,保护工地上临时用电电缆及配电箱的完好,不得用材料、工具等压砸电缆电线,确保用电安全;
(三)由于我公司没有尽到自身安全责任,造成重大安全事故,主要和相关责任者已触及刑律的,报检察院或劳动监督部门处理;发生重伤和死亡事故,双方参加,组成事故调查组,查清事故原因,分清事故责任,提出对事故的处理意见,并按有关规定及时向有关政府主管部门报告;高空悬空作业不系安全带,每人每次罚款50.00元,凡违反本协议"第四条"中的任何一款及其他安全规定的,每人次罚款200.00-600.00元,对造成严重后果的,还将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罚;第五条:违约处罚(十二)不应疲劳作业,不得在操作面上及楼层上睡觉。(十一)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法定代表人(签字):承诺人(公司名称):第六条:本承诺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本项工程施工全过程及后续的质保维修过程,本承诺具有法律效力。(六)如因我公司或本部门安装施工人员过错给校方造成损失,我公司负责向校方赔偿,校方有权直接从工程款中将相关损失赔偿款进行抵扣。(五)施工现场发生安全事故,导致重大伤亡的,相关赔偿责任全部由我方承担;(四)安装施工人员违章违纪作业造成安全事故的,我公司负全部责任,并由我单位事故责任者承担造成的经济损失和刑事责任;
项目经理简历表附表2.1签订日期:地址:授权代表人(签字):
姓 名 | 性 别 | 年 龄 | ||||||||
职 务 | 职 称 | 学 历 | ||||||||
毕业学校专业 | 从事工程年限 | |||||||||
级别 | 注册证书编号 | |||||||||
已完成工程项目情况(近两年内) | ||||||||||
建设单位 | 项目名称 | 建设规模 | 结构类型 | 施工日期 | 工程质量(获奖情况) | |||||
附表2.3(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项目技术负责人简历表附表2.2(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
姓 名 | 性 别 | 年 龄 | |||||
职 务 | 职 称 | 学 历 | |||||
毕业学校 专业 | 从事技术工作年限 | ||||||
已完成工程项目情况 | |||||||
建设单位 | 项目名称 | 建设规模 | 结构类型 | 施工日期 | 工程质量 | ||
附表2.5主要施工设备进场计划表附表2.4主要施工管理人员基本情况表
名 称 | 姓 名 | 职 务 | 职 称 | 专业 | 资格证 | 资历和承担过的项目 |
一 总 部1 项目主管2 其他人员……二 现 场1 项目经理2 项目副经理3 质量管理4 材料管理5 计划管理6 安全管理……… |
序号 | 设备名称 | 型号规格 | 数量 | 国别产地 | 制造年份 | 额定功率(KW) | 生产能力 | 备注 |
单位:人劳动力进场计划表附表2.6主要材料、半成品进场计划表
序号 | 材料名称 | 规 格 | 单 位 | 数 量 | 进 场 时 间 |
工种级别 | 按工程施工阶段投入劳动力情况 | ||||||
工种级别 | |||||||
第三章采购需求施工进度计划与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相适应。施工进度表可采用关键线路网络图(或横道图)表示,说明计划开工日期和各分项工程各阶段的完工日期和分包合同签订的日期。供应商应提交施工网络图或施工进度图表,说明按磋商文件要求的工期进行施工的各个形象进度期。成交的供应商还要按合同有关条款的要求提交详细的施工进度计划。施工进度计划表附表2.7
项目地点:沈阳市沈北新区质量保证期:1年。付款方式:甲方根据乙方的工程进度付款。质量保证金为合同执行总价的3%。工程最终价款以结算审计为准。建设内容及规模:本工程为出口路十朱线工程。主要工程内容包括:出口路十朱线工程,位于沈北新区清水台街道,省道十灯线(S107)K102+600北侧。总计里程0.256公里,其中包括路基、路面、圆管涵、示警柱等。采购人应对服务提出详细的内容、标准及相关要求。一、工程概况
报价要求详见本章“五、工程量清单”中内容。编制范围验收标准及方法:承包供应商应按部颁现行《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和采购人有关工程验收的规定执行;验收程序:由采购人组织验收小组根据项目特点进行验收。质量要求:合格工期:15天(2022年10月10日至2022年10月25日,具体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磋商小组根据与供应商磋商情况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不得变动采购文件中的其他内容):第四章磋商内容、磋商过程中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工程量清单四、图纸(本项目图纸与采购文件同时领取)详见本章“五、工程量清单”中内容。
1
1
1
工程量清单
1.工程量清单说明
1
1.1本工程量清单是根据招标文件中包括的有合同约东力的工程量清单计量规则、
图纸以及有关工程量清单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合同条款中约定的其他规则编制。约
1
定计量规则中没有的子日,其工程量按照有合同约束力的图纸所标示尺寸的理论净量计
算。计量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1.2本工程量清单应与招标文件中的投标人须知、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
工程量清单计量规则、技术规范及图纸等一起阅读和理解
1.3本工程量清单中所列工程数量是估算的或设计的预计数量,仅作为投标报价的
1
共同基础,不能作为最终结算与支付的依据。实际支付应按实际完成的工程量,由承包
人按工程量清单计量规则规定的计量方法,以监理人认可的尺寸、断面计量,按本工程
量清单的单价和总额价计算支付金额:或根据具体情况,按合同条款第15.4款的规定,
1
按监理人确定的单价或总额价计算支付额。
1.4工程量清单各章是按第八章“工程量清单计量规则”、第七章“技术规范“的相应
1章次编号的,因此,工程量清单中各章的工程子目的范围与计量等应与“工程量清单计
量规则技术规范”相应章节的范围、计量与支付条款结合起来理解或解释。
1.5对作业和材料的一般说明或规定,未重复写入工程量清单内,在给工程量清单
