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邵县人民医院医用内窥镜摄像系统采购谈判成交公告
公告日期:2022年12月13日
新邵县人民医院医用内窥镜摄像系统采购
竞争性谈判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政府采购计划编号:新邵财采计[2022]000096
采购代理编号:CSSH-SY2022029
二、项目名称:
新邵县人民医院医用内窥镜摄像系统采购
三、邀请供应商的情况
1、供应商产生方式:(√)公告邀请()供应商库抽取()采购人、专家推荐
四、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湖南浩雄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 湖南省邵阳市新邵县酿溪镇新阳路湾田广场S10栋GY06029室
中标(成交)金额:肆拾肆万陆仟陆佰元整(¥446600.00元)
五、主要标的信息
要求及说明 |
交货时间:签订合同后20天内交货。 售后服务要求:1、设备维护措施: 如果设备发生故障,厂家技术人员在故障发生后2小时内响应,48小时内提供同型号产品的备品备件,一个工作日内到达现场。因维护延迟造成的损失服务方承担主要责任并依法赔偿损失。 2、故障响应时间: 1)提供7×24小时的故障厂家服务受理。 2)对重大故障提供7×24小时的现场支援。 3)一般故障24小时内解决,遇到重大故障,提供系统所需更换的任何备件。 3、本项目整体质保期壹年(清单内另有规定的除外)。质保期:自交货并验收合格之日起 4、质保期内出现任何质量问题(人为破坏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除外),由供应商负责 免费(免全部工时费、材料费、管理费、财务费等等)更换或维修。
验收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医用电气设备安全通用要求》、《内窥镜摄像系统注册产品标准要求》。 2)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具有资质的相关质检机构进行检测,如为供应商原因造成的,由供应商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采购人承担。 3)项目验收不合格,由供应商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供应商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4)验收方式:按政府采购的简易验收程序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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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评审专家名单:陈志兵(全过程)、龙红梅(全过程)、刘红霞(业主评委)
七、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收取。
八、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1)名 称:新邵县人民医院
(2)地 址:新邵县酿溪镇新阳路33号
(3)联系人:陈先生
(4)邮 编:422900
(5)电 话:139 0739 512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1)名 称:长沙升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地 址:新邵县酿溪镇长滩社区长滩安置地九栋4楼
(3)联系人:刘志云
(4)邮 编:422000
(5)电 话:186 9291 9608
此中标(成交)公告的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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