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采购公告】九江星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江西省彭泽县松林矿区石灰岩矿加工区场地平整及资源处置项目(招标编号:JJXH2024-ZB008)公开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江西省
发布时间
2024/04/1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jxh2024-zb008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江西江旺建材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朱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九江星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邢女士19979202006
标书截止时间2024/05/08
投标截止时间2024/05/09
公告正文
九江星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机构”)受江西江旺建材有限公司委托,就江西省彭泽县松林矿区石灰岩矿加工区场地平整及资源处置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一、工程概况
(1)工程规模:江西省彭泽县松林矿区石灰岩矿开发项目建设规模为年开采和加工石灰岩600万吨/年,项目占地2126.09亩,其中开采区1987.09亩,加工区141亩。矿区圈定的境界范围内可利用石灰岩资源量4565.28万m3(12234.96万t)、剥离物总量428.85万m³,矿山平均剥采比为0.094:1 m³/m³。
(2)工作内容:负责矿山加工区的场地平整及资源处置,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工作:
①场地平整、石方开挖(破碎)、爆破、废弃土及表土剥离、原料解小、放坡、标高控制、测量、打堆、装车、清理、修整槽底及槽边、边坡、工作面内排水、裸土覆盖、场内倒运、外运、废弃土及表土回填、碾压工完场清等完成合格工艺的全部内容。
②场内施工便道的修理、场内线路开拓、确保机械、运输车辆能正常出入及设计图纸、技术规范所包含的爆破、开挖、运输、边坡修整与治理安全、技术、措施等所有与之相关的一切内容。
③场内以及场外甲方要求的范围内道路清扫与洒水、车辆冲洗、运输协调、裸土覆盖、安全文明施工(包含但不限于临时围挡、临边防护、土石方覆盖、洒水降尘等)、完工清场等完成总包合同约定的合格工艺的全部工作内容。
④费用包含完成工作合格工艺所使用的所有机械的机械进退场、机械折旧、机械维修、燃料、人员工资、劳保用品、施工所需的材料及保险等费用。
⑤场地平整后的矿石、废料,由中标单位缴纳资源处置费后,自行清理或处置。
⑥按甲方提供的施工图、施工交底进行施工。
(3)工程量:4080000吨,工程量为暂定,最终工程量按照甲方实际过磅重量计算(投标人综合考虑现场实际情况,折合每吨为单位进行报价,以下工程量可做为报价参考,但不作为结算依据)。
本次施工主要为加工区范围内的石方爆破、场地整平、边坡修整、土方内倒与回填等,其中加工区红线内坡底线面积70579.74m2(约105.87亩)、场平范围面积84833.00m2(127.25亩),加工区红线外矿区红线内场平面积10726.05m2(约16.09亩),合计场平面积95558.91m2(约143.34亩),边坡休整投影面积24979.31m2(约37.47亩含卸料平台,边坡范围应采用光面爆破、预裂爆破、满足边坡质量要求),总量约4080000吨,土方挖方及分层碾压回填约24万m3,土方内倒约22万m3,以上工程量为暂定,具体以正式的施工图、地形地质资料(投标人应现场勘查核实招标文件提供的地形地质资料,若有差异应以答疑的形式向招标人提出,若在投标规定期限内未收到相关答疑则默认投标人无异议,投标文件中的地形地质资料将作为合同附件由双方一同签认)综合评定为准,投标单位应综合考虑并承担因最终施工图纸与投标附件图纸的差异、地勘资料与实际情况的差异导致的工程量变化而带来的风险,投标人中标后招标人将不再对单价做出调整。石方工程量约4080000吨,请结合现场踏勘情况,自行参考以上工程量,折算为吨进行报价,施工数量及处置数量最终均按照甲方确认的实际处置过磅重量计算。
二、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检验与评定合格及以上质量等级。
三、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方)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单位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主体,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活动;若出现同时参加的情形,招标人将依据其获取招标文件的先后时间顺序确定第一个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活动。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招标活动;(告知项,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7)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以下①②项要求:
①具有公安部门颁发的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三级及以上资质;
②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8)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9)被列入中国中铁不合格企业名录的企业不得参与投标。
(10)人员要求:
①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②施工单位须提供有效合格的七大员上岗证书(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标准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及安全员考核证书 ,外省市关键岗位的规定与我省不一致,提供省级(含副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文件,从其文件执行;
③爆破单位技术负责人具有公安部门颁发的爆破工程技术人员(中级C)证;
④爆破单位作业人员具有公安部门颁发的爆破作业人员许可证;
⑤爆破单位具有公安部门颁发的爆破作业安全员许可证。
五、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下列要求:若为联合体投标,必须满足上述资格要求,联合体成员单位不得超过2家,并提供签署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成员单位及其工作范围,牵头单位为施工单位,且联合体一方不得同时另外单独参与或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投标。
六、资格审查办法:资格后审制
七、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符合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本次招标的投标者, 请于 2024年 4 月 19 日至 2024年 5月 8日每天9: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止在九江星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现场获取招标文件。
地址:彭泽县龙翔路与龙宫大道交叉口东160米
发售费:300元
八、投标文件递交
截止时间:2024年5月 9 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彭泽县山南新区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开标厅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彭泽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pengze.gov.cn/)同步发布招标公告。
