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大连港庄河港区将军石作业区201#-204#泊位工程办公生产生活需求采购(B包)
金额
47.43万元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17/03/1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1029020160912027
预算金额47.43万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大连港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中标公司大连泰美达科技有限公司47.43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工程编码 21029020160912027
工程名称 大连港庄河港区将军石作业区201#-204#泊位工程办公生产生活需求采购(B包)
建设单位 大连黄海港务有限公司
工程类别 材料设备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建设地点 庄河港区将军石作业区
项目所在区域 大连市·港口局
拟中标单位
标段名称 标段建筑面积(㎡) 拟中标单位 中标价 项目负责人
大连港庄河港区将军石作业区201#-204#泊位工程办公生产生活需求采购(B包) 大连泰美达科技有限公司 474396.0000 0
中标候选人情况 名称:大连泰美达科技有限公司
中标价:47.4396万元
供货期:25个日历天
招标内容 大连港庄河港区将军石作业区201#-204#泊位工程采购电视、电脑、笔记本电脑、传真复印一体机、复印打印一体机、电话、碎纸机、投影仪等办公电器设备。(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
公示开始时间 2017年03月17日 公示截止时间 2017年03月21日
填报人 大连港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填报日期 2017年03月15日
填报单位 大连港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备注说明
异议投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网上异议投诉系统操作方式:
1.登录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http://www1.lnzb.cn/lnzbtb/SSO/Login.aspx?Type=tbdw
2.异议提出:选择【投诉异议】模块对应的【提出异议】
3.投诉提出:选择【投诉异议】模块对应的【提出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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