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直管河道水利基础设施提升改造工程已由扬州市数据局以扬数据投资〔2024〕180号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市财政统筹。招标人为扬州市城市河道管理处,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唯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选定施工标施工单位,并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为了城区河道基础设施得到完善,扬州市城市河道管理处实施直管河道及泵站改造工程,针对现存在的部分河道淤积,河坡防护设施不完善、闸站水泵及电气设备故障率逐年攀升、管理设施老化严重等问题,严重影响城区河道及闸站引排功能的正常发挥。本次工程针对直管河道存在的上述问题,进一步加强系统化治理,并落实海绵城市建设理念,通过河道疏浚、岸坡防护以及排涝闸站设备更新改造等措施提升区域引排能力,保障区域防洪排涝安全,同时进一步整合信息资源,与智慧水利系统平台衔接,为实现智慧化监管提供坚实保障。
本次工程等别为Ⅲ等,其中通运闸闸外段、沿山河堤防级别为2级,其余河道级别均为4级;通运闸站、黄泥沟涵闸、瘦西湖引水总站、大湾东泵站、滩田河泵站建筑物级别为2级,念四闸站、江阳路节制闸建筑物级别为4级,其余均为3级。
2.2建设内容及招标范围:
直管河道水利基础设施提升改造工程施工分2个标段,其中施工Ⅱ标(合同编号:SZHD-2024-SG02)主要建设内容为:机电及金属结构更新改造工程,工程建安概算投资842.49万元。
招标范围:
(1)安墩闸站 3#泵、西沙河闸站 1#、2#泵、瘦西湖引水总站 1#、2#、3#泵、黄金坝闸站 1#、2#泵、平山堂泵站 1#、2#、3#、4#泵共 12 台机泵维修改造,具体内容包括水泵电机解体维修(含机组断水解体维修、主轴、导轴承检查、叶轮检修、主电机检修保养、辅机系统检查、更换易损、老化零部件、电机绝缘修复等)、变速箱解体维修以及检修件更换等;
(2)便益门闸站 1#、2#、3#泵、钞关闸站 1#、2#泵、通运闸站 6#、7#、8#、9#泵共 9 台泵机泵更新;
(3)大湾东泵站、滩田东泵站、念四闸站、太平闸站、便益门闸站、瘦西湖引水总站(共计 6 座)电气设备更新改造,并进行自动化调试,接入扬州市城区智慧水利大数据平台;
(4)江阳路节制闸金属结构更新改造。包括闸门变形钢板整平,闸门重新防腐,更换闸门底、侧及穿墙套止水,启闭机维护保养,冲淤系统更新等;
(5)二道沟闸站金属结构更新改造。包括:上闸首(西侧)闸门变形钢板整平,闸门重新防腐,更换闸门底、侧及中缝止水,启闭机维护保养,更换液压启闭机预埋件,三角门门叶中点处水平跳动量调试等;
(6)念四闸站、瘦西湖引水总站、钞关闸站、大湾东泵站、滩田东泵站、太平闸站、沿山河管理所等电气改造配套土建工程。
2.3工程质量等级:合格,符合《水利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范》(DB32/T2334-2013)。
2.4计划工期:198日历天,计划2024年10月15日开工(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签发的开工令为准),2025年4月30日前完成合同的全部工程,具备完工验收条件(缺陷责任期另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
3.2主要人员要求(须提供由社保机关出具的2024年6月-2024年8月任意一月本企业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原件扫描件,上传至系统中(已退休人员需提供相应的退休证明及聘任合同):
(1)拟任项目经理资格:应具备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或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在本单位注册,且无以项目经理身份承担的在建工程(符合江苏省水利厅苏水基〔2016〕17号文),投标人须出具承诺书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之后)。
关于无在建工程的界定:项目经理有在建工程时,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经该在建工程建设单位同意,并完善有关手续后,可以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
①合同工程量已完成80%以上,且主体工程已完成。
②通过水下(泵站机组启动、河道通水)验收。
③通过合同完工验收。
④工程具备合同完工验收条件,已向建设单位提出合同完工验收申请,并经建设单位确认。
⑤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
(2)企业负责人、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均应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3 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未因行贿犯罪记录被限制目前投标(须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4 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江苏”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失信记录解除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须提供无失信被执行人承诺);
3.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3.7本项目开评标顺序为:施工Ⅰ标→施工Ⅱ标。满足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可同时对本项目施工2个标段进行投标,一个投标人只能中一个标段,如果一个投标人同时在多个标段投标中均为综合得分第一,按照以上开评标顺序决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准备
本招标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从2024年9月9日至2024年9月14日(北京时间,下同)为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完成如下工作:
