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关于龙泉市交通运输局食堂食材采购服务项目的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金额
48.25万元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4/06/2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hccg2024-031
预算金额48.25万元
招标联系人沈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龙泉汇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黄湘君0578-7128816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HCCG2024-031
二、项目名称:龙泉市交通运输局食堂食材采购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中标供应商名称:龙泉市金蝉湖绿色蔬菜专业合作社
中标供应商地址:浙江龙泉市安仁镇胜湖村金蝉湖86-2号
中标供应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3331181597235573X
中标(成交)金额:482500.00元
中标投标结算率:
1.米、面粉、食用植物油投标结算率:90%
2.蔬菜类投标结算率:75%
3.调料类、冷冻食品类投标结算率:88%
4.鲜猪肉投标结算率:90%
5.其他肉食(牛羊肉、内脏等)投标结算率:88%
6.水产类、家禽及禽蛋类投标结算率:87%
7.干货类及腌腊肉类、豆制品及酱腌菜类、干湿面类、副食及其他类、水果类投标结算率:87%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龙泉市交通运输局食堂食材采购服务项目
服务范围:龙泉市交通运输局食堂食材采购服务
服务要求:
1.遵守法律法规:供应商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相关规定;配送人员需持健康证上岗。
2.配送服务:
2.1每天必须按照交通运输局食堂管理人员提供的菜单按时配送,供应商不得更改菜单和配送数量。
2.2白天的所有食材在上午9点钟前配送到食堂;
2.3营业期间随时给予补货配送。
3.售后服务:供应商保证一天内处理好采购人投诉服务;保证每月1-2次进行回访工作并及时整改。
4.供应商承担运输途中的安全问题。运输工具、配送人员、包装材料和食材运输途中的防护措施必须符合相关规定和要求;配送车辆和人员进入采购人所在单位,必须遵守单位有关交通、安全等方面的相关规定。
5.供应商必须按采购人下达的配送数量,及时保质、保量完成配送任务,对不符合质量要求的食材需及时更换、不符合数量要求的食材需及时补足,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并附本次食品安全检测报告及配送单据(单据内容包括供货日期、食品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联系方式等,一式三联,验收签字后一张留食堂记台帐,一张作为月底结帐凭据),不无故推诿或缓送,确保食堂正常运行。
6.验收:采购人指定人员进行验收,负责食材的数量及新鲜程度的把控。
服务时间:本项目服务期限为一年。
服务标准:按本项目合同、采购文件和中标人投标(响应)文件的规定及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责任和义务。

五、评标专家(竞争性磋商采购人员)名单:
郑慎、蒋少明、诸葛建海
六、代理服务费: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按中标金额的1.5%收取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7237.5
七、公告期限
本项目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各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应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 94 号令)的规定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 个工作日内,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 94 号令)的规定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提起投诉。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名称:龙泉市交通运输局
联系人:沈先生    联系电话:15024648668
质疑联系人:叶先生  联系电话:13735906866
地址:浙江省龙泉市广济街91号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龙泉汇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黄湘君 联系电话:0578-7128816 邮箱:1664930986@qq.com
质疑联系人:叶亚雄 联系电话:0578-7128816 传真:0578-7128816
地址:龙泉市中山东路79号一单元201室
龙泉市交通运输局
浙江龙泉汇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0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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