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大洲设计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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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智慧燃气研发生产基地项目施工/标段答疑01补遗02
递交时间:2023-03-30 16:18
文件编号
投标资格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投标有效期90天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其他
投标保证金金额500,000元 人民币
控制价(最高限价)34,743.21万元 人民币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开标时间
开标地点
开标方式
资格审查方式
答疑澄清时间
是否延期
延期后开标时间
延期后开标地点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智慧燃气研发生产基地项目
施工招标答疑01
致各潜在投标人:
    现就本项目投标人所提问题进行解答,按招标文件规定,本答疑文件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体内容如下:
问1、招标工程量清单中:1#—4#“楼建筑与装饰工程0109040043194楼(地)面变形缝”项目特征描述中,做法详西南18J516第78页6次,设计图中做法为详西南18J312第78页6次,请招标人明确:具体参照哪个图集或是否调整项目特征描述?
回复:按照招标清单中项目特征描述进行报价。
问2、招标工程量清单中:1#—5#楼、7#—9#楼建筑装饰工程中“20mm厚1: 2.5水泥砂浆层”是否包括屋面、楼地面20mm厚1:2.5水泥砂浆找平层、保护层?
回复:按照工程做法表中所对应的施工工序进行归类,部位已综合考虑。
问3、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地下室建筑与装饰工程“010902003069地下室顶板 C20细石混凝土刚性保护层(内配6@200钢筋网单层双向)”项目特征描述为:混凝土厚度采用人工方式回填土刚性层50mm,采用机械方式回填土刚性层70mm。投标人是否综合考虑回填方式后报价,结算时综合单价除可调因素外不做调整?
回复:投标人综合考虑回填方式后报价,结算时综合单价不做调整。
问4、招标工程量清单中:4#楼、5#楼、7#楼、9#楼建筑与装饰工程中“50厚C20细石混凝土”及4#楼、5#楼、7#楼建筑与装饰工程中“25mm厚C25细石混凝土找平”项目特征描述:出墙面200mm内采用收光处理,200mm外刻痕处理。设计图中无此要求,为避免结算争议,是否删除此条项目特征描述?
回复:按照招标清单中项目特征描述进行报价。
问5、招标工程量清单中:1#—5#楼、7#—9#楼建筑与装饰工程中“6mm厚抗裂砂浆内压耐碱玻纤网格布一层”项目特征描述:6mm厚抗裂砂浆内压耐碱玻纤网格布一层(容重60g/m2采用尼龙锚栓锚固,锚栓数量每平米≥8个),按招标设计图中做法为:6mm厚抗裂砂浆内压耐碱玻纤网格布一层(容重160g/m2,采用尼龙锚栓锚固,锚栓数量每平≥8个。是否调整项目特征描述?
回复:按照招标清单中项目特征描述进行报价。
问6、招标工程量清单中:1#楼、2#楼楼建筑与装饰工程中“3mm铝单板氟碳喷涂凸板”是否指幕墙立面图和节点大样中JD04—JD08节点图中所示铝单板?项目特征描述部分位置的0.8mm厚防水钢板(满铺)镀铝锌处理是否按招标设计图综合考虑报价?
回复:“3mm铝单板氟碳喷涂凸板”是指幕墙立面图和节点大样中JD04—JD08节点图中所示铝单板;0.8mm厚防水钢板(满铺)镀铝锌处理按照招标清单中项目特征描述进行报价。
问7、招标工程量清单中:“6Low-e+12A+6mm双钢化中空玻璃带骨架玻璃幕墙”及“8Low-e+12A+8mm双钢化中空玻璃带骨架玻璃幕墙”项目,因幕墙工程部分节点需要深化设计,楼层间水平防火带、两个房间之间的立柱,此立柱与墙体之间防火封堵处理是否按招标设计图综合考虑报价,结算时综合单价除可调因素外不做调整?
回复:按照招标清单中项目特征描述进行报价。
问8、招标清单说明4.14.4.12条说明:1KV 及以下送配电电气调试费、管路(桥架、风管、水管)避让而增加的费用等综合考虑在投标报价中,中标后不再另行支付。电气调试费是否应单独列清单,管路避让而增加的费用是否应按实计取?
