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原县新城镇小岘村惠湾组群众议事场所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 交易编号:GSSN2023-0002
公告基本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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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镇原县新城镇小岘村惠湾组群众议事场所建设项目 | ||
采购方式 | 邀请 | 项目类型 | (A99)其他 |
联系人 | 范鹏程 | 联系电话 | 15352085600 |
竞价(公告)开始时间 | 2023-04-29 08:30:00 | 竞价结束时间 | 2023-05-04 18:00:00 |
采购单位 | 镇原县新城镇人民政府 | 是否允许多次竞价 | 否 |
是否重大项目 | 否 | 是否精准扶贫项目 | 否 |
采购标包信息
序号 | 标包名称 | 标包编号 | 采购类别 | 合同估算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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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镇原县新城镇小岘村惠湾组群众议事场所建设项目 | GSSN2023-0002 | 工程-施工 | 370929.82(元) |
公告内容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镇原县新城镇小岘村惠湾组群众议事场所建设项目,招标人为镇原县新城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甘肃晟楠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邀请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编号:GSSN2023-0002
2、项目名称:镇原县新城镇小岘村惠湾组群众议事场所建设项目
3、建设地点:镇原县新城镇小岘村
4、工程规模:1、渗水砖铺装218.85平方米,2、涝池防护栏85.00米,3、路沿石60.70米,4、花园缘石130.90米,5、树池64米,6、树围凳(直径3.50米)4个,7、混凝土排水渠169.40米,8、照壁14米,9、0.3-1.54米高挡土墙28米,10、3.0米高挡土墙18米,11、台阶(水平投影面积)3.40平方米,12、涝池混凝土溢水管12.20米,13、石步矴(300X600)60个,14、磨盘(直径800)40个,15、村牌维修改造1个,16、外墙改造(含拆除)360.00平方米,17、拆除原有渗水砖铺装45.00平方米,18、拆除并新做舞台围墙饰面砖22.50平方米,19、拆除并新做舞台背景墙外墙涂料72.60平方米,20、拆除并新做舞台渗水砖105.20平方米,21、新做舞台台阶水泥砂浆面层8.60平方米,22、防腐木秋千2套,23、石桌凳1套,24、跷跷板1个,25、填方1169.52立方米,26、清理涝池垃圾261.90立方米,27、新建跌水井1座,28、太阳能路灯3套。
5、计划总工期:30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5月6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3年6月5日
6、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工程。
7、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8、招标控制价: 370929.82元
9、质量标准:合格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有项目经理无在建项目承诺书;
3、项目经理注册证书必须在有效期内;
4、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禁止参加政府采购等招投标活动期间。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查询网站或平台。查询截止时间与上传截止时间相同;
5、投标企业必须提供《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诚信承诺书》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方式:
1、招标人通过庆阳市公共交易资源中心网站“甘肃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发布招标公告。
2、招标人将对各投标人上传的资格证明文件及总体实施方案进行综合评审,审核通过以后竞标企业进入网上竞价程序,按照低价优先的原则确定中标人,签发中标通知书。
五、报名及资格证明文件上传:
1、参与投标者,请于2023年4月29日08时30分至2023年5月4日18时登录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限额以下工程项目阳光交易系统(庆阳市)”报名并上传相应资格证明文件同时编制上传针对本项目的总体实施方案(PDF格式加盖电子印章)。
2、投标人报名成功后,未按要求上传资格证明文件或内容不全者视为无效。
3、招标人将对各投标人上传的资格证明文件及总体实施方案进行综合评审,审核通过以后竞标企业进入网上竞价程序。
注:招标人将参照相关评审内容,对各竞标人所上传的总体实施方案综合评审,各竞标人应充分考虑所传资料的完整性和质量优化性。
六、网上报价时限及要求:
1、通过资质审核的竞价程序的投标人须在2023年5月4日18时前提交报价,过时无效。
2、本次竞价各投标人仅限一轮报价,投标人提交报价时认真核算报价金额,不得高于招标控制价。
七、结果公示:
1、招标人将参照网上竞价结果,按照低价优先的原则确定中标人(如报价相同,则最先报价人中标);代理公司将发布成交公示,公示期为1个工作日。
2、所有参与竞价的投标人,请将与阳光采购平台上传的内容一致的资格证明文件及纸质版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两份(须胶装、签字并盖公章)、电子版U盘1份(word格式)及光盘1份(PDF格式),于成交公示结束前送至甘肃晟楠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纸质版投标文件报价必须和网上竞价的价格以及电子备份一致,否则视为无效投标;逾期未送达者视为自动放弃,成交结果无效。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镇原县新城镇人民政府
联 系 人:范鹏程
电 话:15352085600
代理公司:甘肃晟楠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庆阳市西峰区弘化西路西段21号门面
联 系 人:张刚刚
电 话:15193667047
甘肃晟楠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3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