1
各子目标价前,应参阅第七章“技术规范”的有关内容。
1.6工程量清单中所列工程量的变动,丝毫不会降低或影响合同条款的效力,也不
免除承包人按规定的标准进行施工和修复缺陷的责任。
1
1.7图纸中所列的工程数量表及数量汇总表仅是提供资料,不是工程量清单的外延
当图纸与工程量清单所列数量不一致时,以工程量清单所列数量作为报价的依据。
1
2.投标报价说明
1
2.1工程量清单中的每一子目须填入单价或价格,且只允许有一个报价
2.2除非合同另有规定,工程量清单中有标价的单价和总额价均已包括了为实施和
完成合同工程所需的劳务、材料、机械、质检(自检)、安装、缺陷修复、管理、保险、
1
税费、利润等费用,以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责任、义务和一般风险。
2.3工程量清单中投标人没有填入单价或价格的子目,其费用视为已分摊在工程量
清单中其他相关子目的单价或价格之中。承包人必须按监理人指令完成工程量清单中未
1
填入单价或价格的子目,但不能得到结算与支付
2.4符合合同条款规定的全部费用应认为已被计入有标价的工程量清单所列各子
1目之中,未列子目不予计量的工作,其费用应视为已分摊在本合同工程的有关子目的单
价或总额价之中。
2.5承包人用于本合同工程的各类装备的提供、运输、维护、拆卸、拼装等支付的
1
费用,已包括在工程量清单的单价与总额价之中。
2.6工程量清单中各项金额均以人民币(元)结算。
2.7暂列金额(不含计日工总额)的数量及拟用子目的说明:
1
2.8暂估价的数量及拟用子目的说明:
1
1
无3、合同草案条款无服务要求无技术要求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审。一、评审方法本项目将按照采购文件第一章供应商须知中“五磋商及评审”、“六确定成交”及本章的规定评审。第五章评审办法注:采购人不同意采购文件在磋商过程中有任何变动的,直接写无,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综上,本项目无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
详见供应商须知22条。资格审查表详见本章附件1。1、资格审查(二)评审程序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办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采购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磋商小组应当停止评审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说明情况。(一)评审原则二、评审原则及程序
详见供应商须知26条。4、磋商3.1供应商须知表11.3条中要求供应商提供样品或演示的,按照供应商须知表24.1条中确定的评审方法以及评审标准进行评审。(样品或演示属于符合性审查的,按照供应商须知23条规定执行)3、样品及演示2.1详见供应商须知23条。符合性审查表详见本章附件2。符合性审查
6.3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报价,有可能影响工程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磋商小组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接到通知后0.5小时)内提供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响应作为无效响应处理。6.2在磋商期间,对响应文件的澄清按供应商须知25条内容执行。6.1磋商小组对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响应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6、比较及评价详见供应商须知27条。5、最后报价
(3)未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有效书面说明书的。(2)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1)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磋商小组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的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如有下列情况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供应商的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由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单位负责人或自然人本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确认。供应商的书面说明材料包含服务本身成本、人工费用、运输、税收等,以及最后报价不会影响服务质量或诚信履约能力的说明等。
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报价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报价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最后报价扣除(2-3%)。(2)联合体投标小型和微型企业相应产品、服务最后报价的(6-10%)(1)非联合体投标7.1.1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在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响应文件中按要求提交了《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最后报价给予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最后报价扣除比例如下:7、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性规定:
