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镇县人民法院2024年食堂原材料供应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2024年10月19日 15:55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固镇县人民法院2024年食堂原材料供应采购项目 | ||
品目 | 服务/会议、展览、住宿和餐饮服务/餐饮服务 | ||
采购单位 | 固镇县人民法院 | ||
行政区域 | 安徽省 | 公告时间 | 2024年10月19日 15:55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4年10月18日 | 更正日期 | 2024年10月18日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余迪迪 | ||
项目联系电话 | 18905526260 | ||
采购单位 | 固镇县人民法院 | ||
采购单位地址 | 安徽省蚌埠市固镇县汉兴大道固镇县检察院北侧30米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8905526260 | ||
代理机构名称 | 安徽华中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安徽省蚌埠市胜利西路1号中粮大厦11层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15395211199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BB2024GZCGZ133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固镇县人民法院2024年食堂原材料供应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10月14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一)原采购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二、项目概况(三)食材质量要求:
1、供应商应严格遵守《食品卫生法》相关规定,确保食品质量符合国家相关产品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强制性规范要求,所供产品质量为同类产品中一类以上产品,必须确保每日或每批次提供的食材经过相关检验检疫。如出现因食用其提供的食材导致食品安全事故发生,供应商承担一切经济、法律责任。
现更正为:
1、供应商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确保食品质量符合国家相关产品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强制性规范要求,所供产品质量为同类产品中一类以上产品,必须确保每日或每批次提供的食材经过相关检验检疫。如出现因食用其提供的食材导致食品安全事故发生,供应商承担一切经济、法律责任。
(二)原采购文件第四章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2.3详细审查已作更正,以本公告附件内容为准。
更正日期:2024年10月18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采购文件其他内容不作调整。此更正公告视同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供应商及时下载。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固镇县人民法院
地址:安徽省蚌埠市固镇县汉兴大道固镇县检察院北侧30米
联系方式:0552-607533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华中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蚌埠市胜利西路1号中良大厦11层
联系方式:1981075837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余迪迪(采购人)、杜子昂(采购代理机构)
电话:0552-6075333(采购人)、19810758378(采购代理机构)
附件信息:
更正公告
更正公告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