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六安市第九中学食堂蒸饭间排烟设备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金额
1.18万元
项目地址
安徽省
发布时间
2022/03/2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larx-20220304
预算金额1.18万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六安市瑞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李工0564-5380929
中标公司安徽皖铭厨业有限公司1.18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LARX-20220304

二、项目名称:六安市第九中学食堂蒸饭间排烟设备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皖铭厨业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六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东七路以东六安柔风纸制品有限公司1#车间

成交金额:11800.00元(壹万壹仟捌佰元整)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名称:不锈钢烟罩、镀锌烟管、轴流风机等

供货期:合同签订后15日历天内完成供货、运输、安装调试及验收。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投标单位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六安市瑞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安徽省六安市友谊北苑北门西侧1413号商铺,联系电话:0564-5380929。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六安市裕安区教育体育局

地址:六安市裕安区天堂寨路与将军路交叉口东北150米

联系方式:0564-323505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六安市瑞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六安市友谊北苑北门西侧1413号商铺

联系方式:0564-538092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话:18956446679

六安市裕安区教育体育局

六安市瑞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 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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