(1)采购人采购的服务有伴随货物的,如伴随的货物属于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供应商应能够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方可对获得证书的产品优先推荐。7.2对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相关规定”7.1.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7.1.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在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对其最后报价按本章5.1.1条款的比例予以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7.1.2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在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响应文件中按要求提交了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对其最后报价按本章5.1.1条款的比例予以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按第本款(1)条规定享受扶持政策。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
7.4对于列入《辽宁省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内的产品的相关规定在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响应文件中按要求提交了《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物业公司声明函》的供应商,对最后报价给予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扣除比例为最后报价的%。7.3对于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物业公司的相关规定(3)认证机构和获证产品信息发布媒体:详见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建立的与认证结果信息发布平台的链接。(2)供应商应同时提供品目清单网络截图,并以明确标注所报产品信息和位置的方式,用以方便评审。评审时,对清单中产品给予相应的加分。(详见评分细则)
得分相同的,按扣除后的最后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序;详见第一章供应商须知第31条,具体处理办法如下:★9、推荐成标候选供应商的原则详见供应商须知28条。8、响应无效对列入《辽宁省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内的响应产品、服务给予(6-8%)的加分(详见评分细则)。
三、确定成交供应商其他情况,由磋商小组集体研究处理。按前款不能区分的,按技术指标优劣排序;按前款不能区分的,优先采购列入《辽宁省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内的产品、服务;按前款不能区分的,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保产品;按前款不能区分的,按最后报价由低至高顺序排序;
填表说明:1、每项审查内容中填写“√”或“×”资格审查表附件1采购人按照评审报告确定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按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或由采购人委托磋商小组按照第一章供应商须知表33条中规定的方式确定成交供应商。磋商小组根据全体磋商小组成员签字的原始评审记录和评审结果编写评审报告,并向采购人提交书面评审报告。
序号 | 审查项目 | 审查标准 | 供应商名称 | ||
序号 | 审查项目 | 审查标准 | |||
1 | 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复印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适用)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上述证明(不适用) | 1.按要求提供2.合法有效 | |||
2 | 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三证合一的不需提供)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上述证明(不适用) | 1.按要求提供2.合法有效 | |||
3 | 税务登记证复印件(三证合一的不需提供)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上述证明(不适用) | 1.按要求提供2.合法有效 | |||
4 | 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自然人参加磋商的无需提供) | 1.按给定格式填写2.按规定签章 | |||
5 | 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参加磋商的须提供) | 1.按给定格式填写2.按规定签章 | |||
6 |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不适用) | 1.信息完整2.按规定签章 | |||
7 | 磋商会议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缴款凭据复印件(注: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相关法规要求原文及加盖公章的情况说明)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上述证明(不适用) | 1.按要求提供2.合法有效 | |||
