沭阳县2023年国省干道公路标志标线更新改造和维护工程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沭阳县2023年国省干道公路标志标线更新改造和维护工程标段施工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沭阳县2023年国省干道公路标志标线更新改造和维护工程已由沭阳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沭发改投资发【2023】5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沭阳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建设资金来自上级专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沭阳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沭阳县境内 2.2 项目规模:本工程包含护栏、道路交通标志、道路交通标线等工程,共维护标志标线238.683公里,其中G205线69.555公里,S245线48.201公里,S324线52.813公里,S326线34.136公里,S344线33.978公里。 2.3 计划工期:12个月。 2.4 质量要求:标段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优良。 2.5 本次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如下:沭阳县2023年国省干道公路标志标线更新改造和维护工程 2.6 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时间、方式:合同签订后,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合同价10%的预付款保函后,发包人支付合同价的10%作为预付款,施工单位进场,完成工程量的50%,付工程合同价款总额的30%;完成工程量的80%,付工程合同价款总额的20%;工程完工,经验收合格后,付工程合同价款总额的20%;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安排结算审计,审计结算后,扣除质保金(国家相关规定预留)后按审计结算价付清余款;质量保证期结束后再支付质保金(质保期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2.7本标段最高投标限价为206.822197万元,各投标人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最高投标限价,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条件、业绩、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1)资质要求:独立法人,持有效营业执照,具备公路交通工程专业(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信誉要求:投标人同时满足以下3项要求: a.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在最近一次江苏交通项目的信用档案等级评定中被评为C级及以上;投标人不存在苏交监察〔2007〕13号文《关于印发<江苏省交通厅关于限制违反廉政合同的投标人进入交通工程建设市场的若干规定>的通知》中所述行贿行为而处于被禁止进入江苏省交通工程建设市场期限内; b.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c.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注: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在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失信名单的网页截图,否则,不予认可。 (3)项目经理资格要求: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公路工程专业),并具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 项目经理无其他在建项目且无新中标工程(或提供本项目中标后可以从其他项目上撤离的书面承诺,承诺书原件扫描件置于投标文件第一信封中,格式详见招标文件其他资料)。项目经理在岗情况,按下列原则认定:1.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投标人拟投入的主要人员已在其他项目中作为主要人员任职,包括在已发出中标通知书或者签定合约的其他项目中作为主要人员的,应当视为有在岗项目;2.未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但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了拟投入本项目中的主要人员在中标后可以从其他项目撤离的书面承诺,视为无在岗项目;3.投标人拟投入的主要人员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虽然项目尚未交工但符合下列情形之一、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旦中标可以从其他项目上撤离的书面承诺,视为无在岗项目:1)工程已经完工,经项目质量监督机构核验合格,主要人员基本完成职责,非投标人原因尚未进行交工验收的;2)工程中标后半年内非中标人原因无法开工或停工半年以上无法复工等情况。 (4)其它要求: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如有)、项目负责人(如为已退休人员但又在执业期内的,在投标时提供退休证及其本人身份证)必须为本单位人员,且在投标时提供投标截止前6个月内本单位为其办理的任意一个月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缴纳证明,证明以投标人当地社保机构出具的证明或社保机构自助查询结果打印件为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本次项目的投标: (1)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2)在招标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被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公示限制投标且限制期限未满的;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 5.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评标办法: ? 合理低价法(评标细则:投标报价(100分)将评标价平均值直接作为评标基准价,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投标报价与基准价相比的偏差率,每高1%扣0.9分,每低1%扣0.6分,偏离不足 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具体评标细则请从附件中下载。) □ 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 □ 综合评分法 □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04月18日 09:00至2023年04月23日 17:30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 http://ggzy.xzspj.suqian.gov.cn/ ) 的投标人业务系统免费获取招标文件。 6.2投标人网上获取招标文件需申领 CA 锁,可通过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办事指南-下载中心模块搜索“CA证书及电子签章办理指南”,自行选择服务商后按指南办理对应CA锁。因投标人未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导致无法参与投标的,相关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7.投标文件的提交 7.1 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3年04月28日 09:30; 7.2 开标地点: □ 采用现场开标:/ ? 采用网上开标:需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ggzy.xzspj.suqian.gov.cn/)的投标人业务系统进入网上开标大厅参与开标,投标人进入网上开标大厅即自动签到,未在系统约定时间内解密的未签到的投标人视为放弃投标。 7.3 网上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到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jszb/)及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http://ggzy.xzspj.suqian.gov.cn/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沭阳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天园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 沭阳县杭州东路115号 地 址: 沭阳县杭州东路113号汽车运输公司三楼 联 系 人: 郑洋 联 系 人: 张翠翠 电 话: 19952523878 电 话: 15370500708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 2023年0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