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外宣传橱窗制作安装物资采购询价公告
一、项目名称:户外宣传橱窗制作安装物资采购。
二、项目编号:2024-JLZH-W4017
三、项目概况:
制作安装户外宣传橱窗,共计8个,高2.2米,长2.8米,总价不得高于16万元。
四、报价人资格要求:
(一)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供应商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注册资金要求100万(含)以上的生产或销售型企业;均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如分公司参加本项目报价时需提供事先授权,且同一公司只能授权一家分公司参加报价。
(五)报价方需具备广告设施制作安装等本项目经营范围相关资质(或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有注明)。
五、询价文件发售时间、地点
(一)时间:2024年7月24日至2024年7月31日10时。
(二)地点:南京市浦口区
(三)询价文件发售方式:报价方与采购方取得联系后,采取非接触方式获取询价文件。供应商需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装订成册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1份。
1.报名登记表;
2.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可不提供)、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可不提供);
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4.非外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
5.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供应商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的承诺书;
(四)询价文件售价:免费领取。
六、递交报价文件时间、地点
(一)时间:2024年8月6日10时00分。
(二)地点:南京市
七、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plap.mil.cn)上发布。
八、采购人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路西
地线电话:025-80836960,手机:189368508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