十、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招标机构名称:九江星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彭泽县龙翔路与龙宫大道交叉口东160米
邮编:332700
联 系 人:邢女士
电话:19979202006
招标人名称:江西江旺建材有限公司
地址:彭泽县山南新区万盛广场
联 系 人:朱先生
电话:18551696578
一、工程概况
(1)工程规模:江西省彭泽县松林矿区石灰岩矿开发项目建设规模为年开采和加工石灰岩600万吨/年,项目占地2126.09亩,其中开采区1987.09亩,加工区141亩。矿区圈定的境界范围内可利用石灰岩资源量4565.28万m3(12234.96万t)、剥离物总量428.85万m³,矿山平均剥采比为0.094:1 m³/m³。
(2)工作内容:负责矿山加工区的场地平整及资源处置,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工作:
①场地平整、石方开挖(破碎)、爆破、废弃土及表土剥离、原料解小、放坡、标高控制、测量、打堆、装车、清理、修整槽底及槽边、边坡、工作面内排水、裸土覆盖、场内倒运、外运、废弃土及表土回填、碾压工完场清等完成合格工艺的全部内容。
②场内施工便道的修理、场内线路开拓、确保机械、运输车辆能正常出入及设计图纸、技术规范所包含的爆破、开挖、运输、边坡修整与治理安全、技术、措施等所有与之相关的一切内容。
③场内以及场外甲方要求的范围内道路清扫与洒水、车辆冲洗、运输协调、裸土覆盖、安全文明施工(包含但不限于临时围挡、临边防护、土石方覆盖、洒水降尘等)、完工清场等完成总包合同约定的合格工艺的全部工作内容。
④费用包含完成工作合格工艺所使用的所有机械的机械进退场、机械折旧、机械维修、燃料、人员工资、劳保用品、施工所需的材料及保险等费用。
⑤场地平整后的矿石、废料,由中标单位缴纳资源处置费后,自行清理或处置。
⑥按甲方提供的施工图、施工交底进行施工。
(3)工程量:4080000吨,工程量为暂定,最终工程量按照甲方实际过磅重量计算(投标人综合考虑现场实际情况,折合每吨为单位进行报价,以下工程量可做为报价参考,但不作为结算依据)。
本次施工主要为加工区范围内的石方爆破、场地整平、边坡修整、土方内倒与回填等,其中加工区红线内坡底线面积70579.74m2(约105.87亩)、场平范围面积84833.00m2(127.25亩),加工区红线外矿区红线内场平面积10726.05m2(约16.09亩),合计场平面积95558.91m2(约143.34亩),边坡休整投影面积24979.31m2(约37.47亩含卸料平台,边坡范围应采用光面爆破、预裂爆破、满足边坡质量要求),总量约4080000吨,土方挖方及分层碾压回填约24万m3,土方内倒约22万m3,以上工程量为暂定,具体以正式的施工图、地形地质资料(投标人应现场勘查核实招标文件提供的地形地质资料,若有差异应以答疑的形式向招标人提出,若在投标规定期限内未收到相关答疑则默认投标人无异议,投标文件中的地形地质资料将作为合同附件由双方一同签认)综合评定为准,投标单位应综合考虑并承担因最终施工图纸与投标附件图纸的差异、地勘资料与实际情况的差异导致的工程量变化而带来的风险,投标人中标后招标人将不再对单价做出调整。石方工程量约4080000吨,请结合现场踏勘情况,自行参考以上工程量,折算为吨进行报价,施工数量及处置数量最终均按照甲方确认的实际处置过磅重量计算。
二、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检验与评定合格及以上质量等级。
三、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方)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单位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主体,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活动;若出现同时参加的情形,招标人将依据其获取招标文件的先后时间顺序确定第一个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活动。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招标活动;(告知项,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7)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以下①②项要求:
①具有公安部门颁发的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三级及以上资质;
②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8)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9)被列入中国中铁不合格企业名录的企业不得参与投标。
(10)人员要求:
①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②施工单位须提供有效合格的七大员上岗证书(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标准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及安全员考核证书 ,外省市关键岗位的规定与我省不一致,提供省级(含副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文件,从其文件执行;
③爆破单位技术负责人具有公安部门颁发的爆破工程技术人员(中级C)证;
④爆破单位作业人员具有公安部门颁发的爆破作业人员许可证;
⑤爆破单位具有公安部门颁发的爆破作业安全员许可证。
五、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下列要求:若为联合体投标,必须满足上述资格要求,联合体成员单位不得超过2家,并提供签署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成员单位及其工作范围,牵头单位为施工单位,且联合体一方不得同时另外单独参与或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投标。
六、资格审查办法:资格后审制
七、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符合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本次招标的投标者, 请于 2024年 4 月 19 日至 2024年 5月 8日每天9: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止在九江星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现场获取招标文件。
地址:彭泽县龙翔路与龙宫大道交叉口东160米
发售费:300元
八、投标文件递交
截止时间:2024年5月 9 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彭泽县山南新区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开标厅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彭泽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pengze.gov.cn/)同步发布招标公告。
十、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招标机构名称:九江星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彭泽县龙翔路与龙宫大道交叉口东160米
邮编:332700
联 系 人:邢女士
电话:19979202006
招标人名称:江西江旺建材有限公司
地址:彭泽县山南新区万盛广场
联 系 人:朱先生
电话:185516965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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