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氏县国省干线人居环境综合整治二期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2-04-18 10:57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元氏县国省干线人居环境综合整治二期工程监理已由 元氏县行政审批局以SPJ-2022020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元氏县公路管理站,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元氏县公路管理站。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项目规模:(一)高速引线道路环境整治:起点位于107国道与高速引线交叉口,终点位于元氏县和赵县交界,全长约4.6公里;高速引线道路两侧进行绿化提升;高速收费站郑州方向南侧(西南角)公园、高速收费站石家庄方向北侧(东北角)公园、李村公园、高速引线与东环丁字路口南侧绿地广场公园进行绿化;新元高速入口石家庄方向广场进行绿化。(二)装院路道路环境整治:起点位于鹿泉和元氏县界处,终点位于井元路交叉口处,全长5.7公里。装院路两侧花池进行绿化,县界、城泉道口四个角、万平加油站游园、四方学院墙外、姬村排水沟,进行绿化改造,高填方路段增设护栏。(三)井元路、红旗大街道路环境整治:井元路起点位于井元路与北外环交叉口,终点位于前仙乡处,全长约22公里;红旗大街起点位于红旗大街城泉路交叉口,终点位于医科大学元氏分院;井元路沿线路侧花池进行绿化种植以及局部补植,沿线局部道口、山体、河道进行整治,前仙乡公园进行修建,局部道口进行路面硬化、沿线围墙进行粉刷等;红旗大街城泉路交叉口至医科大学元氏分院段道路两侧局部空地进行绿化,沿线公交站牌进行修建。(四)东环路道路环境整治:起点位于S033与井元路交叉口,终点位于元氏县北立交桥,全长约3.5公里;东环路道路两侧花池进行绿化,南尖中村道路两侧自来水管道进行改造,高速引线交叉口、北桥弯道进行加宽改造,沿线小桥进行加宽,沿线部分道口进行路面硬化。(五)北外环道路环境整治:起点位于井元路与北外环交叉口,终点位于北外环与池村互通交叉口,全长约3.2公里;道路两侧增设2.5米非机动车道及人行便道,增加雨水管网,新建花池及绿化,两侧增加照明设施,两侧居民门前地、门前台阶进行硬化及铺设便道砖。池村互通道口进行防护,平交道口路面进行硬化。(六)107国道东侧当铺庄北---栾城区交界段道路环境整治:起点位于107国道东侧当铺庄村北,终点位于107国道元氏县与栾城区交界处;原有绿化带加宽,县界门户、营里转盘,进行绿化。(七)智能安防监控及亮化:东环路、高速引线、井元路(同下道口至南佐恒大高速口)段、装院路,道路两侧及高速下道口花坛等绿化带,安装高清云台摄像机及车拍智能卡口摄像机;装院路、井元路安装空气环境在线检测系统;井元路(同下道口至南佐恒大高速口)段,道路两侧安装太阳能路灯;交通局指挥中心建设视频监控、管控平台,监控数据接入元氏县智慧城市大数据平台。
2.2招标范围:招标范围:本建设工程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保修阶段监理标段划分:7个标段一标段:高速引线道路环境整治;二标段:装院路道路环境整治;三标段:井元路、红旗大街道路环境整治;四标段:东环路道路环境整治;五标段:北外环道路环境整治;六标段:107国道东侧当铺庄北---栾城区交界段道路环境整治;七标段:智能安防监控及亮化;2.6监理期限:自监理合同生效之日起,保修阶段完成为止;2.7质量标准:合格。郑重公告:石家庄市建设工程招投标中心【2021】8号《关于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工作的通知》要求: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工作要求,推进工程建设领域专项整治,不断提高建设领域招投标市场各方主体安全感、满意度,自今年9月1日,到明年7月底,重点排查招投标领域六个方面问题:一是投标人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挂靠或借用资质投标等恶意竞标行为;二是投标人胁迫其他潜在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胁迫中标人放弃中标、转让中标项目等强揽工程行为;三是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设置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或招标人以任何方式规避招标;四是投标人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串通投标,或者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五是招标代理机构代理行为不规范、代理人员非专职专业人员;六是评标专家评标行为不规范、不客观、不公正履行职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一、二、四、五、六标段: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三标段: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七标段: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通信工程监理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1.2信誉要求: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 号)及相关文件要求,投标人应未被列入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到投标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将否决其投标
3.1.3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一、二、三、四、五、六标段:项目总监需取得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监建设工程项目的总监;七标段:项目总监需取得通信工程专业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监建设工程项目的总监。
3.1.4其他主要人员要求:每个标段除总监理工程师外,至少配备2名专业监理工程师(一、二、三、四、五、六标段:市政公用工程;七标段:通信工程),3名监理员;
3.1.5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违反本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为贯彻落实河北省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冀建招办【2018】15 号《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通知的工作要求,对招标投标领域存在的阻碍投标、恶意竞标、强揽工程、串标、围标、陪标、索要不合理评标报酬等下列涉黑涉恶涉乱行为进行全面清理整治,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直接移交石家庄市扫黑除恶办公室处理:1、投标人提供虚假银行保函行为;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潜在投标人以及有关部门以不合理要求和其他手段阻止、劝退、阻碍其他投标人投标的行为;3、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的行为;4、出借或借用资质投标的行为;5、通过串联的方式串标、围标、陪标,组织或参与多家公司集体投标,形成投标团伙,排挤竞争对手和其他潜在投标人的行为;6、采用威胁、利诱、胁迫等方式在评标结果确定前买卖投标文件或者诱使他人加入投标团伙的行为;7、投标人伪造人员证件、企业证照、单位公章、社保证明等行为;8、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的行为;9、投标人中标后故意放弃中标,将工程转卖给其他投标人的行为;10、以要挟、胁迫、恐吓、欺压等形式强行承包或者分包工程、强行供货或提供服务的行为;11、采用打、砸、抢等方式阻止其他人进入评标现场毁坏他人投标文件的行为;12、个别投标人鼓动其他投标人代表围堵招标人、招标代理、评标专家的行为;13、评标专家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评标,恶意废标的行为;14、评标专家在评标过程中故意拖延评标时间、或评标结束后拒不签字以索要高额评标报酬的行为;15、招标代理在评标过程中以投标文件有瑕疵为由向投标人索要不合理费用的行为;16、其他扰乱招投标活动的行为。从涉黑涉恶线索入手,聚焦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重点围绕 7 个方面开展:(一)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设置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或招标人以任何方式规避招标;(二)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串通投标,或者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三)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挂靠、借用资质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四)投标人以暴力手段胁迫其他潜在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胁迫中标人放弃中标,强揽工程;(五)投标人恶意举报投诉中标人或其他潜在投标人,干扰招标投标正常秩序;(六)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以及将中标项目违法分包给他人;(七)党政机关、行业协(学)会等单位领导干部或工作人员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干预招标投标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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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04-18 09:00至2022-04-22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登录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2-05-10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E招冀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hebeibidding.com)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元氏县公路管理站 | 招标代理机构: | 石家庄德盛招标有限公司 |
地址: | 元氏县 | 地址: | 石家庄长安区和平东路336-2号时代方舟A-1座 |
邮编: | 无 | 邮编: | 无 |
联系人: | 李少彬 | 联系人: | 唐亚松 |
电话: | 0311-84623198 | 电话: | 15932111211 |
传真: | 无 | 传真: | 无 |
电子邮件: | 无 | 电子邮件: | 无 |
网址: | 无 | 网址: | 无 |
开户银行: | 无 | 开户银行: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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