8 | 磋商会议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据复印件(注: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相关法规要求原文及加盖公章的情况说明)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上述证明(不适用) | 1.按要求提供2.合法有效 | |||
9 |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声明函 | 1.信息完整2.按规定签章 | |||
10 |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上述证明(不适用) | 1.按给定格式填写2.按规定签章 | |||
11 | 信用记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审查期间内进行查询) | 无供应商须知22.3.1所述的不良记录 | |||
12 | 供应商须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资质(含三级);供应商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具备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 1.按要求提供2.合法有效 | |||
...... | |||||
结论 |
填表说明:1、每项审查内容中填写“有”或“无”符合性审查表附件2审查人签字:日期:2、审查结论填写“通过”或“不通过”
序号 | 审查项目 | 审查标准 | 供应商名称 | ||
序号 | 审查项目 | 审查标准 | |||
1 | 响应函 | 1.按给定格式填写2.响应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3.按规定签章 | |||
2 | 报价一览表 | 1.按给定格式填写2.响应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3.按规定签章 | |||
3 |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报价表 | 1.按给定格式填写2.响应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3.按规定签章 | |||
4 | 项目需求响应表 | 1.按给定格式填写2.响应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3.按规定签章 | |||
5 | 供应商关联单位说明 | 无供应商须知1.5所述情形 | |||
6 | 中小企业声明函 | 1.按给定格式填写2.按规定签章 | |||
7 | 确保工程质量承诺书 | 1.按要求提供2.合法有效 | |||
8 | 施工组织设计 | 响应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 | |||
9 | 电子文件与备份文件内容、格式一致性承诺函 | 1.按给定格式填写2.响应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3.按规定签章 | |||
10 | 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承诺书 | 1.按要求提供2.合法有效 | |||
11 | 响应报价 | 1.响应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2.无供应商须知28.2条所述情形 | |||
结论 |
基本评分标准评分细则附件3日期:审查人签字:2、审查结论填写“通过”或“不通过”
项目 | 分项名称 | 评分标准 | 满分 |
价格部分(30) | 响应报价 | 1.磋商基准价:系指满足采购文件要求且最终响应报价最低的响应报价;2.响应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终响应报价)×30,以最终报价为准,得分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3.响应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否则为无效响应文件。 | 30 |
技术部分(58) | 项目总体概述 | 项目总体概述全面完善、科学合理,完全符合项目实际需求,得8分;项目总体概述基本完善、科学性合理性基本满足,基本符合项目实际需求,得6分;项目总体概述不完善、遗漏严重、科学性及合理性不足,与项目实际需求不符,得3分;未提供不得分。 | 8 |
技术部分(58) | 质量保证措施 | 质量保证计划全面细致,结合实际,质量保证措施合理可行,符合技术规范要求等方面能够完全符合工程质量要求的,得8分;质量保证计划合理可行、科学规范、基本符合工程质量要求,得6分;质量保证计划有效性不足、不能满足工程质量要求,得3分;未提供不得分。 | 8 |
技术部分(58) | 施工计划安排和工期保证措施 | 施工计划安排科学、合理、可行,进场计划时间明确,与进度计划及施工程序完全相符,得8分;施工计划安排科学性、合理性基本可行,进场计划时间基本明确,与进度计划及施工程序基本相符,得6分;施工计划安排科学及合理性不足,可行性不足,进场计划时间不明确,与进度计划及施工程序不符,得3分;未提供不得分。 | 8 |
技术部分(58) | 劳动力安排计划 | 劳动力资源配备齐全、合理,数量充足,与进度计划及施工程序完全相符,得6分;劳动力资源配备基本齐全、基本合理,数量基本满足要求,进场计划时间基本明确,与进度计划及施工程序基本相符,得4分;劳动力资源配备不够齐全,数量不够充足,进场计划时间不明确,与进度计划及施工程序不符,得2分;未提供不得分。 | 6 |
技术部分(58) | 施工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 | 施工机械设备和材料资源配备齐全、合理,数量充足,进场计划时间明确,与进度计划及施工程序完全相符,得6分;施工机械设备和材料资源配备基本齐全、基本合理,数量基本满足要求,进场计划时间基本明确,与进度计划及施工程序基本相符,得4分;施工机械设备和材料资源配备不够齐全,数量不够充足,进场计划时间不明确,与进度计划及施工程序不符,得2分;未提供不得分。 | 6 |
技术部分(58) | 施工技术方案 | 技术方案全面完善、科学合理、措施得力,得8分;技术方案基本完善、科学性及合理性基本可行,措施基本到位,得6分;技术方案不完善、遗漏严重、科学性及合理性不足、措施不得力,得3分;未提供不得分。 | 8 |
