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谷G1401地块综合开发项目
(11#住宅楼)工程施工(三标段)资格预审公告
(项目编号:MSGL-2019-041)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金融谷G1401地块综合开发项目(11#住宅楼)工程施工(三标段)(项目名称)已由兰州市城关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城发改备【2018】75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兰州金融谷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兰州金融谷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单位:兰州金融谷投资有限公司;
2.2 项目名称:金融谷G1401地块综合开发项目(11#住宅楼)工程施工(三标段);
2.3 建设地点:兰州市城关区雁儿湾路;
2.4 工程规模:金融谷G1401地块综合开发项目(11#住宅楼)工程施工(三标段)为地上35层,高度98.3米,面积40653.9平方米,地下2层,面积3420.5平方米;
2.5 建安工程投资:约9900万元;
2.6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2.7 计划工期:1005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 2019年07月25日
计划竣工日期: 2022年04月24日
注:具体开竣工日期以签订合同为准
2.8 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为一个标段;
2.9 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的所有工程(具体以经审查合格的施工图为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申请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人近三年(2016年06月01日至今)具有类似建筑工程房屋施工业绩(以合同和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原件为准);
3.2 类似业绩: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业绩;
3.3 申请人近三年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需提供 2015年~2017年或2016年~2018年合法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不足三年的须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不足一年的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4 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技术质量负责人须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安全生产负责人和安全员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C证;
3.5 施工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应根据甘建建(2016)46号文及甘建建(2016)231号文的要求配备管理人员,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安全生产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质量员2人、安全员2人、资料员1人、材料员1人)须持有效资格证书,资格预审合格后不允许更换;
3.6 申请人的施工现场管理机构人员没有被甘肃省建筑市场监督管理与诚信信息系统锁定的;
3.7 申请人须提供有无财产冻结的说明(以提交评标委员会认定是否影响其履约能力)及未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承诺;
3.8 省外投标企业需办理进甘信息登记(按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认真做好省外建筑企业信息登记工作的通知甘建建【2016】20号文执行)及《甘肃省省外建筑企业工程项目投标备案登记表》,省内企业需办理《甘肃省建筑企业工程项目投标备案登记表》;
3.9 根据兰政办发【2016】200号文件有关规定,申请人须提供市级以上劳动保障监察机关出具的“无欠薪”证明;
3.10 申请人基本信息可在甘肃省建筑市场监管平台的门户网站查询;
3.11 本工程施工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
四.资格预审方式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执行《甘肃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资格审查管理办法》(甘建建〔2015〕436 号)文、《建设工程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资格审查评审系统》评审。
五.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 获取日期:2019年06月13日至 2019 年06月18日;
5.2 获取时间:2019年06月13日至 2019 年06月18日;
5.3获取网站:请符合资格要求的申请人登陆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 lzggzyjy.lanzhou.gov.cn/),进行网上报名及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5.4 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电话:0931-4608322;
备注:1、建筑业企业各申请人请依据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要求在监管信息系统上报投标工程项目信息和投标拟派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并通过兰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中心信息确认,于2019年06月20日 17:00 时之前将通过确认的《甘肃省省外建筑业企业工程项目投标备案表》或《甘肃省建筑业企业工程项目投标备案表》 (一式三份)送至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统一于2019 年 06月 21日到兰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中心进行“监管系统” 核查。《甘肃省省外建筑业企业工程项目投标备案表》或《甘肃省建筑业企业工程项目投标备案表》核查结果递交评标委员会;
2、根据甘建建【2015】436号规定,工程投标活动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应当为本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授权委托代理人应当持本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原件参加资格预审会议,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六.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
递交时间:2019 年06月25日09时30分;
递交地点: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十一楼第九开标厅(兰州市城关区甘南路 701 之 1 号伊真大厦);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按照甘建建【2015】436号文规定,资格预审申请人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应当为本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资格预审申请人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应当持本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参加资格预审会议,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在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 lzggzyjy.lanzhou.gov.cn/)上发布。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而导致误报名或无效报名的情形,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兰州金融谷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兰州市城关区飞雁街118号陇星新能源大厦七层B区
联系人:杜淑娟
电 话:13893151619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20100070439414E
招标代理机构:鸣森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兰州市城关区天水北路280号枫叶国际B塔2单元13层
联 系 人:王双元、刘燕
电 话:13893333812、18919896785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20102784023488U
备案单位:兰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中心
2019年0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