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新区瑞岭商务中心项目10kV配电室供电工程二次招标招标公告
- 交易编号:DTYGGD-2024-009
公告基本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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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兰州新区瑞岭商务中心项目10kV配电室供电工程二次招标 | ||
采购方式 | 邀请 | 项目类型 | (A99)其他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竞价(公告)开始时间 | 2024-06-19 10:30:00 | 竞价结束时间 | 2024-06-20 18:00:00 |
采购单位 | 兰州新区土地资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是否允许多次竞价 | 否 |
是否重大项目 | 否 | 是否精准扶贫项目 | 否 |
采购标包信息
序号 | 标包名称 | 标包编号 | 采购类别 | 合同估算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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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兰州新区瑞岭商务中心项目10kV配电室供电工程二次招标 | 001 | 施工 | 3579205.34(元) |
公告内容
投标邀请函
根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公共资源交易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市县公共资源交易工作意见的通知》(甘政办发〔2018〕6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甘肃省招标投标条例》、《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等有关规定,现拟对兰州新区瑞岭商务中心10kV配电室供电工程施工单位进行招标,本次招标单位采取邀请招标的方式确定。现将具体事宜函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兰州新区瑞岭商务中心10kV配电室供电工程二次招标
(二)项目地点:兰州新区
(三)项目内容:本工程为兰州新区瑞岭商务中心项目,建设地址位于兰州新区消防总队东侧,北临为纬六路(清水河街),东临经十路(兴隆山路),南侧为纬四路(白龙江街)。
二、招标内容
兰州新区瑞岭商务中心10kV配电室供电工程施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须是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单位,营业执照合法有效,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加盖公章);
(二)投标人须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资质证书,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承装(修、试)五级及以上电力设施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加盖公章);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后附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至今)具有同类工程业绩(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为依据)(加盖公章);
(五)拟任的项目经理应具有国家注册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机电专业),并具有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和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拟任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的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安全生产负责人具有工程类中级技术职称,并具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安全员1人,并具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注:安全生产负责人和安全员不得为同一人)。 其他管理人员:施工员 1人、质量员 1 人、造价员 1 人、材料员 1 人及资料员。管理人员均为本单位人员,须提供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加盖公章);
(六)提供满足施工要求的施工组织设计(加盖公章);
(七)提供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加盖公章);
(八)投标人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加盖公章)。
四、投标人须知
(一)凡是拟参与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阳光招标采购平台交易活动的投标人需先在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阳光招标采购平台(http://ggzyjy.gansu.gov.cn/)上注册后,方可投标;
(二)各投标单位自行进行现场踏勘,费用自理。现场考察过程中,非招标人的原因造成的投标人的人身伤亡、财务或其他损失,招标人均不负责;
(三)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3579205.34元(含税费等相关所有费用),投标报价超过控制价的按废标处理;
(四)投标人以总金额投标;
(五)报价方式为一次报价;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备注:参与竞价的各投标人应如实慎重填写所报价格,错误填写报价者所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竞价结束后以在系统报价结果为准。成交人无故拒不履行竞价结果造成项目延误的将视为违约,招标人将依法追究责任,追偿实际损失,并列入相关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内。经招标人同意后,项目将重新组织竞价。
五、上传资质证明文件截止时间及竞价截止时间
请投标人于2024年6月19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阳光招标采购平台(http://ggzyjy.gansu.gov.cn/),在阳光招标采购平台进行资质上传并自行报价。
上传资质证明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6月20日18时00分。
竞价截止时间:2024年6月20日18时00分。
六、结果公示
6.1.招标人将参照网上竞价结果,按照低价优先的原则确定成交人,同时发布成交公示。
6.2.通过竞价成交的竞标人,请将与网络上传内容一致的资格证明文件及投标预算文本纸质版(加盖公章)于成交公示结束前送至兰州新区土地资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逾期未送达者视为自动放弃,成交结果无效。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兰州新区土地资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兰州新区石羊河街1618号
联系人:康丽娟
电 话:18152023490
兰州新区土地资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六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