技术部分(58) | 文明施工管理体系与措施 | 文明施工管理体系科学、合理,措施得力,针对性强,得8分;文明施工管理体系科学性及合理性基本可行,措施基本到位,得6分;文明施工管理体系不完善,科学性及合理性不足,措施不得力,得3分;未提供不得分。 | 8 |
技术部分(58) | 疫情防控措施 | 结合本项目特点、项目所在区域等因素,编制疫情防控措施及方案:方案全面,措施可靠,得6分;方案基本全面,措施基本可靠,得4分;方案不够全面,措施可靠性不足,得2分;未提供不得分。 | 6 |
商务部分(12) | 主要施工管理人员 | 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造价员、资料员、材料员配置齐全满足本项目施工要求的得6分,每缺少一项扣1分,最多扣至0分。(配置以人员相关证件为准,需提供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 | 6 |
商务部分(12) | 企业业绩 | 至少独立完成1项公路新改建工程,且验收质量合格。每项业绩得2分,最多得6分。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及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截图。 | 6 |
合 计 | - | - | 100 |
术语定义政府采购合同条款合同条款第六章政府采购合同条款及格式加分项评分标准(如适用)
加分因素 | 加分说明 |
节能产品 | 对于清单中的产品最后报价给予价格部分总分值 的加分,计算公式如下:节能产品加分=(节能产品最后报价之和/最后报价总价)×价格部分总分值× %。 |
环保产品 | 对于清单中的产品最后报价给予价格部分总分值 的加分,计算公式如下:环保产品加分=(环保产品最后报价之和/最后报价总价)×价格部分总分值× %。 |
1.6“供方”指项目基本内容及要求中所述提供产品和服务的中标供应商。1.5“需方”指项目基本内容及要求中所述取得产品和服务的采购单位。1.3“服务”指政府采购合同服务清单(同响应文件中报价一览表及其附表,下同)所约定的服务内容。1.2“政府采购合同价”指根据合同约定供方在正确地完全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义务后需方应支付给供方的价格。1.1“政府采购合同”指供需双方依照政府采购程序、按照采购文件、响应文件确定的事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附件、附录和上述文件所提到的构成政府采购合同的所有文件。本政府采购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
1.12“采购文件”指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布的采购文件。1.11“法律、法规”是指由中国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制定的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及其它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1.10“第三人”是指本政府采购合同双方以外的任何中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或其它经济组织。1.9“天”指日历天数(如无特别说明)。1.8“验收书”指采购单位或采购代理机构根据合同履约验收意见书形成反映采购单位和组织验收机构意见的文件。1.7“检验”指需方按照政府采购合同约定的标准对供方所提供服务进行的检测和查验。
3.1供方应保证需方在使用本政府采购合同项下的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知识产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的起诉。如果发生此类问题,供方负责交涉、处理并承担由此引起的全部法律及经济责任。3.知识产权2.2所响应服务的服务内容应与采购文件规定服务内容及响应文件中的项目要求及投标响应表一致。2.1所响应服务的技术规范应与采购文件规定的技术规范(如果有的话)相一致。若无相应说明,则以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标准及规范为准。2.技术规范与服务内容1.13“响应文件”指供方按照采购代理机构采购文件的要求编制和递交,并最终被评标委员会接受的响应文件。
5.1政府采购合同以人民币付款。5.付款供方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地点完成服务。4.完成方式3.3供方保证,供方依据本政府采购合同提供的服务及相关的软件和技术资料,供方均已得到有关知识产权的权利人的合法授权,如发生涉及到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等争议,供方负责交涉、处理,并承担由此引起的全部法律及经济责任。3.2供方应保证所供服务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
6.4对于委托开发等最终以产品形式交付需方使用的服务,供方需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对产品提供售后服务及质量保证,供方响应文件承诺的售后服务及质量保证优于采购文件要求的,以响应文件承诺的售后服务及质量保证为准。6.3需方有权对供方的服务质量进行监督,发现服务存在不符合合同标准的情形的,可以要求供方改正服务方式、替换服务人员等补救方式,供方应按需方要求改正,并赔偿需方实际损失。6.2供方提供的服务质量应满足行业一般标准,符合合同约定。6.1供方应保证政府采购合同项下所供服务是由供方提供的,并完全符合强制性的国家技术质量规范和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质量、性能和技术规范等要求。6.服务质量5.2在供方按照政府采购合同的规定履行服务后,需方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和条件付款。