(1)请各投标人于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在“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具体查询路径: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信用信息平台)”中建立企业投标信息资料库,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正确性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2)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前,须办理投标所需的电子CA及签章(具体查询路径:见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相关下载)。
4.2获取招标文件
完成上述准备工作后,在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使用单位数字证书登录“扬州市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登录路径: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响应方登录→水利工程→水利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网址,下述所称交易平台除特别说明外均指本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免费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及其附件。
5.踏勘现场
不组织,由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若需查勘现场的,招标人可提供协助。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年9月30日9时30分。
6.2本次招标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
6.3投标人电子投标文件在2024年9月30日9时30分前上传至扬州市水利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电子投标文件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招标人不接受该投标。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扬州市城市河道管理处
地 址:扬州市广陵区太平北路16号
联 系 人:陈工
电 话:0514-87015060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唯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扬州市维扬路106号,商城国际大厦19F1910室
联系人:陈工、魏工
电话:0514-87880356、13101952550
电子邮件:1754380398@qq.com
8.备注
8.1 未在“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企业信用信息系统”(http://222.190.131.3:9100/OP/Login.aspx)中建立投标信用档案和信息资料库的投标人,请在获取电子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信用档案和信息资料库的建立。请详细查看《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相关下载”中的“投标单位版”用户手册(http://222.190.131.3:9101/OP/Login.aspx)。具体流程为:
①携带相关原件资料至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45号二期新大楼)3楼大厅翔晟签章业务窗口,或者至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扬州市文昌东路9号市民中心1号楼)5楼大厅翔晟签章业务窗口完成信用档案和信息资料库的建立;
②投标人使用企业CA证书在《系统》中注册帐号,并按照用户手册填写相关信息;
③投标人使用企业CA证书登陆扬州市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并在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完成招标文件获取程序。
8.2本次招标公告在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扬州水利网上发布。
8.3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路径:“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响应方登录→水利工程→水利登录”)用电子CA签章进入“扬州市水利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中“开标现场直播”栏目,参与现场电子开标。各投标人须提前进入,收听观看实时音视频交互效果并及时在发言栏中反馈,未按时完成登录操作的或未能全程参与交互的,视为放弃交互和放弃对开评标全过程提疑的权利,投标人将无法看到解密指令、否决投标及澄清、唱标、评审结果等实时情况,并承担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
9.评标细则
9.1评标办法: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9.2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其中(1)施工组织设计:21分;(2)投标报价:70分;(3)项目管理机构:8分;(4)企业业绩:1分。
9.3评标办法细则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
2.2.4(1) | 一、施工组织设计 (21分) | 1.1施工总体布置 (1分) | 1、工场布置(有详细的总平面布置图、表及相应文字说明)及生产生活设施、料场、加工厂等相关临时设施设计合理、布置得当,得0.5分。 2、施工场内外道路设置、交通安全及管理方案完善、防交叉干扰措施合理,得0.5分。 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
1.2进度计划、资源配置和材料组织 (2分) | 1、施工进度计划科学、合理,有详细的施工进度横道图或网络图,工序分解详细合理,工期进度保证措施有力,得0.5分。 2、主要原材料及半成品材料的采购、保管、检测和质量保证措施可行,得0.5分。 3、主要施工机具设备及劳动力配置安排详尽合理,能满足施工强度需求,有详细的计算说明,得1分。 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 ||
