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盛京医院医用气体设施设备维修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97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3/09/0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h23-210000-39565
预算金额97万元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3/09/15
公告正文
包号/序号: 服务内容: | ||||||||||||||||||||||||||||||||||||||
采购文件要求 重要提示:实质性要求及重要指标用★标注(“★”必须标注在序号前),★标注项不得负偏离,如果负偏离,则响应文件无效。 | 响应文件 响应内容 | 偏离程度 | 偏离说明 | 证明资料 | ||||||||||||||||||||||||||||||||||
★产品要求(包括配置、标准及技术指标等详细内容) (一)服务内容: 一、 检查内容包括:定期检查汇流排、终端设备带系统、呼叫系统、二级减压箱、及各系统阀门、管道。具体见清单。 (二)服务要求: 1、定期参加各院区维保协调会议。 2、应急突发事件响应时间不高于60分钟。要求每院区出现突发情况时到场至少一名项目经理与两名工程师。 3、配合甲方整理需留档备案手续相关手续,指导甲方正确操作设备。 (三)人员配置要求: 1、要求派遣工程师对设备进行定期检查,设置1名项目经理,3名工程师。 2、要求设备使用正规原设备厂家生产的备件耗材、备件等,提供原厂产品出厂证明合格材料。 3、每季度上报设备设施维修更换档案 (包含照片,维修换件名称数量,各院区负责人签字的维修换件内容等) | | | | | ||||||||||||||||||||||||||||||||||
★配(附)件的数量及技术要求(详细内容)满足项目需求。 | | | | | ||||||||||||||||||||||||||||||||||
★技术文件、资料的要求后期维护中有完善的维修服务资料,各种设备维护、配件更换、运行管理的资料齐全。 | | | | | ||||||||||||||||||||||||||||||||||
★软件要求满足项目需求。 | | | | | ||||||||||||||||||||||||||||||||||
★安装、调试及所需材料、工具等满足项目需求。 | | | | | ||||||||||||||||||||||||||||||||||
★工作条件满足项目需求,达到院方满意。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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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 | 采购单位未提供需求而供应商认为需说明及补充的内容在此填列 | |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一年一签,如果采购人对成交供应商的服务满意,续签下一年度合同,总续约时长不超过3年。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创新产品相关规定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对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具有有效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压力管道)GC2级(及以上)或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工业管道安装)GC2级(及以上)且具有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贰级资质及以上资质;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9月04日 08时30分至2023年09月11日 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9月15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3年09月15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开标楼会议室(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须及时办理CA数字证书,否则应自行承担无法正常参与项目的一切后果。供应商应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
2、供应商应按要求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领取采购文件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递交备份文件(U盘密封递交),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文件一致,否则后果自负,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无效,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递交备份文件的,供应商自行承担后果。
3、开标现场各供应商需远程或自行携带笔记本电脑及CA数字证书等电子设备,进行Ukey登录报价解密等相关操作。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盛京医院
地 址: 沈阳市和平区三好街36号
联系方式: 024-9615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
联系方式: 024-23382033
邮箱地址: lnzb119@163.com
开户行: 农行沈阳和平大街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账号: 0613560104000333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乔善博 周新宇
电 话: 024-23382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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