7.3.2初验后,设备再次经过试运行期,所有性能指标达到技术规范书的要求时,可按合同采购文件、响应文件内容进行下一步验收工作,进行终验。全部达到要求时,有关方按财政部和省财政厅关于履约验收规定签署最终验收文件。7.3.1产品经过试运行期,所有性能指标达到技术规范书的要求时,可按采购文件、响应文件内容进行初验。在试运行期间,由于产品质量等造成某些指标达不到要求,供方须更换或进行修复,试运行期重新计算。7.3供方应按如下内容提供售后服务:7.2供方对交付的产品的保修期,以采购文件中的规定为准,如果响应文件中的承诺优于采购文件规定,则以响应文件为准。7.1本条适用于委托开发等最终以产品形式交付需方使用的服务。7.技术服务和保修责任
7.3.8在保修期结束后,产品寿命期内供方必须继续提供对产品备件、故障处理、软件升级等的服务,不得以任何借口拖延或中断对产品的售后服务,响应时间、取费标准按采购文件、响应文件规定或本合同约定的保修期内的相关标准执行。7.3.7供方必须为维修和技术支持所未能解决的问题和故障提供正式的免费升级方案和升级服务。在质保期内,供方有责任解决所提供的响应货物和软件系统的任何问题;在质保期满后,当需要时,供方仍须对因响应货物本身的固有缺陷和瑕疵承担责任。7.3.6保修期内,供方应响应时的承诺提供相关服务。7.3.5保修期内,供方应对出现故障无法修复的产品或无法正常运行的系统,提供替代产品以保证系统的正常工作。7.3.4保修期内,供方提供电话、电子邮件、Web、现场服务等方式的技术支持,对用户的现场服务要求,供方必须按响应文件做出的承诺进行响应。7.3.3保修期间供方要保修除消耗品以外的所有产品。如果系统、设备等发生故障,供方要调查故障原因并修复直至满足最终验收指标和性能的要求,或者修理、更换整个或部分有缺陷的材料。
9.违约责任8.2对于委托开发等最终以产品形式交付需方使用的服务,保修期自验收书签署之日起计算。8.1完成服务后,需方或采购代理机构(由具体项目决定)应在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时间内组织验收,并在“验收书”上签字。“验收书”将作为申请付款文件的一部分。8.检验和验收7.3.10如果供方所提供货物发生质量责任事故,从而导致需方或者第三方发生损失或者需方被第三方索赔或者需方遭受处罚,经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其他机构认定事故为货物存在质量问题导致,则应由供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赔偿需方或第三方直接或者间接的损失,赔偿需方因事故支付给第三方的赔偿金额,赔偿需方因处理事故所花费的合理费用,赔付需方因事故责任产生的罚款或其他费用。本条款在质保期及合同期届满后持续有效。7.3.9如果供方提供货物出现质量问题,经需方通知,供方未按时回应、借故推脱、无理由拒绝需方提出的维修、更换服务请求,或者未按照约定期限履行维修、更换义务,需方有权另行委托第三方进行维修,由此产生的维修和备件费用,由供方承担。需方有权对维修或更换服务以实际发生的费用或按市场价从尚未支付的政府采购合同价款中扣除。如果这些金额不足以补偿,需方有权向供方提出不足部分的赔偿要求。货物经维修或更换后仍无法达到约定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需方有权退货并向供方索赔。
9.3延期服务的违约责任9.2如果供方在收到需方的违约通知书后10日内未作答复也没有按照需方选择的方式承担违约责任,则需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如有)、尚未支付的政府采购合同价款中扣回索赔金额。如果这些金额不足以补偿,需方有权向供方提出不足部分的赔偿要求。9.1.3需方有权部分或全部解除政府采购合同并要求供方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此时需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相关费用由供方承担。9.1.2在需方规定的时间内,用符合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服务以达到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要求,供方应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风险。此时,相关服务的期限也应相应延长;9.1.1在需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提供服务并承担由此给需方造成的一切损失;9.1如果供方未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要求提供服务;或供方未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任何其它义务时,需方有权向供方发出违约通知书,供方应按照需方选择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承担赔偿责任:
10.3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当事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对方。双方应尽实际可能继续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义务,并积极寻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它事项。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10.2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系指那些双方无法控制,不可预见的事件,但不包括双方的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10.1如果供方和需方因不可抗力而导致政府采购合同迟延履行或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义务,不应该承担误期赔偿或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义务的责任。因供方或需方先延误或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而后遇不可抗力的情形除外。10.不可抗力9.4以上各项交付的违约金并不影响违约方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各项义务。9.3.1除本合同条款第9条规定外,如果供方没有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供服务,需方可要求供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照每周未提供服务费用的0.5%计收,但违约金的最高限额为未提供服务的合同价格的5%。一周按7天计算,不足7天按一周计算。如果达到最高限额,需方有权解除政府采购合同。