1.3主要临时措施方案与保证 (3分) | 1、施工降(排)水、检修门方案合理、安全措施有保证,得0.5分。 2、季节性施工技术方案全面合理,人员、机械、设备、物资、经费、组织等保障措施可行,得0.5分。 3、地方矛盾协调处理能力及应对方案,现场矛盾协调处理与施工Ⅰ标施工协调方(预)案合理可行,得1分。 4、施工期河道沿线建(构)筑物、管道、杆线等防护应急处理方案合理、措施可行,得0.5分。 5、为本项目应急抢修施工、临时排水方案合理、措施可行,得0.5分。 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 ||
1.4机电设备及金属结构采购、安装方案及质量保证 (9分) | 1、机泵、开关柜等机电设备拆除方案可行,安全措施得当,质量保证措施有效可行,得1分。 2、水泵及电机等主机组及配套设备采购、安装调试及试运行等方案合理、质量保证措施有效可行,得1分。 3、电气设备采购和高、低压电缆头制作、安装调试及试运行等方案合理、质量保证措施有效可行,得1分。 4、金结维修改造方案合理、质量保证措施有效可行,得2分。 5、机泵维修改造方案合理、质量保证措施有效可行,得2分。 6、机电设备、信息化系统联调方案合理、质量保证措施有效可行,得2分。 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 ||
1.5质量体系、环保水保、工程资料管理和农民工工资措施保证 (3分) | 1、质量管理体系完整,组织体系健全,岗位职责明确,措施得力有保障,得0.5。 2、环保、水保管理体系健全,施工区域内扬尘、噪音、污染物处理及排放等符合国家及地方环境保护标准,水保技术及管理措施到位,得0.5分。 3、安全文明施工计划合理详尽、建设投入(资金、人员、设备等)充足可行,措施有保证,得1分。 4、档案资料管理,农民工工资发放制度建立、合同签订、廉政等保证措施方案(1分)。 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 ||
1.6针对本工程特点分析及采用的特殊措施 (2分) | 1、工程项目实施的难点、重点分析,分析得当得1分。 2、针对难点、重点采取的措施,科学、严密、合理,描述详细且具有针对性的得1分; 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 ||
1.7服务保障 (1分) | 针对本项目服务保障措施合理性、完整性等,方案细致全面、合理,1分; 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 ||
2.2.4(2) | 二、投标报价评分标准(70分) | 2.1投标报价 (70分) | 本工程设最高投标限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将被否决。 (1)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S=T×A+(a1+a2+…+an)/n×(1-A) S—评标基准价; ai—投标人的有效报价(i=1,2,…,n),有效报价为未超出投标最高限价并经算术性偏差修正的报价; T—招标人最高投标限价; A—招标人最高限价在评标基准价中所占的权重系数,A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A值的取值为0.70、0.75、0.80。 n—进入计算评标基准价的有效报价的投标人个数: ①当n≤5时,评标基准价计算时的“n”为所有有效投标报价个数; ②当有效标n>5时,评标基准价计算时的“n”为分别去除最高和最低的有效投标报价个数;去除的最高和最低报价个数各为:所有有效投标报价个数×20%(取整数,小数不计)。 注:①投标人所投标段的报价不得超过招标人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②投标报价低于最高限价的85%,不再参与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2)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保留2位小数): 偏差率=(投标人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 (3)投标价报价得分计算 有效投标价(算术修正后,下同)与评标基准价相比: ①与评标基准价相等的,得满分70分; ②在评标基准价以下,每低1%扣0.5分; ③在评标基准价以上,每高1%扣1分; 上述计算结果保留小数点后2位数字,小数点后第3位数字“四舍五入”,投标报价得分最低分值为0分。 |
2.2.4(3) | 三、项目管理机构 (8分) | 3.1项目经理职称 (1分) | 项目经理具备工程类专业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的,得1分。 |
3.2项目部主要人员素质 (2分) | 项目部主要人员(项目经理除外)具备工程类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每有1人得0.5分,最多得2分。 须提供相应的职称证书,提供由社保机关出具的2024年6月-2024年8月任意一月本企业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原件扫描件,上传至系统中(已退休人员需提供相应的退休证明及聘任合同),否则不得分。 | ||
3.3项目经理答辩 (5分) | 项目经理答辩采用闭卷,答辩题目由评标委员会现场讨论确定。 答辩地址: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扬州市文昌东路9号科技馆1号楼5楼第3开标室) 答辩签到截止时间:2024年9月30日11时00分(北京时间),项目经理需携带身份证原件现场核验,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答辩,此项不得分。 | ||
2.2.4(4) | 四、企业业绩 (1分) | 4.1企业业绩 (1分) | 近5年(2019年1月1日以来、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单项合同价300万元或以上的机电工程类似业绩的,有1项得1分,最高得1分。 须同时具备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完工或竣工验收资料(如合同协议书中无法明示机电工程金额,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
其他要求 | 投标文件技术方案页码要求:投标文件中施工组织设计页数限制范围为:不超过200页(含200页),对超过限制页数的投标文件,每超过一页扣0.1分。 |
注:1、以上评分标准中,涉及证明材料的打分项的内容,均需上传扫描件。
2、以上评分细则每项打分均以上述要求所附有效证明材料为依据。凡弄虚作假,提供假证明、假文件、假材料的,一经查实,资格审查不予通过;对已经宣布中标的投标人则由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3、截止日前成立不足3个月的新办企业只需提供缴纳名册(名册中包含拟派项目经理及项目管理机构人员);新成立企业距投标截止日不足30日的,可不提供证明材料(以新办企业营业执照发放日期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