回复:1KV 及以下送配电电气调试费已单独列项,管路避让由投标人综合考虑在报价中。
问9、部分施工图下载后文件内为空:如结构内4#楼、6#楼、7#楼、8#楼、9#楼文件夹均没有相应文件,请招标人提供相应的图纸文件。
回复:详见本项目补遗02文件。
问10、工程量清单控制价编制按清单说明3.5条为2023年第01期成都市《工程造价信息》及市场价;招标文件中合同13.8.2(2)①可调价材料的基准价按投标截止日前 28 天所在月的成都市《工程造价信息》和专用合同条件第 6.2.2 项约定的原则执行。可调材料基准价是否应按控制价编制时所采用的2023年第01期成都市《工程造价信息》及市场价?
回复:可调材料基准价按照招标文件中合同条款要求执行。
问11、招标工程量清单建筑与装饰工程中所有现浇构件项目特征描述“综合单价应包括采用清水模板时所增加的费用”,涉及清水模板,是否按照招标设计图投标人综合考虑报价,结算时综合单价除可调因素外不做调整调整综合单价?
回复:投标人按照招标清单项目特征描述综合考虑报价,结算时按照合同约定执行。
问12、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专用条款第1.14条约定“关于建筑信息模型技术的开发、使用、存储、传输、交付及费用约定如下:应提供所有单体建筑合格达标的 BIM 建筑模型,用于指导工程施工、检查各节点尺寸及空间、发包人工程管理、竣工后的运行维护,相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并综合考虑在投标报价中,发包人不再另行支付任何费用。” 提问:此部分工作内容设计阶段已经完成,且在招标文件中已提供BIM建筑模型,此合同条款是否删除?
回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问13、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专用条款第2.2.2 提供工作条件约定“关于发包人应负责提供的工作条件包括:发包人按现状提供工作条件,承包人已现场查看并确认红线范围内地上部分杆(管)线(包含:强电、弱电、给排水、燃气)迁改由承包人负责,开展本合同相关工作所需要的条件由承包人负责,相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提问:(1)此请详尽明确此部分迁改具体工作内容。(2)此部分工作内容是否应该由发包人或发包人委托第三方实施并承担费用?(3)如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实施,招标人在编制招标控制价时是否考虑此部分费用?(4)因招标文件明确要求,投标人不能擅自更改招标清单,如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实施,此部分费用投标人如何报价?
回复:(1)投标人自行踏勘;(2)此部分工作内容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执行;(3)此部分工作内容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执行;(4)投标人自行踏勘,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自行考虑。
问14、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专用条款第4.1(6)条约定“由发包人委托的专业分包:承包人应对专业分包进行现场统筹管理并向专业分包提供总承包配合服务,发包人不再另行支付任何配合服务费用。” 提问:(1)发包人委托的专业分包主要有哪些? (2)承包人提供的总承包配合服务内容是否只包括:对发包人直接发包的专业工程进行施工现场协调和统一管理、对竣工资料进行统一汇总整理服务。
回复:(1)招标文件范围以外的配套专业(天然气等);(2)按照招标文件中的要求执行。
问15、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专用条款第7.1.1条约定“关于出入现场的权利的约定:由承包人按照发包人要求负责取得出入施工现场所需的批准手续和全部权利,以及取得因施工所需修建道路、桥梁以及其他基础设施的权利,并承担相关手续费用和建设费用,发包人给予协助。” 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专用条款第7.9条约定“发包人不提供临时用电、用水接入点,承包人协助办理所需的临时用电、用水接入手续, 并负责实施临时用电、用水等工作。若施工现场发生用电、用水故障,由承包人承担相关维护费及连带费用(如相关罚款等),并不得因此影响工期。本工程施工用电、用水费用由承包人支付。 ” 提问:(1)以上合同约定的工作内容属于三通一平范畴,是否由发包人委托第三方实施并承担费用? (2)如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实施,招标人在编制招标控制价时是否考虑此部分费用? (3)因招标文件明确要求,投标人不能擅自更改招标清单,如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实施,此部分费用投标人如何报价?
回复:(1)(2)(3)详见“招标清单中专业工程暂估价”。
问16、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专用条款第7.6.3条约定“承包人及各专业承包单位、专业分包单位施工中产生的建渣、废弃物及生活垃圾等不得滞留在施工现场,由承包人制定地点堆放并负责清运出场,应做到工完场清,相关外运费用(含场外堆放费、运距补贴费等)由承包人承担。” 提问:(1)安全文明施工费中仅包括施工辅材中产生的建渣清理费用,未包含建渣外运费用。招标人在编制招标控制价时是否考虑此部分费用? (2)因招标文件明确要求,投标人不能擅自更改招标清单,如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实施,此部分费用投标人如何报价?
