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重庆市巫溪县凤凰水库已由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 渝发改农[2021]1548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巫溪县宁之源建设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专项资金及业主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巫溪县宁之源建设开发(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的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规划技施阶段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 重庆市巫溪县凤凰镇七星村。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重庆市巫溪县凤凰属Ⅲ等中型水库,工程正常蓄水位330米,总库容1070万立方米,主要工程由枢纽、灌区及电站三部分组成。其中水库枢纽主要包括挡水建筑物、泄水建筑物、取水建筑物等;灌区工程主要包括柳园干管、凤凰支管以及双凤支管;电站工程为坝后1号电站和2号电站,主要建筑物为压力管道和厂区建筑物。坝型为混凝土面板堆石坝,最大坝高90米,输水工程干支管总长6.73千米,1号电站、2号电站装机总量1410千瓦。
项目建设总征占地 1415.06 亩,其中:永久征地面积 1226.40亩,临时占地面积 188.66亩;搬迁人口187人;拆迁房屋面积24256.27m2公路4.55km、跨河人行桥5座及输电、通讯等设施。
2.3 本次招标项目投资估算金额: 116889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设计合同估算金额:247.5万元。
2.4 招标范围:配合地方政府编制移民安置实施计划、配合地方政府按权属分解各项实物(项目)及补偿投资;编制库底清理实施方案;派出建设征地移民安置综合设计代表,进行移民安置规划设计交底、处理设计变更、根据验收需要编制征地移民安置规划设计工作报告等工作。
2.5 设计服务期限:设计服务截止到巫溪县凤凰水库工程建设征地移民竣工验收为止。本项目建设工期约1380日历天。
2.6 标段划分(如有): /
2.7 其他: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水利行业 乙 级及以上资质;
3.1.2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 R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人: | 巫溪县宁之源建设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 |
重庆市弘禹水利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 |
重庆市巫溪县春申大道88号 |
地址: |
重庆市江北区兴隆路22号 |
联系人: |
肖志迪
|
联系人: |
程愿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1015065669@qq.com | |
邮编: | 邮编: | 401147 | |
联系电话: | 023-51889225 | 联系电话: | 023-89079335 |
传真: | 传真: | 023-89079332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账号: | 账号: |
重庆市巫溪县凤凰水库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规划技施阶段设计 |
||
户名 |
开户行 |
投标保证金账号 |
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 |
123904808710630016500 |
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七星岗支行 |
15010202900420146614876 |
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分行 |
312601010400083780000000963 |
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建设银行重庆中山路支行 |
6232813760000661826 |
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 |
9902001764167761 |
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中信银行重庆上清寺支行 |
3111230034020001176 |
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沙坪坝支行 |
0304010120010028835012894 |
招标公告.pdf
[50000120230525001020201].cqz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