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clf0123gz00qy44
预算金额99.2万元
招标联系人李老师
招标代理机构采联国际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邓先生
标书截止时间2023/05/07
投标截止时间2023/05/08
公告正文
采联国际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受广州中医药大学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广州中医药大学国家医学攻关产教融合创新平台(动物实验大楼)建设项目方案和初步设计服务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广州中医药大学国家医学攻关产教融合创新平台(动物实验大楼)建设项目方案和初步设计服务
项目编号:CLF0123GZ00QY44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邓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020-87651688-733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广州中医药大学
采购单位地址:广州中医药大学大学城校区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李老师 020-39356889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采联国际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邓先生 020-87651688-733
代理机构地址: 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东路472号粤海大厦7、23楼
 
一、采购项目内容
项目所在地区: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
一、招标条件
本广州中医药大学国家医学攻关产教融合创新平台(动物实验大楼)建设项目方案和初步设计服务已批准立项招标,项目资金为自有资金;招标人为广州中医药大学。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建设范围及规模:广州中医药大学国家医学攻关产教融合创新平台总投资约5亿元,其中动物实验大楼投资约1.44亿元。动物实验大楼拟定于广州中医药大学大学城校区药科楼C1、C2幢西侧空地,按动物实验大楼标准设计,层高5米,满足《实验动物环境及设施》(GB14925-2010)及《实验动物设施建筑技术规范》(GB 50447-2008)等相关规范。大楼拟设计6层,每层约1335㎡,共约8315㎡,楼体长轴两端设置客货梯、步梯。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标段1:采购内容1:广州中医药大学国家医学攻关产教融合创新平台(动物实验大楼)建设项目方案和初步设计服务;采购预算:人民币99.2万元;
招标内容:本次服务内容为项目方案和初步设计,包括设计方案及估算、初步设计及概算、设计施工总承包任务书;设计方案达到项目建筑工程规划许可深度,完成单体建筑工程报建通及报建图纸,协助建设单位完成项目建筑工程规划报批等工作;初步设计及概算需符相关规定要求,协助建设单位上报初步设计及概算并根据相关审批意见修改完善,直至获得主管部门审批初步设计及概算通过。
1.项目建筑方案设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项目概况、背景、地理区位分析、现状及周边情况研究、主要问题解析;
(2)总体设计目标、设计定位;
(3)设计说明及设计构思;
(4)技术经济指标;
(5)相关案例研究;
(6)单体总体平面图;
(7)规划结构、交通流线组织和评估、绿建、海绵城市、绿化、景观分析;
(8)各层平面图、屋面图、立面图和剖面图等以及功能分区、内部流线分析(完成单体报建通,协助办理完成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
(9)关键部位、单体整体效果图设计;
(10)工程估算。
2.项目建筑初步设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建筑单体的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暖通、空调、消防、通风和弱电等初步设计图纸;
(2)根据审查评审意见继续完善各专业初步设计图纸;
(3)初步设计阶段的概算文件,协助建设单位上报初步设计及概算;
(4)根据审核评审意见继续完善初步设计及概算,直至获得政府主管部门相关批复;
(5)设计施工总承包任务书。
设计服务期限、质量要求:服务工期要求:45天。
1.完成设计方案和估算15日历天。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15 日历天内完成中标设计方案的深化和修改完善工作求并出具成果文件,并根据成果设计方案完成项目估算。
2.完成初步设计和概算30日历天。设计方案经批复后15 日历天完成初步设计文件的编制;经初步设计专家评审后,按照专家意见 5 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文件的修改完善,并按合同有关要求出具成果文件;初步设计文件修改完善后5日历天完成初步设计概算的编制,第三方造价咨询单位出具审核意见后 5 日历天完成初步设计概算的修改完善,并按合同有关要求出具成果文件。后续需要根据招标人需求配合施工图设计单位的工作开展,配合有关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
本项目设计质量要求:符合《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年版)》等国家及地方有关工程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达到行业相关规范技术标准等要求。
投标限价:工程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总价为99.2万元。投标人的投标总价超过投标限价的为无效标。
1.项目应实行限额设计,建筑设计项目投资估算中对应的建安费作为设计限额。
2.设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投标人自主报价,投标报价不得高于设计费的最高投标限价;在合同实施期间设计费总价包干,不因设计工作量调整及工程造价的变化而变化,最终结算根据省财政厅《关于规范省级项目主管部门对下属单位基本建设工程结(决)算审核工作的通知》(粤财建[2017]120号)等财政部门的相关规定办理。设计费已包含了后续项目变更的设计工作量,项目概算内产生的变更调整不再另行增加设计费。
注:1. 最高投标限价总价包含
(1)绿建、海绵城市设计和审查所需的各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土壤氡、噪声等检验、检测等费用);
(2)用于项目前期与设计有关的各类专家评审费用;
(3)各类证照工本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标段1:广州中医药大学国家医学攻关产教融合创新平台(动物实验大楼)建设项目方案和初步设计服务)投标人的资格能力要求:
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分公司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公司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活动。(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3.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任何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说明:①由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不存在上述不良信用记录。②招标代理机构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③投标人为分公司或联合体有成员为分公司的,同时对该分公司所属总公司(总所)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该分公司所属总公司(总所)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4.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设计事务所资质。香港企业独立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本项目要求。