回复:(1)(2)详见“招标清单中分部分项余方弃置项目特征描述”。
问17、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专用条款第13.8.2条约定“材料价格调整、政策性调整人工费均在结算时调整” 提问:因市场价格近年来波动较大且本项目实施时间较长,此部分调差费用是否随进度款同步支付?
回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问18、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专用条款14.2.1 工程进度付款申请约定“每次节点支付付款比例按发包人复核、审批同意后支付至当期计量经审核产值的80%(85%)” 提问:是否调整为“每次节点支付付款比例按发包人复核、审批同意后支付至当期计量经审核累计产值的80%(85%)”
回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问19、招标清单地下室工程建筑装饰工程单位工程中"密孔钢丝网(加强带)" 提问:此项目是否包括膨胀加强带、温度后浇带、沉降后浇带拦设钢丝网?
回复:按照招标清单中项目特征描述进行报价。
问20、招标清单“防火门项目”其项目特征描述均包含“有无防火玻璃窗综合考虑,玻璃窗规格综合及灌浆、塞缝工作内容” 提问:(1)按设计做法,防火门均未见防火玻璃及玻璃,是否按设计做法报价? (2)项目特征描述中灌浆、塞缝部位是否指门框与门洞结构周边,材料是否综合考虑? (3)木质防火门请明确门框材质,是否为钢框木质?
回复:(1)(2)(3)按照招标清单中项目特征描述进行报价。
问21、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专用条款第6.5.1条约定“试验和检验费用的计价原则:发包人根据《成都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工作的通知》(成建委〔2017〕37 号)文件要求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开展工程质量检测工作,检测合同由发包人与检测机构签订(发包人垫付检测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在支付工程进度款中扣除。除发包人委托范围(具体范围以发包人与检测机构签订的检测合同为准)外,其他试验和检验(包括自检及第三方检测)由承包人按国家相关的试验和检验规范规定对工程相关材料、设备进行检验,并出具检测报告,相关费用承包人承担。” 提问:根据《成都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工作的通知》(成建委〔2017〕37 号)文件、成都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规范全市建设工程项目概算编制中检测费计列的通知》成建委〔2018〕140号文规定:建设单位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开展工程质量检测工作,并签订检测合同。合同应包括检查范围内容、合同价款等条款。建设单位在编制建设工程概算时,应当将建设工程检测费增列入项目的安全生产保障费。本次招标将本应由发包人委托检测费用由承包人承担与文件要求不符,是否调整为发包人委托的检测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回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问22、结构图纸中,4#,6#,7#,8#,9#的图纸缺失。请招标人予以补充。
回复:详见本项目补遗02文件。
问23、在07装配式图纸中提到装配式构件“非承重保温装饰一体化外围护墙体非砌筑”未在清单中相应楼栋发现类似列项。请招标人予以明确在清单中清单名称。
回复:“非承重保温装饰一体化外围护墙体非砌筑”,实为窗台位置,清单项为混凝土墙体和悬挑板。
问24、招标清单中“现浇混凝土构件浇筑项目”其项目特征描述均包含“泵送及浇筑方式综合考虑,综合单价含砼泵送费用(包含泵送电费)” 提问:根据施工要求及经验,部分现浇混凝土构件无法采用泵送,需采用其他垂直运输方式或人工转运,投标人在报价时是否综合考虑,结算时综合单价除合同约定的可调因素外均不做调整?
回复:按照招标清单中项目特征描述进行报价。
问25、招标清单中“预埋铁件项目”其项目特征描述中均包含“除锈、刷漆包含在综合单价内” 提问:预埋铁件按设计及常规做法均不需刷漆,投标人是否自行报价,结算时综合单价除合同约定的可调因素外均不做调整?
