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贵州高速集团有限公司所辖高速公路取消省界收费站机电改造工程1标段
金额
-
项目地址
贵州省
发布时间
2022/05/20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标段(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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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业主 | 贵州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 | 项目业主电话 | 0851-83937835 |
招标人 | 贵州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 | 招标人电话 | 0851-83937835 |
招标代理机构 | 贵州富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电话 | 0851-84393685 |
开标时间 | 2019-07-31 11:00:00 | 开标地点 | 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0 % | 公示期 | 2019-08-06至2019-08-13 |
投标报价方式 | 下浮率 | 是否分项报价 | 否 |
发布媒体 |
排名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下浮率 | 评分结果 | 工期/交货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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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9161013155696389X6 | 中交二公局电务工程有限公司 | 17.58 % | 99.67 | 90 天 |
折扣率:82.42 % | |||||
2 | 91310000132226263L | 中远海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16.32 % | 99.14 | 90 天 |
折扣率:83.68 % |
职务 | 姓名 | 执业或职业资格 | 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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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 林江伟 | 一级注册建造师(00349247) |
职务 | 姓名 | 执业或职业资格 | 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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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 强春辉 | 机电工程一级建造师(00044777) |
关于投诉举报: (一)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或向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投诉。投诉书(包括不接受招标人对异议答复的申诉书)应符合下列要求: 1、投诉书应在公示之日起10日内递交至受理部门; 2、投诉人必须是所投诉招标投标活动的参与者,或者与投诉项目本次招标活动存在利害关系; 3、投诉事项具体,并提供有效线索,可以查证; 4、投诉书署具投诉人真实姓名、签字和有效联系方式;以法人名义投诉的,投诉书应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原件),由代理人办理投诉事务的,应同时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其公证书(授权委托书应当明确有关委托代理权限和事项); 5、投诉相关材料来源合法; 6、有具体的请求及主张。 (二)就以下事项提出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10日期限内。招标人自受理异议之日起,应暂停投诉事项的招投标程序。 1、对招标文件条款有异议的; 2、对开标过程有异议的; 3、对中标候选人公示中的以下内容有异议的: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投标报价,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主要人员姓名、个人业绩、相关证书编号,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项目业绩,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对以上事项进行投诉的,应当提交招标人的异议回复意见或已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未按规定提出异议或者未提交已提出异议证明文件的投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不予受理。 对招标文件条款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向招标人提出,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对招标人的答复不接受而向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投诉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2日前提出,否则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不予受理。 招标人(贵州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受理异议电话:0851-83937835 行政主管部门为贵州省路网中心,电话:0851-85992655。 省交通运输厅投诉举报受理部门为建管处,电话:0851-859922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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