12.1在需方因供方违约而按政府采购合同约定采取的任何补救措施不起作用的情况下,需方可在下列情况下向供方发出书面通知,提出终止部分或全部政府采购合同。12.违约终止政府采购合同11.3因政府采购合同部分履行引发诉讼的,在诉讼期间,除正在进行诉讼的部分外,本政府采购合同的其它部分应继续执行。11.2如果协商不成,双方中的任何一方可向需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11.1需方和供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执行本政府采购合同过程中所发生的或与本政府采购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11.争端的解决
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指供需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13.政府采购法对政府采购合同变更终止的规定12.2如果需方根据上述规定,终止了全部或部分政府采购合同,需方可以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履行服务类似的服务,供方应对购买类似服务所超出的那部分费用负责。供方应继续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12.1.3未经需方事先书面同意,供方部分转让和分包或全部转让和分包其应履行的政府采购合同义务。12.1.2如果供方未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其它任何义务。12.1.1如果供方未能在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限期或需方同意延长的限期内提供部分或全部服务;
16.2本政府采购合同一式五份,需方执二份,供方、采购代理机构、财政部门各执一份。16.1本政府采购合同在供需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和加盖公章后生效。16.政府采购合同生效15.适用法律:本政府采购合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律进行解释。除采购文件规定,并经需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供方不得部分转让和分包或全部转让和分包其应履行的政府采购合同义务。14.政府采购合同转让和分包
17.4政府采购合同条款;17.3成交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17.2采购文件的更正公告、变更公告;17.1采购文件;下列文件构成本政府采购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政府采购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7.政府采购合同附件
签订地点:政府采购合同编号:政府采购合同格式合同格式17.6政府采购合同的其它附件。17.5成交通知书;
3.成交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2.采购文件的更正公告、变更公告;1.采购文件(采购文件编号);本政府采购合同所附下列文件是构成本政府采购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一、政府采购合同文件(需方名称)(以下简称需方)和(供方名称)(以下简称供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同意按照下面的条款和条件订立本政府采购合同,共同信守。
三、政府采购合同标的本政府采购合同的范围和条件与上述政府采购合同文件的规定相一致。二、政府采购合同范围和条件6.政府采购合同的其它附件。5.成交通知书;4.政府采购合同条款;
1.服务时间:六、服务时间和服务地点五、付款方式及条件根据上述政府采购合同文件要求,政府采购合同的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元。四、政府采购合同金额本政府采购合同的标的为采购文件中所列相关服务。
2.供方提供的服务不符合约定的,需方有权向供方书面提出整改意见,供方需无条件整改至符合约定,自需方向供方提出书面意见之日起日内,供方仍未整改或整改后服务仍不符合约定的,需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协议。1.供方逾期提供服务的,每逾期一天向需方支付合同金额%的违约金,逾期日的,需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协议。八、违约责任供方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需方或需方的最终用户按照上述政府采购合同文件列明的标准进行验收,验收不合格的,供方需按照第八条的约定承担相应违约责任。七、验收要求2.服务地点:
需方(公章):供方(公章):本政府采购合同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十、合同生效双方因履行本协议而产生的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需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九、争议解决3.需方逾期付款的,每逾期一天向供方支付逾期金额%的违约金,逾期日的,供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协议。
邮编:邮编:传真:传真:电话:电话:联系人:联系人:地址:地址: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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