回复:按照招标清单中项目特征描述进行报价。
问26、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专用条款第13.8.2条约定“可调材料的消耗量按 2020 年《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的规定耗量执行;投标报价低于定额消耗量,按投标报价执行;高于定额消耗量,按定额消耗量执行;材料调差工程量的确定,不以投标报价的清单定额消耗量为准,以正确对应清单定额组价确认消耗量”。“人工费调整不以投标报价的清单定额为准,以正确对应的清单项定额组价进行调整” 提问:1、上述关于可调材料消耗量的描述是否存在矛盾之处,如何理解?2、材料调差工程量的确定,不以投标报价的清单定额消耗量为准,以正确对应清单定额组价确认消耗量,如何确定正确的消耗量?是否在办理可调材料结算时,发承包双方另行组价后再行确定消耗量?3、人工费调整不以投标报价的清单定额为准,以正确对应的清单项定额组价进行调整,是否在办理人工费调差结算时,发承包双方另行组价后再行确定调差基础?
回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问27、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专用条款第13.8.2条约定“安全文明施工费(即环境保护费、安全施工费、文明施工费和临时设施费)施工费费率根据2020 年《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配套的基本费率计算、结算时按相关计价文件、通知要求的相关规定计取,不随承包人投标报价下浮,如项目实施期间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新的安全文明施工相关政策文件则按新文件执行。 提问:安全文明施工费施工费费率根据2020 年《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配套的基本费率计算如何理解?结算时是否按当期相关计价文件、通知要求的相关规定计取?
回复:由投标人理解现行的“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计价管理办法》的通知”文件。
问28、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专用条款第13.8.2条约定“(1)本工程可调价材料范围为:建筑用钢筋、预拌砂浆、商品混凝土、装配式预制构件。上述可调价材料及暂估价中所列材料及工程设备以外的材料价格均为风险包干的固定价格,其价格一律不予调整。可调价材料的风险系数为±5%,施工期间市场价格波动超过合同约定的风险幅度值时,可调价材料的价格应进行调整,风险系数内的材料价格涨跌一律不调整。” 提问:根据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合同中价格风险约定和价格调整的指导意见[川建造价发〔2021〕302号]、成都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关于进一步规范成都市国家投资建设工程价格风险分摊的通知[成建价﹝2019﹞3号]等文件精神及要求:可调价材料的范围宜以其费用占拟建工程材料费的70%以上为原则,投标人或承包人承担的材料、工程设备价格风险幅度一般不超过±5%,对单位价值较高或总价值较大的金属材料、装配式构件、商品混凝土等的风险幅度宜控制在±3%以内。招标文件中仅将建筑用钢筋、预拌砂浆、商品混凝土、装配式预制构件纳为可调材料,参考表中如砖砌体(页岩标砖、页岩配砖、页岩空心砖、页岩多孔砖)、水泥及其制品(水泥、钢筋砼管)、地材(连砂石、砂、碎石)、型钢(包括成品钢构件)、汽油、柴油、沥青及其制品、铝型材、玻璃、电缆电线、热镀(浸)锌钢管、冷镀锌钢管、焊接钢管、无缝钢管均未纳入可调材料。因目前市场材料价格变动浮动较大,为确保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和进度,合理分担价格风险,维护发承包双方的合法权益,是否将上述主要材料(设备)全部纳入可调材料范围。其中建筑用钢筋、预拌砂浆、商品混凝土、装配式预制构件、型钢(含成品钢构件)、热镀(浸)锌钢管、冷镀锌钢管、焊接钢管、无缝钢管风险系数为3%,其余材料风险系数为5%。
回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问29、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专用条款第7.9.(3)条约定“正式用水、用电接通后到项目正式移交发包人前所发生的水费、电费由承包人承担。” 提问:(1)承包人是否应承担工程竣工验收前的水费、电费,竣工验收后的水费、电费应由发包人承担。 (2)如正式移交前的水费、电费由承包人承担,请发包人明确具体完成时间。
回复:正式移交给发包人前的水费及电费由承包人承担。
 
 
招标人:成都千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大洲设计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2023年3月30日
 
智慧燃气研发生产基地项目
施工招标补遗02
致各潜在投标人:
一、本项目施工图纸(结构内4#楼、6#楼、7#楼、8#楼、9#楼图纸)已重新上传,请各投标人自行下载查看。
二、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调整为:2023年04月18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招标文件中凡涉及到此时间的均作相应调整,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作相应顺延。
 
 
招标人:成都千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大洲设计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2023年3月30日
 
 
递交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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