注:(1)国内申请人具体资质要求按照《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补充规定》(建设[2001]178号)、《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02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促进建筑工程设计事务所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市(2016)261号)填写。
(2)工程设计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0〕298号)、《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顺延的通知》(穗建审批〔2020〕295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统一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1]510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延期的通知》(粤建许函〔2021〕849号)执行。 
(3)香港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1〕1号,详见链接:http://zfcxjst.gd.gov.cn/xxgk/wjtz/content/post_3137220.html)确定。香港企业须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应资质证书及备案证明资料扫描件。
5.外国或澳门、台湾的设计企业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香港企业如不单独参加投标,也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如有,需提供合作协议书,格式自定)
6.投标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或备案的业务范围相当于一级注册建筑师的香港专业人士。
注:香港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1〕1号)确定)。香港专业人士须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应执业证书及备案证明资料扫描件。
7.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购买本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4月28日9时00分到2023年5月7日17时30分
获取方式:
获取招标文件时,供应商代表须提供以下资料(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如已办理了多证合一,则仅需提供合证后的营业执照】;(分公司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公司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获取招标文件事宜的,无需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3.《采购文件领购登记表》(登入线上系统https://qy.choicelink.cn:8301/clLogin,选择需要报名的项目公告,填写相关资料并打印《采购文件领购登记表》
注:
1)如采用线下报名方式:供应商应携带填写好的《采购文件领购登记表》,连同上述资料一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后,至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东路472号粤海大厦7楼进行购买,缴费审核通过后即为报名成功。(工作日9:00-12:00,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2)如采用线上报名方式:供应商可点击链接:https://qy.choicelink.cn:8301/clLogin,进行线上报名,投标人应把上述资料一并加盖供应商公章的资料(扫描件)上传线上系统并缴纳标书款,缴费审核通过后即为报名成功。
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5.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的,不代表通过资格性、符合性审查。
6.获取招标文件过程问题咨询联系人:谢女士/李女士,联系电话:020-87651688-401/411,邮箱 baoming87651688@163.com。
7.标书款若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需同时提供投标人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税务通知书或其他可证明具有该项资格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5月8日14时30分
递交方式:现场递交至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东路472号粤海大厦7楼会议室(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5月8日14时30分
开标地点: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东路472号粤海大厦7楼会议室
七、其他
1.项目类型:服务类
2.项目的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
3.本项目相关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和招标代理机构网站(www.chinapsp.cn)上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八、监管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管部门为广州中医药大学招标中心。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广州中医药大学
地    址:广州中医药大学大学城校区
联 系 人:李老师
电    话:020-39356889
电子邮箱:/
招标代理:采联国际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东路472号粤海大厦7、23楼
联 系 人:邓先生
电    话:020-87651688-733
电子邮箱:clengineering@chinapsp.cn
 
二、开标时间:2023年05月08日 14:30
 
三、其它补充事宜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99.2000000 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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