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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家村农民安置房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EPC)第二批二标段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XZD(2022)171GC)
项目所在地区:陕西省,宝鸡市
一、招标条件
本郭家村农民安置房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自筹,招标人为宝鸡新城投资发展建设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招标项目位于宝鸡高新区,北至连霍高速出口、东至老宝钛路、西至规划路、南至规划路,总建筑面积266490.00m2(其中:地上建筑面积216930.00m2;地下总建筑面积49560.00m2),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安置住宅、商业、幼儿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及物业服务用房等,其中本次招标的第二批次二标段建设内容包括拟建2栋商业房,建筑面积约2.8万m2。招标范围为本项目第二批二标段以上建设内容范围内的设计、施工、主要材料及设备的采购等,具体内容以招标文件为准。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郭家村农民安置房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EPC)第二批二标段;
(001郭家村农民安置房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EPC)第二批二标段)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一)企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须同时具备下列资质:
①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或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②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
3.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单位);
(二)业绩要求:近五年内至少完成过一项类似项目EPC工程总承包业绩(或一项类似项目设计业绩及一项类似项目施工总承包业绩);
(三)财务要求: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
(四)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1.拟委派的EPC总承包项目经理及施工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无在建项目;2.拟委派的设计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以上人员均必须为投标人单位的正式人员;本项目的EPC总承包项目经理可同时兼任施工负责人。
(五)信誉要求:近三年履约信誉良好;企业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中企业法人、EPC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贪污贿赂罪案由查询记录;
(六)其他要求:1.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2年11月17日9时00分到2022年11月22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者,请于2022年11月17日到2022年11月22日,每日上午9时至11时30分,下午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不休),登录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113.200.250.17:8009/Share/Main/Index)按规定上传相关资料,进行线上“信息上报”,并由经办人携带介绍信、有效身份证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第1~2项证明材料、经办人身份证、线上“信息上报”截图加盖公章清晰复印件或扫描件壹套在宝鸡市宝虢路80号鹏博财富中心6号楼1302号陕西正大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最终以现场提交资料获取招标文件及交易平台“信息上报”同时成功为准。联合体协议书及有效身份证原件核对后退还,其他资料复印件留存。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12月9日9时00分
递交方式:宝鸡市金台区行政大道 8 号海棠风尚中心(具体以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大厅公示信息为准)纸质文件递交,并在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2年12月9日9时00分
开标地点:宝鸡市金台区行政大道 8 号海棠风尚中心(具体以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大厅公示信息为准)
七、其他
(一)本公告在陕西采购与招标网(陕西采购与招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sntba.com)、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及《现代保健报》发布。
(二)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三)鉴于疫情防控要求,请各投标人代表获取招标文件时,必须做好个人防护措施,认真配合现场的防疫检查,自觉配戴口罩、出示健康码及行程码、接受体温测量及资料外包装消毒处理,防疫措施按照宝鸡市最新疫情防疫政策执行。
(四)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时,应由联合体牵头人“信息上报”投标,牵头人必须为施工单位。联合体成员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牵头人投标时必须出具联合体协议书及附件(后附联合体协议书及附件,该协议为参照模板,投标人可根据自身情况,增加相应条款),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两家。联合体投标的,其成员不得再单独或组成别的联合体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附件:联合体协议书:
联合体协议书
(甲公司名称) 法定代表人:
(乙公司名称) 法定代表人:
自愿组成联合体,参加 项目工程投标。现就有关事宜订立协议如下:
1、(甲公司名称) 为联合体牵头方;
(乙公司名称) 为联合体成员;
2、双方均有义务提供足够的资料,以满足招标人对投标资格的要求;
3、联合体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如有)、投标文件、招标人的资格预审文件(如有)、招标文件、联合体与招标人签定的合同均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4、因联合体的一方或双方没有履行自己的义务,造成联合体在履行与招标人的合同时违约或联合体与招标人的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直接责任方应承担相关责任;
5、联合体内部有关事项规定如下:
(1)联合体由牵头方负责与业主联系;
(2)投标工作由联合体牵头方负责,由双方组成的投标小组具体实施;联合体牵头方在投标文件中所有承诺均代表了联合体所有成员。
(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资格预审文件及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及投标文件,切实执行一切合同文件,共同承担合同规定的一切义务和责任,同时按照内部职责的划分,承担自身所负的责任和风险,在法律上承担连带责任。
(4)如中标,联合体内部将遵守以下规定:
a.联合体各方和业主签定合同书,并就中标项目向业主负责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b.联合体牵头方代表联合体成员承担责任和接收业主的指令、指示和通知,并且在整个合同实施过程中的全部事宜(包括工程价款的支付)均由联合体牵头方负责。
c.联合体分工原则:联合体牵头方负责本工程招标范围内的施工管理、竣工验收,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以及招标文件规定的所有内容,负责协调联合体内部事宜。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工程招标文件要求规定的各项工作。
(5)联合体各方权利义务:
①甲公司权利义务:
②乙公司权利义务:
(6)投标工作和联合体在中标后工程实施过程中的有关费用由联合体内部按各自承担的工作量分摊,自行协商。
6、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如中标后,联合体内部另有协议的,联合体牵头方应将协议书送交业主。
7、在实施过程中,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8、本协议书一式四份,送业主一份,获取招标文件时递交一份,联合体成员各一份。
附件:授权书(授权牵头人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司公章确认)
甲公司名称:(全称)(盖章) 乙公司名称: (全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及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及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宝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建设工程招投标办公室。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宝鸡新城投资发展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宝鸡市高新开发区蟠龙路北段28号宝鸡国际中心18层
联 系 人:王部长
电 话:0917-3871056转8006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正大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宝鸡市宝虢路80号鹏博财富中心6号楼1302号
联 系 人:胡建徽 罗玲娟
电 话: 3366779 18991761158
电子邮件: sxzd2003@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